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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攀升势头,未央区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立足检察职能,组织专人对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和途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预防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已成为一个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问题。未央区作为西安市新的行政中心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大规模转变,建设项目聚集,区域人口急骤增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速度较快,社会影响较大。为了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建设平安和谐社会,笔者对该院近年来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和调研,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预防思路和对策。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的特点
(一)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据统计,2008年—2010年,未央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174起231人,其中2008年批准逮捕46起57人,2009年批准逮捕54起76人,2010年批准逮捕74起98人。
(二)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
非西安市城区籍贯的未成年涉罪人员为131人,占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57%以上。
(三)犯罪主体的文化程度偏低
未成年涉罪人员文化程度多集中在初中以下文化,其中初中文化程度163人,小学文化程度的49人,文盲1人,占涉罪未成年人总数的92%。
(四)侵财型案件所占比例较大
从近4年来所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统计情况看,侵犯财产型犯罪多发、频发,所占比例较大,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案件战占案件总数的70%。其中,抢劫案件高居首位,占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42%。
(五)共同犯罪现象比较突出
调查数据反映,共同犯罪案件占所案件总数的83%。有的为了壮胆结伙作案,有的仅为讲哥们儿义气或逞一时之勇而走上犯罪道路。
(六)暴力型犯罪现象比较突出
涉案罪名大多数集中在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绑架、非法拘禁等暴力型犯罪案件上,占案件总数的59%。
(七)作案地点多在城乡结合部
未央区是正在发展中的城乡结合地区,有的地段人流量少,比较偏僻,使这些未成年人犯罪有了可乘之机。如在涉嫌抢劫犯罪案件中,以城乡结合部作案的约占30%。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与社会环境、文化生活、经济发展、家庭环境及法制道德教育等各方面都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一)家庭或监护人监管不力
父母忙于生计、家庭残缺、过分溺爱娇惯,使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缺乏必要的教育和监管,游荡于社会上,在经济拮据时容易受到诱惑走上犯罪道路。如西安东郊某村16岁的小亮和小莫,其父母整天忙于维持生计,无暇顾对他的教育和引导,逐渐沾染了一些不良习惯,最后结伙到灞河边盗窃快艇发动机被抓获。
(二)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
未成年人的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思想单纯、幼稚,是非观弱,冲动性强,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特别是从相对经济落后的农村来城市的未成年人,容易产生自卑、怨恨、仇富等心理,很可能铤而走险,实施犯罪。如吴某等5名15-16岁未成年人,初中毕业后从陕南山区来到西安,大都市的繁华让他们心理失衡,从而实施了抢劫。
(三)道德和法制观念普遍淡薄
学校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缺位,导致未成年人对社会上的各种不良思想、习惯侵蚀的抵御能力十分脆弱,在外界诱因的作用下,极易冲动。如贺某和郭某因玩网络游戏时发生争执,便相约打架,双方共十几名未成年人参与,导致1人死亡,4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刑。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与途径
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近年来,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是推进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人性化办案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无逮捕必要”的审查与评估,慎用逮捕强制措施,避免因监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产生交叉感染。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成立由有爱心、经验丰富的女检察官组成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小组,细心审查,耐心讯问,爱心帮教,用心转化,促使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对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依法适用不批捕和附条件不起诉;对犯罪较轻的,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者“简化审”,从轻处罚。
二是联合社会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创新和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机制。在对未成人犯罪依法打击的同时,借助家庭、学校、社区、企业等社会资源,联手社区、企业成立帮教基地,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利用社区和企业“五老人员”的优势,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社区和企业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过程中,真诚悔过并改正错误,早日回归社会。
