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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新世纪,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和知识经济的高速发展呼唤着富于创新型、实践型人才的出现。作为学科教学的高中音乐教学,与其他学科共同承担着这类型人才培养的重任。高中音乐教学,因有着自身的创新性、实践性等学科特点,使得它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具有许多得天独厚的优势。通过大量的教学实践,我认为高中音乐教学实施创新教育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一、变更教学理念,创设利于创新的课堂氛围
1.重建师生关系,营造和谐的课堂氛围
在中国,两千多年前《学记》中描述传统的师生关系为“师严乃道尊”。可以看出,传统的师生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人格关系、等级制师生关系。这种定位强化了教师的正确性和支配性,强化了学生的接受性和服从性。时至今天,这种传统的观念依然影响着当今的教育,主要体现为——教师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不仅是教学过程的控制者、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学内容的制定者和学生成绩的评判者,而且是真理的化身和绝对的权威。学生则完全是被动、依赖于老师的讲解。比如在《歌唱》教学中,教师怎样教,学生就怎样学,教师唱什么,学生就得学什么。在倡导素质教育的当代教育中,这种不平等的师生关系已经不适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不利于素质教育。音乐教师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放下架子,创设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与学生互教互学,营造宽松、和谐的课堂氛围,这样才有利于学生的思维创新。
2.改革备课策略,以学生“学”为出发点
在传统的音乐教学备课中,有两种倾向明显的现象使得学生的学习总处于被动的状态:一是教师对音乐知识领域关注过多、对学生能力发展关注过少,二是教师钻研教法多、钻研学生学法少。在新课程的理念下,音乐教师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素质教育,必须首先考虑怎样“教”才能促进“学”,怎样“教”才能发掘学生“学”的积极性。教师只有站在学生的角度去考虑“教”与“学”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因此,音乐教师备课改革的重点应该放在学生的学法指导上。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又凸现了学生的主体性。
3.解放思想,鼓励学生表达异见
任何人在做事时,在主观上希望获得成功是一种很自然的心理现象。当人的想法能成功地实现时,就更能激发对进一步的目标追求。这样的情况同样存在于音乐课堂教学中。由于音乐学科活动本身存在多解性,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就会出现因个人的生活经历、知识阅历和思维习惯不同而产生对音乐感受多种个性化的解释。基于这一前提,教师可以大力支持学生表达自己与别人不同看法的观点,即使学生思考的不全面或者是错误的,也要支持,只有这样学生才能解放思想、勇于探求。对于学生在音乐活动中出现“怯弱”现象,教师可从不同侧面、从学生思维的闪光点中去鼓励学生,让他们享受自己努力中的点滴光彩所带来的成就感。
二、构建富有活力的课堂教学,凸现教学主体
1.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学习主动性
兴趣,是学习的原动力,是创造才能的催化剂。在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中不仅充分阐述了 “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感受音乐、用音乐美化和丰富人生的前提”的课程理念,而且把“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列为音乐课程的目标之一。音乐心理学研究表明:音乐兴趣是构成学生音乐学习动机中最为活泼、最为现实的成分。它使学生对音乐及相关事物给予优先注意,并产生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究欲。在音乐的课堂教学中,教师除了可以通过自身的教学激情、对音乐艺术的热爱态度去感染学生,还可以运用生动有趣的课堂教学设计,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学生如果有了对音乐稳定而持久的兴趣,就可以激起其对各种音乐实践活动的自觉参与,进而获得良好的音乐学习效果。
2.鼓励学生设问与交流,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学生学习上的进步,就是在一个个疑难问题的不断解决中获得的。在这个循环往复的发展过程中隐藏着许多有创新性的见解。朱熹曾说:“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这里方是长进”。鼓励学生设问,有助于学生智慧之门的开启、有利于创造性萌芽的启蒙。在教学中,教师可针对所学习的课堂内容,通过知识纲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让学生自己设疑、提问来开展教学活动。
3.倡导互动性合作学习,体现学生学习的自主性
