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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工程招投标是项目实施过程中一个非常关键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影响着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确定,以及工程施工阶段到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成本投入。基于此,本文对招投标造价控制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
【关键词】招投标;控制管理;工程造价
一、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工作是进行建筑项目建设选择承包商的很重要的步骤,通过招投标工作开展,使众多的符合施工条件的施工企业共同公平、公开的竞争,从中选择信誉好、业绩高、价格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承包,这项工作利于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防止行业垄断或建设单位一味的追加工程施工费用的情况发生。
1.招投标工作的原则
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时,必须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首先说一下什么是公开原则,就是在进行招标工作之前,一定要将招标信息公开宣布,依法公布项目公告,可以借用网络、新闻媒介,或是国家指定的刊物等等发布。对于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投标邀请书中都要如实记录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其次谈一下什么是公平原则,公平就是对于投标企业要公平对待,给予同等竞争的机会各投标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允许非法干涉建筑项目招投标过程。再次说一下公正原则,就是指招标单位在进行投标人资质评审、建设能力审查等各项活动时,一定要按照同一标准进行评价评分,不可以主观倾向于某一企业,做到公正对待每一个投标人,确保评审过程公正。最后,就一下公信原则,意思就是诚实守信,对于招标或投标单位都要遵守这个基本的原则,做到誠实守信,这也是我国对各企业要求的一项最基本的原则。
2.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
对于招投标工作,每一项工作内容其实都包含着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时要特别注意,加强管理与明确。首先,发包人要选择合理的招标方式和承包方式,然后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标底,工程造价计算方法、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方法等,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很合理的一个水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也要根据实际预算,确定一个合理的投标报价,发包人能过综合评审投标企业的资质、报价范围、施工能力等各方面综合考虑,选择中标单位,确定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3.工程评标
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投标评标过程中,首先在投标单位中选择技术、施工能力、信誉等各方面较好的单位做为评标侯选单位,然后在这些侯选单位中对于招标文件内容严格评审与对比,确保投标文件内容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之后再在这些确定可行的投标单位中选择投标价格较低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这样有利于工程造价价格的控制,降低施工成本。
二、施工招投标与工程造价控制中的误区
1.基础资料缺乏准确性
在设计施工之前对施工现场的地质进行勘测是每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而地质资料的准确性与工程造价密切相关,当前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基础资料并不完全精确,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设计人员对安全系数的认定,导致招标投标中的基数和投资的增加,影响工程造价的控制。
2.技术与经济缺乏相关性
在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中标投标阶段,技经人员通常从设计人员受众获取设计资料对其进行估算或预算的编制,但是技经人员通常与设计人员不能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和配合,使技经人员不能及时反馈招标投标中超投资的现象,对工程造价也不能进行有效的控制。
3.标底缺乏合理性
有的建设单位利用市场供求的失衡,对工程造价进行人为性的压低,导致了标底对工程价格的反应偏差以及不公平的招标投标现象的发生,直接损害了施工单位的利益,而现阶段的工程招标投标一般采用的是“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招评标办法,这种招评标办法对中标的要求具有一定的随机性,评标价的确定方式是市场的平均优惠率乘以投标方的平均投标报价和参考工程的报价组成的一定的权数组合,所以在这种评价体系中只要接近投标方的平均报价就能增加中标的几率,从而导致投标方废标、串标以及造价提高的现象。
4.投标缺乏规范性
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达到获取工程项的目的,总是会采取先报低价再对合同进行倒卖或者为了蒙混过关在工程的竣工验收阶段贿赂相关人员的不法行为,这种行为导致了建设市场的混乱,而在一些地区的招标投标还存在着缺乏公平性和透明度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源就是一些施工单位通过一些地方保护政策的制定或者其他一些不规范的方法来达到照顾本地施工单位的利益的目的。
三、招投标工程造价控制的具体措施
1.完善工程招投标体制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必须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系统的招投标体制。所谓公开就是指,对招标信息、招标程序、开标以及中标结果等,都应做到招标投标活动的高度透明化和公开化,贯彻落实党中央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从而保证每个投标者都能同时获得相同的信息,知悉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所谓公平就是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的机会的平等,保证他们在享有同等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而公正原则即要求评标时对待所有的投标人都要按事先公布的标准进行对待,不允许有特殊情况的对待,任何人都不能例外,从而有利于实现竞争的公平。
2.认真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投标过程乃至建筑施工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招投标阶段的重要依据,是决定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的基础和保障,同时是整个建筑工程价格控制的关键。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招投标双方乃至整个招标投标过程都会受到很强的约束作用,使招投标工作进行的更加严谨。因此,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尽量使其内容详细化、准确化、全面化,并且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总而言之,不论是对于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来讲,还是对价格的控制管理来说,招标文件的编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利用各投标单位以前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数据
