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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中国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全民法治观念的不断提升,法制新闻得以迅速发展并逐渐从社会新闻中独立出来。在短短二三十年的发展中,无论是从内容还是表现形态上,法制新闻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电视法制节目在多样化的内容和形态背后,却暗含一种 “泛娱乐化”的倾向:不断以喧嚣刺激观众眼球,使得本应严肃的题材成了茶余饭后仅供消遣的八卦。既然已有多样化的题材,就应该寻求多样的发展空间,而不是一味地向综艺类法制节目看齐。
在此背景下,本文以BTV-3午间时段《法治进行时》为例,剖析该栏目在娱乐大潮中如何坚守法制节目的严肃性,同时又能保持高收视率;剖析栏目在探索电视法制节目新闻化发展进程中贡献的积极力量,以期能对其他类节目的发展有所借鉴。
关键词:法制新闻 娱乐化 新闻化 法治进行时
一、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兴起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出现、发展和繁荣与中国社会的法治进程紧密相连。电视法制节目最初是随着改革开放、社会发展和思想解放的潮流应运而生。
历经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和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和人们思想进入了一个空前活跃期,各类外来思潮纷纷涌入。人们在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腾飞、社会发展成果的同时,也承受着快速发展带来的不可避免的困惑,加上“先富”人群与“后富”人群客观上的不均衡发展,社会冲突愈加凸显,并随时可能引发违法或犯罪行为,这也对人们日常生活产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1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第一个涉及法制题材的电视节目《观察与思考》应运而生,这档节目的宗旨在于调查、介绍、研究、剖析人们当时关心的问题、人物、现象,内容涉及当时社会中的各方面,其中涉及法制的部分,正是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奠基石。但《观察与思考》只是一个具有舆论监督性质的新闻评论类栏目,还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电视法制栏目。
建国后,我国法制宣传教育一度中断,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引起了人们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视。在中央的号召下,1985年6月,“一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中宣部、司法部、总政治部等中央各相关部门都要求报纸、广播、电视、电台把普法工作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后我国的普法进程再也没有中断。而我国第一个专业的电视法制节目《法律与道德》就是在普法的大背景下成长起来的。在这之后,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进行时》也是其中之一。
二、《法治进行时》的诞生与改革
《法治进行时》栏目于1999年12月27日开播,最初是15分钟的节目,每周一、三、五首播,二、四、六重播,节目播出后收视率稳步上升,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02年初,北京电视台对《法治进行时》进行整合、更新,实现了日播的转变,并将时间延长至30分钟。整合之后的节目由资讯和专题两个部分组成,资讯部分采用动态性报道,满足受众对于日播类栏目时效性诉求;专题部分则每天设置不同的版块。改版后的《法治进行时》,资讯以及七天不同的专题几乎囊括了法制节目最典型的几大类别,可以说是“大而全”的一档法制栏目。但是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要想做大做强,必须突出栏目的个性和特点, 2008年《法治进行时》再度改版。这一次的改版动作更大。第一,增加了播出时间,包括打通的栏目《现场说法》在内,每天节目时长65分钟。第二,衍生子栏目《大家说法》。11点半到11点55分是《现场说法》,这也是北京电视台第一档采用栏目剧方式制作的栏目;12点到12点20分播出《法治进行时》,以独特的新闻视角、第一时间的现场报道以及真实、鲜活的法治案例独树一帜,成为北京地区收视率最高的栏目;12点20分到12点40分是全新推出的一档法制新闻专题节目《大家说法》,旨在对法治事件进行深度剖析和提出警示,是对《法治进行时》报道内容的补充。用纪实的手法跟踪当事人亲历法治事件的过程,把观众带进当事人最生活化的状态当中,从而达到栏目普法、守法、用法和参与法律构建的目的。
2010年,BTV科教频道以“点亮智慧人生”作为整个频道的核心理念,集合法治、科教、健康、人文栏目,汇集最尖端的科学技术和最先进的文明成果,并成功打造了以《法治进行时》为依托的午间法治时段。
三、栏目的特点总结
为保持栏目的生机和活力,《法治进行时》经历多次改版,但在每一阶段,它始终秉承栏目风格,成为受众认可度极高的大品牌。撒贝宁说“《法治进行时》的魅力在于它的真实、速度、動态和自始至终的亲和力,这样的元素组合让《法治进行时》在法治的概念和媒体的传播之间建立起了一种令人满意的和谐关系。”2这段话也让我们看到了《法治进行时》的一些特点。
首先是节目内容的纪录性和及时性。《法治进行时》重点报道正在发生的事件,真实地纪录矛盾和纠纷,并为受众做出法理上的解释,重视案件报道的及时性和预警性。另外一个特点是贴近百姓,体现服务性。栏目定位于民生新闻,所选取的题材都是北京老百姓身边的法制事件,尤其关注最广大的底层百姓生活:“这个城市里的老百姓关心的我们就反映,服务百姓,反映百姓的生活,取悦他们。同样一个题材,如果专家感兴趣,百姓不感兴趣我们不做;同样一个内容,如果专家能听懂,百姓听不懂我们也不这么说。所以只要找不到百姓的视角我们宁肯放弃。”3现在的法制类电视节目遍地开花,但大多数都存在着对刑事案件报道比重远高于民事案件的报道。《法治进行时》另辟蹊径,对刑事大案要案给予关注的同时,更加注重有教育和普法宣传意义的民事案件,哪怕只是一起“”。因此,在初创时,有人说《法治进行时》有点“俗”,而这正是这档栏目的追求所在,若为“阳春白雪”,则必“曲高和寡”,服务和贴近又从何谈起?
