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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观察外剥内扎合皮桥整形缝合术治疗环状混合痔的临床效果。方法:对我院186例环状混合痔病人采用外剥内扎合皮桥整形缝合术治疗,观察治疗后患者的治疗效果。结果:治疗186例,全部治愈。结论:外剥内扎合皮桥整形缝合术治疗环状混合痔效果显著,值得临床推广。
关键词: 环状混合痔?? 外剥内扎合皮桥整形缝合术
混合痔是内痔通过丰富的静脉丛吻合支和相应部位的外痔静脉丛相互融合,混合痔围绕直肠一周即称为环状混合痔,是痔疮发展的最后阶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其列为肛肠科16种难治病之一。我们采用外剥内扎合皮桥整形缝合术治疗环状混合痔186例,达到痔核剥除较彻底、肛管皮肤损伤少、肛门平整度高、不会引起肛门狭窄和粘膜外翻情况发生,疗效满意。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186例病例均为2010年1月-2014年11月我科住院患者,其中男83例,女103例,最小年龄26岁,最大年龄67岁,平均年龄48.5岁,病程最短7年,最长35年,平均23年。
1.2 诊断标准? 参照2000年中华医学会肛肠外科学组制定的《痔的诊断暂行标准.》①,186例环状混合痔病例全部符合。
2治疗方法
外剥内扎合皮桥整形缝合术治疗环状混合痔的手术操作方法,我们按照《实用痔瘘手术学》②?混合痔外剥内扎术的方法进行了改良而得。所谓外剥内扎,就是沿肛缘放射状方向进行外痔剥离和内痔结扎的方法,一般选择在3、7、11点位母痔区的混合痔进行;所谓皮桥整形缝合,就是在齿线0.5cm以下为点,作与齿线平行切口,切开肛管皮肤,剥离皮下痔静脉团、结缔组织,切除多余皮赘的方法,选择在非母痔区的外痔进行。具体实施如下:(1)肛周常规消毒,0.25%布比卡因局部麻醉下指法扩肛,充分暴露内外痔核。(2)肛门镜下,所有内痔间质内注射1:1消痔灵硬化剂,依据痔核大小,剂量为2-6ml,较大痔核基底部加注一针,使之引起无菌性炎症反应与纤维化,借助纤维组织的收缩作用压迫曲张的静脉,促使痔核硬化萎缩③。(3)3、7、11点位母痔区混合痔,分别依次用皮钳夹持外痔部分,轻轻提起向外牵拉,沿肛缘放射状皮肤纹理设计外痔小梭形切口,切口内端至齿线0.3cm上方,切口外端会合于肛缘外0.5—1cm处,将齿线外方的外痔静脉丛剥离至齿线上方3-5mm,修剪外痔皮缘。用弯止血钳沿直肠纵轴方向夹持痔块的内痔基底部,用7号丝线从弯止血钳下穿过,作“8”字结扎内痔,剪出外痔及部分内痔组织,留下残根任其自然脱落。切口不缝合,开放引流。(4)非母痔区的外痔,在痔核最高点作两条与齿线平行的横切口,两切口的间距依痔核大小而定,痔核大间距大,反之则小。用皮钳轻轻提起两切口间皮肤,充分剥离痔静脉丛团、结缔组织,连同多余皮赘一并切除,用1号丝线缝合上下皮桥,固定在内括肌下缘,力求缝合无张力。
术后常规预防性使用抗菌素三天,便后坐浴,伤口换药至愈。
3. 疗效观察
所有病例我们均采取一次性手术方法,对3、7、11点位母痔区混合痔进行外剥内扎,非母痔区痔核进行横切剥离缝合。只要留足了肛管皮桥,充分剥离切除痔核皮下静脉丛及结缔组织,修剪去多余皮赘,术毕能正常插入大号肛门镜,就能做到愈后肛门平整,不会引起狭窄和粘膜外翻情况。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肛肠科诊断疗效标准》④,本组治疗186例,均全部治愈出院,住院时间最长17天,最短9天,平均13.5天。出院后一个月复诊,13例轻度肛门狭窄者,均给予指法扩肛,每天一次,两周后肛门狭窄症状都能改善。
4. 讨 论
环状混合痔即为混合痔环绕直肠管一周的病症,是痔疮发展的最后阶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其列为肛肠科16种难治病之一。之所以难治,就在于:如果皮肤、粘膜损伤太多,就会导致肛门狭窄,粘膜外翻;如果皮瓣切除不够、残留过多,或者皮下静脉丛剥离切除不干净,肛门愈合后就会凹凸不平整,达不到治疗目的。环状混合痔的手术方法过去一般为两种:最早是采用环状混合痔环切术,其优点是术后肛门平整度好,缺点是横向肛管皮肤损伤过多,最严重的后遗症是粘膜外翻和粘液外渗,此术式现基本不再使用;后来采用环状混合痔多区位痔剥扎术,其优点是不会引起粘膜外翻,但缺点是,为追求治疗效果,剥扎区位往往超过3个,纵向肛管皮肤势必损伤过多而出现肛门狭窄。我们采用混合痔纵向剥扎加横向剥离整形后缝合的术式,即外剥内扎合皮桥整形缝合术,能够较干净地剥离皮下曲张的静脉团和结缔组织,修剪冗长皮瓣后缝合固定于内括约肌下缘,剥扎与缝合面参差错落不齐,较好地保留了肛管的纵向和横向皮桥,从而避免肛门狭窄和粘膜外翻渗液情况发生,术后肛门平整,肛门反射及控便功能恢复良好,是治疗环状混合痔理想的方法,值得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喻德洪.杨新庆.黄筳庭? 重新认知提高痔的诊治水平. 中华外科杂志. 2000. 38(12):890
(2)凌朝坤. 实用痔瘘手术学. 第一版.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75-77.
