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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生命美学在我国崛起,成为一个“美学新学派”,有其内外两方面的原因:就外因而言,学界期待一种新的美学;就内因而言,生命美学的内涵不仅满足了众多学者的期待,还具有深刻的现实针对性。而这也正是其独特而又巨大的价值所在。
关键词:生命美学;美的规律;爱;个体觉醒;信仰觉醒
看完生命美学评论集《生命美学:崛起的美学新学派》,真可谓思绪万千。想起书中那一个个熟悉的名字,仿佛又回到当年那场热火朝天的美学大讨论情景之中。
我曾在一个遥远的角落以独特的方式全程关注20世纪80年代的第三次美学大讨论,当时读到潘知常教授的文章,感到令人耳目一新,他和李泽厚之间有一个根本性的不同:李泽厚有一种紧迫感,他要建立一门符合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美学学科;而潘知常就自由多了,他要以美学为工具来改造社会现实。潘知常说:“相对于时代危机的问题始终没有被实践美学积极回应,相对于实践美学的为能够‘吃饭’而愉悦,生命美学的问世与对于时代危机的回应与反思密切相关。”[1] 因此,必须有一种从中国传统美学精神而来,又能超越传统美学精神的美学。潘知常在1985年发表惊天一问《美学向何处去》之后,90年代初就出版了《生命美学》专著,初步建立了生命美学的理论体系,接着又出版了《中国美学精神》一书。这相继出版的两本书,我的理解就是潘教授要把他的生命美学筑居在中国美学精神的大地之上。同时也暗示了生命美学的建构方向和特色。
生命美学是幸运的,它一面世,就得到了不少学人的响应。收入《生命美学:崛起的美学新学派》一书中的文章作者,有的当时已是著名的学界名家,如刘再复、袁世硕、俞吾金、陈伯海、王世德、阎国忠、涂武生、劳承万、张涵等;也有不少美学新秀,如封孝伦、薛福兴、刘悦笛、刘成纪、范藻、林岗、颜翔林、王晓华、章辉、张伟、刘剑、熊芳芳、林早、宋妍、黄晶等,有他们的扶助、支持和参与,生命美学才发展壮大到如今的规模,取得如此巨大的成果[2]。
一、众望所归:众人拾柴火焰高
据四川文理学院范藻教授统计:在改革开放的40年中,国内有众多学者参与生命美学讨论,共出版了58本书,发表了2200多篇论文[3]。那么,生命美学为何能获得如此广泛的响应和传播,其生命力何以如此旺盛,成为“崛起的美学新学派”?
1984年底,潘知常提出生命美学设想的时候,只有28岁。那个时候,正是实践美学一统天下。一个年轻人竟然标新立异,另树一帜,各方面的压力自然很大,不是斥之自不量力,就是责其狂妄自大。但为何一个“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年轻学人竟然打动了那么多人的心,引起共鸣,都讨论起生命美学来?
在这本《生命美学:崛起的美学新学派》中,我们看到不少著名美学家,他们没有门户之见,轻慢之心,反而是喜出望外地欢迎一个年轻人,以初生牛犊不畏虎的精神,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下子激活了当今美学研究的勃勃生机。王世德先生是国内知名的马克思主义美学家,正是他首先试图系统理解生命美学。他通读了潘知常教授的全部著作,写下了《潘知常生命美学体系试论》和《我愿开拓和深化生命美学》,表达了自己的赞赏之情。他认为:潘知常教授对生命美学有四次梳理:1991年由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生命美学》,围绕个体生命阐释审美活动,这是其对生命美学的第一遍大梳理。第二遍梳理是1996年由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诗与思的对话》;第三遍梳理是2002年由郑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生命美学论稿》,这是他的美学研究中的“个体的觉醒”的阶段;最后一遍梳理,则是由2009年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我爱故我在——生命美学的视界》,2012年在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没有美万万不能——美学导论》来完成的。他此时已进入了“信仰的觉醒”阶段,对生命美学的思考基本趋于定型与成熟。由此,生命美学初步有了一个体系: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是审美活动;两个基本点,即“个体的启蒙”和“信仰的启蒙”[4]。王世德教授不仅仅停留于理解生命美学,他还愿意“开拓和深化生命美学”。他说:“自潘知常教授20世纪80年代開始提出‘生命美学’时,我就表示赞同和支持。我认为,生命美学的提出,不是无端的,它具有时代的特点和十分丰富的内容。”[5]一个美学前辈,屈尊俯就刚刚诞生的“生命美学”,这既是王世德先生博大情怀的体现,也证明了生命美学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阎国忠先生也是为生命美学助力的著名美学家之一。他在1994年第1期《文艺研究》上发表的《第四届全国美学会议综述》中就说:生命美学的出现对于超越建国之后先后占据主导地位的认识论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自身局限”“有积极意义”。之后又在《走出古典——中国当代美学论争述评》(安徽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一书中指出:“潘知常的生命美学坚实地奠定在生命本体论的基础上,全部立论都是围绕审美是一种最高的生命活动这一命题展开的,因此保持理论自身的一贯性与严整性。比较实践美学,它更有资格被称之为一个逻辑体系。”(第410 页)收入《生命美学:崛起的美学新学派》一书中他的文章《关于审美活动——评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的论争》,在仔细分析了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关于美学对象“审美活动”的不同观点之后,他得出自己的结论:“它是自由的合目的的评价活动;它是以意向与情感为核心的生命活动; 它是人的自我观照、自我描述、自我追求的超越性活动。”又如劳承万教授的《中国当代美学启航的讯号》(初载1994年第5期的《社会科学家》),也充分肯定了生命美学,认为它“把‘物’的美学彻底地还原为‘人’的美学、生命的美学、超越的美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认定“《生命美学》是中国当代美学启航的信号”。又说:“作者把生命美学置于哲学、人类学一切命题之上,‘孤身只一人’。这是人类灵魂中的‘阿基米德点’:只有领受了这个‘最高点’,才能揭示出审美活动的本质,其他一切非审美活动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和说明。”劳承万教授的评价十分中肯,可谓一箭中的。
