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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我国建筑市场高速发展,给国家的经济人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便利。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建筑工程的质量总不能令人满意,这就需要监督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对于建筑工程的管理监督。本文主要针对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提出相应的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 监督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1-0152-01
我国的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对各项事业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筑工程的安全与否关系到每个人的财产和安全,甚至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因此保证建筑质量的安全可靠对于国家对于人民来说至关重要。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的质量,实施建筑施工监督制度,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可靠。一般的工程事故由于设计原因导致建筑强度不够整体坍塌的现象比较少见,大多为建筑施工过程由于质量不过关而引起结构的破坏,这就需要建筑施工监管人员做到认真负责,提高监督质量,保证工程的安全。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作用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着一定的客观规律,施工的每个阶段都会对最后的工程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建筑施工中,应该保证监管体系的健全。总的来说,质量管理体系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即质量监督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评价体系,确保三个体系的平稳健康运行才能保证工程的最后质量。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这一体系主要是指各个工程对于项目采取一定的手段进行的直接监管。具体来说可以包括直接参与建设主体的参建各方、中介组织对参与建设主体质量行为和活动的督促与监督、代表政府和公众利益的政府质量监督。其中,其中,建筑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是整个体系的最高层次,其监督的内容涵盖了建筑工程所有参与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是最整体最全面的监管。
2.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是指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参建各方要树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科学质量观。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努力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
3.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该体系是指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建筑工程活动质量评价和建筑工程服务质量评价。评价标准是该体系的关键,评价标准随着建筑工程质量需求的变化而变化,是建筑工程质量需求的具体化和度量化,该体系是基于评价标准的质量评定过程,通过有效的评价,对建筑工程质量给予形象地可识别的描述,促进建筑工程各主体提高质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二、质量监督管理
1.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一是对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临督, 重点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 二是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 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 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 通过市场有效运作, 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 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 重点是施工合同的监督, 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 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通过对这三方面内容的审查监督, 实现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
2.施工中的监督管理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一大部分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份。现场实体质量应以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为依据,增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另外,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技术控制。技术控制的方法采用评价标准法。评价标准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的检查评价,二是对工程竣工检测结果的检查评价,三是对现场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评价,四是对工程实体的尺寸偏差的实测,五是对完成后工程实体的宏观观感检查评价。
2.1 拓展质监职能, 提升工程质量等级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的数量在不断提升,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在质量监督的手段上采取应对措施。
2.1.1 严格依法治理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建筑法》等相关法规宣传力度,紧抓勘察、设计问题,使质量从源头得到保证。
2.1.2 促进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工程质量的提高最终依靠施工企业实现,只有加大各项达标监测, 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健全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为建设工程质量夯实基础。
2.1.3 成立专题研究小组攻关
针对建设工程中的技术难题,我们要主动组织工程参与各方参加“建设工程质量攻关”活动,组成专题研究小组攻关。并选择部分工程项目作为试点工地,具体要求施工方在关键部位施工时制订专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理细则;要求施工方做好每道工序的技术交底工作,加强每道工序的自检与互检工作;强混凝土材料( 特别是配合比)的控制;对模板制作、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及养护严格按既定施工方案实施。
2.2 加强施工巡查, 确保基础、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设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往往发生在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一旦控制这两个阶段的工程质量,隐患就基本可以消除。特别应对地基验槽、基坑围护、管线监测、基坑开挖、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地下防水工程、主体结构模板支撑系统等工程中所涉及的计量、检测设备加强检查,对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试块制作、标准养护及同条件养护等做重点抽查。
2.3 创优与查劣结合, 服务与监督结合
对工程参与各方所遇到的技术难题,积极认真地帮助协调处理, 做到质监工作只设路标,不设路障,服务多方,但同时又严格按国家或地方规范、标准进行质监,消除质量隐患和安全使用功能缺陷。加大对劣、差工程查处力度并积极倡导开展工程创优工作,对创优单位在政策、技术、具体实施上幫助,探索严格监督与主动服务相结合的崭新管理模式。
三、安全监督管理
1.重视安全
安全工作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要有人在工作就存着安全问题。它不分地表还是地下,不分大单位还是小单位。也就是说安全工作的普遍性要求各级人员心中要时刻装着安全。特别是管理层要把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给予高度重视。对安全的重视着重体现在:责任,把安全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意识,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敏感;落实,发现问题就要紧抓不放;督查,要经常亲临现场检查安全;引导,要善于用典型来抓安全,从正反两方面来加以引导、启发。从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来看,领导对安全不重视或重视不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频率较大。
2.落实到位
事故的发生尽管有许多不同的客观原因,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在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走马观花看现场,拿着记录抓落实,因此,要反复强调抓落实要在基层、在现场、在作业面、在职工群众中。这是抓安全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只有狠抓落实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3.做好预防工作, 事前控制为主
安全和生产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不可避免也不可回避,要正确对待。要在组织生产的同时组织抓安全。但在现实中,抓安全又存在着两种抓法:一种是事前抓,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抓;一种是事故发生后、手忙脚乱,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抓。两种抓法结果大相径庭。任何事故的发生,事前都有征兆,发现了苗头要及时整改。因此,我们一定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危险点辨识分析工作,并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时刻处于“在控和可控”状态。学会在事前抓安全,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发生。
生产与安全是一对矛盾体。不能回避也不可避免。生产的同时要抓住生产安全。但在现实中,往往只是事先预防针,事后诸葛亮。开始对生产安全质量狠抓,但事后就开始放手。但,事故发生的先后都存在必然的联系。另一种方法是一个脚步一个脚印的稳抓事故安全防范工作。后者往往防患与未然。只有在事前稳抓安全,才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 黄尚明.浅谈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及对策. 计划与市场探索. 1997(12) (总236).
