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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影《芳华》的上映,同名小说也跟着热销起来。从2017年4月到2018年1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总共印刷了13次,发行量也高达80万册,应该说这是近几年来,中国当代文坛上十分少见的一种现象。伴随着评论界的一片赞誉之声,《芳华》成了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严歌苓也成了世人瞩目的对象。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芳华》光芒四射?目前评论界所给出的答案,大多围绕作者以其在特定时代的切身感受,展示了青春是如何以独有的姿态绽放芳华,并“在貌似不经意的讲述中——用个人的方式深刻地反省和检讨了那个时代”a。更有论者认为,“当叙述者描绘1970 年代的主流话语时,已经悄悄地拉开了距离,连带着由当年意识形态树立起来的样板——写出了一种非常高贵、但又不是神化的人性正能量”b。而严歌苓本人也一再强调,创作小说《芳华》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把她所经历的那些“历史提纯,然后再抽象,使她成为带有形而上意味的一个故事”。因为“人随着年纪和阅历的增长,会越来越诚实,这个诚实就是他不再惧怕这种对自己的反省和悔罪造成别人对他的仇恨和鄙视”c。她还解释说《芳华》的“故事是虚构的,但细节全是真实的”d。《芳华》真的准确反映了历史的真实吗?我想在众口一词的称赞中,谈谈这部小说的败笔之处。
一、历史“真实”还是“虚构”?
众所周知,文学创作是一种虚构性艺术,虚构也是文学的本质所在。但虚构必须要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人物和故事可以虚构,历史本身却不容虚构,因为读者都是历史的见证者。而小说《芳华》,恰恰违背了这一创作原则。严歌苓笔下的历史叙事,几乎都是人为虚构的,就连她本人所亲历的“部队”生活,也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由于我本人也曾在那一时代当过兵,所以不妨举几个例子来印证一下:其一,在那个火红的革命年代里,当兵入伍需要经过严格政治审查的,那些“地富反坏右”的子女,根本就没有当兵的资格。但不可思议的是,《芳华》里明明白白地写着,部队领导不仅知道萧穗子和何小曼是“黑五类”子女,且深谙“有其父必有其女”“根不正苗自黑”e这一时代“真理”,他们又怎么会让这种人混进部队里来,自己去承担政治上的巨大风险呢?其二,小说的开头描写文工团“打靶”,严歌苓竟让“十三岁”的萧穗子去担任“警戒”,结果差点惹出一场人命关天的大祸,这着实令我感到惊讶。部队“打靶”有自己的专用“靶场”,绝不可能去拿老百姓的田地做“靶场”。即便是临时“靶场”,也会去找一个偏僻安全的地方,并配有专门的枪械员和警戒人员,不要说老百姓进入不了“靶场”,就是士兵也不能在“靶场”里随便走动,怎么会让一群缺乏军事素养的文工团员,自己找地方去真枪实弹地开练呢?其三,严歌苓在《芳华》里这样写道:“当时我们女兵很少去男兵的宿舍串门,因为男兵们常穿条小裤衩就公然在宿舍走廊里窜。据说七八月份最热的时候,最体面的着装就是小裤衩,很多人连小裤衩也不穿。”f军容风纪反映着一个军人的精神面貌,部队绝不会容许士兵在宿舍里光着屁股乱窜,更不会容许他们在异性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体。其四,《芳华》里的那些青年男女们,每天晚上都会利用一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在“阴暗角落偷个吻,交换一两页情书,借一帮一一对红调调情,到心仪的但尚未挑明的恋人房里去泡一会儿,以互相帮助的名义揉揉据说扭伤的腰和腿”g。浪漫主义的艺术想象自然是很抒情的,但现实生活却是另外一回事儿,因为部队里有明文规定,男女士兵之间是绝对禁止谈情说爱的。萧穗子已经因私下恋爱,受到了一个“记过”处分,其他那些文工团员,就不怕再受军纪处分了吗?
严歌苓说《芳华》的“故事是虚构的,但细节全是真实的”。故事的虚构性我们已经领教了,那么《芳华》里面的细节,究竟是不是“真实”呢?答案也是否定性的。一部作品的优劣好坏,细节描写是一个关键性因素,因为细节本身更贴近于生活,能够给读者留下最为深刻的印象。但细节并非仅仅是指“哪里是排练厅、哪里是练功房,我脑子马上能还原当时的环境”h,更是指作品故事情节当中,各种叙述元素之间的逻辑严谨性。