栏目的第三个特点是有述有评,在每条新闻案件之后,主持人都会对案件加以点评,或是提示,或是法理阐释,这也与一般的法制新闻资讯节目相区别。
以2011年11月4号的节目为例,在第一条消息中,栏目以民警提示的形式向公众告知了假冒伪劣洗浴产品的危害,在这条消息之后,主持人点评中指出,“进货不能只看价格,不问质量,否则,这些洗浴中心就会成为假货的集散地;更为重要的是,如果连消费者的身心健康都得不到保证,这样的买卖又怎么能做大、做强呢?”同时,由于洗浴用品关系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为避免引起公众恐慌,主持人在对这个问题简要点评之后,告诉公众目前这些假冒伪劣商品并未进入超市,在那里可放心购买,以此打消公众的疑虑。这样,节目不仅对不法事件进行了曝光,而且更重要的是做到了“帮忙不添乱”,这也是节目能够长期得到公安部门支持的原因之一。这种内容报道加主持人点评的形式已经成为《法治进行时》节目的一大特色。 四、纵横对比 独具匠心
首先对《法治进行时》与其他频道同类节目进行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法治进行时》与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有异曲同工之处,两档栏目都在进行着电视法制节目的新闻化探索,尽量向受众报道“第一现场”,——即用镜头说话,尽可能少地进行人为的干预和引导。这类节目的魅力不在于对案件曲折离奇的解读,而在报道的过程本身。“叙述者用一种与观看者同步的叙事方法, 提供一种限制性信息流动, 增加了节目现场的紧张感、开放性, 同时也强化了观众的参与感、现场感。许多节目都创造了一种‘直播’的感觉,让观众在进行状态中获得对案件的动态认知。这种叙事形态, 在一定程度上说,强化了节目的‘可视性’,也刺激了观众的参与性。”4
与《法治在线》不同的是,《法治进行时》在坚持“内容为王”、保持栏目纪实性与接近性、增强新闻性的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会在其衍生栏目《大家说法》中进行深度剖析和提出警示,作为对《法治进行时》报道内容的补充。另外,由于资源调度能力的差异,《法治进行时》不可能像《法治在线》一样报道全国各地的法制信息,而是立足于本土新闻优势,打造地方电视法制节目品牌,并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其次,将同一频道的不同节目进行对比。BTV科教频道在成功打造《法治进行时》这一法制资讯节目之外,在该栏目播出前后的时间段内分别开通《现场说法》、《大家说法》两档栏目。
《现场说法》是一档演员表演的栏目剧。节目取材于真实事件,运用法律的视角,通过演员的表演,采用短剧加律师点评的方式,讲述真实发生的法治事件,解析事件中的法律要点。5
《大家说法》是从《法治进行时》节目衍生出来的一档法治新闻专题栏目,旨在对法治事件进行深度刨析和提出警示,是对《法治进行时》报道内容的补充。在《大家说法》栏目中,我们将用纪实的手法跟踪当事人亲历法治事件的过程,把观众带进当事人最生活化的状态当中,从而达到栏目普法、守法、用法和参与法律构建的目的。6
从上述三档栏目的对比可以发现,BTV科教频道在打造电视法制节目整体化运作中的独具匠心。三档节目在内容上相互依托,形式上却各取所长,分别从法治资讯类、法制专题类和法制栏目剧方面入手并获得成功——三档栏目在BTV的收视率一直稳居前列。
五、栏目成功的要素分析
除了定位的明确和科教频道提供的良好平台,《法治进行时》的最大优势是拥有独家资源。在2006年的中国电视栏目创新论坛上,副制片人王勇发表主题演讲,指出:“《法制进行时》是不可复制的,不可复制的是资源,而不是形式。”7长期保持与政法部门特别是警方的深度合作,这就是独家优势。
《法治进行时》之所以成功,还与节目自始至终的“品牌烙印”密不可分。这种品牌烙印,既包括节目版块设置和播出时间的相对固定,也包括受众对节目主持人的认可程度。《法治进行时》的主持人一直努力突出现场主持,特别是大案、要案的侦破,主持人一定努力在现场完成,这一点对栏目的风格形成起到了良好的作用。8徐滔,作为元老级的主持人,已经成了《法治进行时》的品牌形象代言人,只要提起徐滔,大家就会想到这个节目。这就是品牌效应。
在電视法制节目同质化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一些法制节目过度依赖对“三俗”(低俗、庸俗、媚俗)和“三色”(黄色色情、红色血腥、灰色变态)的报道,不断以喧嚣刺激受众眼球,甚至采用黄色小报的风格来报道严肃的法制事件。这与《法治进行时》所追求的品质格格不入。徐滔在回答网友反映的“法制节目越来越悬疑,但却说不出到底是怎么回事”这类问题时,说“法制节目的发展应该是越来越健康、越来越良性。最开始大家追求感官的刺激等等,但是久而久之,你会发现你不愿意天天看到这样的镜头和场景,谁都渴望阳光和温暖,于是现在全国的法制栏目越来越多样化。我觉得现在在全国的法制节目里,法制的含量越来越高。”9
