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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图书出版业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门类,在市场准入方面长期受到政府的严格规制。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其规制政策也在不断变革之中,并呈现出由上游到下游、由表层到深层不断深化的特点。每一出版领域的准入规制改革都是一个非国有资本和国有资本、市场机制与政府管制的博弈过程。如果说图书市场准入规制改革的现实动因是民营资本扩张渗透的需求,那么其根本动因就是政府规制变革的自觉。目前书号制度成为市场准入规制改革的最后堡垒。数字出版为民营资本再次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并为规制的最终改革提供了路径。
关键词:图书市场准入规制;民营资本准入;数字出版;变革路径
图书出版体制改革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出版体制改革沿着体制内和体制外两条路径不断深入,而体制外的改革之路实际上是一条图书市场准入规制的变革之路。把握市场准入规制改革的过程和特点,有助于我们从微观之处入手,以更加清晰的思路理清图书出版体制改革的路径。
(一)
建国初期,基于苏联出版制度和战时出版体制的影响,我国建立了计划出版体制。图书市场准入规制正是基于计划出版体制建立的背景,为了确保计划体制顺利实施而被提到了议事日程,成为计划出版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市场准入,简单的说就是货物、劳务和资本进入市场程度的许可。所谓市场准入规制,是指当市场主体进入市场时,政府对其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和程序规则进行管理的各种制度和规范的总称。市场准入规制是国家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基本制度,既是政府管理市场的起点,又是一项基础性的、极为重要的经济法律制度。
由于图书出版业同时具有一般商品意义的产业属性和精神思想意义的意识形态属性,我国对图书市场实行非常严格的进入规制,从而决定了我国图书市场准入规制的特殊内涵。我国图书市场准入规制是指政府允许某些经济要素通过一定的渠道,按照一定的条件进入图书市场的程度,是政府通过实施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对图书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一种宏观掌握和控制。图书出版市场准入规制是国家对图书市场进行干预的基本规制,“既是政府管理图书市场的起点,又是一系列后续管理措施实施的基础”。①目前,我国图书市场准入包括三个方面,即法人准入、业务准入、岗位准入。法人准入,是指依靠法定标准,批准图书出版机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的设立;业务准入,是指按照保证文化安全、导向安全、产业安全原则,批准图书出版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开办新的业务品种;岗位准入,是指图书出版机构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和认可。
建国初期,作为计划出版体制一部分的图书市场准入规制,在出版机构设立方面来看,实行计划指令性政策,明确限制出版机构的经济成分,只允许国营经济成分和集体经济成分的存在。中央设立人民出版社、新华印刷厂和新华书店总店,直属出版总署;地方也相应设立地方人民出版社、新华印刷厂和新华书店,直属于地方出版行政机关,同时也分别受中央的人民出版社、新华印刷厂和新华书店总店的领导或指导。在出版机构业务方面来看,实行严格的专业化分工:一是出版业中编、印、发三个环节的分别由出版社、印刷厂、新华书店执行;二是出版部门内部出版社的专业化分工。在从业人员资格标准方面来看,出版事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出版、发行、印刷企业的干部和技工的训练和培养。因此,建国初期的图书市场准入规制无论是图书出版机构的设立、出版机构业务界限的设定,还是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都直接受行政指令的安排。
(二)
