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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初,拐卖犯罪作为一种危害极大的刑事犯罪沉渣泛起,甚至在部分地区愈演愈烈。数以万计儿童失踪被拐或被强迫乞讨,而立案难、破案难、寻亲难等诸多问题困扰着数量庞大的被害人及其家庭。
拐卖犯罪史,可谓源远流长,据史料记载,我国最早的拐卖见于东汉史学家范晔的《后汉书》。
“……初,昌为州书佐,其妇归宁于家,遇贼被获,遂流转入蜀为人妻。其子犯事,乃诣昌自讼。昌疑母不为蜀人,因问所由。对曰:‘妾本会稽余姚戴次公女,州书佐黄昌妻也。妾尝归家,为贼所略,遂至于此。’昌惊,呼前谓曰:‘何以识黄昌邪?’对曰:‘昌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当为二千石。’昌乃出足示之。因相持悲泣,还为夫妇。”
这段文字表明,受害妇女原是浙江会稽余姚人,回娘家途中被人拐走,贩卖至四川,是一起典型的拐卖妇女案件。
另一部传世名著《红楼梦》,开篇提到的甄士隐之女英莲也是被拐卖的。香菱,甄士隐之女英莲,四岁时被家奴霍启(祸起)带去看元宵灯,霍起小解,被拐子拐走,成人后同时卖给公子冯渊和薛蟠,后被夏金桂百般虐待,命运悲惨。
家人上厕所,孩子被拐,这是典型的拐卖儿童案件。
2009年3月,两份经由新华社和人民日报递交的内参引起了时任中央领导的关注,这两份内参反映了拐卖儿童和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建议尽快开展打击行动和建立保护机制,党和国家领导人温家宝、回良玉、刘延东、孟建柱对此作出了批示。次年4月,经中共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会员决定,由公安部开展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
这两份内参的背后,凝聚着内参发起人张志伟律师近十年的时间与精力,其中包括对拐卖犯罪被害人和家庭所做的细致的调查研究。
张志伟,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智库专家,国务院反拐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专家,全国打拐行动建议人,2012年度CCTV中国十大法治人物,2016年北京榜樣人物。
最近七年间,张志伟参加了100余场反拐宣传,代理500余起拐卖诉讼、开展2万余次义务咨询,从最初一个人打拐,到影响全国10万人一起参与打拐,帮助1081个家庭重获团圆,这条路上,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人口拐卖不同于人口贩运
人口拐卖与贩运都是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具体表现为把人作为商品,把人作为动物,把人作为牟利工具,外在表现行为非常相似。但是人口拐卖与人口贩运的主要表现形式不同。
从国际层面来看,被拐卖、贩运的人口会面临强迫劳动,性剥削,债务劳役(苦工),非自愿家务奴役,童工,娃娃兵,儿童性贩运,器官贩卖等活动。
而国内主要表现为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拐骗儿童,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强迫劳动,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等。
人口拐卖以人口出卖为目的,国内仅指妇女儿童,侵犯的是被拐人口的身份权、配偶权;被拐卖者往往被卖为人妻,卖为人子。传统拐卖犯罪起因于传宗接代、养儿防老思想。
人口贩运则是以剥削为目的。涵盖的范围包括妇女、儿童、成年男子、中性人等所有人群。人口贩运侵犯人格权。人口贩运唯利是图,动机源于经济利益。拐为人妻和拐为人子的案件在国外较少发生,如果发生,往往被定性为绑架犯罪。
法律层面对于前者重在打击,对于后者则重点关注如何对受害人施以保护。据了解,美国每年有80万儿童失踪,但大部分都属于短暂失踪或者父母争夺抚养权纠纷,绝大部分都可以找回。
多部委联合反拐 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反拐统一战线
在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副主任孟庆甜女士看来,人生最大的痛苦不是死别,而是生离。