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是资金投入最大的阶段,它既是招投标工作的延伸,同时还是合同的具体化过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及施工中浪费投资的可能性较大,导致成本价上升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一是受造价控制人员无法控制或者较难控制的因素影响;二是受施工组织失误、合同变更等人为导致因素影响(此类造价上升是可以得到控制)。经过研究表明,不同企业因为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差异,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能力是有高低的。对比不同企业类似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数据,分析他们投标价的合理性,以保证成本价控制要素的科学合理性。
4.分析各投标单位类似工程的变更数据,进行类比分析
在工程的實施中,经常会出现项目的变更,包括设计缺陷引起的变更、业主意愿引起的变更、客观条件变化引起的变更等。项目的变更往往意味着以增加工程造价作为代价,好的企业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变更对造价带来的影响。他们会先对变更部分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尽量缩小是因为设计变更所引起的造价超支。在考虑项目变更对其它造价因素(例如工期和工程质量等)影响的基础上,将项目变更朝有利于节约造价的方向引导,并且会严格工程造价调整审批,加强事前批准、事中监督和事后审查,对工程超量、超价部分从严控制,力争将项目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降到最低。“变更价款在整个造价中的比”可以作为优选承包商的一个指标。
5.积极完善中介服务业的发展
现阶段,建立全方位的中介服务体系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良性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够对价格咨询专业化的实现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能推动价格管理延伸至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实现,有利于实现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双赢,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进而推进建筑业安定有序的快速发展。要加强中介服务业的发展,我们就要对其进行重新认识,将中介服务纳入政府规划,以法律手段来规范其发展,为中介服务创造公开、平等、和谐的竞争环境,利用行政手段对其各部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约束,协调好各主管部门的关系,并给予一定的财税支持,促进其行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有效地控制好工程招投标中的工程造价,能使我国的建筑市场和中介服务业快速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珺.招投标在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方面的作用[J].财经界(学术版),2011,07:118-120.
[2]夏涛.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研究[D].山东大学,2014.
[3]邹晓东.建设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关键环节研究[D].四川大学,2006.
【关键词】招投标;控制管理;工程造价
一、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工作是进行建筑项目建设选择承包商的很重要的步骤,通过招投标工作开展,使众多的符合施工条件的施工企业共同公平、公开的竞争,从中选择信誉好、业绩高、价格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承包,这项工作利于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防止行业垄断或建设单位一味的追加工程施工费用的情况发生。
1.招投标工作的原则
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时,必须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首先说一下什么是公开原则,就是在进行招标工作之前,一定要将招标信息公开宣布,依法公布项目公告,可以借用网络、新闻媒介,或是国家指定的刊物等等发布。对于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投标邀请书中都要如实记录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其次谈一下什么是公平原则,公平就是对于投标企业要公平对待,给予同等竞争的机会各投标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允许非法干涉建筑项目招投标过程。再次说一下公正原则,就是指招标单位在进行投标人资质评审、建设能力审查等各项活动时,一定要按照同一标准进行评价评分,不可以主观倾向于某一企业,做到公正对待每一个投标人,确保评审过程公正。最后,就一下公信原则,意思就是诚实守信,对于招标或投标单位都要遵守这个基本的原则,做到誠实守信,这也是我国对各企业要求的一项最基本的原则。
2.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
对于招投标工作,每一项工作内容其实都包含着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时要特别注意,加强管理与明确。首先,发包人要选择合理的招标方式和承包方式,然后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标底,工程造价计算方法、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方法等,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很合理的一个水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也要根据实际预算,确定一个合理的投标报价,发包人能过综合评审投标企业的资质、报价范围、施工能力等各方面综合考虑,选择中标单位,确定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3.工程评标
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投标评标过程中,首先在投标单位中选择技术、施工能力、信誉等各方面较好的单位做为评标侯选单位,然后在这些侯选单位中对于招标文件内容严格评审与对比,确保投标文件内容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之后再在这些确定可行的投标单位中选择投标价格较低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这样有利于工程造价价格的控制,降低施工成本。
二、施工招投标与工程造价控制中的误区
1.基础资料缺乏准确性
