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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财政体制,既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体制保障,也是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十一五”以来,合肥坚持把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推进投融资体制、预算管理、资产资金管理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有效破解了建设与发展中的难题,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十二五”时期,是合肥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朝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迈进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进一步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进一步支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个重要而现实的课题。
一、“十一五”以来合肥公共财政建设情况
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期间,合肥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9.5%,五年累计实现1502亿元,是“十五”的3.6倍。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5.1%,五年累计实现783亿元,是“十五”的4倍。五年累计完成财政支出1006亿元,是“十五”的4.1倍。2012年,全市财政收入694亿元,增长11.3 %;财政支出572亿元,增长20.5%。
调控能力显著提升。围绕建设发展大局,合肥市进一步整合资金,建立了统一规范、科学透明的财政支持工业、自主创新、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四大政策体系,五年累计投入资金201亿元,充分发挥了财政政策的调控效应和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
民生保障力度空前。2007年启动实施民生工程建设以来,先后组织实施12项、28项、36项、33项民生工程,财力投入逐年增加,截至2012年底,全市累计投入民生工程资金215亿元,年均达到36亿元,超过700万人受益。
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创新税源管理方式,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了政府融资统一决策、统一管理、规范执行、有效监督的管理体制,五年融集资金364.36亿元,有力支持了一大批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二、合肥公共财政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存在。随着合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各方面支出需求快速增长,财政保重点、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等支出压力也越来越大。从收入看,国家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房地产调控,财政收入增长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从支出看,加大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改革,应对通胀、偿还政府债务、改善民生投入不断加大,再加上各项法定支出刚性增长的要求,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增加。
财政资金统筹能力有待提升。目前,除公共预算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社会保障预算都有待完善,政府收支尚未全部纳入预算规范管理,制约了财力资源的统筹配置能力。同时,预算决策与分配机制还不尽科学,重投入、轻产出现象还比较普遍,执行过程中存在进度慢、效率低等问题。另外,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尚缺乏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和制度保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对于支出分配和支出项目管理的参考、导向和制约作用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公共财政管理机制仍需完善。推行预算公开评审是建设公共财政、促进科学和民主理财、提升预算决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合肥在此方面已开展试点,但目前预算公开评审的机制和制度尚未建立,专家库、项目库等配套建设亟待完善。同时,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以及公务卡等财政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推进。
三、合肥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明确要求。结合现阶段基本市情,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合肥将按照中央和安徽省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完善民生为立足点,培植壮大财源,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健全财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推动合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
具体来说,就是重点围绕“一个中心”,建设“五个财政”。 “一个中心”,就是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进一步加强税源培植与服务,提高依法征管的质量与效率,努力堵漏挖潜增收,做大财政“蛋糕”,为公共财政支出提供财力保证。建设“五个财政”,即:建设“发展财政”,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建设“民生财政”,以公共性为取向,以均等化为主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更多的财政资源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建设“绩效财政”,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决贯彻绩效优先原则,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阳光财政”,不断完善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公开制度建设,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建设“法治财政”,建立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不断强化财政监督。
四、完善合肥公共财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是培育壮大财源,为建设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首先,完善财政收入体系。建立健全双向约束机制,将税收贡献作为招商引资、“一事一议”扶持政策的重要条件,积极引进税源贡献大、资源占用少的项目,培育壮大新兴财源。密切跟踪国家税制改革动向,确保税收稳定增长。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改革,清理整顿非税项目,逐步建立结构合理、科学规范的非税收入体系。其次,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完善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健全财税库银征管协调机制;完善涉税平台运行机制,建立税收协作控制制度。加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力度,积极推进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不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范围。第三,健全收入增长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财政收入分级次、分部门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巩固财政收入质量。健全财税联席会商制度,创新税收征管方式,保持财政收入长期稳定较快增长。