在中青年美学家中,有更多的人拥抱生命美学,给人印象特别深刻的是范藻教授。他深耕生命美学已三十多年,对生命美学做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尤其是他的“灾难美学”,把生命放在一个临界环境中,追索生命超越的途径、意义与价值;呼唤英雄,挖掘悲剧在新时代的崇高意义,从而丰富和发展了生命美学。收入本书中的范藻教授的文章《生命美学:崛起的美学新学派》,总结了生命美学自诞生以来的成就,其标题成为这本生命美学评论集的书名。 总而言之,生命美学一经潘知常教授提出,响应者络绎不绝。取得如今成就,也是理所当然。
二、生命美学巨大成就的外在原因
生命美学何以能够崛起,成为一个新的美学学派?我想,这应该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外因,二是内因。
先说外因。回顾第三次美学大讨论,公认为它是20世纪50年代第二次美学大讨论的继续,是接着第二次美学大讨论讲的。不但参与讨论的人还是那些人,讨论的主题基本上也还是那些主题。只不过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在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之后,人们意识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重要意义,纷纷畅所欲言。讨论中实践美学之所以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一来当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指导思想刚刚确立,对美学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二来“美的规律”观念深植于当时几乎所有美学讨论者的思想,又制约了思想的解放。
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物质世界的客观规律只能通过认识活动来把握。而人们所把握的客观规律是否正确,需要通过实践活动来检验。“规律”仍然是当时美学学者着力追寻的核心范畴。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美的规律”的思想。他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6]公允地说,马克思在这里只是提到了“美的规律”,并没有证明是否存在“美的规律”以及“美的规律”是什么。但是当时的学者们,都把“美的规律”当成一个无需证明的公设。既然存在“美的规律”,那就只能是通过认识活动把握它,也只能在实践活动中检验它。实践活动既是社会活动,又是认识活动,还是创造活动。根据这些活动各自的属性,很自然地建构了一个美学体系:实践美学产生了。
但这样的美学体系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人不见了。这个世界不再是为人的世界,它们是某种规律的验证者,是某种规律显现的现象。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与人无关。显然,规律(包括“美的规律”)是至高无上的。
这种对人的无视,还可以追溯到黑格尔。在黑格尔庞大的理论体系中,绝对精神的辩证运动是自在自为的,与人无关的。世界的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的进步,都是按照规律或绝对精神运行的。人不过是这种绝对精神辩证发展的承载者、见证者。他既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改变规律,只能顺应、遵循规律,人的使命(意义)就是去推动人类社会按照规律的运动向前发展。任何违反规律,都是阻碍历史发展大势的行为,都是反动。人在康德那里还是目的,到了黑格尔那里就成了验证规律的手段(工具)。人的情感、感受、幸福、尊严、价值和主体性,被无情地抹杀了。
在实践美学中,人变成了劳动者。因为劳动创造美。在创造(实践)活动中,“规律”成为高于一切的范畴,甚至高于人的尊严与价值:人类社会是有发展规律的,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只能顺应、遵循规律,包括美的规律。这样一来,人的主体地位被消解了,或者成为“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的促进力量。
这样一种无人的美学,更准确地说,是一种没有人的生命活力的美学。但当时人们陷入辩论之中,无暇发现它的根本性缺憾。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中,潘知常教授的惊天一问唤醒了众人:原来如此!美学研究犯了方向性错误。
劳承万教授对此看得明明白白。他在收入《生命美学:一个崛起的美学新学派》一书中的文章《‘生命美学’如何定位—文化方向的大转换》中说:“‘生命美学’从‘物’的美学,转换到‘人—人的生命’的美学,确是一大觉醒。”又说:“故知常教授的‘生命美学’的新命题,在文化方向上,是很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它充分体现了一个青年学者的学思锐气。”可见,生命美学的确是突破那种“无人”的、也就是 “物的”美学氛围而产生的。
三、生命美学巨大成就的内在原因:
中国美学精神
从内因方面来说,生命美学继承了中国传统美學精神,又超越了中国美学精神。这就是它何以如此兴旺的秘密所在。
王世德教授在为范藻教授2002年出版的《叩问意义之门:生命美学论纲》作的序言里,明确说道,生命美学观的提出“是有现实针对性的。它现在能获得很多人的赞同,也不是偶然的。”我在一篇论文也说道:“生命美学的中国特色十分突出,现实针对性十分强烈,我能够感受到这一学派对中华民族的深刻爱恋。希望生命美学在改造中华民族之魂的伟大变革中,发挥应有的作用。”[7]
这个“现实针对性”针对的是什么样的现实?那就是我们两千余年的传统文化所造就的现实。既如此,那我们就应该弄清两千余年的传统文化中的美学精神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太庞大太复杂,多少大家都谈过,仍是云里雾里。我想拈出两个字来回答:生命。中国美学的基本精神就是生命!
