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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与评估师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及其评估对于规范和加强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及其评估的意义及其方法进行了探讨,以促进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深入。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 资产配置 资产评估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及其评估对于规范和加强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及其评估的意义及其方法进行了探讨,以促进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深入。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1.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内涵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1.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1.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
1.3.1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本级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本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3.2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
1.3.3按规定权限审批本级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组织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
2.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的内涵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根据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2.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的条件
2.2.1当现有资产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时,需要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重新配置;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包括事业单位申请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需要进行的购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2.2.2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时,需要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重新配置;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2.2.3难以通过市场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方式的成本过高时,需要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重新配置;对于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原则上由主管部门进行调剂,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跨部门、跨地区的资产调剂应当报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的财政部门批准。。
2.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的程序
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包括事业单位申请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需要进行的购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程序报批:
2.3.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报主管部门审核;
2.3.2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审核、汇总事业单位资产购置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2.3.3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资产购置计划进行审批;
2.3.4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购置计划,事业单位应当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在上报年度部门预算时附送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作为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的依据。
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
3.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条件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1) 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2)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3)合并、分立、清算;(4)资产拍卖、转让、置换;(5)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6)确定涉讼资产价值;(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1)经批准事业单位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2)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3)发生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3.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要求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事业单位应当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执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核准和备案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其配置与评估是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编制和安排事业单位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充分重视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其配置与评估,全面、动态地掌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建立和完善资产约束机制,以保证我国国有资产的保值。
参考文献:
[1]栾学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初探[J] .地方财政研究.2011年08期.
[2]胡蓉.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的立法思考[J]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04期.
[3]张轩婧,王庆.借鉴经验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预算管理[J]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02期.
[4]姚福存.加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析[J]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年12期.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财务处)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 资产配置 资产评估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及其评估对于规范和加强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及其评估的意义及其方法进行了探讨,以促进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深入。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1.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内涵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1.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1.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
1.3.1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本级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本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3.2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
1.3.3按规定权限审批本级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组织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
2.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的内涵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根据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2.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的条件
2.2.1当现有资产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时,需要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重新配置;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包括事业单位申请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需要进行的购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2.2.2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时,需要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重新配置;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2.2.3难以通过市场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方式的成本过高时,需要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重新配置;对于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原则上由主管部门进行调剂,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跨部门、跨地区的资产调剂应当报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的财政部门批准。。
2.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的程序
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包括事业单位申请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需要进行的购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程序报批:
2.3.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报主管部门审核;
2.3.2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审核、汇总事业单位资产购置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2.3.3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资产购置计划进行审批;
2.3.4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购置计划,事业单位应当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在上报年度部门预算时附送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作为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的依据。
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
3.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条件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1) 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2)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3)合并、分立、清算;(4)资产拍卖、转让、置换;(5)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6)确定涉讼资产价值;(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1)经批准事业单位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2)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3)发生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3.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要求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事业单位应当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执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核准和备案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其配置与评估是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编制和安排事业单位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充分重视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其配置与评估,全面、动态地掌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建立和完善资产约束机制,以保证我国国有资产的保值。
参考文献:
[1]栾学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初探[J] .地方财政研究.2011年08期.
[2]胡蓉.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的立法思考[J]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04期.
[3]张轩婧,王庆.借鉴经验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预算管理[J]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02期.
[4]姚福存.加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析[J]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年12期.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