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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一篇题为《作家的尴尬》的文章,感触颇深,有强烈共鸣。文章的作者本身就是一位专业作家,她的文章经常被选中作为语文考试的阅读题。当她上中学的女儿拿着用她的文章出的阅读题向她请教时,她竟然发现自己也难以作答,因为她当初写作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自己这篇文章应该以什么为中心,也没有仔细思考过自己为什么要用这个词而没用那个词,完全是有感而发,率性而为。面对自己的作品,面对试卷上那些“语文专家”精心设计出来的问题,她思考良久给了女儿答案。然而第二天女儿从学校回来告诉她她说的答案都没有完全正确,和老师讲的标准答案有出入。听了女儿的话,这位作家感到无比尴尬。其实,面临如此尴尬境地的还有我们的语文教学和我们“奉若神明”的那一份份标准答案。
语文答案标准问题看似微小,却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解决当前语文教育面临的问题至关重要,它直接决定着语文教师日常的教学行为,甚至影响到语文教学和课程改革的全局。
所谓的标准答案,是命题老师经过反复思考,认为能够比较好地回答问题的答案,是想以这个答案来衡量学生作答正确与否。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前的“标准答案”字样已经逐渐被“参考答案”所代替,意义不言而喻,它是在暗示我们语文老师,答案不是唯一的(针对主观题),此答案仅供参考。这变化说明很多人已经认识到了语文答案标准的制定阻碍了课程改革的进程和发展。然而它似乎还不能被摒弃,因为在目前的考试机制下,我们的考试毕竟还得量化为一个明确的分数。为了保证大致的公平,这标准答案似乎还得要,至少在阅卷老师自己也很难定夺之时有个参照。那么,这参考答案是否“标准”,该如何定“标准”呢?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而命题老师的素养也就显得相当重要了。据我所见,现在很多参考答案上都经常有一句话:言之有理即可。还有的答案上罗列着不只一种答案,后面还注明:只要有理,其它答法亦可。这说明许多命题者已经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已经在关注标准答案的改革,以适应课改的需要。然而,语文成绩最终的“生杀大权”还不是完全掌握在命题老师手中,而是掌握在阅卷老师手中。
2007年安顺市中考语文试卷上的一道关于古典名著《红楼梦》的综合性学习考查试题:作者所谓的“荒唐言”实际上并不荒唐,你能简要说说“其中味”吗?这是一道颇有难度与深度的开放性试题,分值5分。参考答案是这样的:《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写了以贾家为代表的四大家族的兴衰过程,歌颂了封建叛逆者追求个性自由的初步民主主义思想。那年我参与了中考阅卷工作,据我所知,此题的批改仍是按此参考答案逐条分配了5分分值。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初中生的阅读能力能品出《红楼梦》这部不朽著作的“其中味”已经很不容易了,你又怎能要求他们品出的都是同一种“味”呢?何况是像参考答案中那样极富成人思想的“味”呢?对于开放性试题的评判,有人认为只要用参考答案这个统一的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就行了,殊不知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就这样被扼杀掉了,同时被扼杀掉的还有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更何况此题参考答案后也明确指出“只谈其中一点即可,不求全面”,那么这样强求学生的理解力达到成人的水准——还得是有一定文学素养的成人的水准不是太可笑了吗?还有最关键的,作为语文老师的我们,如果和学生同做一份试卷,又有谁能保证自己的答案能和参考答案一样标准?这,又算不算是语文老师的尴尬?能够参与阅卷的老师都是在教学一线工作的语文同行,随着课改的推进与深入,我想每个老师在自己的教学实践中都或多或少地体验着新课标的教育教学理念,特别是进行阅读教学时,你会对学生说这个问题只能答A绝不能答B吗?因此,对于所有的语文老师而言,如何使用参考答案,也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而且在这个问题上,必须能达成共识,方可大致保证学生分数的公平。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达成共识,那么语文答案标准势必成为课改路上的“绊脚石”。
我在教学中有这样的体验,初一初二时,我鼓励学生大胆创新,对学生的发言或者答案只要觉得合乎情理的都予以肯定,激发他们自主探究的热情。可是一到初三,我就变得很功利,常常告诉他们:考试的时候这种题你必须这样答,那样写,才能得分。因此在中考前的阅读训练中,学生很少能去静心感悟那一篇篇文章中或优美或质朴或深邃或幽默的文字带来的美感,而是机械地去按照所谓的答题技巧作答。因为中考阅卷老师为了统一所谓的“尺度”,都是按照参考答案进行批改的。我很无奈,你不如此这般题海战术,如何去应对中考?我很悲哀,如此这般学习母语,又怎能体会其中的博大精深?学语文,到底学什么?教语文,到底教什么?