阅读小说《芳华》,我感到最头痛的事情,就是几个主要人物的年龄问题,因为它直接反映着“致青春”的成长历程。按照常理,严歌苓在设计她笔下的人物形象时,每一个细节早已是烂熟于心,绝不应该发生年龄混乱这样的低级错误,但它却实实在在地发生了。《芳华》开头便交代了叙事主人公萧穗子的实际年龄:“那年我十三岁差一个月,身高一米六一,体重三十八公斤,伫立于一九七二年的川西北隆冬。”i这无疑为我们了解其他人物的年龄,提供了一个极其有效的参照系。不过我个人的诸多疑问,也恰恰由此而来。首先,那位娇小玲珑、嗲声嗲气的林丁丁,她的年纪到底是多大?用萧穗子的话来说,“她比我大四岁,可是拉到马路上肯定所有老百姓都会认为她更小”j。那么我们完全可以去精确地推算,林丁丁1973年入伍时应该是18岁,到1977年发生“触摸事件”,她也才22岁。然而,当郝淑雯嘲讽她看上了一位带着孩子的内科医生时,竟然说出这样一句话,“二十五岁当后妈,就那么幸福?”k郝淑雯所說的林丁丁年龄,要比萧穗子所说的大了整整3岁。她们两人哪一个的话才是真实的?其次,那位人高马大、性格开朗的郝淑雯,她的年纪到底是多大?从萧穗子口中我得知,“林丁丁是个文气的女孩,比郝淑雯大一岁”l,也就是说郝淑雯比萧穗子大三岁。但接下来的故事叙述,却令我们大跌眼镜了。十五岁的萧穗子,因同年轻军官少俊私下谈恋爱,受到了部队里的“记过”处分。后来郝淑雯向她坦白说,是自己施美人计把少俊拉下了水,并通过“几个蚊帐之夜,她轻而易举地说服了少俊”,把萧穗子的一百多封情书“上交给团领导”m。那年郝淑雯才十八岁,怎么敢在军营里公开调情,甚至和男军官上床?比她大一岁的林丁丁,只是被刘峰轻微“触摸”了一下,就惶恐不安地大喊“救命”,这才是那一时代少女对于异性的真实心态。我个人认为,严歌苓不是在描写郝淑雯的性早熟,而是明显发生了年龄错位。再者,那位全军学雷锋标兵刘峰,他的年纪到底是多大?严歌苓曾交代说,1975年他与林丁丁相识时,年龄都是20岁,即“一个人一生,能碰到心和身都去死爱的人,是太难得了,就像二十岁的他,碰到二十岁的林丁丁”n。然而,当2015年刘峰去世以后,萧穗子前去吊唁,她望着“灵台上”那张“四十年前”的老照片,满怀深情地感叹道,“在他二十二岁的照片上,眼中的深明大义正源于此”o。四十年前也就是1975年,年龄一下子又增加了2岁。这类杂乱无序的糊涂账,的确让人太“烧脑”了。 除此之外,《芳华》在叙事方面的逻辑混乱,也显示出严歌苓驾驭故事能力的退化。
严歌苓在《芳华》中,采取了主人公穿插叙事的惯用手法,试图将一个原本非常简单的青春故事,描写得复杂多变、神秘动人。这种叙述方略,在其他作品像《陆犯焉识》中,严歌苓把握得还是不错的,并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但是到了《芳华》里,却产生了许多逻辑性错误,关于何小曼的故事叙事,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严歌苓借叙事主人公萧穗子之口说:“我不止一次地写何小曼这个人物,但从来没有写好过。这一次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能写好她”p。严歌苓为什么一直都写不好何小曼?原因其实非常简单,那就是严歌苓既不了解自己笔下的这个人物,更没有抓住她的灵魂。海明威曾经说过,“一个作家因为不了解而省略某些东西,他的作品只会出现漏洞。”q严歌苓以主人公穿插叙事的表现方式,把她对何小曼所“不了解”的地方,全都做了“省略”化处理(其他人物也是一样),因此必然会出现某些难以补救的致命错误。比如何小曼离开文工团以后的故事,便带有逻辑上的巨大漏洞。1978年国庆节后,何小曼被文工团“发配”到了野战医院,严歌苓交代说:“野战医院比文工团仁慈,只让何小曼在洗衣班洗了一个月的脓血绷带,之后就安排她上了护训班。”r再加上她在前面的穿插叙事,“何小曼结束了半年的护士速成班”,被医院分配到了肝胆科“做了一名实习护士”,无疑形成了一个完整而连续的时间链条,并没有什么可值得挑剔的毛病。但是结合《芳华》的情节来分析,逻辑漏洞则立刻显现了出来。严歌苓告诉我们,在这一期间何小曼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恋爱“结婚”,二是成了“英雄”。然而这两者在严歌苓所设定的时间链条里,却是互相矛盾。我们不妨来做一番逻辑推演: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从1979年2月17日开始,到3月16日全部结束,总共历时28天。也就是说,当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打响时,何小曼还在护士速成班里学习,等她结业(1979年5月)回到野战医院后,战争早已结束了。她被分配到野战医院的肝胆科工作,并结识了一位部队里的排长,两人很快就结了婚,只不过那位排长没有福气,“在跟小曼结婚的第二年牺牲在越南战场”s。何小曼既然没有机会上战场,又何来营救小战士的英雄事迹呢?如果说何小曼中途脱离了护士速成班,“参加了一个礼拜战争”,且因抢救战友而成了大英雄,这样又直接推翻了她的“结婚说”。严歌苓在《芳华》中已经说得很明白,战争刚一结束,何小曼便精神分裂住进了医院,时间长达数年。处于精神分裂状态的何小曼,连老战友刘峰都不认识了,她怎么可能回到“护训班”,正常学习和结业呢?再说了,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又怎么可能回到肝胆科正常工作,并同那位排长相识和结婚呢?毋庸置疑,正是由于这个无法自圆其说的逻辑“漏洞”,何小曼离开文工团以后的故事,根本就无法成立。
二、青春“芳华”还是“创伤”?
