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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发展民族教育不仅仅是关系到提高民族地区民族人口素质,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促进民族多元文化传承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问题,更是关系到增强民族团结以及维护祖国民族地区与安定繁荣的问题。
关键词:民族教育;先进性;人口素质
1 明确民族教育发展的主体位置
在西部大开发的推动和城市化进程中,民族教育的发展正成为民族地区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力量,而对于民族教育发展的主体定位问题,是需要首先厘清和明确的前提之一,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不仅涉及到民族教育的认识论问题,更关乎到民族教育的价值观问题。基于此,我们更应该认识到长期居住在西部和边境地区的民族群体在当地的学校教育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客观评价民族群体自身的传统文化如何在民族教育中得以尊重和传承的问题。只有清晰的认识和解决了这个问题,民族教育的发展才能切实促进当地民族群体的发展,从而切实保护和传承当地民族群体多样性的文化特征,并使之在全球性的文化发展中立有一席之地。
在对民族教育的主体性的认识上,首先需摈弃现代性的文化霸权观念,承认民族文化应有的价值和地位,在此前提条件下归还其发展权利,使民族群体成为发展民族教育的主体力量,主体力量的发挥关键在于充分把握民族群体的内在需求,并将这些需求转化为一种求知的欲望,充分调动民族群体的参与热情,使当地民族群体真正成为教育发展的主体,同时也让学校教育的目的转向满足当地民族群体的愿望,使民族群体以更积极主动的姿态来建设当地的学校。真正实现从“要我发展”到“我要发展”的转变。因此,对西部和边境地区民族教育而言,发展应是以当地民族群体自身的需求为目标,充分挖掘当地民族群体的传统文化资源,并在与外来文化的交流融合基础上,逐渐形成创造力的源泉。
2 发挥家庭与学校教育的互动功能
学校与国家、社区的关系不仅是“国家主流文化与地方性本土文化”间的冲突和对抗关系,更是基于权力结构基础上的对有限资源与空间的共享、交换与争夺。鉴于此,如何在学校教育与社区和家庭之间架起一座文化的桥梁,促进双方在文化的交流和互动,实现社会中学校教育和文化之间的和谐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民族教育发展和社区、家庭的文化传承的模式同样与整体的教育发展和社区、家庭文化模式紧密相连,与政治、经济和社区、家庭等一系列活动一起,反映着整体的价值体系。民族地区的教育价值体系与当地社区和家庭的文化模式是不可分割的,其价值体系应包括公共教育价值体系与次公共教育价值体系两部分,公共教育价值体系是由政府部门向民族社区和家庭成员提供可以为社会成员消费最基本的教育服务,主要涉及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中具有公共属性的成份。
公共教育价值体系的本质内涵在于兼顾公平,面向所有社区成员。义务教育阶段国民学校是公共教育价值体系的代表,属于国家的和世俗的,存在于公共领域,民族也共享着这一领域的教育成果,在这一领域民族社区和家庭成员借鉴、吸收和适应主流社会的文化,使自己作为一个合格的国家公民,在主流社会的公共空间内自由行动,公共教育价值体系为民族作为一个文化群体的存在提供了基础保障。而社区和家庭则代表了次公共教育价值体系,它属于民族的和社区的(家庭的),存在于民族的次公共领域,在这一领域内,民族社区和家庭成员有着自己的文化规则,通过社区和家庭的熏陶民族成员为下一代开辟了另一条道路——次公共领域中的生存之道。这两个教育价值体系是同时作用于民族社区和家庭的,民族社区和家庭则成为不同教育价值体系和形式的选择主体,选择的行为发生在私人领域,不同民族的社区和家庭其所选择的侧重点是有差异性的,由此导致了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生存道路的不同。民族成员对于本民族文化的传承和领悟在很大程度上也由社区和家庭对两种教育价值体系的态度选择所决定。因此民族社区和家庭选择什么样的教育形式,他们的下一代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3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满足实际需求
