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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改革必须先进行观念革新,只有观念的更新,才能有行为的转变。没有观念的变革,即使是行为转变了,也只能是机械的模仿。
经过一学期的课堂改革尝试,我在师生观、教学观、学生的学习方式和评价观四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一、师生观
传统教育中的师生观是专制型的师生观,教师是教育的主体,学生是教育的客体。它将教师的主导作用夸大到极至,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常常把学生当作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教师以自我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设计教案、组织教学、管理学生,对学生一味地填鸭灌输、包办代替,只要求学生无条件地执行教师的指令。学生处于被动压抑的状态,不敢思、不敢言,谈不上主体性和能动性。这样,对学生的主体地位和独立个性缺乏应有的尊重,忽视了学生主体性、创造性的发挥。
初接低年级时,唯恐在学生中不能树立威信、管不住学生,有经验的老教师对我建议说:有些学生本质就是“得寸进尺”,你不能给他们好脸,要有威严,放厉害点,特别是在第一节课上要来个“下马威”,震住学生,不然往后想要再来整治就很难了。我也有意识地效仿过,尽管能起到暂时的效果,但是课堂纪律虽然好了,课堂气氛却死气沉沉,学生回答问题的积极性总不能让我满意。这是为什么?我不断地反思自己的行为,在学习了这两本教育理论书籍之后,使我豁然开朗,我懂得了师生关系中教师的权威不是靠教师外在的威严、对学生厉害来获得的。在教学中,树立教师的权威是适当的,但权威并不等于权威主义,也不等于教师利用教师的权威地位对学生施加强制,教师的权威是靠教师本人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依靠自己的人格魅力来树立的,它是以爱学生、尊重学生为基础的。真正的师生关系应该是一种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关系。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是师生交往中所必需的。
二、教学观
传统的教学观认为,教学就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的过程,就是教师按照预定的方案,用有限的时间,在规定的场合,按照一定的流程把书本知识单向传递给学生的过程。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和学生都失去了个性,教学也形成了固定的模式。建构主义认为,学生学习的过程不是被动接受知识的过程而是自己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因此,学习活动是以学生为中心的,这种学习是建立在尊重学生不同个性和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它是引发学生内部动机的学习,而不是外部进行的灌输的学习。因此,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应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而有所不同。同时,同样的教学内容,又应该针对不同学生的智能特点进行教学,创造适合不同学生接受能力的教育方法和手段,并能够促进每个学生全面的多元的智能发展。我在语文教学中注意把这种学习观与语文课程标准结合起来加以理解、运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学生学习方式的变化
课堂上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不能只追求外表形式的变化。忽视了学习方式的本质,放弃了传统的有效的学习方式,课堂上把“满堂灌”变成表面标签式的合作、探究活动化教学后,反而成了“满堂乱”,把旧有的比较“扎实”的教学被“大杂烩”的虚假合作、讨论活动所替代,转变学习方式成了空话,不会踩到点子上。只有辩证思考,认清学习方式的利弊,学习方式的变革才能成为可能。实际上,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都有存在的价值,彼此也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我在语文教学中注意接受学习和学生的发现学习并用,既重视学生在学习中自主、合作、探究,又重视教师在恰当的时机给予讲解。如重点、难点的句子和段落,发挥学生的自主性,让学生自己去阅读体会,当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出现困难时,我适当地加以点拨和指导,引导学生去理解、体会和感悟,使学生真正认识到自己是学习的主人,使学生体会到自己探求知识的乐趣、感受到自己成长的快乐。
四、评价观
传统的教学评价过于重视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现在的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 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更重要的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不应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学习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点,因而量化和客观化不能成为语文课程评价的主要手段,应避免语文评价的繁琐化。
我在教学中注重多用激励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根据不同学生不同的需要应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成功的喜悦,实现以评价促进每个发展的目的。
作为一名教师,我深知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尽管教育理论与真实的教育实践之间有很大的距离,但我坚信,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来指导自己的教学行为,我会少走许多弯路,我会更加快速地成长。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自觉地把教育理论应用于教育实践中,做一名研究型教师。