合作的意识、能力和团体精神是现代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每个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之间,艺术本身也是人际交往的重要载体。现在的高中音乐课程是以班级教学为主,其教学形态是集体化的学习,在课程中强调研究性学习的方式,要求学生更多地发挥群体的智慧。在音乐课堂教学上,教师适当插入一定的竞争或比赛活动,是增强合作意识、培养团体精神的有效方法。鼓励学生以“小组合作”、“多边合作”、“全班合作”等形式进行学习,对活跃学习氛围、提升学习的效率亦起着有益的作用。在广泛的合作中,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信息和情感在交流中容易产生思维撞击,实现个性差异互补。学生之间互学互补、互助互促,不但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也使得他们学会在合作中竞争,在交流中发展。
4.学会自我评价,寻找再创新的机会
自我评价是教育过程逐步民主化、人性化发展进程的体现(摘自《走进新课程》,2002年)。在高中的音乐教学中,“自我评价”是一种极为重要的评价方式,因为高中生基本具备了“自我认识”的条件与基础。教学实践告诉我们,高中生的评判能力及思维敏捷能力是出乎我们意料的,他们有很强的参与欲望与倾诉欲望。让学生通过自我评价、自我反思,做到主动巩固旧的知识,发现新的质疑点,从而也就寻找到再创新的机会。
三、优化教学过程,多角度、多路径引发学生的创新思维
课堂教学是音乐教学的中心环节,学生的创新思维也在这一环节被激发。要提高教学质量,就必须优化教学过程,创设更多利于学生思维创新的条件。
1.在“双基”教学中诱发学生的创新思维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完备的知识与技能体系,音乐更是如此。《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在描述高中学生需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之前,加上了“必要的”三个字作为强调。它不仅是人的音乐素质中所必备的一种需要,更是学习音乐、掌握音乐和理解音乐并运用音乐,开拓思维视野、发掘创新能力的技术支撑。实践证明,知识的积累深浅度决定创新能力的强弱。如果学生没有深厚的基础知识功底,即使其有创造欲望也难以上升为真正的创新能力。在高中音乐教学中,面对的是有一定理论思维和辨析能力的学习群体。教师应有意识地引导学生把已经获得的知识、技能、方法、观点进行分类归并、发现规律,做到科学、系统地梳理、掌握各个知识点。另外,还要指引学生在学法上学会知识定向迁移、运用知识进行发散性思考,提高知识的应用“效能”,诱发创新思维。
2.在改进教法中引发学生的创新思维
根据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音乐学科已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音乐课程学习,同时也是一门训练学生思维创新的基础学科。面对新课程、新理念,教师一定要从传统的教学思维定势中“跳”出来,明白自己的定位和职责。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变革教学思路,尝试从知识讲解、技能传授转为启迪、引导,从理论灌输转为体验、感悟等教学环节上追求新的突破。同时,也要充分借助和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在优化音乐教学过程中的作用,探索和尝试新的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的多媒体教学形式和方法。实践证明,声像并用、视听互动、网络辅助等教学手段的综合运用能极大提高音乐教学的实效。在师生思维活动的双向互动的教学方式中,师生的思维互相交互、互相影响也促进了学生思维的创新和思维能力的提高。
3.在参与音乐实践性活动中激发学生创新火花
音乐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没有实践就很难获得直接的体验和理解。而创新教育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只有在教学实践中将两者的特点紧密结合,大胆实践,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才能转化为创新能力。否则,创新意识会淡化,创新精神会消退,创新能力的培养也只是“空中楼阁”。 国家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标准》指出:“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的艺术实践过程。因此,在所有的音乐教学活动中,都应重视艺术实践,将其作为学生获得音乐审美体验和学习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基本途径。”在高中音乐课程的学科领域中,无论是《歌唱》、《演奏》、《创作》还是《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等模块学习,哪一项也离不开实践活动,离不开具体的操作。比如“歌唱”的教学模块,光是了解发声器官的构造、呼吸、共鸣、咬字吐字而不去练习唱歌,是绝对唱不好歌的。“音乐鉴赏”的教学模块,学生只是被动地聆听是不行的,而应积极引导学生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语言反应(对音乐进行描述)、身体反应(运用动作表现音乐)、内心反应(内在音乐体验)、歌唱反应(唱音乐主题)以及演奏反应(为音乐配节奏乐)等。因此,音乐教师应该认真贯彻新课程的理念原则,在教学中将关注点放在如何最大限度地启发和调动学生的内在主观能动性上。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参与实践活动的机会,让学生成为实践的主体和主人,引导和鼓励学生运用音乐的形式表达情感,交流思想。只有当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独立性全部释放出来的时候,其创造性的思维和意识才能得以发掘。让学生在实践中去感受、去体会、去发现也是新课程的基本要求。