我们曾被传统的语文教育模式束缚了思想,如今新课标倡导的“学生是学习的主体”的教育理念,“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我们构建了一个开放而有活力的教学模式。处理语文教材时,我们可以不必拘泥于教参,我们可以大胆激活教材,合理挖掘教材,把学生的目光引向生活、社会的大课堂,将课本与社会与人生的大教科书联系起来,开放学生的思维空间,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激发他们的探究欲望。然而,这样的“开放”仍然不可避免的要受制于目前的考试机制,而远远不能达到课标的期望。分数、升学率的压力让我们老师在教学中不可避免的有着一份功利心,而对于语文学科来说,分数与答案标准息息相关。语文课改仅仅着眼于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对考试机制的改革也是不容忽视的。
语文答案标准问题看似微小,却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解决当前语文教育面临的问题至关重要,它直接决定着语文教师日常的教学行为,甚至影响到语文教学和课程改革的全局。
所谓的标准答案,是命题老师经过反复思考,认为能够比较好地回答问题的答案,是想以这个答案来衡量学生作答正确与否。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前的“标准答案”字样已经逐渐被“参考答案”所代替,意义不言而喻,它是在暗示我们语文老师,答案不是唯一的(针对主观题),此答案仅供参考。这变化说明很多人已经认识到了语文答案标准的制定阻碍了课程改革的进程和发展。然而它似乎还不能被摒弃,因为在目前的考试机制下,我们的考试毕竟还得量化为一个明确的分数。为了保证大致的公平,这标准答案似乎还得要,至少在阅卷老师自己也很难定夺之时有个参照。那么,这参考答案是否“标准”,该如何定“标准”呢?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而命题老师的素养也就显得相当重要了。据我所见,现在很多参考答案上都经常有一句话:言之有理即可。还有的答案上罗列着不只一种答案,后面还注明:只要有理,其它答法亦可。这说明许多命题者已经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已经在关注标准答案的改革,以适应课改的需要。然而,语文成绩最终的“生杀大权”还不是完全掌握在命题老师手中,而是掌握在阅卷老师手中。
2007年安顺市中考语文试卷上的一道关于古典名著《红楼梦》的综合性学习考查试题:作者所谓的“荒唐言”实际上并不荒唐,你能简要说说“其中味”吗?这是一道颇有难度与深度的开放性试题,分值5分。参考答案是这样的:《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写了以贾家为代表的四大家族的兴衰过程,歌颂了封建叛逆者追求个性自由的初步民主主义思想。那年我参与了中考阅卷工作,据我所知,此题的批改仍是按此参考答案逐条分配了5分分值。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初中生的阅读能力能品出《红楼梦》这部不朽著作的“其中味”已经很不容易了,你又怎能要求他们品出的都是同一种“味”呢?何况是像参考答案中那样极富成人思想的“味”呢?对于开放性试题的评判,有人认为只要用参考答案这个统一的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就行了,殊不知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就这样被扼杀掉了,同时被扼杀掉的还有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更何况此题参考答案后也明确指出“只谈其中一点即可,不求全面”,那么这样强求学生的理解力达到成人的水准——还得是有一定文学素养的成人的水准不是太可笑了吗?还有最关键的,作为语文老师的我们,如果和学生同做一份试卷,又有谁能保证自己的答案能和参考答案一样标准?这,又算不算是语文老师的尴尬?能够参与阅卷的老师都是在教学一线工作的语文同行,随着课改的推进与深入,我想每个老师在自己的教学实践中都或多或少地体验着新课标的教育教学理念,特别是进行阅读教学时,你会对学生说这个问题只能答A绝不能答B吗?因此,对于所有的语文老师而言,如何使用参考答案,也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而且在这个问题上,必须能达成共识,方可大致保证学生分数的公平。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达成共识,那么语文答案标准势必成为课改路上的“绊脚石”。
我在教学中有这样的体验,初一初二时,我鼓励学生大胆创新,对学生的发言或者答案只要觉得合乎情理的都予以肯定,激发他们自主探究的热情。可是一到初三,我就变得很功利,常常告诉他们:考试的时候这种题你必须这样答,那样写,才能得分。因此在中考前的阅读训练中,学生很少能去静心感悟那一篇篇文章中或优美或质朴或深邃或幽默的文字带来的美感,而是机械地去按照所谓的答题技巧作答。因为中考阅卷老师为了统一所谓的“尺度”,都是按照参考答案进行批改的。我很无奈,你不如此这般题海战术,如何去应对中考?我很悲哀,如此这般学习母语,又怎能体会其中的博大精深?学语文,到底学什么?教语文,到底教什么?
我们曾被传统的语文教育模式束缚了思想,如今新课标倡导的“学生是学习的主体”的教育理念,“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我们构建了一个开放而有活力的教学模式。处理语文教材时,我们可以不必拘泥于教参,我们可以大胆激活教材,合理挖掘教材,把学生的目光引向生活、社会的大课堂,将课本与社会与人生的大教科书联系起来,开放学生的思维空间,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激发他们的探究欲望。然而,这样的“开放”仍然不可避免的要受制于目前的考试机制,而远远不能达到课标的期望。分数、升学率的压力让我们老师在教学中不可避免的有着一份功利心,而对于语文学科来说,分数与答案标准息息相关。语文课改仅仅着眼于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对考试机制的改革也是不容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