在设计施工之前对施工现场的地质进行勘测是每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而地质资料的准确性与工程造价密切相关,当前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基础资料并不完全精确,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设计人员对安全系数的认定,导致招标投标中的基数和投资的增加,影响工程造价的控制。
2.技术与经济缺乏相关性
在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中标投标阶段,技经人员通常从设计人员受众获取设计资料对其进行估算或预算的编制,但是技经人员通常与设计人员不能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和配合,使技经人员不能及时反馈招标投标中超投资的现象,对工程造价也不能进行有效的控制。
3.标底缺乏合理性
有的建设单位利用市场供求的失衡,对工程造价进行人为性的压低,导致了标底对工程价格的反应偏差以及不公平的招标投标现象的发生,直接损害了施工单位的利益,而现阶段的工程招标投标一般采用的是“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招评标办法,这种招评标办法对中标的要求具有一定的随机性,评标价的确定方式是市场的平均优惠率乘以投标方的平均投标报价和参考工程的报价组成的一定的权数组合,所以在这种评价体系中只要接近投标方的平均报价就能增加中标的几率,从而导致投标方废标、串标以及造价提高的现象。
4.投标缺乏规范性
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达到获取工程项的目的,总是会采取先报低价再对合同进行倒卖或者为了蒙混过关在工程的竣工验收阶段贿赂相关人员的不法行为,这种行为导致了建设市场的混乱,而在一些地区的招标投标还存在着缺乏公平性和透明度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源就是一些施工单位通过一些地方保护政策的制定或者其他一些不规范的方法来达到照顾本地施工单位的利益的目的。
三、招投标工程造价控制的具体措施
1.完善工程招投标体制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必须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系统的招投标体制。所谓公开就是指,对招标信息、招标程序、开标以及中标结果等,都应做到招标投标活动的高度透明化和公开化,贯彻落实党中央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从而保证每个投标者都能同时获得相同的信息,知悉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所谓公平就是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的机会的平等,保证他们在享有同等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而公正原则即要求评标时对待所有的投标人都要按事先公布的标准进行对待,不允许有特殊情况的对待,任何人都不能例外,从而有利于实现竞争的公平。
2.认真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投标过程乃至建筑施工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招投标阶段的重要依据,是决定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的基础和保障,同时是整个建筑工程价格控制的关键。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招投标双方乃至整个招标投标过程都会受到很强的约束作用,使招投标工作进行的更加严谨。因此,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尽量使其内容详细化、准确化、全面化,并且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总而言之,不论是对于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来讲,还是对价格的控制管理来说,招标文件的编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利用各投标单位以前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数据
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是资金投入最大的阶段,它既是招投标工作的延伸,同时还是合同的具体化过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及施工中浪费投资的可能性较大,导致成本价上升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一是受造价控制人员无法控制或者较难控制的因素影响;二是受施工组织失误、合同变更等人为导致因素影响(此类造价上升是可以得到控制)。经过研究表明,不同企业因为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差异,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能力是有高低的。对比不同企业类似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数据,分析他们投标价的合理性,以保证成本价控制要素的科学合理性。
4.分析各投标单位类似工程的变更数据,进行类比分析
在工程的實施中,经常会出现项目的变更,包括设计缺陷引起的变更、业主意愿引起的变更、客观条件变化引起的变更等。项目的变更往往意味着以增加工程造价作为代价,好的企业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变更对造价带来的影响。他们会先对变更部分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尽量缩小是因为设计变更所引起的造价超支。在考虑项目变更对其它造价因素(例如工期和工程质量等)影响的基础上,将项目变更朝有利于节约造价的方向引导,并且会严格工程造价调整审批,加强事前批准、事中监督和事后审查,对工程超量、超价部分从严控制,力争将项目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降到最低。“变更价款在整个造价中的比”可以作为优选承包商的一个指标。
5.积极完善中介服务业的发展
现阶段,建立全方位的中介服务体系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良性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够对价格咨询专业化的实现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能推动价格管理延伸至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实现,有利于实现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双赢,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进而推进建筑业安定有序的快速发展。要加强中介服务业的发展,我们就要对其进行重新认识,将中介服务纳入政府规划,以法律手段来规范其发展,为中介服务创造公开、平等、和谐的竞争环境,利用行政手段对其各部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约束,协调好各主管部门的关系,并给予一定的财税支持,促进其行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有效地控制好工程招投标中的工程造价,能使我国的建筑市场和中介服务业快速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珺.招投标在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方面的作用[J].财经界(学术版),2011,07:118-120.
[2]夏涛.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研究[D].山东大学,2014.
[3]邹晓东.建设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关键环节研究[D].四川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