实践证明,音乐教师有意识地把创新思维的培养作为重要的教学目标在课堂上进行落实,才能培养学生创造性运用知识的本领。新世纪的教师,只有运用当下世界先进的文化教育理念,在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学上锐意创新,才可探索出创新性课堂教学的有效途径,才能逐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责任编辑 谭有进)
一、变更教学理念,创设利于创新的课堂氛围
1.重建师生关系,营造和谐的课堂氛围
在中国,两千多年前《学记》中描述传统的师生关系为“师严乃道尊”。可以看出,传统的师生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人格关系、等级制师生关系。这种定位强化了教师的正确性和支配性,强化了学生的接受性和服从性。时至今天,这种传统的观念依然影响着当今的教育,主要体现为——教师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不仅是教学过程的控制者、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学内容的制定者和学生成绩的评判者,而且是真理的化身和绝对的权威。学生则完全是被动、依赖于老师的讲解。比如在《歌唱》教学中,教师怎样教,学生就怎样学,教师唱什么,学生就得学什么。在倡导素质教育的当代教育中,这种不平等的师生关系已经不适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不利于素质教育。音乐教师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放下架子,创设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与学生互教互学,营造宽松、和谐的课堂氛围,这样才有利于学生的思维创新。
2.改革备课策略,以学生“学”为出发点
在传统的音乐教学备课中,有两种倾向明显的现象使得学生的学习总处于被动的状态:一是教师对音乐知识领域关注过多、对学生能力发展关注过少,二是教师钻研教法多、钻研学生学法少。在新课程的理念下,音乐教师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素质教育,必须首先考虑怎样“教”才能促进“学”,怎样“教”才能发掘学生“学”的积极性。教师只有站在学生的角度去考虑“教”与“学”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因此,音乐教师备课改革的重点应该放在学生的学法指导上。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又凸现了学生的主体性。
3.解放思想,鼓励学生表达异见
任何人在做事时,在主观上希望获得成功是一种很自然的心理现象。当人的想法能成功地实现时,就更能激发对进一步的目标追求。这样的情况同样存在于音乐课堂教学中。由于音乐学科活动本身存在多解性,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就会出现因个人的生活经历、知识阅历和思维习惯不同而产生对音乐感受多种个性化的解释。基于这一前提,教师可以大力支持学生表达自己与别人不同看法的观点,即使学生思考的不全面或者是错误的,也要支持,只有这样学生才能解放思想、勇于探求。对于学生在音乐活动中出现“怯弱”现象,教师可从不同侧面、从学生思维的闪光点中去鼓励学生,让他们享受自己努力中的点滴光彩所带来的成就感。
二、构建富有活力的课堂教学,凸现教学主体
1.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学习主动性
兴趣,是学习的原动力,是创造才能的催化剂。在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中不仅充分阐述了 “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感受音乐、用音乐美化和丰富人生的前提”的课程理念,而且把“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列为音乐课程的目标之一。音乐心理学研究表明:音乐兴趣是构成学生音乐学习动机中最为活泼、最为现实的成分。它使学生对音乐及相关事物给予优先注意,并产生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究欲。在音乐的课堂教学中,教师除了可以通过自身的教学激情、对音乐艺术的热爱态度去感染学生,还可以运用生动有趣的课堂教学设计,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学生如果有了对音乐稳定而持久的兴趣,就可以激起其对各种音乐实践活动的自觉参与,进而获得良好的音乐学习效果。
2.鼓励学生设问与交流,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学生学习上的进步,就是在一个个疑难问题的不断解决中获得的。在这个循环往复的发展过程中隐藏着许多有创新性的见解。朱熹曾说:“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这里方是长进”。鼓励学生设问,有助于学生智慧之门的开启、有利于创造性萌芽的启蒙。在教学中,教师可针对所学习的课堂内容,通过知识纲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让学生自己设疑、提问来开展教学活动。
3.倡导互动性合作学习,体现学生学习的自主性
合作的意识、能力和团体精神是现代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每个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之间,艺术本身也是人际交往的重要载体。现在的高中音乐课程是以班级教学为主,其教学形态是集体化的学习,在课程中强调研究性学习的方式,要求学生更多地发挥群体的智慧。在音乐课堂教学上,教师适当插入一定的竞争或比赛活动,是增强合作意识、培养团体精神的有效方法。鼓励学生以“小组合作”、“多边合作”、“全班合作”等形式进行学习,对活跃学习氛围、提升学习的效率亦起着有益的作用。在广泛的合作中,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信息和情感在交流中容易产生思维撞击,实现个性差异互补。学生之间互学互补、互助互促,不但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也使得他们学会在合作中竞争,在交流中发展。
