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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2年7月24日,欧洲光伏制造商向欧盟提起对华“反倾销”调查申请。由于欧盟市场的重要性,中国光伏企业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并进行了积极应对。本文中,我们具体分析了这个案例,探讨欧盟发起反倾销的根源,以及我们从此案例中所得到的启示。
关键词:光伏 反倾销 公共利益 贸易争端
一、案情简介
2012年7月,一些欧盟企业向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9月6日,欧盟正式宣布对华光伏组件、关键零部件如硅片等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是迄今为止欧盟对华发起的最大规模贸易诉讼。欧盟委员会27日宣布中欧已就光伏贸易争端达成“友好”解决方案。
二、欧盟的依据
欧盟在第384/96号法令《反倾销条例》21条规定:对国内产业、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关于是否应欧共体利益要求进行干预的裁定,应当建立在对所有的不同利益,包括国内产业的、用户的和消费者的利益作为一个整体评价的基础上。只有当所有当事人根据第2条都有机会发表意见,才能根据本条作出裁决。”根据欧盟的反倾销法律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的一个必要条件是符合欧盟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果不符合欧盟公共利益,就不得实施反倾销措施。但从欧盟调查机关的公共利益审查实践以及发展变化中可以看出,欧盟调查机关在公共利益审查时仍然明显侧重申诉产业的利益或者给申诉产业带来的有利影响,并在消除倾销带来的贸易扭曲和恢复有效竞争的需要上予以“特别的考虑”,不会因为其他利益的考量而轻易终止反倾销措施的实施。
三、案例启示
1.如果企业在遭遇反倾销诉讼时,不能采取不应诉的躲避态度。否则,首先,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国外调查机关将采用对我方最不利的资料进行“缺席判决”,对来自我国的被调查产品征收惩罚性的高额反倾销税,使我国产品失去市场;其次,不应诉又可能导致连锁反应,其它国家为防止贸易转移,纷纷对同一产品进行反倾销,使我国的出口产品市场日益萎缩,最终被迫退出整个国际市场;再次,不应诉将助长国外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导致对我国滥用反倾销。在本案件中,我们可以我们的相关企业在面对反倾销时已经开始积极应对了,在欧盟反倾销立案调查进入45天倒计时之际,我国政府、行业、企业应“三位一体”积极应对,制定反制措施。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商务部急召行业巨头商议对策,可见其对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有望推动反制措施或政府间对话等形式,避免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立案调查。
2.面对反倾销调查,必要时请政府出面协调。2012年9月12日至13日,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率中国政府代表团访问德国。在德期间,崇泉分别与德经济部对外经济政策司总司长布劳纳、总理府对外经济司总司长霍斯特曼、外交部经济司总司长埃尔布林举行会谈,就欧盟对我光伏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一事交换意见,阐述中方立场,中方坚决反对欧方征税措施,希望欧方进一步拿出诚意,展现灵活性,通过磋商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中国政府启动对欧盟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程序。鉴于对华光伏反倾销案有可能引发中欧之间巨大的贸易摩擦,欧盟被迫做出一定的让步。
3.让对方清楚,反倾销也会损害对方自身的利益。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显然损害了欧盟《反倾销条例》中标榜的“公共利益”:
第一,欧盟自身的太阳能产业将受到打击。即使欧洲少数光伏电池制造商会从对中国光伏电池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中受益,但中国制造太阳能电池板所需的原材料、技术及设备的供应商多数来自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会损害他们的利益。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仅从德国就进口价值3.6亿美元的银浆,进口多晶硅更是高达7.64亿美元。中国累计从德国和瑞士等欧洲国家采购约108亿元的生产设备。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必将会伤及产业链内的大多数欧洲企业,并为此付出高昂代价。
第二,欧盟的能源安全和能源战略会因此受到损害。众所周知,欧盟所需能源约一半靠进口,能源一直是制约欧盟经济发展的“软肋”,尤其是天然气方面长期受到俄罗斯制约。太阳能作为一种绿色新能源,对欧盟能源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若少了中国质优价廉的太阳能产品,欧盟推进其能源战略将蒙上阴影。
第三,将损害欧洲太阳能用户的利益。欧盟对华反倾销,将中国优质低价的光伏产品挡在门外,将大大提高欧洲数量庞大的太阳能消费者的成本,殃及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
4.用反倾销应对反倾销。中国政府启动对欧盟葡萄酒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引发了欧盟相关国家的担忧,纷纷要求通过对话解决贸易争端,避免贸易摩擦。
四、小结
通过本次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面对反倾销调查,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积极应诉,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的同时,我国出口企业在海外面临的反倾销诉讼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趋势。反倾销调查并不是单向的,作为WTO的成员国,我国同样能够利用其来防范他国商品在我国市场的恶意倾销,以维护国内市场的正常秩序。
参考文献:
[1]姚冬琴.制裁中国将摧毁整个欧盟光伏市场.中国经济周刊,2013.6
[2]舟丹.欧盟对华反倾销贸易战的影响.中外能源,2013.8
[3]高宏玲.五大政策应对欧盟光伏反倾销.中国经济和信息化,2012.9
[4]黄华.欧盟反倾销法公共利益条款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1.3