针对拐卖问题,国家成立了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该会议由33个部委组成,分担反拐工作的不同职责和任务。主要包括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民政部、全国妇联、团中央、中宣部、财政部、人社部等相关部委。目前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实现从中央,到省、市、县四个层级的全面覆盖。
多部门联合反拐,紧密协作,资源共享,成效显著。2009年4月,公安部开展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抓捕了一大批拐卖犯罪分子,解救了数以万计的被拐卖妇女儿童,拐卖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拐卖犯罪发案率直线下降。
公安机关以雷霆之势对拐卖犯罪予以打击,效果明显。在张志伟看来,反拐不是公安机关一个部门可以完成的事,其他成员单位后续如何提供拐卖受害人救助,如何帮助他们获得赔偿重新融入社会,如何更加人性化地保护公民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杜绝人口买卖现象,还需要相关成员单位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尤其需要鼓励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形成反拐防拐统一战线,彻底铲除拐卖犯罪毒瘤。
“当然,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我国反拐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但归根结底还要贯彻执行,特别是基层执法机关要坚决执行关于儿童或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少女失踪或走失第一时间立案、一长三包制、重点地区摸排采血、免费采集DNA的相关规定,让制度落到实处,防止拐卖犯罪反弹。”张志伟表示。
张志伟认为,拐卖妇女欺骗引诱强迫其从事色情行业的隐形拐卖情况仍然大量存在,应当引起公安司法机关重视,在扫黄打非行动中,应对被强迫、欺骗从事色情服务的受害人予以甄别,并提供帮助。
据了解,近年来,民间反拐机构的力量也在不断加强。以宝贝回家寻子网、微博打拐、天涯寻亲网为代表的网络打拐组织也在贡献力量,其中宝贝回家最有代表性。民间组织是政府打拐的助手和有力补充。在打拐问题上公安机关和社会力量实现了良性互动,效果显著。目前全国打拐志愿者达20余万人。民间组织机构的志愿者挖掘发现拐卖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安机关,并对公安机关的打拐行动予以支持和监督。中央电视台也整合双方力量制作了《等着我》栏目,社会反响强烈,起了很好的反拐宣传,形成了拐卖犯罪人人喊打的局面。
在张志伟看来,尽管打拐反拐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男女性别比例失衡,养老保障不健全等因素仍然是滋生拐卖犯罪的社会原因。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才可能彻底铲除滋生拐卖的土壤。
“适当放松计划生育管制,可能也是化解拐卖问题的一个途径;加强对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在入学入托等方面的社会保障,也是可以减少案发的重要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利用儿童、残疾人进行乞讨的行为,维护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对利用儿童乞讨和出卖亲生子女的父母,依据法律规定,剥夺其监护权;继续加大反拐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防拐意识。”
刑警教你如何反拐、防拐及自救
拐骗者常用的诱骗手法有三种。使用“权威诱惑法”的诱骗者之前会做一些“功课”,他们甚至能叫出孩子的名字,取得他们的初步信任。拐骗者大致会这样说:“我是受你爸爸、妈妈委托,带你回家。”
使用“物资利诱法”的诱骗者会利用孩子的好奇心。比如:“小朋友,我有一样礼物要送给你,你跟我一起去看看吧。”
使用“带路引路法”的诱骗者会利用孩子善良、乐于助人的品格引诱孩子。就像:“小朋友,你知道去某某商场的路怎么走吗?能不能带我去啊?”
遇到这类情况,小朋友如何避免被人拐骗?