这个“生命”,不是普通人所理解的生命,它蕴含了独特的意义,其中又有根本的缺憾。我们要理解它,就必须在一个更大的背景上来把握它: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
在《生命美学:崛起的美学新学派》一书中,有劳承万先生的文章《“生命美学”如何定位——文化方向的大转换》。作者说:“近百年来,前辈大师对中西文化之大别,都有一个共识:即西方是逐物(Substance)的文化,中国文化是心性文化。前者无所谓‘生命’问题,只有后者才会突显‘生命’之大义。”[8]他讲的是牟宗三的观点。牟宗三关于中西文化差别的观点尽可以讨论,但他确实准确把握住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质,也是中国美学的基本精神,即“生命”。他说:“西方的学问以‘自然’为首出,用‘理智’把握自然;中国的学问以‘生命’为首出,以‘德性’润泽生命。”[9]这可真是抓住了中国文化的核心。潘知常也说:“在中国,真正历久弥新的主弦律始终只有一个:以‘仁’释人。因此,中国的哲学就是生命哲学,也是生命的学问。”[10]
生命是什么呢?在中国文化中,生命是身体的活力,它从身体内部驱使身体行动,所以它表现为身体的自动性、能动性。生命与身体不可分。生命的绵延有赖于身体的绵延。身体死了,生命也就死了。身体不死,生命也就不死。身体等同于生命,生命也等同于身体。这既是中国文化(美学)具有身体性的原因,也是中国人讲“修身养性”的原因。把“修身养性”转变为一种道德修养,这主要是儒家的功劳。 中国文化中,生命、身体和心灵三者形成一种奇特的关系。生命是身体的活力,也是身体感受性的表现,生命是肉身化的生命,身体则是有生命力的身体。这种生命与身体融合为一的关系后来又集中体现在“心”上。在春秋战国时代,诸子百家的生命观都直接来自于“庖牺氏”。他们基于现象的变动不居,生命现象的变化无常,不可把握,转而关注自己的“心性”。孔子把“命”神秘化,认为不是人能把握的。孟子接过孔子所说的“性”,把重点转移到“性”与“心”上来,把“生命”置换为“性命”与“心性”,开始思考个体生命境界的问题。他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章句上》),又说:“充实之谓美”(《孟子·尽心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这就需要“修养”的工夫。显然,儒家提倡一种充实、完备又仁爱的圣人人格的生命境界。这是在取消了“神”之后,希望用“圣人”来规范普通人的行为。道家更是直接承继“庖牺氏”的主旨,追求“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从而达到“无待”而“逍遥游”的生命境界。这也需要自我修养(坐忘)的工夫。
汉代董仲舒,更是提出“天人感应”学说,认为“天”像人一样是有意志、情感和生命的,他有强大的力量,足以惩罚“德不配天”的帝王。
魏晋时期,风气大变。董仲舒那一套不被理睬,人们似乎故意与“天”做对,个性乖张,随心随意。所谓“魏晋风骨”就表现出了士大夫们比较张扬的生命活力。但在严酷的现实环境中,人们把生命活力转移到艺术活动之中:唐诗宋词饱含的生命力令人感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而至南宋理学,生命力日渐萎缩。至阳明心学兴起,又恢复了“活泼泼”的生命。王阳明说:“夫人者,天地之心,天地万物,本吾一体也。”(《答聂文蔚书》)。在他看来,人是心,而天地万物则是身体,整个宇宙是一个超级巨大的“人”(或物)。他又说:“盖其心学纯明,而有以全其万物一体之仁。故其精神流贯,志气通达,而无有乎人己之分、无我之间。”(《答顾东桥书》)这样看来,王阳明不仅上接孔孟,且与“庖牺氏”相通。至王船山,重申孟子“万物皆备于我”之旨,提出“身即道,故爱身以爱道”的主张,以为“身以内,身以外,初无畛域”,轻松打通了“天人之际”,身道合一,天理合一,天亲合一。按张再林教授的说法,王夫之身体本体思想的提出,“实际上代表着中国哲学史上种种冥顽不化的二元论学说的真正消解,尤其为宋明理学所凸现的心身二元论学说的消解。”[11]即消解了心与身体的二元对立,那么,心、身体、生命也就是一回事了。因此,我们说中国传统文化具有生命的基本特质大致是不错的;说中国的美学精神具有生命的特质也是有道理的。
但是,中国文化对生命的理解仅仅为人的身体和肉身化的心,这也就埋伏下轻视生命的危机。人们把身体(生命)视为自动工具,为了达成身体(生命)之外的目的,是可以牺牲身体(生命)的。身体是生命的载体,身体牺牲了,生命也就牺牲了。反过来,一旦生命不足为惜(有异心),对身体的迫害、消灭也就顺理成章。中国文化中显然有轻视生命的毒素。这种毒素恰恰就源自这具有生命特质的文化本身: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且天人合一,那么,人的生命就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人就没有优越性和神圣性。我们如何对待大自然中的生命,也就如何对待我们自己的生命。我们可以“放生”,当然也可以“杀生”。不论“放生”、“杀生”,都没有对“生命”的敬畏,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获得善报或食物)。天人合一的有机整体观把每个人都整合进一个有机整体之中,没有个体存在的余地,每个人的身体、生命都属于那个有机整体。我们信仰的是人世间的帝王,“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既然“土”、“臣”都是帝王所有,那么,生杀予夺就在帝王的一念之间。因此,我们历史上有骇人听闻的“殉葬”制度,“坑杀”几十万降卒的事件,“株连”九族,使多少无辜生命倒在屠刀之下;我们还发明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刑具和刑罚,折磨犯人;我们还教人民“视死如归”。有些时候,我们轻视生命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潘知常的生命美学正是在这样的大地上建构起来的。没有主体性的个体,没有爱的社会,轻视生命的文化—这就是潘知常面临的问题。怎么办?他自己讲:“相对于李泽厚的‘人类学历史本体论’的哲学观,生命美学奠基于‘万物一体仁爱’的新哲学观”[12]。“万物一体仁爱”的新哲学观简称“一体仁爱”哲学观,是从王阳明“天地万物一体之仁”接着讲的。
四、生命美学的意义何在
生命美学既已崛起为一个新的美学学派,那么它在当代美学研究中有何意义呢?