[2] 张成灿.强化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控. 建筑经济. 2001( 9). ( 总227).
[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 监督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1-0152-01
我国的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对各项事业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筑工程的安全与否关系到每个人的财产和安全,甚至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因此保证建筑质量的安全可靠对于国家对于人民来说至关重要。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的质量,实施建筑施工监督制度,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可靠。一般的工程事故由于设计原因导致建筑强度不够整体坍塌的现象比较少见,大多为建筑施工过程由于质量不过关而引起结构的破坏,这就需要建筑施工监管人员做到认真负责,提高监督质量,保证工程的安全。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作用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着一定的客观规律,施工的每个阶段都会对最后的工程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建筑施工中,应该保证监管体系的健全。总的来说,质量管理体系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即质量监督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评价体系,确保三个体系的平稳健康运行才能保证工程的最后质量。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这一体系主要是指各个工程对于项目采取一定的手段进行的直接监管。具体来说可以包括直接参与建设主体的参建各方、中介组织对参与建设主体质量行为和活动的督促与监督、代表政府和公众利益的政府质量监督。其中,其中,建筑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是整个体系的最高层次,其监督的内容涵盖了建筑工程所有参与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是最整体最全面的监管。
2.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是指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参建各方要树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科学质量观。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努力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
3.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该体系是指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建筑工程活动质量评价和建筑工程服务质量评价。评价标准是该体系的关键,评价标准随着建筑工程质量需求的变化而变化,是建筑工程质量需求的具体化和度量化,该体系是基于评价标准的质量评定过程,通过有效的评价,对建筑工程质量给予形象地可识别的描述,促进建筑工程各主体提高质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二、质量监督管理
1.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一是对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临督, 重点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 二是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 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 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 通过市场有效运作, 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 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 重点是施工合同的监督, 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 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通过对这三方面内容的审查监督, 实现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
2.施工中的监督管理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一大部分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份。现场实体质量应以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为依据,增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另外,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技术控制。技术控制的方法采用评价标准法。评价标准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的检查评价,二是对工程竣工检测结果的检查评价,三是对现场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评价,四是对工程实体的尺寸偏差的实测,五是对完成后工程实体的宏观观感检查评价。
2.1 拓展质监职能, 提升工程质量等级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的数量在不断提升,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在质量监督的手段上采取应对措施。
2.1.1 严格依法治理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建筑法》等相关法规宣传力度,紧抓勘察、设计问题,使质量从源头得到保证。
2.1.2 促进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工程质量的提高最终依靠施工企业实现,只有加大各项达标监测, 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健全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为建设工程质量夯实基础。
2.1.3 成立专题研究小组攻关
针对建设工程中的技术难题,我们要主动组织工程参与各方参加“建设工程质量攻关”活动,组成专题研究小组攻关。并选择部分工程项目作为试点工地,具体要求施工方在关键部位施工时制订专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理细则;要求施工方做好每道工序的技术交底工作,加强每道工序的自检与互检工作;强混凝土材料( 特别是配合比)的控制;对模板制作、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及养护严格按既定施工方案实施。
2.2 加强施工巡查, 确保基础、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设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往往发生在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一旦控制这两个阶段的工程质量,隐患就基本可以消除。特别应对地基验槽、基坑围护、管线监测、基坑开挖、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地下防水工程、主体结构模板支撑系统等工程中所涉及的计量、检测设备加强检查,对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试块制作、标准养护及同条件养护等做重点抽查。
2.3 创优与查劣结合, 服务与监督结合
对工程参与各方所遇到的技术难题,积极认真地帮助协调处理, 做到质监工作只设路标,不设路障,服务多方,但同时又严格按国家或地方规范、标准进行质监,消除质量隐患和安全使用功能缺陷。加大对劣、差工程查处力度并积极倡导开展工程创优工作,对创优单位在政策、技术、具体实施上幫助,探索严格监督与主动服务相结合的崭新管理模式。
三、安全监督管理
1.重视安全
安全工作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要有人在工作就存着安全问题。它不分地表还是地下,不分大单位还是小单位。也就是说安全工作的普遍性要求各级人员心中要时刻装着安全。特别是管理层要把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给予高度重视。对安全的重视着重体现在:责任,把安全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意识,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敏感;落实,发现问题就要紧抓不放;督查,要经常亲临现场检查安全;引导,要善于用典型来抓安全,从正反两方面来加以引导、启发。从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来看,领导对安全不重视或重视不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频率较大。
2.落实到位
事故的发生尽管有许多不同的客观原因,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在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走马观花看现场,拿着记录抓落实,因此,要反复强调抓落实要在基层、在现场、在作业面、在职工群众中。这是抓安全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只有狠抓落实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3.做好预防工作, 事前控制为主
安全和生产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不可避免也不可回避,要正确对待。要在组织生产的同时组织抓安全。但在现实中,抓安全又存在着两种抓法:一种是事前抓,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抓;一种是事故发生后、手忙脚乱,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抓。两种抓法结果大相径庭。任何事故的发生,事前都有征兆,发现了苗头要及时整改。因此,我们一定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危险点辨识分析工作,并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时刻处于“在控和可控”状态。学会在事前抓安全,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发生。
生产与安全是一对矛盾体。不能回避也不可避免。生产的同时要抓住生产安全。但在现实中,往往只是事先预防针,事后诸葛亮。开始对生产安全质量狠抓,但事后就开始放手。但,事故发生的先后都存在必然的联系。另一种方法是一个脚步一个脚印的稳抓事故安全防范工作。后者往往防患与未然。只有在事前稳抓安全,才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 黄尚明.浅谈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及对策. 计划与市场探索. 1997(12) (总236).
[2] 张成灿.强化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控. 建筑经济. 2001( 9). ( 总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