严歌苓在谈《芳华》的创作感受时,曾表示:“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百分之百的诚实的作家,就是只忠实于自己的审美价值、道德审美、心灵感受。任何故弄玄虚,哗众取宠的语言、造句,不能诚实表达出最准确意思的写作,都是我不想要的。”而小说《芳华》也“不是有关青春爱情的故事,而是一个过来人对青春爱情诠释的故事。这是我现在还存在的良知对我所见证的青春爱情的认识和发现”t。
实际上,小说《芳华》的悲剧叙事,与其说是一种美好青春的往事记忆,还不如说是一种心灵创伤的自我倾诉。故事中那种过于复杂的人际关系,使年轻女兵们的脸上很少流露出阳光灿烂的青春气息。所以,我们只有从“过来人”这一概念入手,才能理解严歌苓“致青春”背后的真实意图。
小说《芳华》中“致青春”的故事叙事,几乎都是“过来人”的人生经验,而与真正的“青春”并无太大关系。文工团里的那些女兵们,她们虽然年龄不大,却阅历无数、饱经沧桑,原来都是“过来人”的思想载体。比如在打靶场上,话剧队的“老唐山”调侃那位私自溜进靶场的农村老大娘:“人家才不是大娘呢,听门诊部宣传员说,前天大娘还领了免费避孕套呢!”当时萧穗子还不满13岁,郝淑雯也只有16岁,其他女团员的年龄,想必也不过是如此,可她们不仅没有丝毫的少女羞耻感,反倒“大家都哈哈哈”地跟着瞎起哄。这就是“过来人”经验的巧妙嫁接。因为“避孕套”概念的接受与普及,始于1982年计划生育的立法以后。在这以前,“避孕套”还只是少数人使用的高档用品,普通百姓对它更是知之甚少。况且在那个思想封闭、观念保守的特殊年代,人们一提到它大有“黄色”和“流氓”之嫌,一群纪律严明、涉世不深的部队女兵,又怎么会知道它的实际功用呢?还有海绵胸垫风波,“那个粗陋填塞的海绵乳峰不过演出了我们每一个女人潜意识中的向往。再想得深一层,它不只是我们二八年华的一群女兵的潜意识,而是女性上万年里形成的集体潜意识”u。需要加以说明的是,女性使用海绵胸罩,也是一种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兴起的审美时尚。那个时代的女性连穿一件色泽鲜艳的衣服,都会受到冷眼以对,那些“二八年华”的女兵们,又怎么敢堂而皇之地将海绵胸垫挂在部队大院里呢?一句“女性上万年里形成的集体潜意识”,也无法改变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毫无疑问,严歌苓是用“现在”的观念,讲述“过去”的故事,所以才会导致时代背景的严重错位。“过来人”的生理性经验,在那个人高马大、身材丰满的郝淑雯身上,表现得更是淋漓尽致。刚满18岁的郝淑雯,怀着对萧穗子强烈的嫉妒心理,竟莫名其妙地把自己“美丽的胴体”,主动地送进了少俊的蚊帐里,且“轻而易举地让少俊交出了”萧穗子写给他的所有情书,结果害得萧穗子受到了一个“记过”处分。仅仅是因为一时意气用事,郝淑雯便用她自己的少女之身,去色诱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很难令人相信,这就是《芳華》告诉我们的青春故事。
“过来人”的经验浸透,是《芳华》缺少青春气息的主要原因。那些年纪不大的女兵们,仿佛都在岁月的侵蚀下,变得过于早熟且城府很深,无论是为人处世还是谈情说爱,骨子里都透着一种“过来人”的世俗气息。比如那个善于伪装自己的林丁丁,一进部队文工团,便开始盘算自己的未来出路,渴望自己能“给一个首长做儿媳”,过一种荣华富贵的生活。她通过姨妈的穿针引线,千方百计勾引部队高干的儿子,虽然如愿以偿地嫁给了一个将军的公子,最后却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悲惨结局。还有那个尖酸苛刻的郝淑雯,尽管她用肉体成功地勾引了少俊,并达到了击垮何小曼的目的,后来也是落得一个被人抛弃的悲剧下场。可见她们的青春“芳华”,都不是那么地美好。仅从“勾引”这一细节来看,《芳华》的艺术构思,很像张爱玲《第一炉香》的叙述方略,但两者间还是存有很大差距的。张爱玲笔下的葛薇龙,其性格开始是非常单纯的,后来她之所以变得俗不可耐,也是其姑妈梁姨太的“教导有方”。换言之,葛薇龙走向堕落,是一个逐步发展的渐变过程,其中“过来人”姑妈的影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而林丁丁和郝淑雯则不同,她们被严歌苓剥离了影响因素,剔除了从青涩到成熟的渐变过程,一出场便无师自通地满身俗气,并直接变成了一个没有青春的“过来人”。她们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经验,究竟又是从哪里得来的呢?严歌苓并没有告诉读者,只是让幼稚而无知的她们,去沉重地承担本不应该承担的社会角色,去痛苦地负载本不应该负载的复杂人格。既然她们的“成长”过程都被省略了,那么严歌苓再去写《芳华》,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严歌苓似乎早已预料到《芳华》出版后,会有人对其故事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所以她在作品当中,借叙事主人公萧穗子之口,事先做好了铺垫:“过去那些人和事,重复地谈,重复地笑,谈多了,故事都走了样。记忆本身也是活的,有它自己的生命和成长,故事存在那里面,跟着一块活,一块成长,于是就都不是原来的模样了。”v从这段话里我们不难看出,严歌苓已经给自己留足了后路,既然“记忆”本身并不可靠,它一定会伴随着记忆主体的“生命和成长”,发生某种“走形”或者“变样”,故人们也就很难去对其进行指责了。不过,这也验证了小说《芳华》所反映的时代背景,是一种主观虚拟的历史语境;《芳华》所讲述的青春故事,也是一种“过来人”的记忆重构。只有从这一角度去加以诠释,小说《芳华》里的一切不实之词,才有可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然而,我们又不得不去面对另外一个问题:由于历史本身是一种客观性存在,那么作家只能去解释历史而不能去重构历史,否则历史便失去了它的真实性和严肃性,這是一个最起码的文学常识。无论是“控诉”也好“反思”也罢,我们首先都应该去尊重历史,而不能随心所欲地去篡改历史,否则很容易被人看成是历史虚无主义者。小说《芳华》给人留下的深刻印象,就是严歌苓个人的“讲述”欲望,要远远大于其讲“故事”的欲望,因此故事情节的合理性并不是她所关注的重心,让“故事”无条件地去迎合她的“讲述”欲望,才是构成小说《芳华》的意义所在。严歌苓的“讲述”欲望,既包含有明确地批判性指向,又有强烈的忏悔与反省意识,这就直接决定了那些年轻的女兵们,她们必然都会缺失自己的青春芳华,变成了一个个思想深沉的生命主体。所以,小说《芳华》已不再是什么“致青春”的美好回忆,而只能是“过来人”青春创伤的心灵悲歌。
三、 是谁毁灭了刘峰的“芳华”?