改革开放初期,国民对图书的需求十分迫切,遭受了十年“文革”重创的出版业不能满足国民的需求,买书难的呼声十分强烈。加之计划出版体制自身的弊端逐渐暴露,买书难的状况更是雪上加霜。实行了30年的出版社管出版、新华书店包发行的体制,既不能调动出版社的积极性,又制约了新华书店的活力,图书市场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从生产者的文化事业和企业单位来看,严重缺乏积极性,文化生产力受到极大的限制;从消费者方面看,文化产品严重短缺,不能满足文化消费的需求”。②为此,作为权宜之计,计划出版体制开始寻求体制外民营资本的力量,市场准入规制改革也以此为缺口拉开了帷幕。
图书市场准入规制的变革之路实际就是民营资本和外资逐步规避市场准入规制,进入图书出版业的过程;是民营资本由非法者转向合法者的身份变化过程;是民营资本由图书出版下游边缘领域向上游核心领域渗透的过程。
(1)图书发行领域准入规制的变革。
对民营资本来说,图书发行领域的准入规制逐步放松,改革经历了改革开放初期的逐步接受民营资本——民营资本成为图书发行渠道的必要补充——扶持民营书业——允许民营资本触及二级批发权——民营资本二级批发权的公民待遇——总批发权放开的变化过程。计划出版体制的弊端造成了市场需求的无法满足,为发行准入规制改革打开了一道缺口,从此民营资本在发行领域长驱直入。但是民营资本的发展道路并不平坦,政府的市场规制一直与民营资本的市场属性处于博弈状态,在两者较量的过程中,政府准入规制逐步妥协,以致最终的全部放开。如果说图书发行市场准入规制的放松始于计划出版体制弊端的暴露,那么随之出现的政策调整无疑是这一规制演变至今的重要条件,政府改革的自觉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2)图书出版领域准入规制的变革。图书发行市场的放开使得民营资本经营权限在无形中扩大,民营资本难以满足现状,普遍存在拓展图书市场、谋求更大利润空间的诉求。图书出版业利润分配最大的是出版环节,历来有“印刷厂跪着要饭吃,新华书店站着要饭吃,批发商坐着要饭吃,出版社躺着要饭吃”的俗称,③但出版环节一直是民营资本的禁区,民营资本的市场本质和趋利属性,使得民营资本需要通过与国有出版社合作,以迂回介入的方式才能将触角伸至图书出版业的上游。
民营资本与出版社合作介入出版领域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协作出版(也叫做“委托出版”),一种是承包制。1985年1月1日,文化部下发的《关于在协作出版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协作出版的含义:“目前,在改革中出现了协作出版(有的地方称合作出版或委托出版)的形式,即供稿单位取得出版社的同意,使用该社书号出书,同时还承担编辑、印刷、发行等任务。这种形式能补出版社编辑、印刷、发行力量之不足,从而能增加出书、缩短周期,已经受到相当广泛的注意。看来,它不失为对出版社的一种有益的补充”。承包制则是由安徽科技出版社为了调动出版社员工积极性,促进出版内部机制的变革,于1984年率先实行的一种出版制度。“至1988年底,将近17个省市先后实行了出版局向省财政、出版社向出版局、编辑室向出版社,由上而下的层层承包。”④结果承包单位为了完成承包任务,不得不向社外寻求资源,这就为民营图书工作室的成长创造了条件。无论是协作出版还是承包制,民营资本介入出版领域的主要窗口是选题策划。民营资本凭借其灵活的市场运行机制、丰富的选题资源和人才以及敏锐的市场反应能力,擅长捕捉市场热点,能在第一时间推出市场需要的图书。凭借策划、营销优势,民营资本通过成立民营图书工作室与出版社合作,从事图书选题和策划业务。政府对图书出版领域的进入规制改革是通过对协作出版、承包制的规范以及对书号资源的控制展开的。 “书号是合法出版书籍的统一编号,旨在可以快捷、有效地识别书籍的出版地、出版社、书名、版本及装订方法”。⑤新中国书号制度始于文化部出版局在1956年2月颁布的《全国图书统一编号方案》(简称全国统一书号),国务院出版口于1972年12月对该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最初书号是由出版单位向出版管理部门领取进行无偿使用。但是只有经国家正是批准的出版单位才能从事出版活动,才能领取书号。
始于1956年的书号制度成为政府控制民营书业进入出版领域的制度安排,因为国家规定只有国营的出版社才能获取书号。也正因为如此,民营资本为了规避出版领域的准入规制,最先是以灰色身份进入了图书出版领域,在利润驱动下开始向出版社买卖书号,国家对书号的规制政策相继出台。虽然新闻出版总署于2009年4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肯定了出版工作是的重要性,并提出“积极探索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参与出版的通道问题,开展国有民营联合运作的试点工作,逐步做到在特定的出版资源配置平台上,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在图书策划、组稿、编辑等方面提供服务。鼓励国有出版企业在确保导向正确和国有资本主导地位的前提下,与非公有出版工作室进行资本、项目多种方式的合作,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搭建发展平台”,但是政府对书号的控制始终没有放松。政府对书号资源的规制和民营资本对书号资源的反规制的博弈此消彼长,一方面,民营资本对通过书号资源的抢占为自己进入出版领域打开一道缺口;另一方面,政府通过严守和规范书号配给制,严格把守出版领域的准入关卡。至此,这种冲击与防守的博弈处于僵持状态。