如果发现自己被拐卖不要慌张。若在公共场所发现受骗或受到威胁,应立即向人多的地方靠近或跑进旁边的机关单位,并大声呼救,寻求帮助;如已被控制人身自由,应保持镇静,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设法了解自己所处的地址(省、市、县、乡镇、村、组)及犯罪嫌疑人人数、口音等基本情况;向人贩子、买主及相关人员宣讲国家法律,告知严重后果,伺机外出求援或逃走;采取传小纸条等方式向周围人暗示你的处境,请求帮助,设法与外界取得联系;不要放弃,想方设法,寻找机会向公安机关报案(拨打110电话求助),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或通过网络等一切可与外界联系的方式尽快报警,说明你所在的地方、买主(雇主)姓名或联系电话。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幸福源泉,一旦遇到孩子被拐卖的悲剧,孩子的父母、亲人就会痛不欲生,家庭就会经历破碎的巨大痛苦。“普通群众遇到拐卖犯罪,如果有条件应当及时施以援手,号召周边群众对犯罪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及时报警,通知公安机关予以解救。”张志伟说。
拐卖犯罪史,可谓源远流长,据史料记载,我国最早的拐卖见于东汉史学家范晔的《后汉书》。
“……初,昌为州书佐,其妇归宁于家,遇贼被获,遂流转入蜀为人妻。其子犯事,乃诣昌自讼。昌疑母不为蜀人,因问所由。对曰:‘妾本会稽余姚戴次公女,州书佐黄昌妻也。妾尝归家,为贼所略,遂至于此。’昌惊,呼前谓曰:‘何以识黄昌邪?’对曰:‘昌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当为二千石。’昌乃出足示之。因相持悲泣,还为夫妇。”
这段文字表明,受害妇女原是浙江会稽余姚人,回娘家途中被人拐走,贩卖至四川,是一起典型的拐卖妇女案件。
另一部传世名著《红楼梦》,开篇提到的甄士隐之女英莲也是被拐卖的。香菱,甄士隐之女英莲,四岁时被家奴霍启(祸起)带去看元宵灯,霍起小解,被拐子拐走,成人后同时卖给公子冯渊和薛蟠,后被夏金桂百般虐待,命运悲惨。
家人上厕所,孩子被拐,这是典型的拐卖儿童案件。
2009年3月,两份经由新华社和人民日报递交的内参引起了时任中央领导的关注,这两份内参反映了拐卖儿童和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建议尽快开展打击行动和建立保护机制,党和国家领导人温家宝、回良玉、刘延东、孟建柱对此作出了批示。次年4月,经中共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会员决定,由公安部开展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
这两份内参的背后,凝聚着内参发起人张志伟律师近十年的时间与精力,其中包括对拐卖犯罪被害人和家庭所做的细致的调查研究。
张志伟,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智库专家,国务院反拐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专家,全国打拐行动建议人,2012年度CCTV中国十大法治人物,2016年北京榜樣人物。
最近七年间,张志伟参加了100余场反拐宣传,代理500余起拐卖诉讼、开展2万余次义务咨询,从最初一个人打拐,到影响全国10万人一起参与打拐,帮助1081个家庭重获团圆,这条路上,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人口拐卖不同于人口贩运
人口拐卖与贩运都是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具体表现为把人作为商品,把人作为动物,把人作为牟利工具,外在表现行为非常相似。但是人口拐卖与人口贩运的主要表现形式不同。
从国际层面来看,被拐卖、贩运的人口会面临强迫劳动,性剥削,债务劳役(苦工),非自愿家务奴役,童工,娃娃兵,儿童性贩运,器官贩卖等活动。
而国内主要表现为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拐骗儿童,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强迫劳动,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等。
人口拐卖以人口出卖为目的,国内仅指妇女儿童,侵犯的是被拐人口的身份权、配偶权;被拐卖者往往被卖为人妻,卖为人子。传统拐卖犯罪起因于传宗接代、养儿防老思想。
人口贩运则是以剥削为目的。涵盖的范围包括妇女、儿童、成年男子、中性人等所有人群。人口贩运侵犯人格权。人口贩运唯利是图,动机源于经济利益。拐为人妻和拐为人子的案件在国外较少发生,如果发生,往往被定性为绑架犯罪。
法律层面对于前者重在打击,对于后者则重点关注如何对受害人施以保护。据了解,美国每年有80万儿童失踪,但大部分都属于短暂失踪或者父母争夺抚养权纠纷,绝大部分都可以找回。
多部委联合反拐 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反拐统一战线
在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副主任孟庆甜女士看来,人生最大的痛苦不是死别,而是生离。
针对拐卖问题,国家成立了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该会议由33个部委组成,分担反拐工作的不同职责和任务。主要包括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民政部、全国妇联、团中央、中宣部、财政部、人社部等相关部委。目前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实现从中央,到省、市、县四个层级的全面覆盖。