首先,它打破了实践美学天下独尊的局面。生命美学是实践美学奠定主导地位之后最早出现的新的美学理论。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能够站稳脚跟,并发扬光大,实属不易。生命美学的诞生和发展,不但为自己赢得了生存空间,还获得了实践美学的认可与尊重。更重要的是:生命美学的成功,激发了不少学人创建自己美学体系的勇气和激情。一时之间,中国美学界涌现出不少新的理论:杨春时的生存-超越美学,张弘的存在论美学,王一川的体验美学、修辞美学,李欣复的生态美学,王晓华的身体美学,等等。而实践美学在接受了挑战之后,不少信仰者提出了自己的修改版:朱立元的实践存在论美学;张玉能的新实践美学;徐碧辉的实践生存论美学,真可谓是万紫千红,百花齐放啊。这种多元格局的出现与存在是十分难得的局面。
其次,生命美学首倡“爱的维度”。生命美学从个体生命的角度,最先把“爱”这一情感纳入到美学研究之中。这是一个大胆的创举,在国内的美学研究中沒有先例。潘教授之所以把“爱”纳入生命美学体系之中,一方面是因为理论逻辑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是鉴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现代意义上的“爱”。
在1991年出版的《生命美学》中,潘知常就提出了“带着爱上路”的观点。中国美学必须引入“爱的维度”,用爱来化解中国人的戾气,改造中国的传统文化。“我必须说,讲美学而不讲‘爱’,那是绝对不可能的。”[13]“所谓审美活动,无非就是:为爱作证。”[14]166爱什么?我们都说是爱“人”,其实不只是爱“人”,更是爱人的“生命”。爱生命才是爱人的根本要义。因为生命至高无上,具有绝对的神圣性,它是马克思·舍勒所说的“绝对域”中的神圣存在,不可超越。 因此,生命美学的第一诫命应该是:爱生命。生命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与意义。生命不是抽象的,也不是空洞的。潘知常说:“我所谓的以‘仁爱’为本,则是进而明确地要‘以人人为本’、‘以所有人为本’。”[14]166这就是说,这种爱,是爱每一个人,是爱具体的个体人。爱生命的具体表现就是爱每一个人。生命美学的第二条诫命就是爱万物。进入审美关系的万物被人的生命所烛照,自然成为被爱的对象;同时,人也把自己的生命力灌注其中,审美对象也具有了生命,它也有爱的属性,可以爱人。这就意味着进入了一种主体间性的关系之中。
再次,生命美学呼唤个体的觉醒。在一个有着两千余年宗法制度的国度,呼唤个体的觉醒不仅需要理论勇气,更是需要改善传统文化的大智大勇。
真正的爱,即作为终极关怀之爱,是必须建立在个体独立基础之上的。而个体的独立,首先需要个体的觉醒,即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没有对自己的意识,对自己没有什么感受,就像一个“无心人”,你怎么会觉醒!你要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有意识、有灵魂、有痛苦与快乐的存在,是一个与其他人一样的存在,更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存在。你如果有了这样的意识,那就表明你觉醒了。
20世纪80年代初,雷桢孝曾首先大声疾呼:个体觉醒、个体独立。之后则是潘知常教授继续为个体觉醒而呐喊。他深切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对个体的束缚、冷漠和抹杀,及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不得不急切地呼唤个体的觉醒和个体的独立。他提出:“在美学历史上,真正的美学问题始终是个人的。”[14]45“个体的觉醒,是审美活动得以大有用武之地的第一个前提。”[15]审美活动,说到底,是个体人的生命活动,既不能被别人代替,也不能去代替别人。而且,它还是过时不候的活动,审美活动是不可重复的。在审美活动中,个人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既然如此,个体的觉醒与独立,就十分必要了。
最后,生命美学倡导信仰的觉醒,使人生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潘知常说:“在‘个体觉醒’之后的,必然是‘信仰的觉醒’。”[16]与宗教信仰不同,我们的信仰是关于现实世界的,它存在于此岸中。儒家“不语怪力乱神”,但为了给普通民众树立一个标准,他们把某些个人神化为“圣人”。佛教也是如此。一句话,我們信仰的是圣人、真人或佛,他们就是被神化了的人。也有人信仰现实世界中的权力、地位和财富,信仰所谓的“成功”。其实,这些信仰,都不是真正的信仰。
“信仰的觉醒”,意味着对真正信仰的呼唤。真正的信仰不是宗教的教条,不是神化的人,而是我们精神世界中永恒不变的那部分,是一生中必须坚持的那些原则。这信仰,就像汹涌起伏的茫茫大海里的定海神针,把我们的人生牢牢地锚定在变幻不定的世界里。没有信仰,我们的人生就像失去动力漂泊在茫茫大海里的航船,没有目的地,没方向;没有意义,没有价值。只有随时倾覆的危险。
回过头来,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出,生命美学以中国传统美学精神为基础,从“天地万物一体之仁”接着讲。他从审美活动是个体生命活动入手,一下子深入到中国传统文化(美学)的暗黑之地:个体生命的萎缩问题。有感于此,他大声疾呼“个体的觉醒”。个体觉醒之后,必将面临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如何建立人与人关系的问题。潘教授顺理成章地引入“爱的维度”,超越个体和现实世界的局限性和有限性,实现自我“救赎”。为了区别于传统的“仁爱”,必须引入“信仰的觉醒”。这正是生命美学的落脚之处。既有“信仰”,那“灵魂的救赎”与“终极关怀”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行文至此,我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潘教授对中国文化的深深爱恋。他意识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种种不足,想通过生命美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美学)沟通,为中国传统文化(美学)注入新的血液、新的活力,以便更加适应当今迅速发展的全球化趋势。
生命美学之于中国传统文化(美学)的意义也不是一人一时就能说清楚的。五四新文化运动重点在于破坏,结果是破而不坏;而生命美学着眼点在于:改造。通过引入新的因素,“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式地默默改造中国传统文化(美学)。
生命美学是人的美学,是生命的美学;又是爱的美学,是美学中最有温度的美学。当科学(理性)发展到无视人的尊严时,生命美学高扬起“人”的伟大旗帜,安慰我们日渐孤寂的心,带给我们信心和期望。
三十多年来,生命美学一直蓬勃发展。我们期望生命美学在新的历史时期,以博大的胸怀,海纳百川,兼收并蓄,欢迎所有赞同生命美学的学人继续发扬光大生命美学,为重塑中华民族的伟大灵魂而奋斗。
参考文献:
[1]潘知常.生命美学:归来仍旧少年[J].美与时代(下),2018(12).
[2]林早.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生命美学研究[J].学术月刊,2014(9):13-17.
[3]范藻.生命美学,崛起的美学新学派[J].四川文理学院学报,2016(1).
[4]王世德.潘知常生命美学体系试论[J].上海文化,2017(12).
[5]王世德.我愿开拓和深化生命美学[J].美与时代(下),2018(2).
[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54.
[7]向杰.审美体验:美的实现——兼论审美体验在生命美学中的意义[J].美与时代(下),2018(7).
[8]劳承万.“生命美学”如何定位——文化方向的大转换[J]. 美与时代(下),2018(3).
[9]牟宗三.生命的学问[M]. 桂林:广西师大出版社,2005:109.