经过一学期的课堂改革尝试,我在师生观、教学观、学生的学习方式和评价观四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一、师生观
传统教育中的师生观是专制型的师生观,教师是教育的主体,学生是教育的客体。它将教师的主导作用夸大到极至,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常常把学生当作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教师以自我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设计教案、组织教学、管理学生,对学生一味地填鸭灌输、包办代替,只要求学生无条件地执行教师的指令。学生处于被动压抑的状态,不敢思、不敢言,谈不上主体性和能动性。这样,对学生的主体地位和独立个性缺乏应有的尊重,忽视了学生主体性、创造性的发挥。
初接低年级时,唯恐在学生中不能树立威信、管不住学生,有经验的老教师对我建议说:有些学生本质就是“得寸进尺”,你不能给他们好脸,要有威严,放厉害点,特别是在第一节课上要来个“下马威”,震住学生,不然往后想要再来整治就很难了。我也有意识地效仿过,尽管能起到暂时的效果,但是课堂纪律虽然好了,课堂气氛却死气沉沉,学生回答问题的积极性总不能让我满意。这是为什么?我不断地反思自己的行为,在学习了这两本教育理论书籍之后,使我豁然开朗,我懂得了师生关系中教师的权威不是靠教师外在的威严、对学生厉害来获得的。在教学中,树立教师的权威是适当的,但权威并不等于权威主义,也不等于教师利用教师的权威地位对学生施加强制,教师的权威是靠教师本人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依靠自己的人格魅力来树立的,它是以爱学生、尊重学生为基础的。真正的师生关系应该是一种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关系。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是师生交往中所必需的。
二、教学观
传统的教学观认为,教学就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的过程,就是教师按照预定的方案,用有限的时间,在规定的场合,按照一定的流程把书本知识单向传递给学生的过程。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和学生都失去了个性,教学也形成了固定的模式。建构主义认为,学生学习的过程不是被动接受知识的过程而是自己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因此,学习活动是以学生为中心的,这种学习是建立在尊重学生不同个性和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它是引发学生内部动机的学习,而不是外部进行的灌输的学习。因此,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应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而有所不同。同时,同样的教学内容,又应该针对不同学生的智能特点进行教学,创造适合不同学生接受能力的教育方法和手段,并能够促进每个学生全面的多元的智能发展。我在语文教学中注意把这种学习观与语文课程标准结合起来加以理解、运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学生学习方式的变化
课堂上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不能只追求外表形式的变化。忽视了学习方式的本质,放弃了传统的有效的学习方式,课堂上把“满堂灌”变成表面标签式的合作、探究活动化教学后,反而成了“满堂乱”,把旧有的比较“扎实”的教学被“大杂烩”的虚假合作、讨论活动所替代,转变学习方式成了空话,不会踩到点子上。只有辩证思考,认清学习方式的利弊,学习方式的变革才能成为可能。实际上,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都有存在的价值,彼此也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我在语文教学中注意接受学习和学生的发现学习并用,既重视学生在学习中自主、合作、探究,又重视教师在恰当的时机给予讲解。如重点、难点的句子和段落,发挥学生的自主性,让学生自己去阅读体会,当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出现困难时,我适当地加以点拨和指导,引导学生去理解、体会和感悟,使学生真正认识到自己是学习的主人,使学生体会到自己探求知识的乐趣、感受到自己成长的快乐。
四、评价观
传统的教学评价过于重视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现在的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 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更重要的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不应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学习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点,因而量化和客观化不能成为语文课程评价的主要手段,应避免语文评价的繁琐化。
我在教学中注重多用激励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根据不同学生不同的需要应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成功的喜悦,实现以评价促进每个发展的目的。
作为一名教师,我深知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尽管教育理论与真实的教育实践之间有很大的距离,但我坚信,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来指导自己的教学行为,我会少走许多弯路,我会更加快速地成长。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自觉地把教育理论应用于教育实践中,做一名研究型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