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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表明,紧密的交往纽带和积极的信任互动共同构成了社会治理须臾不可或缺的社会基础。如果将社会治理视为一种博弈,那么缺少信任支撑的博弈必将是零和博弈,甚至是负和博弈……
一段时间以来,人们从不同层面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作出了较为深入的讨论和分析。但是,总体上看,人们关注较多的仍是社会治理的体制架构、运作策略、治理方式等议题。事实上,真正影响社会治理的深层次问题并不仅仅在于此,更在于它的社会基础。这种社会基础简而言之就是影响社会治理进程的“信任”根基。社会治理既不能根据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来推动,也不能一味依靠妥协让步来维持,而必须以互惠合作和信任支持为基础。
缺乏诚信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的突出短板
对于社会治理而言,信任之所以如此重要,最重要的原因莫过于它有助于实现社会治理的最终旨归——建构社会秩序。早在2500多年前,政治学鼻祖亚里士多德就开宗明义地说,城邦是若干家庭和种族结合而成的保障优良生活的共同体,以完美的、自足的生活为目标,这就是幸福而高尚的生活。时至当今,过上幸福而高尚的生活依旧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指向。尽管对于何以达致幸福而高尚的生活,不同的人给予了不同的阐释,但是在纷繁复杂的争论中仍有一个基本共识,那就是只有在有序的社会中才能够过上幸福而高尚的生活。秩序固然重要,但是构建秩序的道路并不平坦。因为现代社会是一个异质因素非常鲜明的多元化社会,基于不同的思维观念、价值判断和需求偏好,人们之间难免会产生矛盾和冲突。对此,真正有助于从深层次合理调适不同需求进而构筑良好社会秩序的根本在于夯实信任根基。信任之于社会治理,犹如空气之于人的呼吸和命运。一旦信任受损,社会有机体就会遭受瓦解,进而难以形成凝聚力,良好秩序的局面将难以出现。
然而,一个不可回避的客观现实是,如此重要的信任却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的突出短板。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2—2013》显示,当前社会的总体信任指标在进一步下降,已经跌破及格线,超过七成人不敢相信陌生人。曾经广受尊崇的医生、教师及法律工作者,其职业声望和社会信任度也在急剧下降。老人摔倒后的“无奈纠结”更从深层次说明信任的匮乏程度已经严重到侵蚀道德底线的层面。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不愿意相信陌生人,总是习惯用迟疑的目光和不信赖的心态面对周围的人和事。在陌生的城市,面对求助者渴望的眼神,很多人仍是唯恐避之不及,担心一不小心就会掉进“陷阱”。缺乏信任的社会无形之中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都是戴着“有色眼镜”,心存芥蒂,人们都喜欢将自己密闭在狭小的空间里,“敞开心扉”似乎只是一句永远正确但很难付诸现实的期许。与社会信任缺失相对应,政府信任同样不容乐观。现实生活中,既可见囿于公共政策缺乏稳定性、可持续性,公众随之产生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及其执行情况的疑惑和忧虑,更可常见公共权力执行者在公务活动中的态度傲慢、能力欠缺、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甚至是违背行政伦理与职业道德,丧失个人品德,导致公众对政府的不满和失望。可以说,当前政府信任下降已经很明显地表现在公众对政府价值背离、行为失范、绩效偏低等问题的忧虑、不满乃至愤懑,而且日渐呈现出明显的交叉性、结构性、累积性和系统性特征。这一切均说明,在“大转型”的背景下,倍感珍贵的信任日渐式微和不断缺失,已从最为基础的层面构成了对社会有效治理的直接障碍。
推进四项工作促进信任生成
在信任如此重要的情况下,促进生成信任自然成为一项重要工作。当前亟待推进四项基础性工作。
培育良好的公共精神。公共精神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精神内涵,它是现代公共领域的道德准则,是公众为公共利益而行动的气质特性,它能够引导公众形成理性沟通、诚信相待和互敬互爱的精神品质。但是,公共精神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形成的,也不是单纯的知识学习就可以实现,而是需要在日常生活的实践中慢慢累积,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公众从参与社区日常治理等小事入手,让其体会到参与公共生活不仅是其权利,而且也是应尽的义务,并在参与中体会到理性沟通、相互体恤的魅力和价值。
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民主政治有助于信任的生成,因为它可以促进官民互动,进而实现合作、共赢。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当前在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意识和民主技能日渐提高的情况下,信任建构无疑离不开民主政治建设。从笔者调研情况看,当前基于民主政治建设角度来建构信任,需要健全完善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展民主渠道,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为建构政府与公众的信任关系提供多元化的生成机制。
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在利益诉求日渐增多、矛盾纠纷不断产生、社会阶层逐渐分化、人际关系高度复杂的时代,能否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成为政府赢得普遍信任和广泛支持的利益基础。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信息搜集机制,引导公众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途径,理性表达自己的正当利益要求,从而妥善和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密切政府和公众之间的联系。
规范公共权力。“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道理。”此言虽极端,但权力的异化必将导致不信任的产生和蔓延。无论是西方国家的经验教训还是中国的历史经验都表明,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权力为恶的可能,继而赢得公众信任。限制权力首先离不开制度建设,因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具有约束力。但是,与制度建构相比,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同样重要。如果制定起来的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同样没有效用,有时甚至不如没有制度。因此,对于权力制约来说,建构科学合理的制度和提升制度执行力同为重要。