[10]潘知常.回应李泽厚先生对于生命美学的质疑(上篇)[J].知常美学堂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rFu-WOZZ9dWkbsQ5FhE9kQ
[11]张再林.作为身体哲学的中国古代哲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206.
[12]潘知常.生命美学:回顾与汇报[J].知常美学堂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01ItNYrz6GKsjQxjGucDxA.
[13]潘知常.没有美万万不能——美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67.
[14]潘知常.没有美万万不能——美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15]潘知常.头顶的星空美学与终极关怀[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567.
[16]潘知常.中国美学精神[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7:435.
作者单位:向杰,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曾出版专著《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体验美学》。
关键词:生命美学;美的规律;爱;个体觉醒;信仰觉醒
看完生命美学评论集《生命美学:崛起的美学新学派》,真可谓思绪万千。想起书中那一个个熟悉的名字,仿佛又回到当年那场热火朝天的美学大讨论情景之中。
我曾在一个遥远的角落以独特的方式全程关注20世纪80年代的第三次美学大讨论,当时读到潘知常教授的文章,感到令人耳目一新,他和李泽厚之间有一个根本性的不同:李泽厚有一种紧迫感,他要建立一门符合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美学学科;而潘知常就自由多了,他要以美学为工具来改造社会现实。潘知常说:“相对于时代危机的问题始终没有被实践美学积极回应,相对于实践美学的为能够‘吃饭’而愉悦,生命美学的问世与对于时代危机的回应与反思密切相关。”[1] 因此,必须有一种从中国传统美学精神而来,又能超越传统美学精神的美学。潘知常在1985年发表惊天一问《美学向何处去》之后,90年代初就出版了《生命美学》专著,初步建立了生命美学的理论体系,接着又出版了《中国美学精神》一书。这相继出版的两本书,我的理解就是潘教授要把他的生命美学筑居在中国美学精神的大地之上。同时也暗示了生命美学的建构方向和特色。
生命美学是幸运的,它一面世,就得到了不少学人的响应。收入《生命美学:崛起的美学新学派》一书中的文章作者,有的当时已是著名的学界名家,如刘再复、袁世硕、俞吾金、陈伯海、王世德、阎国忠、涂武生、劳承万、张涵等;也有不少美学新秀,如封孝伦、薛福兴、刘悦笛、刘成纪、范藻、林岗、颜翔林、王晓华、章辉、张伟、刘剑、熊芳芳、林早、宋妍、黄晶等,有他们的扶助、支持和参与,生命美学才发展壮大到如今的规模,取得如此巨大的成果[2]。
一、众望所归:众人拾柴火焰高
据四川文理学院范藻教授统计:在改革开放的40年中,国内有众多学者参与生命美学讨论,共出版了58本书,发表了2200多篇论文[3]。那么,生命美学为何能获得如此广泛的响应和传播,其生命力何以如此旺盛,成为“崛起的美学新学派”?
1984年底,潘知常提出生命美学设想的时候,只有28岁。那个时候,正是实践美学一统天下。一个年轻人竟然标新立异,另树一帜,各方面的压力自然很大,不是斥之自不量力,就是责其狂妄自大。但为何一个“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年轻学人竟然打动了那么多人的心,引起共鸣,都讨论起生命美学来?
在这本《生命美学:崛起的美学新学派》中,我们看到不少著名美学家,他们没有门户之见,轻慢之心,反而是喜出望外地欢迎一个年轻人,以初生牛犊不畏虎的精神,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下子激活了当今美学研究的勃勃生机。王世德先生是国内知名的马克思主义美学家,正是他首先试图系统理解生命美学。他通读了潘知常教授的全部著作,写下了《潘知常生命美学体系试论》和《我愿开拓和深化生命美学》,表达了自己的赞赏之情。他认为:潘知常教授对生命美学有四次梳理:1991年由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生命美学》,围绕个体生命阐释审美活动,这是其对生命美学的第一遍大梳理。第二遍梳理是1996年由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诗与思的对话》;第三遍梳理是2002年由郑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生命美学论稿》,这是他的美学研究中的“个体的觉醒”的阶段;最后一遍梳理,则是由2009年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我爱故我在——生命美学的视界》,2012年在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没有美万万不能——美学导论》来完成的。他此时已进入了“信仰的觉醒”阶段,对生命美学的思考基本趋于定型与成熟。由此,生命美学初步有了一个体系: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是审美活动;两个基本点,即“个体的启蒙”和“信仰的启蒙”[4]。王世德教授不仅仅停留于理解生命美学,他还愿意“开拓和深化生命美学”。他说:“自潘知常教授20世纪80年代開始提出‘生命美学’时,我就表示赞同和支持。我认为,生命美学的提出,不是无端的,它具有时代的特点和十分丰富的内容。”[5]一个美学前辈,屈尊俯就刚刚诞生的“生命美学”,这既是王世德先生博大情怀的体现,也证明了生命美学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阎国忠先生也是为生命美学助力的著名美学家之一。他在1994年第1期《文艺研究》上发表的《第四届全国美学会议综述》中就说:生命美学的出现对于超越建国之后先后占据主导地位的认识论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自身局限”“有积极意义”。之后又在《走出古典——中国当代美学论争述评》(安徽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一书中指出:“潘知常的生命美学坚实地奠定在生命本体论的基础上,全部立论都是围绕审美是一种最高的生命活动这一命题展开的,因此保持理论自身的一贯性与严整性。比较实践美学,它更有资格被称之为一个逻辑体系。”(第410 页)收入《生命美学:崛起的美学新学派》一书中他的文章《关于审美活动——评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的论争》,在仔细分析了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关于美学对象“审美活动”的不同观点之后,他得出自己的结论:“它是自由的合目的的评价活动;它是以意向与情感为核心的生命活动; 它是人的自我观照、自我描述、自我追求的超越性活动。”又如劳承万教授的《中国当代美学启航的讯号》(初载1994年第5期的《社会科学家》),也充分肯定了生命美学,认为它“把‘物’的美学彻底地还原为‘人’的美学、生命的美学、超越的美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认定“《生命美学》是中国当代美学启航的信号”。又说:“作者把生命美学置于哲学、人类学一切命题之上,‘孤身只一人’。这是人类灵魂中的‘阿基米德点’:只有领受了这个‘最高点’,才能揭示出审美活动的本质,其他一切非审美活动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和说明。”劳承万教授的评价十分中肯,可谓一箭中的。