4.学会自我评价,寻找再创新的机会
自我评价是教育过程逐步民主化、人性化发展进程的体现(摘自《走进新课程》,2002年)。在高中的音乐教学中,“自我评价”是一种极为重要的评价方式,因为高中生基本具备了“自我认识”的条件与基础。教学实践告诉我们,高中生的评判能力及思维敏捷能力是出乎我们意料的,他们有很强的参与欲望与倾诉欲望。让学生通过自我评价、自我反思,做到主动巩固旧的知识,发现新的质疑点,从而也就寻找到再创新的机会。
三、优化教学过程,多角度、多路径引发学生的创新思维
课堂教学是音乐教学的中心环节,学生的创新思维也在这一环节被激发。要提高教学质量,就必须优化教学过程,创设更多利于学生思维创新的条件。
1.在“双基”教学中诱发学生的创新思维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完备的知识与技能体系,音乐更是如此。《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在描述高中学生需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之前,加上了“必要的”三个字作为强调。它不仅是人的音乐素质中所必备的一种需要,更是学习音乐、掌握音乐和理解音乐并运用音乐,开拓思维视野、发掘创新能力的技术支撑。实践证明,知识的积累深浅度决定创新能力的强弱。如果学生没有深厚的基础知识功底,即使其有创造欲望也难以上升为真正的创新能力。在高中音乐教学中,面对的是有一定理论思维和辨析能力的学习群体。教师应有意识地引导学生把已经获得的知识、技能、方法、观点进行分类归并、发现规律,做到科学、系统地梳理、掌握各个知识点。另外,还要指引学生在学法上学会知识定向迁移、运用知识进行发散性思考,提高知识的应用“效能”,诱发创新思维。
2.在改进教法中引发学生的创新思维
根据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音乐学科已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音乐课程学习,同时也是一门训练学生思维创新的基础学科。面对新课程、新理念,教师一定要从传统的教学思维定势中“跳”出来,明白自己的定位和职责。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变革教学思路,尝试从知识讲解、技能传授转为启迪、引导,从理论灌输转为体验、感悟等教学环节上追求新的突破。同时,也要充分借助和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在优化音乐教学过程中的作用,探索和尝试新的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的多媒体教学形式和方法。实践证明,声像并用、视听互动、网络辅助等教学手段的综合运用能极大提高音乐教学的实效。在师生思维活动的双向互动的教学方式中,师生的思维互相交互、互相影响也促进了学生思维的创新和思维能力的提高。
3.在参与音乐实践性活动中激发学生创新火花
音乐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没有实践就很难获得直接的体验和理解。而创新教育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只有在教学实践中将两者的特点紧密结合,大胆实践,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才能转化为创新能力。否则,创新意识会淡化,创新精神会消退,创新能力的培养也只是“空中楼阁”。 国家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标准》指出:“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的艺术实践过程。因此,在所有的音乐教学活动中,都应重视艺术实践,将其作为学生获得音乐审美体验和学习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基本途径。”在高中音乐课程的学科领域中,无论是《歌唱》、《演奏》、《创作》还是《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等模块学习,哪一项也离不开实践活动,离不开具体的操作。比如“歌唱”的教学模块,光是了解发声器官的构造、呼吸、共鸣、咬字吐字而不去练习唱歌,是绝对唱不好歌的。“音乐鉴赏”的教学模块,学生只是被动地聆听是不行的,而应积极引导学生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语言反应(对音乐进行描述)、身体反应(运用动作表现音乐)、内心反应(内在音乐体验)、歌唱反应(唱音乐主题)以及演奏反应(为音乐配节奏乐)等。因此,音乐教师应该认真贯彻新课程的理念原则,在教学中将关注点放在如何最大限度地启发和调动学生的内在主观能动性上。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参与实践活动的机会,让学生成为实践的主体和主人,引导和鼓励学生运用音乐的形式表达情感,交流思想。只有当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独立性全部释放出来的时候,其创造性的思维和意识才能得以发掘。让学生在实践中去感受、去体会、去发现也是新课程的基本要求。
实践证明,音乐教师有意识地把创新思维的培养作为重要的教学目标在课堂上进行落实,才能培养学生创造性运用知识的本领。新世纪的教师,只有运用当下世界先进的文化教育理念,在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学上锐意创新,才可探索出创新性课堂教学的有效途径,才能逐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责任编辑 谭有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