一段时间以来,人们从不同层面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作出了较为深入的讨论和分析。但是,总体上看,人们关注较多的仍是社会治理的体制架构、运作策略、治理方式等议题。事实上,真正影响社会治理的深层次问题并不仅仅在于此,更在于它的社会基础。这种社会基础简而言之就是影响社会治理进程的“信任”根基。社会治理既不能根据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来推动,也不能一味依靠妥协让步来维持,而必须以互惠合作和信任支持为基础。
缺乏诚信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的突出短板
对于社会治理而言,信任之所以如此重要,最重要的原因莫过于它有助于实现社会治理的最终旨归——建构社会秩序。早在2500多年前,政治学鼻祖亚里士多德就开宗明义地说,城邦是若干家庭和种族结合而成的保障优良生活的共同体,以完美的、自足的生活为目标,这就是幸福而高尚的生活。时至当今,过上幸福而高尚的生活依旧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指向。尽管对于何以达致幸福而高尚的生活,不同的人给予了不同的阐释,但是在纷繁复杂的争论中仍有一个基本共识,那就是只有在有序的社会中才能够过上幸福而高尚的生活。秩序固然重要,但是构建秩序的道路并不平坦。因为现代社会是一个异质因素非常鲜明的多元化社会,基于不同的思维观念、价值判断和需求偏好,人们之间难免会产生矛盾和冲突。对此,真正有助于从深层次合理调适不同需求进而构筑良好社会秩序的根本在于夯实信任根基。信任之于社会治理,犹如空气之于人的呼吸和命运。一旦信任受损,社会有机体就会遭受瓦解,进而难以形成凝聚力,良好秩序的局面将难以出现。
然而,一个不可回避的客观现实是,如此重要的信任却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的突出短板。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2—2013》显示,当前社会的总体信任指标在进一步下降,已经跌破及格线,超过七成人不敢相信陌生人。曾经广受尊崇的医生、教师及法律工作者,其职业声望和社会信任度也在急剧下降。老人摔倒后的“无奈纠结”更从深层次说明信任的匮乏程度已经严重到侵蚀道德底线的层面。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不愿意相信陌生人,总是习惯用迟疑的目光和不信赖的心态面对周围的人和事。在陌生的城市,面对求助者渴望的眼神,很多人仍是唯恐避之不及,担心一不小心就会掉进“陷阱”。缺乏信任的社会无形之中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都是戴着“有色眼镜”,心存芥蒂,人们都喜欢将自己密闭在狭小的空间里,“敞开心扉”似乎只是一句永远正确但很难付诸现实的期许。与社会信任缺失相对应,政府信任同样不容乐观。现实生活中,既可见囿于公共政策缺乏稳定性、可持续性,公众随之产生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及其执行情况的疑惑和忧虑,更可常见公共权力执行者在公务活动中的态度傲慢、能力欠缺、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甚至是违背行政伦理与职业道德,丧失个人品德,导致公众对政府的不满和失望。可以说,当前政府信任下降已经很明显地表现在公众对政府价值背离、行为失范、绩效偏低等问题的忧虑、不满乃至愤懑,而且日渐呈现出明显的交叉性、结构性、累积性和系统性特征。这一切均说明,在“大转型”的背景下,倍感珍贵的信任日渐式微和不断缺失,已从最为基础的层面构成了对社会有效治理的直接障碍。
推进四项工作促进信任生成
在信任如此重要的情况下,促进生成信任自然成为一项重要工作。当前亟待推进四项基础性工作。
培育良好的公共精神。公共精神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精神内涵,它是现代公共领域的道德准则,是公众为公共利益而行动的气质特性,它能够引导公众形成理性沟通、诚信相待和互敬互爱的精神品质。但是,公共精神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形成的,也不是单纯的知识学习就可以实现,而是需要在日常生活的实践中慢慢累积,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公众从参与社区日常治理等小事入手,让其体会到参与公共生活不仅是其权利,而且也是应尽的义务,并在参与中体会到理性沟通、相互体恤的魅力和价值。
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民主政治有助于信任的生成,因为它可以促进官民互动,进而实现合作、共赢。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当前在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意识和民主技能日渐提高的情况下,信任建构无疑离不开民主政治建设。从笔者调研情况看,当前基于民主政治建设角度来建构信任,需要健全完善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展民主渠道,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为建构政府与公众的信任关系提供多元化的生成机制。
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在利益诉求日渐增多、矛盾纠纷不断产生、社会阶层逐渐分化、人际关系高度复杂的时代,能否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成为政府赢得普遍信任和广泛支持的利益基础。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信息搜集机制,引导公众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途径,理性表达自己的正当利益要求,从而妥善和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密切政府和公众之间的联系。
规范公共权力。“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道理。”此言虽极端,但权力的异化必将导致不信任的产生和蔓延。无论是西方国家的经验教训还是中国的历史经验都表明,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权力为恶的可能,继而赢得公众信任。限制权力首先离不开制度建设,因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具有约束力。但是,与制度建构相比,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同样重要。如果制定起来的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同样没有效用,有时甚至不如没有制度。因此,对于权力制约来说,建构科学合理的制度和提升制度执行力同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