民族居住地区大多自然资源丰富,长期以来,国家和政府试图通过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引进科学的种植和养殖技术帮助民族群体脱贫致富。特别是尝试通过教育提高当地群体的素质,促进当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但现实的情形证实学校教育并没有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反而成为了人实现向上社会流动的跳板,通过教育的合法性竞争机制,成功的实现了“脱贫”。而大多数被教育系统逐级淘汰的“失败者”,无法把学校教育教给的知识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衔接,很多人甚至丧失了基本的生存能力。鉴于此,要发挥教育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作用,就需要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特点和经济特征,开展职业教育,培养当地真正需要的立足于本土的知识型技术人才。使得职业教育体系既能加快职业教育本身的发展步伐,又能让选择了职业教育的个体能从中受益,最终加快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尽管也提倡学生个性的发展,但在升学考试占上风的情形下,个性其实也被考试所湮没了。面对固定的课程,规范的教学形式,标准化的考试,指标控制的升学,学生很少有自行选择的机会和自由,因为不按规则行事,将不能顺利通过考试,被学校教育所淘汰,无法获得通过教育系统的合法性竞争实现社会的流动机会,导致处于无法谋生的境地。而职业教育恰好是针对基础教育的这些弊端,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同时,给学生提供更多选择的空间,在课程体系设置上也体现出多样化实用化形式。强调知识的实践性特征,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充分结合,并对实践中的具体工作给予理论的指导。在专业划分的基础上,结合农业和商业等种植养殖的生产活动,不断纳入和吸收新的知识、科技和信息,真正培养出立足本地经济建设的实用型人才,做到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的宗旨。
总之,对于民族地区教育而言,部分学生因在学校接受了几年的教育,不但没有通过教育吃上“皇粮”,实现向上流动的愿望,反而丧失了学习生存必备技能的机会,造成了有知识无文化的怪异现象。因此,在教育过程中,如何契合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使教育与文化共同发展才是保持民族教育先进性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李劲松.近20年云南民族教育研究综述.学术探索,2014(4)
[2]陈志科.家庭学校与教育形式创新论.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1)
关键词:民族教育;先进性;人口素质
1 明确民族教育发展的主体位置
在西部大开发的推动和城市化进程中,民族教育的发展正成为民族地区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力量,而对于民族教育发展的主体定位问题,是需要首先厘清和明确的前提之一,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不仅涉及到民族教育的认识论问题,更关乎到民族教育的价值观问题。基于此,我们更应该认识到长期居住在西部和边境地区的民族群体在当地的学校教育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客观评价民族群体自身的传统文化如何在民族教育中得以尊重和传承的问题。只有清晰的认识和解决了这个问题,民族教育的发展才能切实促进当地民族群体的发展,从而切实保护和传承当地民族群体多样性的文化特征,并使之在全球性的文化发展中立有一席之地。
在对民族教育的主体性的认识上,首先需摈弃现代性的文化霸权观念,承认民族文化应有的价值和地位,在此前提条件下归还其发展权利,使民族群体成为发展民族教育的主体力量,主体力量的发挥关键在于充分把握民族群体的内在需求,并将这些需求转化为一种求知的欲望,充分调动民族群体的参与热情,使当地民族群体真正成为教育发展的主体,同时也让学校教育的目的转向满足当地民族群体的愿望,使民族群体以更积极主动的姿态来建设当地的学校。真正实现从“要我发展”到“我要发展”的转变。因此,对西部和边境地区民族教育而言,发展应是以当地民族群体自身的需求为目标,充分挖掘当地民族群体的传统文化资源,并在与外来文化的交流融合基础上,逐渐形成创造力的源泉。
2 发挥家庭与学校教育的互动功能
学校与国家、社区的关系不仅是“国家主流文化与地方性本土文化”间的冲突和对抗关系,更是基于权力结构基础上的对有限资源与空间的共享、交换与争夺。鉴于此,如何在学校教育与社区和家庭之间架起一座文化的桥梁,促进双方在文化的交流和互动,实现社会中学校教育和文化之间的和谐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民族教育发展和社区、家庭的文化传承的模式同样与整体的教育发展和社区、家庭文化模式紧密相连,与政治、经济和社区、家庭等一系列活动一起,反映着整体的价值体系。民族地区的教育价值体系与当地社区和家庭的文化模式是不可分割的,其价值体系应包括公共教育价值体系与次公共教育价值体系两部分,公共教育价值体系是由政府部门向民族社区和家庭成员提供可以为社会成员消费最基本的教育服务,主要涉及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中具有公共属性的成份。