[5]刘爱东.“三体联动”应对反倾销成效影响因素实体研究.国际贸易问题,2010.2
个人简介:董善江(1983.3- ), 男,山东寿光同,本科,助教,国际贸易
关键词:光伏 反倾销 公共利益 贸易争端
一、案情简介
2012年7月,一些欧盟企业向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9月6日,欧盟正式宣布对华光伏组件、关键零部件如硅片等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是迄今为止欧盟对华发起的最大规模贸易诉讼。欧盟委员会27日宣布中欧已就光伏贸易争端达成“友好”解决方案。
二、欧盟的依据
欧盟在第384/96号法令《反倾销条例》21条规定:对国内产业、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关于是否应欧共体利益要求进行干预的裁定,应当建立在对所有的不同利益,包括国内产业的、用户的和消费者的利益作为一个整体评价的基础上。只有当所有当事人根据第2条都有机会发表意见,才能根据本条作出裁决。”根据欧盟的反倾销法律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的一个必要条件是符合欧盟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果不符合欧盟公共利益,就不得实施反倾销措施。但从欧盟调查机关的公共利益审查实践以及发展变化中可以看出,欧盟调查机关在公共利益审查时仍然明显侧重申诉产业的利益或者给申诉产业带来的有利影响,并在消除倾销带来的贸易扭曲和恢复有效竞争的需要上予以“特别的考虑”,不会因为其他利益的考量而轻易终止反倾销措施的实施。
三、案例启示
1.如果企业在遭遇反倾销诉讼时,不能采取不应诉的躲避态度。否则,首先,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国外调查机关将采用对我方最不利的资料进行“缺席判决”,对来自我国的被调查产品征收惩罚性的高额反倾销税,使我国产品失去市场;其次,不应诉又可能导致连锁反应,其它国家为防止贸易转移,纷纷对同一产品进行反倾销,使我国的出口产品市场日益萎缩,最终被迫退出整个国际市场;再次,不应诉将助长国外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导致对我国滥用反倾销。在本案件中,我们可以我们的相关企业在面对反倾销时已经开始积极应对了,在欧盟反倾销立案调查进入45天倒计时之际,我国政府、行业、企业应“三位一体”积极应对,制定反制措施。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商务部急召行业巨头商议对策,可见其对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有望推动反制措施或政府间对话等形式,避免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立案调查。
2.面对反倾销调查,必要时请政府出面协调。2012年9月12日至13日,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率中国政府代表团访问德国。在德期间,崇泉分别与德经济部对外经济政策司总司长布劳纳、总理府对外经济司总司长霍斯特曼、外交部经济司总司长埃尔布林举行会谈,就欧盟对我光伏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一事交换意见,阐述中方立场,中方坚决反对欧方征税措施,希望欧方进一步拿出诚意,展现灵活性,通过磋商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中国政府启动对欧盟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程序。鉴于对华光伏反倾销案有可能引发中欧之间巨大的贸易摩擦,欧盟被迫做出一定的让步。
3.让对方清楚,反倾销也会损害对方自身的利益。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显然损害了欧盟《反倾销条例》中标榜的“公共利益”:
第一,欧盟自身的太阳能产业将受到打击。即使欧洲少数光伏电池制造商会从对中国光伏电池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中受益,但中国制造太阳能电池板所需的原材料、技术及设备的供应商多数来自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会损害他们的利益。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仅从德国就进口价值3.6亿美元的银浆,进口多晶硅更是高达7.64亿美元。中国累计从德国和瑞士等欧洲国家采购约108亿元的生产设备。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必将会伤及产业链内的大多数欧洲企业,并为此付出高昂代价。
第二,欧盟的能源安全和能源战略会因此受到损害。众所周知,欧盟所需能源约一半靠进口,能源一直是制约欧盟经济发展的“软肋”,尤其是天然气方面长期受到俄罗斯制约。太阳能作为一种绿色新能源,对欧盟能源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若少了中国质优价廉的太阳能产品,欧盟推进其能源战略将蒙上阴影。
第三,将损害欧洲太阳能用户的利益。欧盟对华反倾销,将中国优质低价的光伏产品挡在门外,将大大提高欧洲数量庞大的太阳能消费者的成本,殃及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
4.用反倾销应对反倾销。中国政府启动对欧盟葡萄酒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引发了欧盟相关国家的担忧,纷纷要求通过对话解决贸易争端,避免贸易摩擦。
四、小结
通过本次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面对反倾销调查,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积极应诉,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的同时,我国出口企业在海外面临的反倾销诉讼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趋势。反倾销调查并不是单向的,作为WTO的成员国,我国同样能够利用其来防范他国商品在我国市场的恶意倾销,以维护国内市场的正常秩序。
参考文献:
[1]姚冬琴.制裁中国将摧毁整个欧盟光伏市场.中国经济周刊,2013.6
[2]舟丹.欧盟对华反倾销贸易战的影响.中外能源,2013.8
[3]高宏玲.五大政策应对欧盟光伏反倾销.中国经济和信息化,2012.9
[4]黄华.欧盟反倾销法公共利益条款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1.3
[5]刘爱东.“三体联动”应对反倾销成效影响因素实体研究.国际贸易问题,2010.2
个人简介:董善江(1983.3- ), 男,山东寿光同,本科,助教,国际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