(三)
技术的发展推动着新媒介形态的产生,在给图书出版业带来深刻影响的同时,也催生了数字出版的兴起。出版学术界、产业界和政府管理部门对其都有各自独特的理解,这种理解随着技术和时代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层出不穷,不断翻新。本文所讲的数字出版是将其界定为“数字化”+“出版”,是指用数字化技术从事的出版活动,是数字技术手段在出版环节的应用,主要包括原创出版物内容、编辑加工处理、现代印刷生产营销发行和阅读使用等五项数字化。
基于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在出版领域的应用,数字出版在改变传统出版的流程的基础上,颠覆了传统的图书市场准入规则,这种颠覆则是通过规避书号资源的限制而展开的。自从1956年发布《全国图书统一编号方案》以来,书号始终是图书必须拥有的内容,也是图书市场准入规制的重要方面,虽然经过多年的准入规制改革,但是政府对书号控制始终没有改变,书号成为了准入规制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数字出版的出现为民营资本和外资介入图书出版提供了新的途径。
目前数字出版产业中产生收益最多的产品形态是网络作品和电子书。“2012年仅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阅读基地中,电子书和网络文学作品的市场规模达到33.5亿元。”⑥其中基于PC互联网的起点中文网、红袖添香、纵横中文网等专业的文学网站已经改变了传统的图书出版流程。他们的图书资源多来自注册作者,这些作者通过文学网站的平台发布作品,并与文学网站签订电子协议,文学网站视作品的受欢迎程度,按一定方式给予作者一定报酬。从这一过程来看,从作者寻找、作品写作、发布、再到稿酬的支付,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图书出版流程,没有“三审三校”环节,以及图书实物生产环节,这一过程从头至尾不存在书号。有关部门虽然认识到这一问题,但是目前如果想为数字出版物设定书号还存在诸多困难。电子出版自身的流程特点以及电子书书号管理的不现实造成了书号制度在出版准入规制中的瓦解。
书号制度作为出版领域市场准入规制的重要手段在图书出版发展的如火如荼的背景下已经渐失效果,政府对书号的控制势必会像图书发行领域的二级批发权和总批发权一样,对民营资本呈逐渐放开趋势。
结语
自改革开放图书市场准入规制开启变革之路以来,其改革成效有目共睹,其变革之路也呈现出一定的特点。首先,图书市场准入规制逐渐放松,改革呈逐渐深化的状态。在改革路径方面,由出版下游市场准入逐步向出版上游市场准入延伸,呈现逆出版产业链条的特点;在改革深度方面,由改革初期的尝试性放松向改革后期的大部甚至全部放松转变。其次,每一领域的准入规制改革都是一个非国有资本和国有资本、市场机制与政府管制的博弈过程。这一过程既是非国有资本基于市场逐利属性扩张渗透的过程,又是国家基于社会发展需要自觉变革的过程。如果说图书市场准入规制改革的现实动因是民营资本扩张渗透的需求,那么其根本动因就是政府规制变革的自觉。第三,对书号资源的控制将成为图书市场准入规制的最后一道防线。虽然图书市场上游准入规制的变革基本完成,但是下游准入的博弈还在继续。政府基于对图书出版业特殊属性的考虑,虽然在出版环节的某些方面给予了肯定和支持,但未放开对书号资源的控制。书号制度成为图书市场准入规制改革的难点。最后,数字出版的发展推动政府加快了对书号控制的改革,书号制度将沿着继续放松管制的改革路径,使得图书市场由目前的垄断竞争真正进入到自由竞争的状态。(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注解
① 姚德权:《我国新闻出版市场准入规制内涵与动因分析》,《出版发行研究》2004年第11期,16页。
② 凌金铸:《文化体制改革的缘起》,《中国文化产业评论》2013年第1期。
③ 博玫:《中国出版体制创新》,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年版,第119页。
④ 刘革学,刘芳:《中国民营书业调查——中国民营书业出版蓝皮书》,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年版,第17页。