在中青年美学家中,有更多的人拥抱生命美学,给人印象特别深刻的是范藻教授。他深耕生命美学已三十多年,对生命美学做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尤其是他的“灾难美学”,把生命放在一个临界环境中,追索生命超越的途径、意义与价值;呼唤英雄,挖掘悲剧在新时代的崇高意义,从而丰富和发展了生命美学。收入本书中的范藻教授的文章《生命美学:崛起的美学新学派》,总结了生命美学自诞生以来的成就,其标题成为这本生命美学评论集的书名。 总而言之,生命美学一经潘知常教授提出,响应者络绎不绝。取得如今成就,也是理所当然。
二、生命美学巨大成就的外在原因
生命美学何以能够崛起,成为一个新的美学学派?我想,这应该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外因,二是内因。
先说外因。回顾第三次美学大讨论,公认为它是20世纪50年代第二次美学大讨论的继续,是接着第二次美学大讨论讲的。不但参与讨论的人还是那些人,讨论的主题基本上也还是那些主题。只不过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在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之后,人们意识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重要意义,纷纷畅所欲言。讨论中实践美学之所以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一来当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指导思想刚刚确立,对美学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二来“美的规律”观念深植于当时几乎所有美学讨论者的思想,又制约了思想的解放。
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物质世界的客观规律只能通过认识活动来把握。而人们所把握的客观规律是否正确,需要通过实践活动来检验。“规律”仍然是当时美学学者着力追寻的核心范畴。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美的规律”的思想。他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6]公允地说,马克思在这里只是提到了“美的规律”,并没有证明是否存在“美的规律”以及“美的规律”是什么。但是当时的学者们,都把“美的规律”当成一个无需证明的公设。既然存在“美的规律”,那就只能是通过认识活动把握它,也只能在实践活动中检验它。实践活动既是社会活动,又是认识活动,还是创造活动。根据这些活动各自的属性,很自然地建构了一个美学体系:实践美学产生了。
但这样的美学体系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人不见了。这个世界不再是为人的世界,它们是某种规律的验证者,是某种规律显现的现象。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与人无关。显然,规律(包括“美的规律”)是至高无上的。
这种对人的无视,还可以追溯到黑格尔。在黑格尔庞大的理论体系中,绝对精神的辩证运动是自在自为的,与人无关的。世界的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的进步,都是按照规律或绝对精神运行的。人不过是这种绝对精神辩证发展的承载者、见证者。他既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改变规律,只能顺应、遵循规律,人的使命(意义)就是去推动人类社会按照规律的运动向前发展。任何违反规律,都是阻碍历史发展大势的行为,都是反动。人在康德那里还是目的,到了黑格尔那里就成了验证规律的手段(工具)。人的情感、感受、幸福、尊严、价值和主体性,被无情地抹杀了。
在实践美学中,人变成了劳动者。因为劳动创造美。在创造(实践)活动中,“规律”成为高于一切的范畴,甚至高于人的尊严与价值:人类社会是有发展规律的,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只能顺应、遵循规律,包括美的规律。这样一来,人的主体地位被消解了,或者成为“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的促进力量。
这样一种无人的美学,更准确地说,是一种没有人的生命活力的美学。但当时人们陷入辩论之中,无暇发现它的根本性缺憾。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中,潘知常教授的惊天一问唤醒了众人:原来如此!美学研究犯了方向性错误。
劳承万教授对此看得明明白白。他在收入《生命美学:一个崛起的美学新学派》一书中的文章《‘生命美学’如何定位—文化方向的大转换》中说:“‘生命美学’从‘物’的美学,转换到‘人—人的生命’的美学,确是一大觉醒。”又说:“故知常教授的‘生命美学’的新命题,在文化方向上,是很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它充分体现了一个青年学者的学思锐气。”可见,生命美学的确是突破那种“无人”的、也就是 “物的”美学氛围而产生的。
三、生命美学巨大成就的内在原因:
中国美学精神
从内因方面来说,生命美学继承了中国传统美學精神,又超越了中国美学精神。这就是它何以如此兴旺的秘密所在。
王世德教授在为范藻教授2002年出版的《叩问意义之门:生命美学论纲》作的序言里,明确说道,生命美学观的提出“是有现实针对性的。它现在能获得很多人的赞同,也不是偶然的。”我在一篇论文也说道:“生命美学的中国特色十分突出,现实针对性十分强烈,我能够感受到这一学派对中华民族的深刻爱恋。希望生命美学在改造中华民族之魂的伟大变革中,发挥应有的作用。”[7]
这个“现实针对性”针对的是什么样的现实?那就是我们两千余年的传统文化所造就的现实。既如此,那我们就应该弄清两千余年的传统文化中的美学精神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太庞大太复杂,多少大家都谈过,仍是云里雾里。我想拈出两个字来回答:生命。中国美学的基本精神就是生命!
