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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跨国公司作为当前国际投资的重要载体和主要形式,日益在国家和区域发展中凸显其重要价值和影响力,但随着我国跨国公司境外投资的不断增多,其投资风险也逐渐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本文在分析我国跨国公司境外投资发展机遇、发展现状、风险种类的基础上提出了最常见的政策性风险成因及防范建议。
关键词:跨国公司;境外投资;法律风险;风险防范
一、跨国公司的概念及我国境外投资机遇
跨国公司,根据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1983年特别会议上的案文,是指一个企业,组成这个企业的实体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有联系关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1
正是由于跨国公司的这些重要特点决定了其境外投资对于一个国家的战略价值,即是一国境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抵御地区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的重要工具,对我国当前而言,尤其具有支撑我国能源安全、提升我国品牌国际化程度、深化国际合作和发展国际关系的重要意义。
因应时代发展,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提高抵御国际经济风险能力。”而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更是为“风景这边独好”的我国企业快速加大境外投资提供了绝好的档口期,为我国进入国外高新技术企业,至少为和资金链紧张的国外企业合作创造了绝佳时机。
二、我国跨国公司境外投资发展现状及风险划分
截至2011年年底,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在全球178个国家(地区)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1.8万家,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3220亿美元。2012年1月-11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30个国家和地区的3596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625亿美元,同比增长25%。2可以说我国跨国公司境外投资发展迅猛,可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2011年跨国企业境外资本存量与GDP之比仅相当于日本的31.5%,美国的13.2%,英国的7.2%。即使与新兴经济体相比我国也存在一定差距,境外资本相对规模分别相当于印度、韩国、巴西、俄罗斯的10%—90%。3由此可见,我国的跨国公司境外投资发展空间相当之大。
与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相伴随的,就是风险。随着我国跨国公司在境外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延伸、影响力不断增强,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各样的风险,南京大学赵曙明教授将风险定义为:“风险是在一定环境和期限内客观存在的,导致费用、损失与损害产生的,可以认识与控制的不确定性4”;西南财经大学刘锡良教授在分析企业“走出去”战略中,将风险分为政治风险 ( 含政策法律风险) 与经济风险 ( 宏观经济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竞争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 两大类5;国际律师协会(IBA)定义的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因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导致风险损失的可能性6;笔者认为从跨国公司的角度来说,完全可以将风险分为通过足够的法律注意及合法经营可控制的风险和即便通过谨慎的法律注意也无法控制的法律风险两类,前者就直接称为法律风险(广义的法律风险),后者直接称为非法律风险(如政府更替、战争、自然灾害)。这样分类的意义在于,可以让跨国公司更加明确怎样规制境外投资风险,随时确定风险等级、可控性及应对措施。法律风险和非法律风险的定义并不是绝对的,它们在一定条件下还能互相转化,比如,东道国政府更替本身可能是跨国公司无法控制的,但是,可以通过有效的法律预警来最大程度的降低对于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果能够有效的通过法律手段达到此目的,那么这种风险的一部分又可以算作法律风险。这种对风险的划分方式是具体到某特定风险的、以解决风险的有效方法为出发点的划分方式。
三、我国跨国公司境外投资遭遇政策性风险突出
资料来源: MIGA-E10 2009政治风险调研报告7
由上表可以看出,限制向新兴市场投资的主要约束条件排在第一的就是政治风险,而政治风险中除了较少见的革命、暴动、战争之外主要的就是政策性风险了,笔者之所以将之归类到法律风险之中,就是认为通过不断地积累经验和法律探索,虽然不能完全避免此风险带来的损失,但却可以有效的减小此部分损失。
政策性风险对于我国当前跨国公司的境外投资影响尤为明显:1、2002年南非出台新的矿业投资法,要求当地黑人社团组织必须在矿产合资公司占股比例不能低于25%,且拥有一票决策权,以及公司高层管理职位必须安排当地黑人员工;2、2011年2月,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以华为并购三叶公司的专利将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为由,要求华为剥离收购三叶公司所获得的全部科技资产。2011年2月18日,华为迫于美国政府方面的压力只好“忍痛割爱”,宣布弃购。8目前,最为知名的就是“三一状告奥巴马”的收购案了,最终,2013年2月22日法院就此动议做出的裁决几乎一边倒地支持奥巴马政府。约翰逊法官认为,“原告(指罗尔斯,受三一集团完全控制)起诉书中文辞包装得再精美,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就是,本法院根本没有权力去做他们期待我们去做的事情”9。