⑤ 李秀荣:《09岁末话书号》,《编辑之友》2010年第1期。
⑥ 任殿顺:《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真实与幻象》,《2013年中文数字出版与数字图书馆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13年7月。
关键词:图书市场准入规制;民营资本准入;数字出版;变革路径
图书出版体制改革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出版体制改革沿着体制内和体制外两条路径不断深入,而体制外的改革之路实际上是一条图书市场准入规制的变革之路。把握市场准入规制改革的过程和特点,有助于我们从微观之处入手,以更加清晰的思路理清图书出版体制改革的路径。
(一)
建国初期,基于苏联出版制度和战时出版体制的影响,我国建立了计划出版体制。图书市场准入规制正是基于计划出版体制建立的背景,为了确保计划体制顺利实施而被提到了议事日程,成为计划出版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市场准入,简单的说就是货物、劳务和资本进入市场程度的许可。所谓市场准入规制,是指当市场主体进入市场时,政府对其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和程序规则进行管理的各种制度和规范的总称。市场准入规制是国家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基本制度,既是政府管理市场的起点,又是一项基础性的、极为重要的经济法律制度。
由于图书出版业同时具有一般商品意义的产业属性和精神思想意义的意识形态属性,我国对图书市场实行非常严格的进入规制,从而决定了我国图书市场准入规制的特殊内涵。我国图书市场准入规制是指政府允许某些经济要素通过一定的渠道,按照一定的条件进入图书市场的程度,是政府通过实施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对图书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一种宏观掌握和控制。图书出版市场准入规制是国家对图书市场进行干预的基本规制,“既是政府管理图书市场的起点,又是一系列后续管理措施实施的基础”。①目前,我国图书市场准入包括三个方面,即法人准入、业务准入、岗位准入。法人准入,是指依靠法定标准,批准图书出版机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的设立;业务准入,是指按照保证文化安全、导向安全、产业安全原则,批准图书出版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开办新的业务品种;岗位准入,是指图书出版机构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和认可。
建国初期,作为计划出版体制一部分的图书市场准入规制,在出版机构设立方面来看,实行计划指令性政策,明确限制出版机构的经济成分,只允许国营经济成分和集体经济成分的存在。中央设立人民出版社、新华印刷厂和新华书店总店,直属出版总署;地方也相应设立地方人民出版社、新华印刷厂和新华书店,直属于地方出版行政机关,同时也分别受中央的人民出版社、新华印刷厂和新华书店总店的领导或指导。在出版机构业务方面来看,实行严格的专业化分工:一是出版业中编、印、发三个环节的分别由出版社、印刷厂、新华书店执行;二是出版部门内部出版社的专业化分工。在从业人员资格标准方面来看,出版事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出版、发行、印刷企业的干部和技工的训练和培养。因此,建国初期的图书市场准入规制无论是图书出版机构的设立、出版机构业务界限的设定,还是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都直接受行政指令的安排。
(二)
改革开放初期,国民对图书的需求十分迫切,遭受了十年“文革”重创的出版业不能满足国民的需求,买书难的呼声十分强烈。加之计划出版体制自身的弊端逐渐暴露,买书难的状况更是雪上加霜。实行了30年的出版社管出版、新华书店包发行的体制,既不能调动出版社的积极性,又制约了新华书店的活力,图书市场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从生产者的文化事业和企业单位来看,严重缺乏积极性,文化生产力受到极大的限制;从消费者方面看,文化产品严重短缺,不能满足文化消费的需求”。②为此,作为权宜之计,计划出版体制开始寻求体制外民营资本的力量,市场准入规制改革也以此为缺口拉开了帷幕。
