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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犯罪活动日趋智能化,但一些传统的理念还是不能摒弃,往往一些重要的线索存在于不起眼的现场物品当中,本文就结合实际的案例浅议钥匙增配痕迹在侦查破案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以此使大家重新的認识工具痕迹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一、工具痕迹的概念和种类
工具痕迹是指作案人持工具破坏客体时留下的痕迹。工具痕迹属于形象痕迹,具有形象痕迹的特点,能够反映出工具与客体接触部位的外表结构特征和行为人的一些习惯及职业特点。它是痕迹检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案件中经常被利用的一种痕迹,在侦查和审判中具有重要的证据作用。
根据工具痕迹与客体接触状态不同,即作用力的作用方式不同,把工具痕迹分为线条状痕迹、凹陷状痕迹两个基本类型,而钥匙上的增配痕迹属于线条状痕迹的一种表现类型。
我们在日常的实际工作中遇到了钥匙增配痕迹的真实案例,在侦破该案的过程中,钥匙上部增配痕迹的发现对该案的侦破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证据,以下是我对钥匙增配痕迹在该案所起主要作用的分析和思考。
二、简要案情
2018年10月8日,我市城区某学校内仓库70台未开封的电脑被盗,总价值30余万元,在当地影响较大。
三、现场情况
1、结合案情,综合分析
据仓库管理员称:该仓库钥匙本人一直在保管,9月29日学校放假时我发现仓库东西还在,放假期间我一直没有到仓库来,8号学校开学我到仓库时发现仓库内的电脑被盗。
该仓库为两间相对封闭的房间,只有一扇单开防盗门和两个窗户,门和窗户均在西墙上;通过向唯一的仓库管理员了解情况发现,最后一次开仓库门时门锁还处于反锁状态,并且其中一个窗户锁扣被人为打开,当时分析窗口较小,并且电脑数量较多,从窗口盗窃电脑的可能性偏小,可能是作案人为了伪造作案现场出入口故意把窗户打开给侦查人员和现场勘查人员假象,以此来误导侦查人员的侦查方向和勘查人员的勘察重点,经以上综合分析作案人从防盗门进入现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2、细致勘察,提取物证
对仓库的防盗门进行勘查发现,锁具外侧面板和把手均完好,初步认定作案人用技术开锁手段打开仓库防盗门作案,后向仓库管理员了解,原钥匙系装修钥匙(如用其它钥匙再次打开该门,装修钥匙立即作废),但经现场实验,装修钥匙依然能够打开仓库防盗门,故作案人利用技术开锁的可能性较小,现场勘查人员对门锁和装修钥匙进行了原物提取。仓库内物品较多,摆放多为装修杂物,现场为水泥地面,利用静电吸附器提取到了多种花纹类型的足迹,通过现场排除,最后有三种足迹无法确定;在现场被作案人挪动的自动终端机上也发现提取多枚汗液指纹,但由于国庆节前有多名学生进入过仓库拿东西,所以导致现场提取的足迹、指纹一时无法确定,现场还提取有多处的接触拭子备检,但由于DNA技术的多种条件限制导致结果出来很慢,不能快速的为侦查指明方向。
3、物证检验,指明方向
对于原物提取回来的钥匙和锁具,通过在实验室大视场显微镜下观察钥匙的双面凹槽发现,钥匙的正面和反面的凹槽内形成的痕迹不同,正面条形凹槽底部为层叠交织的圆环状花纹(图1),相对连贯完整,应为钥匙出厂痕迹;反面的条形凹槽底部的层叠交织圆环状花纹已经很难看出,被均匀的细线条(属于工具痕迹中的线条状痕迹)覆盖(图2),初步认定为后期增配机器形成,存在着明显的增配痕迹。
钥匙增配痕迹认定后我们将这一检验情况及时反馈给了该案侦查人员,侦查人员知道这一情况后认为能够接触到仓库管理员钥匙的人很有可能就是该案的嫌疑人,并立即对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了再次询问,经询问得知曾经在学院工地做过监理的张某在保管员换过门锁后,要过门锁钥匙进过仓库。侦查人员初步认定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依法对张某进行口头传唤,张某到案后对该案供认不讳。该案得以成功告破。
四、经验总结
1、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是破案的前提条件。
在该案中如不认真细致的勘查现场,综合分析研判,很难发现作案人的出入口,当然也就很难发现防盗门钥匙上的增配痕迹,在日常的现场勘查中,现场勘验人员往往忽略了对钥匙和门锁的提取,简单的认为只提取了钥匙和锁芯对案件的侦破没有太大的意义,其实这是大错特错的,这只能说是我们没有对整个案件进行深入的认识,没有对该案的侦查提供正确的方向,该案就是很好的例证。故在案件的现场的勘查中要细致勘查、综合分析,为侦查提供准确的方向。
2、对现场痕迹物证的检验是破案的关键。
在该案中,现场勘验人员把提取回来的钥匙在显微镜下进行了查看检验,及时的发现了钥匙上增配痕迹,使一时陷入僵局的案件有了新的侦查方向,当作案人还未从家逃离时就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该案件得以成功告破,不得不说物证的快速检验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故对于在现场提取到的痕迹物证,一定要快速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反馈给侦查人员,使侦查人员能够快速的排除、锁定犯罪嫌疑人。
3、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是破案的基础。