刘峰既是小说《芳华》里的灵魂人物,也是严歌苓忏悔与反省的思想基点,如果我们能够准确地判断这一人物的悲剧根源,那么“芳华”的全部含义也就不难理解了。
作为全军“学雷锋”的标兵,刘峰优秀品格的集中表现,源自于他人性本真的“善”。刘峰的善良又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不计较个人得失,哪里需要,哪里就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比如他补过墙壁和天花板,堵过耗子洞,订过门鼻儿,拆换过被白蚁蛀烂的地板条等等。二是对工作不挑肥拣瘦,凡是没有人愿意干的活,他都会主动上前,并一丝不苟地加以完成。像“抄跟头”这样的“苦活”,没有一个男兵愿意伸头,可刘峰却主动将揽了下来,并且毫无怨言。三是品格高尚,善于化解各种生活矛盾,刘峰在文工团里,就是一个脾气和蔼的老大哥,把那些年轻的文工团员凝聚在自己的周围。没有人愿意做何小曼的舞伴,是刘峰上前挽回了她的面子。刘峰看到郝淑雯与少俊偷情,却并不声张,只是私下里找她谈话,希望她能够洁身自好。四是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在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中,身负重伤的刘峰明知自己有生命危险,还咬着牙坚持把军用物资及时地运到了阵地上,而他却因时间耽搁,失去了一条胳膊。刘峰以一条胳膊为代价,拯救了“几百个弹尽粮绝的军人”,这正是他美好人格的集中绽放。小说《芳华》将刘峰这一形象,始终都写成是一个完美的好人,而且还让他人性本真中的“善”,演绎到了生命结束的最后时刻。
然而,好人刘峰为什么最后会被社会所抛弃?这正是小说《芳华》想表达的反省意识。严歌苓以她个人的评判尺度,认为抛弃刘峰的是时代,而毁灭刘峰的则又是政治,所以她才会颇有感触地忏悔道:“人品好有什么用?什么叫好人?我们这些女人作为情人的那部分,对‘好人’是瞎着眼的。郝淑雯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她把同情、善意,甚至崇拜都给了好人,哪怕触摸一把,也可以偶然想开,对好人慷慨一番;但激情爱情婚嫁,还是把好人关在了门外。”w初看这段话,好像是一种觉醒者的强烈自责;但仔细琢磨一下,却发现这是一种非常巧妙的自我开脱。在严歌苓本人的主观意识里,“极左”时代所造就的那些英雄,都是些令人仰望的神性人物,是英雄就不该有俗人的七情六欲,这是女兵们不敢去“爱”他的全部理由。萧穗子对此说得非常直白:“刘峰来到人间,就该本本分分做他的模范英雄标兵,一旦他身上出现我们这种人格所具有的发臭的人性,我们反而恐惧了,找不到给他的位置了。——我们由于人性的局限,在心的黑暗潜流里,从来没有相信刘峰是真实的。假如是真实的,像表面表现的那样,那他就不是人,哪个女人会爱‘不是人’的人呢?”x故林丁丁那句“他怎么敢爱我”,恰恰断送了刘峰作为一个正常人存在的所有希望。因此,“触摸事件”不仅使刘峰走下了“神坛”,同时也彻底改变了他的后来人生。面对着昔日战友的众叛亲离,刘峰只能背着一个“严重警告”的纪律处分,绝望地离开了文工团这个他曾热爱过的大家庭。严歌苓把造成刘峰悲剧的责任推给了时代和政治,自己却脱离了“罪恶感”也变成了那个时代的无辜受害者。然而,小说《芳华》所讲述的“触摸事件”,漏洞百出根本就经不起逻辑推敲。首先,20世纪70、80年代,女性在选择配偶方面,不但不会把“英雄”拒之门外,反而倒像现在那些“追星族”一样,去追逐“英雄”或“模范”人物。比如,无数女青年包括女大学生,她们争先恐后地嫁给那些中越自卫反击战中的残疾英雄,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具体事例。其次,“触摸事件”发生在1977年,部队对于“作风问题”的处理方式,最多是由组织部门给个纪律处分,根本就不需要兴师动众大批判。文工团那种处理刘峰的极端方式,无非就是严歌苓本人消解英雄的自我想象。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新时期以来的小说都是“新历史主义小说”,作家们纷纷从刚刚发生过的“历史”中,寻找他们的创作灵感。只不过由于这种历史的距离太近,很容易让读者因其在场性而引起联想。因为“新历史主义”的中心命题,是“文本的历史性”和“历史的文本性”,尤其是“文本的历史性”,使其难以摆脱历史的本质属性,故无论作家怎样张扬自我,文本都必然要在时间的坐标中定格。小说《芳华》却违背了这一文学定律,它并不是严格地遵守历史时间,而是在以“想象”去“戏说”历史。诚如有学者在批评文学“戏说”历史时所谈到的那样,“在‘戏说’、‘水煮’、‘笑谈’等表达方式中,历史失去了它应有的凝重和庄严,蜕变成一堆美丽的垃圾”y。那么“一堆美丽的垃圾”,又怎能真实地再现那一时代的青春芳华呢?