这个“生命”,不是普通人所理解的生命,它蕴含了独特的意义,其中又有根本的缺憾。我们要理解它,就必须在一个更大的背景上来把握它: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
在《生命美学:崛起的美学新学派》一书中,有劳承万先生的文章《“生命美学”如何定位——文化方向的大转换》。作者说:“近百年来,前辈大师对中西文化之大别,都有一个共识:即西方是逐物(Substance)的文化,中国文化是心性文化。前者无所谓‘生命’问题,只有后者才会突显‘生命’之大义。”[8]他讲的是牟宗三的观点。牟宗三关于中西文化差别的观点尽可以讨论,但他确实准确把握住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质,也是中国美学的基本精神,即“生命”。他说:“西方的学问以‘自然’为首出,用‘理智’把握自然;中国的学问以‘生命’为首出,以‘德性’润泽生命。”[9]这可真是抓住了中国文化的核心。潘知常也说:“在中国,真正历久弥新的主弦律始终只有一个:以‘仁’释人。因此,中国的哲学就是生命哲学,也是生命的学问。”[10]
生命是什么呢?在中国文化中,生命是身体的活力,它从身体内部驱使身体行动,所以它表现为身体的自动性、能动性。生命与身体不可分。生命的绵延有赖于身体的绵延。身体死了,生命也就死了。身体不死,生命也就不死。身体等同于生命,生命也等同于身体。这既是中国文化(美学)具有身体性的原因,也是中国人讲“修身养性”的原因。把“修身养性”转变为一种道德修养,这主要是儒家的功劳。 中国文化中,生命、身体和心灵三者形成一种奇特的关系。生命是身体的活力,也是身体感受性的表现,生命是肉身化的生命,身体则是有生命力的身体。这种生命与身体融合为一的关系后来又集中体现在“心”上。在春秋战国时代,诸子百家的生命观都直接来自于“庖牺氏”。他们基于现象的变动不居,生命现象的变化无常,不可把握,转而关注自己的“心性”。孔子把“命”神秘化,认为不是人能把握的。孟子接过孔子所说的“性”,把重点转移到“性”与“心”上来,把“生命”置换为“性命”与“心性”,开始思考个体生命境界的问题。他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章句上》),又说:“充实之谓美”(《孟子·尽心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这就需要“修养”的工夫。显然,儒家提倡一种充实、完备又仁爱的圣人人格的生命境界。这是在取消了“神”之后,希望用“圣人”来规范普通人的行为。道家更是直接承继“庖牺氏”的主旨,追求“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从而达到“无待”而“逍遥游”的生命境界。这也需要自我修养(坐忘)的工夫。
汉代董仲舒,更是提出“天人感应”学说,认为“天”像人一样是有意志、情感和生命的,他有强大的力量,足以惩罚“德不配天”的帝王。
魏晋时期,风气大变。董仲舒那一套不被理睬,人们似乎故意与“天”做对,个性乖张,随心随意。所谓“魏晋风骨”就表现出了士大夫们比较张扬的生命活力。但在严酷的现实环境中,人们把生命活力转移到艺术活动之中:唐诗宋词饱含的生命力令人感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而至南宋理学,生命力日渐萎缩。至阳明心学兴起,又恢复了“活泼泼”的生命。王阳明说:“夫人者,天地之心,天地万物,本吾一体也。”(《答聂文蔚书》)。在他看来,人是心,而天地万物则是身体,整个宇宙是一个超级巨大的“人”(或物)。他又说:“盖其心学纯明,而有以全其万物一体之仁。故其精神流贯,志气通达,而无有乎人己之分、无我之间。”(《答顾东桥书》)这样看来,王阳明不仅上接孔孟,且与“庖牺氏”相通。至王船山,重申孟子“万物皆备于我”之旨,提出“身即道,故爱身以爱道”的主张,以为“身以内,身以外,初无畛域”,轻松打通了“天人之际”,身道合一,天理合一,天亲合一。按张再林教授的说法,王夫之身体本体思想的提出,“实际上代表着中国哲学史上种种冥顽不化的二元论学说的真正消解,尤其为宋明理学所凸现的心身二元论学说的消解。”[11]即消解了心与身体的二元对立,那么,心、身体、生命也就是一回事了。因此,我们说中国传统文化具有生命的基本特质大致是不错的;说中国的美学精神具有生命的特质也是有道理的。
但是,中国文化对生命的理解仅仅为人的身体和肉身化的心,这也就埋伏下轻视生命的危机。人们把身体(生命)视为自动工具,为了达成身体(生命)之外的目的,是可以牺牲身体(生命)的。身体是生命的载体,身体牺牲了,生命也就牺牲了。反过来,一旦生命不足为惜(有异心),对身体的迫害、消灭也就顺理成章。中国文化中显然有轻视生命的毒素。这种毒素恰恰就源自这具有生命特质的文化本身: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且天人合一,那么,人的生命就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人就没有优越性和神圣性。我们如何对待大自然中的生命,也就如何对待我们自己的生命。我们可以“放生”,当然也可以“杀生”。不论“放生”、“杀生”,都没有对“生命”的敬畏,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获得善报或食物)。天人合一的有机整体观把每个人都整合进一个有机整体之中,没有个体存在的余地,每个人的身体、生命都属于那个有机整体。我们信仰的是人世间的帝王,“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既然“土”、“臣”都是帝王所有,那么,生杀予夺就在帝王的一念之间。因此,我们历史上有骇人听闻的“殉葬”制度,“坑杀”几十万降卒的事件,“株连”九族,使多少无辜生命倒在屠刀之下;我们还发明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刑具和刑罚,折磨犯人;我们还教人民“视死如归”。有些时候,我们轻视生命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潘知常的生命美学正是在这样的大地上建构起来的。没有主体性的个体,没有爱的社会,轻视生命的文化—这就是潘知常面临的问题。怎么办?他自己讲:“相对于李泽厚的‘人类学历史本体论’的哲学观,生命美学奠基于‘万物一体仁爱’的新哲学观”[12]。“万物一体仁爱”的新哲学观简称“一体仁爱”哲学观,是从王阳明“天地万物一体之仁”接着讲的。
四、生命美学的意义何在
生命美学既已崛起为一个新的美学学派,那么它在当代美学研究中有何意义呢?