(3)胡伯虎、李宁汉. 实用痔瘘学. 第一版. 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8:162
(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S】。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19
关键词: 环状混合痔?? 外剥内扎合皮桥整形缝合术
混合痔是内痔通过丰富的静脉丛吻合支和相应部位的外痔静脉丛相互融合,混合痔围绕直肠一周即称为环状混合痔,是痔疮发展的最后阶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其列为肛肠科16种难治病之一。我们采用外剥内扎合皮桥整形缝合术治疗环状混合痔186例,达到痔核剥除较彻底、肛管皮肤损伤少、肛门平整度高、不会引起肛门狭窄和粘膜外翻情况发生,疗效满意。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186例病例均为2010年1月-2014年11月我科住院患者,其中男83例,女103例,最小年龄26岁,最大年龄67岁,平均年龄48.5岁,病程最短7年,最长35年,平均23年。
1.2 诊断标准? 参照2000年中华医学会肛肠外科学组制定的《痔的诊断暂行标准.》①,186例环状混合痔病例全部符合。
2治疗方法
外剥内扎合皮桥整形缝合术治疗环状混合痔的手术操作方法,我们按照《实用痔瘘手术学》②?混合痔外剥内扎术的方法进行了改良而得。所谓外剥内扎,就是沿肛缘放射状方向进行外痔剥离和内痔结扎的方法,一般选择在3、7、11点位母痔区的混合痔进行;所谓皮桥整形缝合,就是在齿线0.5cm以下为点,作与齿线平行切口,切开肛管皮肤,剥离皮下痔静脉团、结缔组织,切除多余皮赘的方法,选择在非母痔区的外痔进行。具体实施如下:(1)肛周常规消毒,0.25%布比卡因局部麻醉下指法扩肛,充分暴露内外痔核。(2)肛门镜下,所有内痔间质内注射1:1消痔灵硬化剂,依据痔核大小,剂量为2-6ml,较大痔核基底部加注一针,使之引起无菌性炎症反应与纤维化,借助纤维组织的收缩作用压迫曲张的静脉,促使痔核硬化萎缩③。(3)3、7、11点位母痔区混合痔,分别依次用皮钳夹持外痔部分,轻轻提起向外牵拉,沿肛缘放射状皮肤纹理设计外痔小梭形切口,切口内端至齿线0.3cm上方,切口外端会合于肛缘外0.5—1cm处,将齿线外方的外痔静脉丛剥离至齿线上方3-5mm,修剪外痔皮缘。用弯止血钳沿直肠纵轴方向夹持痔块的内痔基底部,用7号丝线从弯止血钳下穿过,作“8”字结扎内痔,剪出外痔及部分内痔组织,留下残根任其自然脱落。切口不缝合,开放引流。(4)非母痔区的外痔,在痔核最高点作两条与齿线平行的横切口,两切口的间距依痔核大小而定,痔核大间距大,反之则小。用皮钳轻轻提起两切口间皮肤,充分剥离痔静脉丛团、结缔组织,连同多余皮赘一并切除,用1号丝线缝合上下皮桥,固定在内括肌下缘,力求缝合无张力。
术后常规预防性使用抗菌素三天,便后坐浴,伤口换药至愈。
3. 疗效观察
所有病例我们均采取一次性手术方法,对3、7、11点位母痔区混合痔进行外剥内扎,非母痔区痔核进行横切剥离缝合。只要留足了肛管皮桥,充分剥离切除痔核皮下静脉丛及结缔组织,修剪去多余皮赘,术毕能正常插入大号肛门镜,就能做到愈后肛门平整,不会引起狭窄和粘膜外翻情况。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肛肠科诊断疗效标准》④,本组治疗186例,均全部治愈出院,住院时间最长17天,最短9天,平均13.5天。出院后一个月复诊,13例轻度肛门狭窄者,均给予指法扩肛,每天一次,两周后肛门狭窄症状都能改善。
4. 讨 论
环状混合痔即为混合痔环绕直肠管一周的病症,是痔疮发展的最后阶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其列为肛肠科16种难治病之一。之所以难治,就在于:如果皮肤、粘膜损伤太多,就会导致肛门狭窄,粘膜外翻;如果皮瓣切除不够、残留过多,或者皮下静脉丛剥离切除不干净,肛门愈合后就会凹凸不平整,达不到治疗目的。环状混合痔的手术方法过去一般为两种:最早是采用环状混合痔环切术,其优点是术后肛门平整度好,缺点是横向肛管皮肤损伤过多,最严重的后遗症是粘膜外翻和粘液外渗,此术式现基本不再使用;后来采用环状混合痔多区位痔剥扎术,其优点是不会引起粘膜外翻,但缺点是,为追求治疗效果,剥扎区位往往超过3个,纵向肛管皮肤势必损伤过多而出现肛门狭窄。我们采用混合痔纵向剥扎加横向剥离整形后缝合的术式,即外剥内扎合皮桥整形缝合术,能够较干净地剥离皮下曲张的静脉团和结缔组织,修剪冗长皮瓣后缝合固定于内括约肌下缘,剥扎与缝合面参差错落不齐,较好地保留了肛管的纵向和横向皮桥,从而避免肛门狭窄和粘膜外翻渗液情况发生,术后肛门平整,肛门反射及控便功能恢复良好,是治疗环状混合痔理想的方法,值得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喻德洪.杨新庆.黄筳庭? 重新认知提高痔的诊治水平. 中华外科杂志. 2000. 38(12):890
(2)凌朝坤. 实用痔瘘手术学. 第一版.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75-77.
(3)胡伯虎、李宁汉. 实用痔瘘学. 第一版. 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8:162
(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S】。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