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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学者从合同法的角度对顾客寄存财物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研究,但却陷入了借用合同与保管合同之争。超市自助寄存柜,以其便利、安全、高效的的特性在各个超市被广泛使用。但在实务中相继发生超市自助寄存柜财物丢失,司法对于财物丢失事故责任归属的认定结果又引起了众多学者的争议。笔者认为寄存柜财物丢失可以从侵权责任法角度来归责超市对于顾客消费过程中寄存财物的安全保障责任,进而跳过合同法争议追究超市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归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