首先,它打破了实践美学天下独尊的局面。生命美学是实践美学奠定主导地位之后最早出现的新的美学理论。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能够站稳脚跟,并发扬光大,实属不易。生命美学的诞生和发展,不但为自己赢得了生存空间,还获得了实践美学的认可与尊重。更重要的是:生命美学的成功,激发了不少学人创建自己美学体系的勇气和激情。一时之间,中国美学界涌现出不少新的理论:杨春时的生存-超越美学,张弘的存在论美学,王一川的体验美学、修辞美学,李欣复的生态美学,王晓华的身体美学,等等。而实践美学在接受了挑战之后,不少信仰者提出了自己的修改版:朱立元的实践存在论美学;张玉能的新实践美学;徐碧辉的实践生存论美学,真可谓是万紫千红,百花齐放啊。这种多元格局的出现与存在是十分难得的局面。
其次,生命美学首倡“爱的维度”。生命美学从个体生命的角度,最先把“爱”这一情感纳入到美学研究之中。这是一个大胆的创举,在国内的美学研究中沒有先例。潘教授之所以把“爱”纳入生命美学体系之中,一方面是因为理论逻辑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是鉴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现代意义上的“爱”。
在1991年出版的《生命美学》中,潘知常就提出了“带着爱上路”的观点。中国美学必须引入“爱的维度”,用爱来化解中国人的戾气,改造中国的传统文化。“我必须说,讲美学而不讲‘爱’,那是绝对不可能的。”[13]“所谓审美活动,无非就是:为爱作证。”[14]166爱什么?我们都说是爱“人”,其实不只是爱“人”,更是爱人的“生命”。爱生命才是爱人的根本要义。因为生命至高无上,具有绝对的神圣性,它是马克思·舍勒所说的“绝对域”中的神圣存在,不可超越。 因此,生命美学的第一诫命应该是:爱生命。生命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与意义。生命不是抽象的,也不是空洞的。潘知常说:“我所谓的以‘仁爱’为本,则是进而明确地要‘以人人为本’、‘以所有人为本’。”[14]166这就是说,这种爱,是爱每一个人,是爱具体的个体人。爱生命的具体表现就是爱每一个人。生命美学的第二条诫命就是爱万物。进入审美关系的万物被人的生命所烛照,自然成为被爱的对象;同时,人也把自己的生命力灌注其中,审美对象也具有了生命,它也有爱的属性,可以爱人。这就意味着进入了一种主体间性的关系之中。
再次,生命美学呼唤个体的觉醒。在一个有着两千余年宗法制度的国度,呼唤个体的觉醒不仅需要理论勇气,更是需要改善传统文化的大智大勇。
真正的爱,即作为终极关怀之爱,是必须建立在个体独立基础之上的。而个体的独立,首先需要个体的觉醒,即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没有对自己的意识,对自己没有什么感受,就像一个“无心人”,你怎么会觉醒!你要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有意识、有灵魂、有痛苦与快乐的存在,是一个与其他人一样的存在,更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存在。你如果有了这样的意识,那就表明你觉醒了。
20世纪80年代初,雷桢孝曾首先大声疾呼:个体觉醒、个体独立。之后则是潘知常教授继续为个体觉醒而呐喊。他深切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对个体的束缚、冷漠和抹杀,及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不得不急切地呼唤个体的觉醒和个体的独立。他提出:“在美学历史上,真正的美学问题始终是个人的。”[14]45“个体的觉醒,是审美活动得以大有用武之地的第一个前提。”[15]审美活动,说到底,是个体人的生命活动,既不能被别人代替,也不能去代替别人。而且,它还是过时不候的活动,审美活动是不可重复的。在审美活动中,个人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既然如此,个体的觉醒与独立,就十分必要了。
最后,生命美学倡导信仰的觉醒,使人生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潘知常说:“在‘个体觉醒’之后的,必然是‘信仰的觉醒’。”[16]与宗教信仰不同,我们的信仰是关于现实世界的,它存在于此岸中。儒家“不语怪力乱神”,但为了给普通民众树立一个标准,他们把某些个人神化为“圣人”。佛教也是如此。一句话,我們信仰的是圣人、真人或佛,他们就是被神化了的人。也有人信仰现实世界中的权力、地位和财富,信仰所谓的“成功”。其实,这些信仰,都不是真正的信仰。
“信仰的觉醒”,意味着对真正信仰的呼唤。真正的信仰不是宗教的教条,不是神化的人,而是我们精神世界中永恒不变的那部分,是一生中必须坚持的那些原则。这信仰,就像汹涌起伏的茫茫大海里的定海神针,把我们的人生牢牢地锚定在变幻不定的世界里。没有信仰,我们的人生就像失去动力漂泊在茫茫大海里的航船,没有目的地,没方向;没有意义,没有价值。只有随时倾覆的危险。
回过头来,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出,生命美学以中国传统美学精神为基础,从“天地万物一体之仁”接着讲。他从审美活动是个体生命活动入手,一下子深入到中国传统文化(美学)的暗黑之地:个体生命的萎缩问题。有感于此,他大声疾呼“个体的觉醒”。个体觉醒之后,必将面临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如何建立人与人关系的问题。潘教授顺理成章地引入“爱的维度”,超越个体和现实世界的局限性和有限性,实现自我“救赎”。为了区别于传统的“仁爱”,必须引入“信仰的觉醒”。这正是生命美学的落脚之处。既有“信仰”,那“灵魂的救赎”与“终极关怀”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行文至此,我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潘教授对中国文化的深深爱恋。他意识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种种不足,想通过生命美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美学)沟通,为中国传统文化(美学)注入新的血液、新的活力,以便更加适应当今迅速发展的全球化趋势。
生命美学之于中国传统文化(美学)的意义也不是一人一时就能说清楚的。五四新文化运动重点在于破坏,结果是破而不坏;而生命美学着眼点在于:改造。通过引入新的因素,“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式地默默改造中国传统文化(美学)。
生命美学是人的美学,是生命的美学;又是爱的美学,是美学中最有温度的美学。当科学(理性)发展到无视人的尊严时,生命美学高扬起“人”的伟大旗帜,安慰我们日渐孤寂的心,带给我们信心和期望。
三十多年来,生命美学一直蓬勃发展。我们期望生命美学在新的历史时期,以博大的胸怀,海纳百川,兼收并蓄,欢迎所有赞同生命美学的学人继续发扬光大生命美学,为重塑中华民族的伟大灵魂而奋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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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潘知常.回应李泽厚先生对于生命美学的质疑(上篇)[J].知常美学堂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rFu-WOZZ9dWkbsQ5FhE9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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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潘知常.生命美学:回顾与汇报[J].知常美学堂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01ItNYrz6GKsjQxjGucD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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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潘知常.没有美万万不能——美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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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潘知常.中国美学精神[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7:435.
作者单位:向杰,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曾出版专著《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体验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