当然,对于案件的现场勘查和物证检验是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为基础的,对于钥匙上增配痕迹的发现没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是很难发现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多学习钻研理论知识,多勘查现场,多思考案件,多总结经验,为以后破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工具痕迹的概念和种类
工具痕迹是指作案人持工具破坏客体时留下的痕迹。工具痕迹属于形象痕迹,具有形象痕迹的特点,能够反映出工具与客体接触部位的外表结构特征和行为人的一些习惯及职业特点。它是痕迹检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案件中经常被利用的一种痕迹,在侦查和审判中具有重要的证据作用。
根据工具痕迹与客体接触状态不同,即作用力的作用方式不同,把工具痕迹分为线条状痕迹、凹陷状痕迹两个基本类型,而钥匙上的增配痕迹属于线条状痕迹的一种表现类型。
我们在日常的实际工作中遇到了钥匙增配痕迹的真实案例,在侦破该案的过程中,钥匙上部增配痕迹的发现对该案的侦破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证据,以下是我对钥匙增配痕迹在该案所起主要作用的分析和思考。
二、简要案情
2018年10月8日,我市城区某学校内仓库70台未开封的电脑被盗,总价值30余万元,在当地影响较大。
三、现场情况
1、结合案情,综合分析
据仓库管理员称:该仓库钥匙本人一直在保管,9月29日学校放假时我发现仓库东西还在,放假期间我一直没有到仓库来,8号学校开学我到仓库时发现仓库内的电脑被盗。
该仓库为两间相对封闭的房间,只有一扇单开防盗门和两个窗户,门和窗户均在西墙上;通过向唯一的仓库管理员了解情况发现,最后一次开仓库门时门锁还处于反锁状态,并且其中一个窗户锁扣被人为打开,当时分析窗口较小,并且电脑数量较多,从窗口盗窃电脑的可能性偏小,可能是作案人为了伪造作案现场出入口故意把窗户打开给侦查人员和现场勘查人员假象,以此来误导侦查人员的侦查方向和勘查人员的勘察重点,经以上综合分析作案人从防盗门进入现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2、细致勘察,提取物证
对仓库的防盗门进行勘查发现,锁具外侧面板和把手均完好,初步认定作案人用技术开锁手段打开仓库防盗门作案,后向仓库管理员了解,原钥匙系装修钥匙(如用其它钥匙再次打开该门,装修钥匙立即作废),但经现场实验,装修钥匙依然能够打开仓库防盗门,故作案人利用技术开锁的可能性较小,现场勘查人员对门锁和装修钥匙进行了原物提取。仓库内物品较多,摆放多为装修杂物,现场为水泥地面,利用静电吸附器提取到了多种花纹类型的足迹,通过现场排除,最后有三种足迹无法确定;在现场被作案人挪动的自动终端机上也发现提取多枚汗液指纹,但由于国庆节前有多名学生进入过仓库拿东西,所以导致现场提取的足迹、指纹一时无法确定,现场还提取有多处的接触拭子备检,但由于DNA技术的多种条件限制导致结果出来很慢,不能快速的为侦查指明方向。
3、物证检验,指明方向
对于原物提取回来的钥匙和锁具,通过在实验室大视场显微镜下观察钥匙的双面凹槽发现,钥匙的正面和反面的凹槽内形成的痕迹不同,正面条形凹槽底部为层叠交织的圆环状花纹(图1),相对连贯完整,应为钥匙出厂痕迹;反面的条形凹槽底部的层叠交织圆环状花纹已经很难看出,被均匀的细线条(属于工具痕迹中的线条状痕迹)覆盖(图2),初步认定为后期增配机器形成,存在着明显的增配痕迹。
钥匙增配痕迹认定后我们将这一检验情况及时反馈给了该案侦查人员,侦查人员知道这一情况后认为能够接触到仓库管理员钥匙的人很有可能就是该案的嫌疑人,并立即对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了再次询问,经询问得知曾经在学院工地做过监理的张某在保管员换过门锁后,要过门锁钥匙进过仓库。侦查人员初步认定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依法对张某进行口头传唤,张某到案后对该案供认不讳。该案得以成功告破。
四、经验总结
1、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是破案的前提条件。
在该案中如不认真细致的勘查现场,综合分析研判,很难发现作案人的出入口,当然也就很难发现防盗门钥匙上的增配痕迹,在日常的现场勘查中,现场勘验人员往往忽略了对钥匙和门锁的提取,简单的认为只提取了钥匙和锁芯对案件的侦破没有太大的意义,其实这是大错特错的,这只能说是我们没有对整个案件进行深入的认识,没有对该案的侦查提供正确的方向,该案就是很好的例证。故在案件的现场的勘查中要细致勘查、综合分析,为侦查提供准确的方向。
2、对现场痕迹物证的检验是破案的关键。
在该案中,现场勘验人员把提取回来的钥匙在显微镜下进行了查看检验,及时的发现了钥匙上增配痕迹,使一时陷入僵局的案件有了新的侦查方向,当作案人还未从家逃离时就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该案件得以成功告破,不得不说物证的快速检验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故对于在现场提取到的痕迹物证,一定要快速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反馈给侦查人员,使侦查人员能够快速的排除、锁定犯罪嫌疑人。
3、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是破案的基础。
当然,对于案件的现场勘查和物证检验是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为基础的,对于钥匙上增配痕迹的发现没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是很难发现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多学习钻研理论知识,多勘查现场,多思考案件,多总结经验,为以后破案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