图书市场准入规制的变革之路实际就是民营资本和外资逐步规避市场准入规制,进入图书出版业的过程;是民营资本由非法者转向合法者的身份变化过程;是民营资本由图书出版下游边缘领域向上游核心领域渗透的过程。
(1)图书发行领域准入规制的变革。
对民营资本来说,图书发行领域的准入规制逐步放松,改革经历了改革开放初期的逐步接受民营资本——民营资本成为图书发行渠道的必要补充——扶持民营书业——允许民营资本触及二级批发权——民营资本二级批发权的公民待遇——总批发权放开的变化过程。计划出版体制的弊端造成了市场需求的无法满足,为发行准入规制改革打开了一道缺口,从此民营资本在发行领域长驱直入。但是民营资本的发展道路并不平坦,政府的市场规制一直与民营资本的市场属性处于博弈状态,在两者较量的过程中,政府准入规制逐步妥协,以致最终的全部放开。如果说图书发行市场准入规制的放松始于计划出版体制弊端的暴露,那么随之出现的政策调整无疑是这一规制演变至今的重要条件,政府改革的自觉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2)图书出版领域准入规制的变革。图书发行市场的放开使得民营资本经营权限在无形中扩大,民营资本难以满足现状,普遍存在拓展图书市场、谋求更大利润空间的诉求。图书出版业利润分配最大的是出版环节,历来有“印刷厂跪着要饭吃,新华书店站着要饭吃,批发商坐着要饭吃,出版社躺着要饭吃”的俗称,③但出版环节一直是民营资本的禁区,民营资本的市场本质和趋利属性,使得民营资本需要通过与国有出版社合作,以迂回介入的方式才能将触角伸至图书出版业的上游。
民营资本与出版社合作介入出版领域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协作出版(也叫做“委托出版”),一种是承包制。1985年1月1日,文化部下发的《关于在协作出版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协作出版的含义:“目前,在改革中出现了协作出版(有的地方称合作出版或委托出版)的形式,即供稿单位取得出版社的同意,使用该社书号出书,同时还承担编辑、印刷、发行等任务。这种形式能补出版社编辑、印刷、发行力量之不足,从而能增加出书、缩短周期,已经受到相当广泛的注意。看来,它不失为对出版社的一种有益的补充”。承包制则是由安徽科技出版社为了调动出版社员工积极性,促进出版内部机制的变革,于1984年率先实行的一种出版制度。“至1988年底,将近17个省市先后实行了出版局向省财政、出版社向出版局、编辑室向出版社,由上而下的层层承包。”④结果承包单位为了完成承包任务,不得不向社外寻求资源,这就为民营图书工作室的成长创造了条件。无论是协作出版还是承包制,民营资本介入出版领域的主要窗口是选题策划。民营资本凭借其灵活的市场运行机制、丰富的选题资源和人才以及敏锐的市场反应能力,擅长捕捉市场热点,能在第一时间推出市场需要的图书。凭借策划、营销优势,民营资本通过成立民营图书工作室与出版社合作,从事图书选题和策划业务。政府对图书出版领域的进入规制改革是通过对协作出版、承包制的规范以及对书号资源的控制展开的。 “书号是合法出版书籍的统一编号,旨在可以快捷、有效地识别书籍的出版地、出版社、书名、版本及装订方法”。⑤新中国书号制度始于文化部出版局在1956年2月颁布的《全国图书统一编号方案》(简称全国统一书号),国务院出版口于1972年12月对该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最初书号是由出版单位向出版管理部门领取进行无偿使用。但是只有经国家正是批准的出版单位才能从事出版活动,才能领取书号。
始于1956年的书号制度成为政府控制民营书业进入出版领域的制度安排,因为国家规定只有国营的出版社才能获取书号。也正因为如此,民营资本为了规避出版领域的准入规制,最先是以灰色身份进入了图书出版领域,在利润驱动下开始向出版社买卖书号,国家对书号的规制政策相继出台。虽然新闻出版总署于2009年4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肯定了出版工作是的重要性,并提出“积极探索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参与出版的通道问题,开展国有民营联合运作的试点工作,逐步做到在特定的出版资源配置平台上,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在图书策划、组稿、编辑等方面提供服务。鼓励国有出版企业在确保导向正确和国有资本主导地位的前提下,与非公有出版工作室进行资本、项目多种方式的合作,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搭建发展平台”,但是政府对书号的控制始终没有放松。政府对书号资源的规制和民营资本对书号资源的反规制的博弈此消彼长,一方面,民营资本对通过书号资源的抢占为自己进入出版领域打开一道缺口;另一方面,政府通过严守和规范书号配给制,严格把守出版领域的准入关卡。至此,这种冲击与防守的博弈处于僵持状态。