二是创新财政扶持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第一,加大自主创新政策扶持。不断完善财政支持自主创新政策,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进步,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和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组建创业风投基金,支持科技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大力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企业融资。通过政府首台首套采购,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第二,支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引导资金,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公共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平板显示基地、电子信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新能源产业基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及公共安全产业基地。第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降低服务行业政策准入门槛,扩大服务业政策扶持范围,引导总部经济、金融、商贸流通、餐饮、会展、软件、动漫、服务外包、大型连锁商业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形成全国区域性金融、物流、会展、商贸、文化、旅游、服务外包等七大现代服务业中心。 七是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调动各级增收节支积极性。第一,进一步完善市区财政体制。适应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展的需要,合理划分市区两级城市建设与管理的事权与财权,促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增强区级财政在属地范围内的财政职能。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规范和创新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模式,加强激励引导和绩效评价,引导财政资金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倾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二,深化乡财县管改革。全面界定乡镇财政职能,规范乡镇财政垂直管理。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健全项目资金协调监管机制和村级财政性资金管理机制。加强乡镇财政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促进乡镇财政迈入发展新轨道。第三,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修订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将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纳入集中支付范围,推动县(市)区将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集中支付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经济转型发展的政策功能。第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为重点,将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加强融资平台的融资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新债控制、存量化解、到期偿还等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形成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规模适度、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
八是完善财政监督机制,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首先,完善财政制度体系。将财政收支的所有环节全部纳入制度管理,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加强财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全面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加大财政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其次,健全财政监督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财政监督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围绕促进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财税政策执行,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资金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政策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稳步推进绩效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区)、乡财政监管机制,探索对全市各级预算单位的综合监管。再次,加强会计管理。不断推进企业执行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全面推进会计管理网络化、信息化。加大对涉及国计民生、基础设施、能源交通、节能环保、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最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建立预算公开评审论证制度,打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的“循环闭圈”,引入外部决策与监督,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人大审议批准的政府总预算、决算,及时公开预算执行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以及涉及民生的专项支出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责编:姚少宝
“十一五”以来,合肥坚持把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推进投融资体制、预算管理、资产资金管理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有效破解了建设与发展中的难题,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十二五”时期,是合肥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朝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迈进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进一步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进一步支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个重要而现实的课题。
一、“十一五”以来合肥公共财政建设情况
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期间,合肥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9.5%,五年累计实现1502亿元,是“十五”的3.6倍。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5.1%,五年累计实现783亿元,是“十五”的4倍。五年累计完成财政支出1006亿元,是“十五”的4.1倍。2012年,全市财政收入694亿元,增长11.3 %;财政支出572亿元,增长20.5%。
调控能力显著提升。围绕建设发展大局,合肥市进一步整合资金,建立了统一规范、科学透明的财政支持工业、自主创新、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四大政策体系,五年累计投入资金201亿元,充分发挥了财政政策的调控效应和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
民生保障力度空前。2007年启动实施民生工程建设以来,先后组织实施12项、28项、36项、33项民生工程,财力投入逐年增加,截至2012年底,全市累计投入民生工程资金215亿元,年均达到36亿元,超过700万人受益。
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创新税源管理方式,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了政府融资统一决策、统一管理、规范执行、有效监督的管理体制,五年融集资金364.36亿元,有力支持了一大批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二、合肥公共财政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存在。随着合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各方面支出需求快速增长,财政保重点、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等支出压力也越来越大。从收入看,国家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房地产调控,财政收入增长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从支出看,加大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改革,应对通胀、偿还政府债务、改善民生投入不断加大,再加上各项法定支出刚性增长的要求,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增加。
财政资金统筹能力有待提升。目前,除公共预算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社会保障预算都有待完善,政府收支尚未全部纳入预算规范管理,制约了财力资源的统筹配置能力。同时,预算决策与分配机制还不尽科学,重投入、轻产出现象还比较普遍,执行过程中存在进度慢、效率低等问题。另外,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尚缺乏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和制度保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对于支出分配和支出项目管理的参考、导向和制约作用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公共财政管理机制仍需完善。推行预算公开评审是建设公共财政、促进科学和民主理财、提升预算决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合肥在此方面已开展试点,但目前预算公开评审的机制和制度尚未建立,专家库、项目库等配套建设亟待完善。同时,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以及公务卡等财政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推进。