【注释】
a孟繁华:《芳华的悲歌——评严歌苓的长篇小说〈芳华〉》,《名作欣赏》2017年第22期。
b陈思和:《被误读的人性之歌——读严歌苓的新作〈芳华〉》,《当代作家评论》2017年第5期。
c《严歌苓谈〈芳华〉:多重况味的青春记忆》,人民文学出版社官方网站2018年5月4日。
dh《何为文工团?1979年打什么仗?看〈芳华〉前学历史》,《新京报·幕后》2017年9月20日。
efgijklmnoprsuvwx严歌苓:《芳华》,人民文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87页、106页、19页、7页、26页、54页、23页、186页、205页、198页、62页、120页、38页、92页、153页、164页、55页。
q董衡巽编选:《海明威谈创作》,北京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4页。
t严歌苓:《我们被“平凡即伟大”的价值观误导了》,《中华读书报》2017年7月26日。
y俞吾金:《自觉的当代意识与理解历史的钥匙》,《文汇报》2014年5月6日。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芳华》光芒四射?目前评论界所给出的答案,大多围绕作者以其在特定时代的切身感受,展示了青春是如何以独有的姿态绽放芳华,并“在貌似不经意的讲述中——用个人的方式深刻地反省和检讨了那个时代”a。更有论者认为,“当叙述者描绘1970 年代的主流话语时,已经悄悄地拉开了距离,连带着由当年意识形态树立起来的样板——写出了一种非常高贵、但又不是神化的人性正能量”b。而严歌苓本人也一再强调,创作小说《芳华》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把她所经历的那些“历史提纯,然后再抽象,使她成为带有形而上意味的一个故事”。因为“人随着年纪和阅历的增长,会越来越诚实,这个诚实就是他不再惧怕这种对自己的反省和悔罪造成别人对他的仇恨和鄙视”c。她还解释说《芳华》的“故事是虚构的,但细节全是真实的”d。《芳华》真的准确反映了历史的真实吗?我想在众口一词的称赞中,谈谈这部小说的败笔之处。
一、历史“真实”还是“虚构”?
众所周知,文学创作是一种虚构性艺术,虚构也是文学的本质所在。但虚构必须要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人物和故事可以虚构,历史本身却不容虚构,因为读者都是历史的见证者。而小说《芳华》,恰恰违背了这一创作原则。严歌苓笔下的历史叙事,几乎都是人为虚构的,就连她本人所亲历的“部队”生活,也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由于我本人也曾在那一时代当过兵,所以不妨举几个例子来印证一下:其一,在那个火红的革命年代里,当兵入伍需要经过严格政治审查的,那些“地富反坏右”的子女,根本就没有当兵的资格。但不可思议的是,《芳华》里明明白白地写着,部队领导不仅知道萧穗子和何小曼是“黑五类”子女,且深谙“有其父必有其女”“根不正苗自黑”e这一时代“真理”,他们又怎么会让这种人混进部队里来,自己去承担政治上的巨大风险呢?其二,小说的开头描写文工团“打靶”,严歌苓竟让“十三岁”的萧穗子去担任“警戒”,结果差点惹出一场人命关天的大祸,这着实令我感到惊讶。部队“打靶”有自己的专用“靶场”,绝不可能去拿老百姓的田地做“靶场”。即便是临时“靶场”,也会去找一个偏僻安全的地方,并配有专门的枪械员和警戒人员,不要说老百姓进入不了“靶场”,就是士兵也不能在“靶场”里随便走动,怎么会让一群缺乏军事素养的文工团员,自己找地方去真枪实弹地开练呢?其三,严歌苓在《芳华》里这样写道:“当时我们女兵很少去男兵的宿舍串门,因为男兵们常穿条小裤衩就公然在宿舍走廊里窜。据说七八月份最热的时候,最体面的着装就是小裤衩,很多人连小裤衩也不穿。”f军容风纪反映着一个军人的精神面貌,部队绝不会容许士兵在宿舍里光着屁股乱窜,更不会容许他们在异性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体。其四,《芳华》里的那些青年男女们,每天晚上都会利用一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在“阴暗角落偷个吻,交换一两页情书,借一帮一一对红调调情,到心仪的但尚未挑明的恋人房里去泡一会儿,以互相帮助的名义揉揉据说扭伤的腰和腿”g。浪漫主义的艺术想象自然是很抒情的,但现实生活却是另外一回事儿,因为部队里有明文规定,男女士兵之间是绝对禁止谈情说爱的。萧穗子已经因私下恋爱,受到了一个“记过”处分,其他那些文工团员,就不怕再受军纪处分了吗?
严歌苓说《芳华》的“故事是虚构的,但细节全是真实的”。故事的虚构性我们已经领教了,那么《芳华》里面的细节,究竟是不是“真实”呢?答案也是否定性的。一部作品的优劣好坏,细节描写是一个关键性因素,因为细节本身更贴近于生活,能够给读者留下最为深刻的印象。但细节并非仅仅是指“哪里是排练厅、哪里是练功房,我脑子马上能还原当时的环境”h,更是指作品故事情节当中,各种叙述元素之间的逻辑严谨性。