多部门联合反拐,紧密协作,资源共享,成效显著。2009年4月,公安部开展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抓捕了一大批拐卖犯罪分子,解救了数以万计的被拐卖妇女儿童,拐卖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拐卖犯罪发案率直线下降。
公安机关以雷霆之势对拐卖犯罪予以打击,效果明显。在张志伟看来,反拐不是公安机关一个部门可以完成的事,其他成员单位后续如何提供拐卖受害人救助,如何帮助他们获得赔偿重新融入社会,如何更加人性化地保护公民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杜绝人口买卖现象,还需要相关成员单位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尤其需要鼓励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形成反拐防拐统一战线,彻底铲除拐卖犯罪毒瘤。
“当然,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我国反拐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但归根结底还要贯彻执行,特别是基层执法机关要坚决执行关于儿童或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少女失踪或走失第一时间立案、一长三包制、重点地区摸排采血、免费采集DNA的相关规定,让制度落到实处,防止拐卖犯罪反弹。”张志伟表示。
张志伟认为,拐卖妇女欺骗引诱强迫其从事色情行业的隐形拐卖情况仍然大量存在,应当引起公安司法机关重视,在扫黄打非行动中,应对被强迫、欺骗从事色情服务的受害人予以甄别,并提供帮助。
据了解,近年来,民间反拐机构的力量也在不断加强。以宝贝回家寻子网、微博打拐、天涯寻亲网为代表的网络打拐组织也在贡献力量,其中宝贝回家最有代表性。民间组织是政府打拐的助手和有力补充。在打拐问题上公安机关和社会力量实现了良性互动,效果显著。目前全国打拐志愿者达20余万人。民间组织机构的志愿者挖掘发现拐卖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安机关,并对公安机关的打拐行动予以支持和监督。中央电视台也整合双方力量制作了《等着我》栏目,社会反响强烈,起了很好的反拐宣传,形成了拐卖犯罪人人喊打的局面。
在张志伟看来,尽管打拐反拐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男女性别比例失衡,养老保障不健全等因素仍然是滋生拐卖犯罪的社会原因。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才可能彻底铲除滋生拐卖的土壤。
“适当放松计划生育管制,可能也是化解拐卖问题的一个途径;加强对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在入学入托等方面的社会保障,也是可以减少案发的重要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利用儿童、残疾人进行乞讨的行为,维护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对利用儿童乞讨和出卖亲生子女的父母,依据法律规定,剥夺其监护权;继续加大反拐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防拐意识。”
刑警教你如何反拐、防拐及自救
拐骗者常用的诱骗手法有三种。使用“权威诱惑法”的诱骗者之前会做一些“功课”,他们甚至能叫出孩子的名字,取得他们的初步信任。拐骗者大致会这样说:“我是受你爸爸、妈妈委托,带你回家。”
使用“物资利诱法”的诱骗者会利用孩子的好奇心。比如:“小朋友,我有一样礼物要送给你,你跟我一起去看看吧。”
使用“带路引路法”的诱骗者会利用孩子善良、乐于助人的品格引诱孩子。就像:“小朋友,你知道去某某商场的路怎么走吗?能不能带我去啊?”
遇到这类情况,小朋友如何避免被人拐骗?
如果发现自己被拐卖不要慌张。若在公共场所发现受骗或受到威胁,应立即向人多的地方靠近或跑进旁边的机关单位,并大声呼救,寻求帮助;如已被控制人身自由,应保持镇静,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设法了解自己所处的地址(省、市、县、乡镇、村、组)及犯罪嫌疑人人数、口音等基本情况;向人贩子、买主及相关人员宣讲国家法律,告知严重后果,伺机外出求援或逃走;采取传小纸条等方式向周围人暗示你的处境,请求帮助,设法与外界取得联系;不要放弃,想方设法,寻找机会向公安机关报案(拨打110电话求助),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或通过网络等一切可与外界联系的方式尽快报警,说明你所在的地方、买主(雇主)姓名或联系电话。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幸福源泉,一旦遇到孩子被拐卖的悲剧,孩子的父母、亲人就会痛不欲生,家庭就会经历破碎的巨大痛苦。“普通群众遇到拐卖犯罪,如果有条件应当及时施以援手,号召周边群众对犯罪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及时报警,通知公安机关予以解救。”张志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