(三)
技术的发展推动着新媒介形态的产生,在给图书出版业带来深刻影响的同时,也催生了数字出版的兴起。出版学术界、产业界和政府管理部门对其都有各自独特的理解,这种理解随着技术和时代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层出不穷,不断翻新。本文所讲的数字出版是将其界定为“数字化”+“出版”,是指用数字化技术从事的出版活动,是数字技术手段在出版环节的应用,主要包括原创出版物内容、编辑加工处理、现代印刷生产营销发行和阅读使用等五项数字化。
基于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在出版领域的应用,数字出版在改变传统出版的流程的基础上,颠覆了传统的图书市场准入规则,这种颠覆则是通过规避书号资源的限制而展开的。自从1956年发布《全国图书统一编号方案》以来,书号始终是图书必须拥有的内容,也是图书市场准入规制的重要方面,虽然经过多年的准入规制改革,但是政府对书号控制始终没有改变,书号成为了准入规制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数字出版的出现为民营资本和外资介入图书出版提供了新的途径。
目前数字出版产业中产生收益最多的产品形态是网络作品和电子书。“2012年仅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阅读基地中,电子书和网络文学作品的市场规模达到33.5亿元。”⑥其中基于PC互联网的起点中文网、红袖添香、纵横中文网等专业的文学网站已经改变了传统的图书出版流程。他们的图书资源多来自注册作者,这些作者通过文学网站的平台发布作品,并与文学网站签订电子协议,文学网站视作品的受欢迎程度,按一定方式给予作者一定报酬。从这一过程来看,从作者寻找、作品写作、发布、再到稿酬的支付,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图书出版流程,没有“三审三校”环节,以及图书实物生产环节,这一过程从头至尾不存在书号。有关部门虽然认识到这一问题,但是目前如果想为数字出版物设定书号还存在诸多困难。电子出版自身的流程特点以及电子书书号管理的不现实造成了书号制度在出版准入规制中的瓦解。
书号制度作为出版领域市场准入规制的重要手段在图书出版发展的如火如荼的背景下已经渐失效果,政府对书号的控制势必会像图书发行领域的二级批发权和总批发权一样,对民营资本呈逐渐放开趋势。
结语
自改革开放图书市场准入规制开启变革之路以来,其改革成效有目共睹,其变革之路也呈现出一定的特点。首先,图书市场准入规制逐渐放松,改革呈逐渐深化的状态。在改革路径方面,由出版下游市场准入逐步向出版上游市场准入延伸,呈现逆出版产业链条的特点;在改革深度方面,由改革初期的尝试性放松向改革后期的大部甚至全部放松转变。其次,每一领域的准入规制改革都是一个非国有资本和国有资本、市场机制与政府管制的博弈过程。这一过程既是非国有资本基于市场逐利属性扩张渗透的过程,又是国家基于社会发展需要自觉变革的过程。如果说图书市场准入规制改革的现实动因是民营资本扩张渗透的需求,那么其根本动因就是政府规制变革的自觉。第三,对书号资源的控制将成为图书市场准入规制的最后一道防线。虽然图书市场上游准入规制的变革基本完成,但是下游准入的博弈还在继续。政府基于对图书出版业特殊属性的考虑,虽然在出版环节的某些方面给予了肯定和支持,但未放开对书号资源的控制。书号制度成为图书市场准入规制改革的难点。最后,数字出版的发展推动政府加快了对书号控制的改革,书号制度将沿着继续放松管制的改革路径,使得图书市场由目前的垄断竞争真正进入到自由竞争的状态。(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注解
① 姚德权:《我国新闻出版市场准入规制内涵与动因分析》,《出版发行研究》2004年第11期,16页。
② 凌金铸:《文化体制改革的缘起》,《中国文化产业评论》2013年第1期。
③ 博玫:《中国出版体制创新》,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年版,第119页。
④ 刘革学,刘芳:《中国民营书业调查——中国民营书业出版蓝皮书》,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年版,第17页。
⑤ 李秀荣:《09岁末话书号》,《编辑之友》2010年第1期。
⑥ 任殿顺:《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真实与幻象》,《2013年中文数字出版与数字图书馆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1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