阅读小说《芳华》,我感到最头痛的事情,就是几个主要人物的年龄问题,因为它直接反映着“致青春”的成长历程。按照常理,严歌苓在设计她笔下的人物形象时,每一个细节早已是烂熟于心,绝不应该发生年龄混乱这样的低级错误,但它却实实在在地发生了。《芳华》开头便交代了叙事主人公萧穗子的实际年龄:“那年我十三岁差一个月,身高一米六一,体重三十八公斤,伫立于一九七二年的川西北隆冬。”i这无疑为我们了解其他人物的年龄,提供了一个极其有效的参照系。不过我个人的诸多疑问,也恰恰由此而来。首先,那位娇小玲珑、嗲声嗲气的林丁丁,她的年纪到底是多大?用萧穗子的话来说,“她比我大四岁,可是拉到马路上肯定所有老百姓都会认为她更小”j。那么我们完全可以去精确地推算,林丁丁1973年入伍时应该是18岁,到1977年发生“触摸事件”,她也才22岁。然而,当郝淑雯嘲讽她看上了一位带着孩子的内科医生时,竟然说出这样一句话,“二十五岁当后妈,就那么幸福?”k郝淑雯所說的林丁丁年龄,要比萧穗子所说的大了整整3岁。她们两人哪一个的话才是真实的?其次,那位人高马大、性格开朗的郝淑雯,她的年纪到底是多大?从萧穗子口中我得知,“林丁丁是个文气的女孩,比郝淑雯大一岁”l,也就是说郝淑雯比萧穗子大三岁。但接下来的故事叙述,却令我们大跌眼镜了。十五岁的萧穗子,因同年轻军官少俊私下谈恋爱,受到了部队里的“记过”处分。后来郝淑雯向她坦白说,是自己施美人计把少俊拉下了水,并通过“几个蚊帐之夜,她轻而易举地说服了少俊”,把萧穗子的一百多封情书“上交给团领导”m。那年郝淑雯才十八岁,怎么敢在军营里公开调情,甚至和男军官上床?比她大一岁的林丁丁,只是被刘峰轻微“触摸”了一下,就惶恐不安地大喊“救命”,这才是那一时代少女对于异性的真实心态。我个人认为,严歌苓不是在描写郝淑雯的性早熟,而是明显发生了年龄错位。再者,那位全军学雷锋标兵刘峰,他的年纪到底是多大?严歌苓曾交代说,1975年他与林丁丁相识时,年龄都是20岁,即“一个人一生,能碰到心和身都去死爱的人,是太难得了,就像二十岁的他,碰到二十岁的林丁丁”n。然而,当2015年刘峰去世以后,萧穗子前去吊唁,她望着“灵台上”那张“四十年前”的老照片,满怀深情地感叹道,“在他二十二岁的照片上,眼中的深明大义正源于此”o。四十年前也就是1975年,年龄一下子又增加了2岁。这类杂乱无序的糊涂账,的确让人太“烧脑”了。 除此之外,《芳华》在叙事方面的逻辑混乱,也显示出严歌苓驾驭故事能力的退化。
严歌苓在《芳华》中,采取了主人公穿插叙事的惯用手法,试图将一个原本非常简单的青春故事,描写得复杂多变、神秘动人。这种叙述方略,在其他作品像《陆犯焉识》中,严歌苓把握得还是不错的,并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但是到了《芳华》里,却产生了许多逻辑性错误,关于何小曼的故事叙事,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严歌苓借叙事主人公萧穗子之口说:“我不止一次地写何小曼这个人物,但从来没有写好过。这一次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能写好她”p。严歌苓为什么一直都写不好何小曼?原因其实非常简单,那就是严歌苓既不了解自己笔下的这个人物,更没有抓住她的灵魂。海明威曾经说过,“一个作家因为不了解而省略某些东西,他的作品只会出现漏洞。”q严歌苓以主人公穿插叙事的表现方式,把她对何小曼所“不了解”的地方,全都做了“省略”化处理(其他人物也是一样),因此必然会出现某些难以补救的致命错误。比如何小曼离开文工团以后的故事,便带有逻辑上的巨大漏洞。1978年国庆节后,何小曼被文工团“发配”到了野战医院,严歌苓交代说:“野战医院比文工团仁慈,只让何小曼在洗衣班洗了一个月的脓血绷带,之后就安排她上了护训班。”r再加上她在前面的穿插叙事,“何小曼结束了半年的护士速成班”,被医院分配到了肝胆科“做了一名实习护士”,无疑形成了一个完整而连续的时间链条,并没有什么可值得挑剔的毛病。但是结合《芳华》的情节来分析,逻辑漏洞则立刻显现了出来。严歌苓告诉我们,在这一期间何小曼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恋爱“结婚”,二是成了“英雄”。然而这两者在严歌苓所设定的时间链条里,却是互相矛盾。我们不妨来做一番逻辑推演: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从1979年2月17日开始,到3月16日全部结束,总共历时28天。也就是说,当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打响时,何小曼还在护士速成班里学习,等她结业(1979年5月)回到野战医院后,战争早已结束了。她被分配到野战医院的肝胆科工作,并结识了一位部队里的排长,两人很快就结了婚,只不过那位排长没有福气,“在跟小曼结婚的第二年牺牲在越南战场”s。何小曼既然没有机会上战场,又何来营救小战士的英雄事迹呢?如果说何小曼中途脱离了护士速成班,“参加了一个礼拜战争”,且因抢救战友而成了大英雄,这样又直接推翻了她的“结婚说”。严歌苓在《芳华》中已经说得很明白,战争刚一结束,何小曼便精神分裂住进了医院,时间长达数年。处于精神分裂状态的何小曼,连老战友刘峰都不认识了,她怎么可能回到“护训班”,正常学习和结业呢?再说了,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又怎么可能回到肝胆科正常工作,并同那位排长相识和结婚呢?毋庸置疑,正是由于这个无法自圆其说的逻辑“漏洞”,何小曼离开文工团以后的故事,根本就无法成立。
二、青春“芳华”还是“创伤”?