公共教育价值体系的本质内涵在于兼顾公平,面向所有社区成员。义务教育阶段国民学校是公共教育价值体系的代表,属于国家的和世俗的,存在于公共领域,民族也共享着这一领域的教育成果,在这一领域民族社区和家庭成员借鉴、吸收和适应主流社会的文化,使自己作为一个合格的国家公民,在主流社会的公共空间内自由行动,公共教育价值体系为民族作为一个文化群体的存在提供了基础保障。而社区和家庭则代表了次公共教育价值体系,它属于民族的和社区的(家庭的),存在于民族的次公共领域,在这一领域内,民族社区和家庭成员有着自己的文化规则,通过社区和家庭的熏陶民族成员为下一代开辟了另一条道路——次公共领域中的生存之道。这两个教育价值体系是同时作用于民族社区和家庭的,民族社区和家庭则成为不同教育价值体系和形式的选择主体,选择的行为发生在私人领域,不同民族的社区和家庭其所选择的侧重点是有差异性的,由此导致了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生存道路的不同。民族成员对于本民族文化的传承和领悟在很大程度上也由社区和家庭对两种教育价值体系的态度选择所决定。因此民族社区和家庭选择什么样的教育形式,他们的下一代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3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满足实际需求
民族居住地区大多自然资源丰富,长期以来,国家和政府试图通过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引进科学的种植和养殖技术帮助民族群体脱贫致富。特别是尝试通过教育提高当地群体的素质,促进当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但现实的情形证实学校教育并没有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反而成为了人实现向上社会流动的跳板,通过教育的合法性竞争机制,成功的实现了“脱贫”。而大多数被教育系统逐级淘汰的“失败者”,无法把学校教育教给的知识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衔接,很多人甚至丧失了基本的生存能力。鉴于此,要发挥教育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作用,就需要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特点和经济特征,开展职业教育,培养当地真正需要的立足于本土的知识型技术人才。使得职业教育体系既能加快职业教育本身的发展步伐,又能让选择了职业教育的个体能从中受益,最终加快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尽管也提倡学生个性的发展,但在升学考试占上风的情形下,个性其实也被考试所湮没了。面对固定的课程,规范的教学形式,标准化的考试,指标控制的升学,学生很少有自行选择的机会和自由,因为不按规则行事,将不能顺利通过考试,被学校教育所淘汰,无法获得通过教育系统的合法性竞争实现社会的流动机会,导致处于无法谋生的境地。而职业教育恰好是针对基础教育的这些弊端,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同时,给学生提供更多选择的空间,在课程体系设置上也体现出多样化实用化形式。强调知识的实践性特征,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充分结合,并对实践中的具体工作给予理论的指导。在专业划分的基础上,结合农业和商业等种植养殖的生产活动,不断纳入和吸收新的知识、科技和信息,真正培养出立足本地经济建设的实用型人才,做到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的宗旨。
总之,对于民族地区教育而言,部分学生因在学校接受了几年的教育,不但没有通过教育吃上“皇粮”,实现向上流动的愿望,反而丧失了学习生存必备技能的机会,造成了有知识无文化的怪异现象。因此,在教育过程中,如何契合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使教育与文化共同发展才是保持民族教育先进性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李劲松.近20年云南民族教育研究综述.学术探索,2014(4)
[2]陈志科.家庭学校与教育形式创新论.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