这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是不是美国对中国的贸易歧视,或特殊措施?然而事实上,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外商投资流入国,在2009-2011的三年间,外资委仅介入20次中资企业的赴美收购。同期,英国被审查68次之多,加拿大和法国分别被审查27次,日本和以色列也仅仅比中国少两次。这些都是美国的传统盟国,并没有因为盟约关系而享有投资特权。10而这一政策性风险对于我国今后的境外投资应该说是敲响了警钟,不仅仅在美国,在其他国家都可能会因为国家安全、环境保障等等原因而碰到政策性的限制,有的政策虽然可能还具有歧视性和区别对待的嫌疑,但这些政策从制定之初就是为了保护本国利益的,而且在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相反,通过图表还可以发现此风险仍处于上升趋势。因此,今后如何通过加大政策性风险提前评估、跟踪风险变化以及在国家层面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等方式有效控制此种风险的不良影响,不让我国跨国公司持续在此处受挫,最终使得我国跨国公司即便不能完成投资项目,也不至于损失惨重,这一点对于正在快速增多的我国跨国企业的境外投资发展来说,无疑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参考文献:
余劲松.跨国公司法律问题专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8月版,第3页。
参见刘锡良、董青马:“‘走出去’战略中我国企业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研究”,载《国际贸易》,2013 年第1期,第27页.
参见隆国强、赵晋平:“促进中国跨国公司发展的战略意义”,载《中国经济时报》,2013 年5月24日第005版,第2页.
赵署明.国际企业:风险与管理[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56-61
参见刘锡良、董青马:“‘走出去’战略中我国企业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研究”,载《国际贸易》,2013 年第1期,第28页.
智库百科.法律风险[EB/OL].
http://wiki.mbalib.com/wiki/%E6%B3%95%E5%BE%8B%E9%A3%8E%E9%99%A9,2013-11-8.
参见刘锡良、董青马:“‘走出去’战略中我国企业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研究”,载《国际贸易》,2013 年第1期,第29页.
解开华为收购美国三叶公司失利迷局[EB/OL].http://www.cipnews.com.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18820,2013-11-8.
三一集团赴美收购失败始末[EB/OL].http://www.douban.com/note/267900394/,2013-11-8.
同注释9.
关键词:跨国公司;境外投资;法律风险;风险防范
一、跨国公司的概念及我国境外投资机遇
跨国公司,根据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1983年特别会议上的案文,是指一个企业,组成这个企业的实体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有联系关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1
正是由于跨国公司的这些重要特点决定了其境外投资对于一个国家的战略价值,即是一国境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抵御地区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的重要工具,对我国当前而言,尤其具有支撑我国能源安全、提升我国品牌国际化程度、深化国际合作和发展国际关系的重要意义。
因应时代发展,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提高抵御国际经济风险能力。”而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更是为“风景这边独好”的我国企业快速加大境外投资提供了绝好的档口期,为我国进入国外高新技术企业,至少为和资金链紧张的国外企业合作创造了绝佳时机。
二、我国跨国公司境外投资发展现状及风险划分
截至2011年年底,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在全球178个国家(地区)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1.8万家,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3220亿美元。2012年1月-11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30个国家和地区的3596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625亿美元,同比增长25%。2可以说我国跨国公司境外投资发展迅猛,可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2011年跨国企业境外资本存量与GDP之比仅相当于日本的31.5%,美国的13.2%,英国的7.2%。即使与新兴经济体相比我国也存在一定差距,境外资本相对规模分别相当于印度、韩国、巴西、俄罗斯的10%—90%。3由此可见,我国的跨国公司境外投资发展空间相当之大。