严歌苓在谈《芳华》的创作感受时,曾表示:“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百分之百的诚实的作家,就是只忠实于自己的审美价值、道德审美、心灵感受。任何故弄玄虚,哗众取宠的语言、造句,不能诚实表达出最准确意思的写作,都是我不想要的。”而小说《芳华》也“不是有关青春爱情的故事,而是一个过来人对青春爱情诠释的故事。这是我现在还存在的良知对我所见证的青春爱情的认识和发现”t。
实际上,小说《芳华》的悲剧叙事,与其说是一种美好青春的往事记忆,还不如说是一种心灵创伤的自我倾诉。故事中那种过于复杂的人际关系,使年轻女兵们的脸上很少流露出阳光灿烂的青春气息。所以,我们只有从“过来人”这一概念入手,才能理解严歌苓“致青春”背后的真实意图。
小说《芳华》中“致青春”的故事叙事,几乎都是“过来人”的人生经验,而与真正的“青春”并无太大关系。文工团里的那些女兵们,她们虽然年龄不大,却阅历无数、饱经沧桑,原来都是“过来人”的思想载体。比如在打靶场上,话剧队的“老唐山”调侃那位私自溜进靶场的农村老大娘:“人家才不是大娘呢,听门诊部宣传员说,前天大娘还领了免费避孕套呢!”当时萧穗子还不满13岁,郝淑雯也只有16岁,其他女团员的年龄,想必也不过是如此,可她们不仅没有丝毫的少女羞耻感,反倒“大家都哈哈哈”地跟着瞎起哄。这就是“过来人”经验的巧妙嫁接。因为“避孕套”概念的接受与普及,始于1982年计划生育的立法以后。在这以前,“避孕套”还只是少数人使用的高档用品,普通百姓对它更是知之甚少。况且在那个思想封闭、观念保守的特殊年代,人们一提到它大有“黄色”和“流氓”之嫌,一群纪律严明、涉世不深的部队女兵,又怎么会知道它的实际功用呢?还有海绵胸垫风波,“那个粗陋填塞的海绵乳峰不过演出了我们每一个女人潜意识中的向往。再想得深一层,它不只是我们二八年华的一群女兵的潜意识,而是女性上万年里形成的集体潜意识”u。需要加以说明的是,女性使用海绵胸罩,也是一种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兴起的审美时尚。那个时代的女性连穿一件色泽鲜艳的衣服,都会受到冷眼以对,那些“二八年华”的女兵们,又怎么敢堂而皇之地将海绵胸垫挂在部队大院里呢?一句“女性上万年里形成的集体潜意识”,也无法改变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毫无疑问,严歌苓是用“现在”的观念,讲述“过去”的故事,所以才会导致时代背景的严重错位。“过来人”的生理性经验,在那个人高马大、身材丰满的郝淑雯身上,表现得更是淋漓尽致。刚满18岁的郝淑雯,怀着对萧穗子强烈的嫉妒心理,竟莫名其妙地把自己“美丽的胴体”,主动地送进了少俊的蚊帐里,且“轻而易举地让少俊交出了”萧穗子写给他的所有情书,结果害得萧穗子受到了一个“记过”处分。仅仅是因为一时意气用事,郝淑雯便用她自己的少女之身,去色诱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很难令人相信,这就是《芳華》告诉我们的青春故事。
“过来人”的经验浸透,是《芳华》缺少青春气息的主要原因。那些年纪不大的女兵们,仿佛都在岁月的侵蚀下,变得过于早熟且城府很深,无论是为人处世还是谈情说爱,骨子里都透着一种“过来人”的世俗气息。比如那个善于伪装自己的林丁丁,一进部队文工团,便开始盘算自己的未来出路,渴望自己能“给一个首长做儿媳”,过一种荣华富贵的生活。她通过姨妈的穿针引线,千方百计勾引部队高干的儿子,虽然如愿以偿地嫁给了一个将军的公子,最后却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悲惨结局。还有那个尖酸苛刻的郝淑雯,尽管她用肉体成功地勾引了少俊,并达到了击垮何小曼的目的,后来也是落得一个被人抛弃的悲剧下场。可见她们的青春“芳华”,都不是那么地美好。仅从“勾引”这一细节来看,《芳华》的艺术构思,很像张爱玲《第一炉香》的叙述方略,但两者间还是存有很大差距的。张爱玲笔下的葛薇龙,其性格开始是非常单纯的,后来她之所以变得俗不可耐,也是其姑妈梁姨太的“教导有方”。换言之,葛薇龙走向堕落,是一个逐步发展的渐变过程,其中“过来人”姑妈的影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而林丁丁和郝淑雯则不同,她们被严歌苓剥离了影响因素,剔除了从青涩到成熟的渐变过程,一出场便无师自通地满身俗气,并直接变成了一个没有青春的“过来人”。她们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经验,究竟又是从哪里得来的呢?严歌苓并没有告诉读者,只是让幼稚而无知的她们,去沉重地承担本不应该承担的社会角色,去痛苦地负载本不应该负载的复杂人格。既然她们的“成长”过程都被省略了,那么严歌苓再去写《芳华》,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严歌苓似乎早已预料到《芳华》出版后,会有人对其故事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所以她在作品当中,借叙事主人公萧穗子之口,事先做好了铺垫:“过去那些人和事,重复地谈,重复地笑,谈多了,故事都走了样。记忆本身也是活的,有它自己的生命和成长,故事存在那里面,跟着一块活,一块成长,于是就都不是原来的模样了。”v从这段话里我们不难看出,严歌苓已经给自己留足了后路,既然“记忆”本身并不可靠,它一定会伴随着记忆主体的“生命和成长”,发生某种“走形”或者“变样”,故人们也就很难去对其进行指责了。不过,这也验证了小说《芳华》所反映的时代背景,是一种主观虚拟的历史语境;《芳华》所讲述的青春故事,也是一种“过来人”的记忆重构。只有从这一角度去加以诠释,小说《芳华》里的一切不实之词,才有可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然而,我们又不得不去面对另外一个问题:由于历史本身是一种客观性存在,那么作家只能去解释历史而不能去重构历史,否则历史便失去了它的真实性和严肃性,這是一个最起码的文学常识。无论是“控诉”也好“反思”也罢,我们首先都应该去尊重历史,而不能随心所欲地去篡改历史,否则很容易被人看成是历史虚无主义者。小说《芳华》给人留下的深刻印象,就是严歌苓个人的“讲述”欲望,要远远大于其讲“故事”的欲望,因此故事情节的合理性并不是她所关注的重心,让“故事”无条件地去迎合她的“讲述”欲望,才是构成小说《芳华》的意义所在。严歌苓的“讲述”欲望,既包含有明确地批判性指向,又有强烈的忏悔与反省意识,这就直接决定了那些年轻的女兵们,她们必然都会缺失自己的青春芳华,变成了一个个思想深沉的生命主体。所以,小说《芳华》已不再是什么“致青春”的美好回忆,而只能是“过来人”青春创伤的心灵悲歌。
三、 是谁毁灭了刘峰的“芳华”?