三、合肥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明确要求。结合现阶段基本市情,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合肥将按照中央和安徽省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完善民生为立足点,培植壮大财源,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健全财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推动合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
具体来说,就是重点围绕“一个中心”,建设“五个财政”。 “一个中心”,就是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进一步加强税源培植与服务,提高依法征管的质量与效率,努力堵漏挖潜增收,做大财政“蛋糕”,为公共财政支出提供财力保证。建设“五个财政”,即:建设“发展财政”,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建设“民生财政”,以公共性为取向,以均等化为主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更多的财政资源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建设“绩效财政”,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决贯彻绩效优先原则,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阳光财政”,不断完善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公开制度建设,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建设“法治财政”,建立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不断强化财政监督。
四、完善合肥公共财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是培育壮大财源,为建设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首先,完善财政收入体系。建立健全双向约束机制,将税收贡献作为招商引资、“一事一议”扶持政策的重要条件,积极引进税源贡献大、资源占用少的项目,培育壮大新兴财源。密切跟踪国家税制改革动向,确保税收稳定增长。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改革,清理整顿非税项目,逐步建立结构合理、科学规范的非税收入体系。其次,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完善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健全财税库银征管协调机制;完善涉税平台运行机制,建立税收协作控制制度。加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力度,积极推进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不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范围。第三,健全收入增长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财政收入分级次、分部门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巩固财政收入质量。健全财税联席会商制度,创新税收征管方式,保持财政收入长期稳定较快增长。
二是创新财政扶持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第一,加大自主创新政策扶持。不断完善财政支持自主创新政策,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进步,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和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组建创业风投基金,支持科技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大力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企业融资。通过政府首台首套采购,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第二,支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引导资金,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公共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平板显示基地、电子信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新能源产业基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及公共安全产业基地。第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降低服务行业政策准入门槛,扩大服务业政策扶持范围,引导总部经济、金融、商贸流通、餐饮、会展、软件、动漫、服务外包、大型连锁商业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形成全国区域性金融、物流、会展、商贸、文化、旅游、服务外包等七大现代服务业中心。 七是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调动各级增收节支积极性。第一,进一步完善市区财政体制。适应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展的需要,合理划分市区两级城市建设与管理的事权与财权,促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增强区级财政在属地范围内的财政职能。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规范和创新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模式,加强激励引导和绩效评价,引导财政资金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倾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二,深化乡财县管改革。全面界定乡镇财政职能,规范乡镇财政垂直管理。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健全项目资金协调监管机制和村级财政性资金管理机制。加强乡镇财政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促进乡镇财政迈入发展新轨道。第三,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修订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将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纳入集中支付范围,推动县(市)区将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集中支付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经济转型发展的政策功能。第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为重点,将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加强融资平台的融资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新债控制、存量化解、到期偿还等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形成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规模适度、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
八是完善财政监督机制,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首先,完善财政制度体系。将财政收支的所有环节全部纳入制度管理,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加强财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全面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加大财政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其次,健全财政监督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财政监督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围绕促进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财税政策执行,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资金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政策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稳步推进绩效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区)、乡财政监管机制,探索对全市各级预算单位的综合监管。再次,加强会计管理。不断推进企业执行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全面推进会计管理网络化、信息化。加大对涉及国计民生、基础设施、能源交通、节能环保、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最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建立预算公开评审论证制度,打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的“循环闭圈”,引入外部决策与监督,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人大审议批准的政府总预算、决算,及时公开预算执行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以及涉及民生的专项支出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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