这表明了《法治进行时》的立场:对刑事案件的报道,坚持负面案件正面做,以避恶扬善为目的,不猎奇、不血腥。对于民事纠纷,则立足于客观报道、促进矛盾和纠纷的解决。记者在整个报道过程中只是以第三人的角度客观介绍案件的来龙去脉,而在内容之后,主持人的点评也只是为避免日后出现类似的纠纷而做出的善意提示,与案情本身无关,这也体现了《法治进行时》栏目在新闻化探索中对客观性的坚持。
《法治进行时》在娱乐大潮中探索出了一条法制节目新闻化的路子,既真实纪录了案情的动情细节,又很好的处理了与格调健康的关系;既有新闻消息的时效性,又兼具新闻评论的指导性;在纪录、剪辑的过程中,同期声、解说词以及背景音响等电视手段的应用上也作出了有益的尝试,但仍有不足。比如在打造通栏节目的过程中存在着内容重复的问题。尤其在《大家说法》中以专题形式出现的一些节目,往往与前一时段的播出内容多处重合。以2011年11月5号“老人买古董,遭遇连环计”这则新闻,在《大家说法》中近三分之一的内容都是前一时段《法治进行时》的原段转述,背景信息挖掘不足,也没有新的角度切入,导致节目的观赏性大打折扣。
但是正如徐滔所说,中国的电视法制节目摆脱泛娱乐化倾向,提高法制含量是必然趋势,真正成为推动正处在艰难转型时期的中国进入法治社会的一种媒介力量。
参考文献:
[1]游洁,郑蔚.电视法制节目新论[J].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5月第1版
[2]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电视法制节目委员会编.见证中国法治进程2[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
[3]徐滔.徐滔进行时[M].文化艺术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
[4]李良荣等.当代西方新闻媒体[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
注释:
1 尹鸿 《“第一现场”:法制电视节目的新闻化探索——以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为例》,载《现代传播》2008年第3期
2 撒贝宁对《徐滔进行时》(《法治进行时》十周年献礼作品)的评论
3 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主编国培源——《电视法制节目的选题策划》
4 尹鸿 《“第一现场”:法制电视节目的新闻化探索——以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为例》,载《现代传播》2008年第3期
5 BTV空间——现场说法http://space.btv.com.cn/page/podcast/xcsf
6 BTV空间——大家说法http://space.btv.com.cn/page/podcast/djsf
7 王勇 《栏目的制作和创新》,2006年的中国电视栏目创新论坛主题演讲
8 徐滔 《<法治进行时>——树立品牌栏目的五大法宝》,载《新闻与写作》2005年第三期
9 《北京电视台主持人徐滔讲述一个法制记者的18年》,http://live.people.com.cn/note.php?id=488090924192405_ctdzb_001
在此背景下,本文以BTV-3午间时段《法治进行时》为例,剖析该栏目在娱乐大潮中如何坚守法制节目的严肃性,同时又能保持高收视率;剖析栏目在探索电视法制节目新闻化发展进程中贡献的积极力量,以期能对其他类节目的发展有所借鉴。
关键词:法制新闻 娱乐化 新闻化 法治进行时
一、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兴起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出现、发展和繁荣与中国社会的法治进程紧密相连。电视法制节目最初是随着改革开放、社会发展和思想解放的潮流应运而生。