刘峰既是小说《芳华》里的灵魂人物,也是严歌苓忏悔与反省的思想基点,如果我们能够准确地判断这一人物的悲剧根源,那么“芳华”的全部含义也就不难理解了。
作为全军“学雷锋”的标兵,刘峰优秀品格的集中表现,源自于他人性本真的“善”。刘峰的善良又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不计较个人得失,哪里需要,哪里就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比如他补过墙壁和天花板,堵过耗子洞,订过门鼻儿,拆换过被白蚁蛀烂的地板条等等。二是对工作不挑肥拣瘦,凡是没有人愿意干的活,他都会主动上前,并一丝不苟地加以完成。像“抄跟头”这样的“苦活”,没有一个男兵愿意伸头,可刘峰却主动将揽了下来,并且毫无怨言。三是品格高尚,善于化解各种生活矛盾,刘峰在文工团里,就是一个脾气和蔼的老大哥,把那些年轻的文工团员凝聚在自己的周围。没有人愿意做何小曼的舞伴,是刘峰上前挽回了她的面子。刘峰看到郝淑雯与少俊偷情,却并不声张,只是私下里找她谈话,希望她能够洁身自好。四是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在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中,身负重伤的刘峰明知自己有生命危险,还咬着牙坚持把军用物资及时地运到了阵地上,而他却因时间耽搁,失去了一条胳膊。刘峰以一条胳膊为代价,拯救了“几百个弹尽粮绝的军人”,这正是他美好人格的集中绽放。小说《芳华》将刘峰这一形象,始终都写成是一个完美的好人,而且还让他人性本真中的“善”,演绎到了生命结束的最后时刻。
然而,好人刘峰为什么最后会被社会所抛弃?这正是小说《芳华》想表达的反省意识。严歌苓以她个人的评判尺度,认为抛弃刘峰的是时代,而毁灭刘峰的则又是政治,所以她才会颇有感触地忏悔道:“人品好有什么用?什么叫好人?我们这些女人作为情人的那部分,对‘好人’是瞎着眼的。郝淑雯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她把同情、善意,甚至崇拜都给了好人,哪怕触摸一把,也可以偶然想开,对好人慷慨一番;但激情爱情婚嫁,还是把好人关在了门外。”w初看这段话,好像是一种觉醒者的强烈自责;但仔细琢磨一下,却发现这是一种非常巧妙的自我开脱。在严歌苓本人的主观意识里,“极左”时代所造就的那些英雄,都是些令人仰望的神性人物,是英雄就不该有俗人的七情六欲,这是女兵们不敢去“爱”他的全部理由。萧穗子对此说得非常直白:“刘峰来到人间,就该本本分分做他的模范英雄标兵,一旦他身上出现我们这种人格所具有的发臭的人性,我们反而恐惧了,找不到给他的位置了。——我们由于人性的局限,在心的黑暗潜流里,从来没有相信刘峰是真实的。假如是真实的,像表面表现的那样,那他就不是人,哪个女人会爱‘不是人’的人呢?”x故林丁丁那句“他怎么敢爱我”,恰恰断送了刘峰作为一个正常人存在的所有希望。因此,“触摸事件”不仅使刘峰走下了“神坛”,同时也彻底改变了他的后来人生。面对着昔日战友的众叛亲离,刘峰只能背着一个“严重警告”的纪律处分,绝望地离开了文工团这个他曾热爱过的大家庭。严歌苓把造成刘峰悲剧的责任推给了时代和政治,自己却脱离了“罪恶感”也变成了那个时代的无辜受害者。然而,小说《芳华》所讲述的“触摸事件”,漏洞百出根本就经不起逻辑推敲。首先,20世纪70、80年代,女性在选择配偶方面,不但不会把“英雄”拒之门外,反而倒像现在那些“追星族”一样,去追逐“英雄”或“模范”人物。比如,无数女青年包括女大学生,她们争先恐后地嫁给那些中越自卫反击战中的残疾英雄,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具体事例。其次,“触摸事件”发生在1977年,部队对于“作风问题”的处理方式,最多是由组织部门给个纪律处分,根本就不需要兴师动众大批判。文工团那种处理刘峰的极端方式,无非就是严歌苓本人消解英雄的自我想象。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新时期以来的小说都是“新历史主义小说”,作家们纷纷从刚刚发生过的“历史”中,寻找他们的创作灵感。只不过由于这种历史的距离太近,很容易让读者因其在场性而引起联想。因为“新历史主义”的中心命题,是“文本的历史性”和“历史的文本性”,尤其是“文本的历史性”,使其难以摆脱历史的本质属性,故无论作家怎样张扬自我,文本都必然要在时间的坐标中定格。小说《芳华》却违背了这一文学定律,它并不是严格地遵守历史时间,而是在以“想象”去“戏说”历史。诚如有学者在批评文学“戏说”历史时所谈到的那样,“在‘戏说’、‘水煮’、‘笑谈’等表达方式中,历史失去了它应有的凝重和庄严,蜕变成一堆美丽的垃圾”y。那么“一堆美丽的垃圾”,又怎能真实地再现那一时代的青春芳华呢?
【注释】
a孟繁华:《芳华的悲歌——评严歌苓的长篇小说〈芳华〉》,《名作欣赏》2017年第22期。
b陈思和:《被误读的人性之歌——读严歌苓的新作〈芳华〉》,《当代作家评论》2017年第5期。
c《严歌苓谈〈芳华〉:多重况味的青春记忆》,人民文学出版社官方网站2018年5月4日。
dh《何为文工团?1979年打什么仗?看〈芳华〉前学历史》,《新京报·幕后》2017年9月20日。
efgijklmnoprsuvwx严歌苓:《芳华》,人民文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87页、106页、19页、7页、26页、54页、23页、186页、205页、198页、62页、120页、38页、92页、153页、164页、55页。
q董衡巽编选:《海明威谈创作》,北京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4页。
t严歌苓:《我们被“平凡即伟大”的价值观误导了》,《中华读书报》2017年7月26日。
y俞吾金:《自觉的当代意识与理解历史的钥匙》,《文汇报》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