三是选派检察官担任法制辅导员,做好检校共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大力开展检校共建活动,选派一批优秀检察官到学校任兼职法制辅导员,利用检察机关掌握未成年犯罪动态和具体情况的优势,通过检校信息交流、组织法制报告会、公诉庭审进校园、家长培训班、发放法律手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法、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结合办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未成年人犯罪发案较高的网吧、游戏厅等场所,结合案件情况和发案趋势,向辖区的公安、工商和文化等职能部门发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建议职能部门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和游戏厅,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构建一个完善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预防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已成为一个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问题。未央区作为西安市新的行政中心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大规模转变,建设项目聚集,区域人口急骤增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速度较快,社会影响较大。为了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建设平安和谐社会,笔者对该院近年来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和调研,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预防思路和对策。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的特点
(一)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据统计,2008年—2010年,未央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174起231人,其中2008年批准逮捕46起57人,2009年批准逮捕54起76人,2010年批准逮捕74起98人。
(二)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
非西安市城区籍贯的未成年涉罪人员为131人,占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57%以上。
(三)犯罪主体的文化程度偏低
未成年涉罪人员文化程度多集中在初中以下文化,其中初中文化程度163人,小学文化程度的49人,文盲1人,占涉罪未成年人总数的92%。
(四)侵财型案件所占比例较大
从近4年来所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统计情况看,侵犯财产型犯罪多发、频发,所占比例较大,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案件战占案件总数的70%。其中,抢劫案件高居首位,占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42%。
(五)共同犯罪现象比较突出
调查数据反映,共同犯罪案件占所案件总数的83%。有的为了壮胆结伙作案,有的仅为讲哥们儿义气或逞一时之勇而走上犯罪道路。
(六)暴力型犯罪现象比较突出
涉案罪名大多数集中在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绑架、非法拘禁等暴力型犯罪案件上,占案件总数的59%。
(七)作案地点多在城乡结合部
未央区是正在发展中的城乡结合地区,有的地段人流量少,比较偏僻,使这些未成年人犯罪有了可乘之机。如在涉嫌抢劫犯罪案件中,以城乡结合部作案的约占30%。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与社会环境、文化生活、经济发展、家庭环境及法制道德教育等各方面都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一)家庭或监护人监管不力
父母忙于生计、家庭残缺、过分溺爱娇惯,使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缺乏必要的教育和监管,游荡于社会上,在经济拮据时容易受到诱惑走上犯罪道路。如西安东郊某村16岁的小亮和小莫,其父母整天忙于维持生计,无暇顾对他的教育和引导,逐渐沾染了一些不良习惯,最后结伙到灞河边盗窃快艇发动机被抓获。
(二)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
未成年人的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思想单纯、幼稚,是非观弱,冲动性强,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特别是从相对经济落后的农村来城市的未成年人,容易产生自卑、怨恨、仇富等心理,很可能铤而走险,实施犯罪。如吴某等5名15-16岁未成年人,初中毕业后从陕南山区来到西安,大都市的繁华让他们心理失衡,从而实施了抢劫。
(三)道德和法制观念普遍淡薄
学校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缺位,导致未成年人对社会上的各种不良思想、习惯侵蚀的抵御能力十分脆弱,在外界诱因的作用下,极易冲动。如贺某和郭某因玩网络游戏时发生争执,便相约打架,双方共十几名未成年人参与,导致1人死亡,4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刑。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与途径
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近年来,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是推进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人性化办案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无逮捕必要”的审查与评估,慎用逮捕强制措施,避免因监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产生交叉感染。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成立由有爱心、经验丰富的女检察官组成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小组,细心审查,耐心讯问,爱心帮教,用心转化,促使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对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依法适用不批捕和附条件不起诉;对犯罪较轻的,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者“简化审”,从轻处罚。
二是联合社会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创新和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机制。在对未成人犯罪依法打击的同时,借助家庭、学校、社区、企业等社会资源,联手社区、企业成立帮教基地,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利用社区和企业“五老人员”的优势,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社区和企业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过程中,真诚悔过并改正错误,早日回归社会。
三是选派检察官担任法制辅导员,做好检校共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大力开展检校共建活动,选派一批优秀检察官到学校任兼职法制辅导员,利用检察机关掌握未成年犯罪动态和具体情况的优势,通过检校信息交流、组织法制报告会、公诉庭审进校园、家长培训班、发放法律手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法、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结合办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未成年人犯罪发案较高的网吧、游戏厅等场所,结合案件情况和发案趋势,向辖区的公安、工商和文化等职能部门发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建议职能部门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和游戏厅,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构建一个完善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