与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相伴随的,就是风险。随着我国跨国公司在境外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延伸、影响力不断增强,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各样的风险,南京大学赵曙明教授将风险定义为:“风险是在一定环境和期限内客观存在的,导致费用、损失与损害产生的,可以认识与控制的不确定性4”;西南财经大学刘锡良教授在分析企业“走出去”战略中,将风险分为政治风险 ( 含政策法律风险) 与经济风险 ( 宏观经济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竞争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 两大类5;国际律师协会(IBA)定义的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因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导致风险损失的可能性6;笔者认为从跨国公司的角度来说,完全可以将风险分为通过足够的法律注意及合法经营可控制的风险和即便通过谨慎的法律注意也无法控制的法律风险两类,前者就直接称为法律风险(广义的法律风险),后者直接称为非法律风险(如政府更替、战争、自然灾害)。这样分类的意义在于,可以让跨国公司更加明确怎样规制境外投资风险,随时确定风险等级、可控性及应对措施。法律风险和非法律风险的定义并不是绝对的,它们在一定条件下还能互相转化,比如,东道国政府更替本身可能是跨国公司无法控制的,但是,可以通过有效的法律预警来最大程度的降低对于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果能够有效的通过法律手段达到此目的,那么这种风险的一部分又可以算作法律风险。这种对风险的划分方式是具体到某特定风险的、以解决风险的有效方法为出发点的划分方式。
三、我国跨国公司境外投资遭遇政策性风险突出
资料来源: MIGA-E10 2009政治风险调研报告7
由上表可以看出,限制向新兴市场投资的主要约束条件排在第一的就是政治风险,而政治风险中除了较少见的革命、暴动、战争之外主要的就是政策性风险了,笔者之所以将之归类到法律风险之中,就是认为通过不断地积累经验和法律探索,虽然不能完全避免此风险带来的损失,但却可以有效的减小此部分损失。
政策性风险对于我国当前跨国公司的境外投资影响尤为明显:1、2002年南非出台新的矿业投资法,要求当地黑人社团组织必须在矿产合资公司占股比例不能低于25%,且拥有一票决策权,以及公司高层管理职位必须安排当地黑人员工;2、2011年2月,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以华为并购三叶公司的专利将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为由,要求华为剥离收购三叶公司所获得的全部科技资产。2011年2月18日,华为迫于美国政府方面的压力只好“忍痛割爱”,宣布弃购。8目前,最为知名的就是“三一状告奥巴马”的收购案了,最终,2013年2月22日法院就此动议做出的裁决几乎一边倒地支持奥巴马政府。约翰逊法官认为,“原告(指罗尔斯,受三一集团完全控制)起诉书中文辞包装得再精美,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就是,本法院根本没有权力去做他们期待我们去做的事情”9。
这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是不是美国对中国的贸易歧视,或特殊措施?然而事实上,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外商投资流入国,在2009-2011的三年间,外资委仅介入20次中资企业的赴美收购。同期,英国被审查68次之多,加拿大和法国分别被审查27次,日本和以色列也仅仅比中国少两次。这些都是美国的传统盟国,并没有因为盟约关系而享有投资特权。10而这一政策性风险对于我国今后的境外投资应该说是敲响了警钟,不仅仅在美国,在其他国家都可能会因为国家安全、环境保障等等原因而碰到政策性的限制,有的政策虽然可能还具有歧视性和区别对待的嫌疑,但这些政策从制定之初就是为了保护本国利益的,而且在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相反,通过图表还可以发现此风险仍处于上升趋势。因此,今后如何通过加大政策性风险提前评估、跟踪风险变化以及在国家层面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等方式有效控制此种风险的不良影响,不让我国跨国公司持续在此处受挫,最终使得我国跨国公司即便不能完成投资项目,也不至于损失惨重,这一点对于正在快速增多的我国跨国企业的境外投资发展来说,无疑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参考文献:
余劲松.跨国公司法律问题专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8月版,第3页。
参见刘锡良、董青马:“‘走出去’战略中我国企业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研究”,载《国际贸易》,2013 年第1期,第27页.
参见隆国强、赵晋平:“促进中国跨国公司发展的战略意义”,载《中国经济时报》,2013 年5月24日第005版,第2页.
赵署明.国际企业:风险与管理[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56-61
参见刘锡良、董青马:“‘走出去’战略中我国企业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研究”,载《国际贸易》,2013 年第1期,第28页.
智库百科.法律风险[EB/OL].
http://wiki.mbalib.com/wiki/%E6%B3%95%E5%BE%8B%E9%A3%8E%E9%99%A9,2013-11-8.
参见刘锡良、董青马:“‘走出去’战略中我国企业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研究”,载《国际贸易》,2013 年第1期,第29页.
解开华为收购美国三叶公司失利迷局[EB/OL].http://www.cipnews.com.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18820,2013-11-8.
三一集团赴美收购失败始末[EB/OL].http://www.douban.com/note/267900394/,2013-11-8.
同注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