历经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和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和人们思想进入了一个空前活跃期,各类外来思潮纷纷涌入。人们在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腾飞、社会发展成果的同时,也承受着快速发展带来的不可避免的困惑,加上“先富”人群与“后富”人群客观上的不均衡发展,社会冲突愈加凸显,并随时可能引发违法或犯罪行为,这也对人们日常生活产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1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第一个涉及法制题材的电视节目《观察与思考》应运而生,这档节目的宗旨在于调查、介绍、研究、剖析人们当时关心的问题、人物、现象,内容涉及当时社会中的各方面,其中涉及法制的部分,正是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奠基石。但《观察与思考》只是一个具有舆论监督性质的新闻评论类栏目,还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电视法制栏目。
建国后,我国法制宣传教育一度中断,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引起了人们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视。在中央的号召下,1985年6月,“一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中宣部、司法部、总政治部等中央各相关部门都要求报纸、广播、电视、电台把普法工作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后我国的普法进程再也没有中断。而我国第一个专业的电视法制节目《法律与道德》就是在普法的大背景下成长起来的。在这之后,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进行时》也是其中之一。
二、《法治进行时》的诞生与改革
《法治进行时》栏目于1999年12月27日开播,最初是15分钟的节目,每周一、三、五首播,二、四、六重播,节目播出后收视率稳步上升,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02年初,北京电视台对《法治进行时》进行整合、更新,实现了日播的转变,并将时间延长至30分钟。整合之后的节目由资讯和专题两个部分组成,资讯部分采用动态性报道,满足受众对于日播类栏目时效性诉求;专题部分则每天设置不同的版块。改版后的《法治进行时》,资讯以及七天不同的专题几乎囊括了法制节目最典型的几大类别,可以说是“大而全”的一档法制栏目。但是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要想做大做强,必须突出栏目的个性和特点, 2008年《法治进行时》再度改版。这一次的改版动作更大。第一,增加了播出时间,包括打通的栏目《现场说法》在内,每天节目时长65分钟。第二,衍生子栏目《大家说法》。11点半到11点55分是《现场说法》,这也是北京电视台第一档采用栏目剧方式制作的栏目;12点到12点20分播出《法治进行时》,以独特的新闻视角、第一时间的现场报道以及真实、鲜活的法治案例独树一帜,成为北京地区收视率最高的栏目;12点20分到12点40分是全新推出的一档法制新闻专题节目《大家说法》,旨在对法治事件进行深度剖析和提出警示,是对《法治进行时》报道内容的补充。用纪实的手法跟踪当事人亲历法治事件的过程,把观众带进当事人最生活化的状态当中,从而达到栏目普法、守法、用法和参与法律构建的目的。
2010年,BTV科教频道以“点亮智慧人生”作为整个频道的核心理念,集合法治、科教、健康、人文栏目,汇集最尖端的科学技术和最先进的文明成果,并成功打造了以《法治进行时》为依托的午间法治时段。
三、栏目的特点总结
为保持栏目的生机和活力,《法治进行时》经历多次改版,但在每一阶段,它始终秉承栏目风格,成为受众认可度极高的大品牌。撒贝宁说“《法治进行时》的魅力在于它的真实、速度、動态和自始至终的亲和力,这样的元素组合让《法治进行时》在法治的概念和媒体的传播之间建立起了一种令人满意的和谐关系。”2这段话也让我们看到了《法治进行时》的一些特点。
首先是节目内容的纪录性和及时性。《法治进行时》重点报道正在发生的事件,真实地纪录矛盾和纠纷,并为受众做出法理上的解释,重视案件报道的及时性和预警性。另外一个特点是贴近百姓,体现服务性。栏目定位于民生新闻,所选取的题材都是北京老百姓身边的法制事件,尤其关注最广大的底层百姓生活:“这个城市里的老百姓关心的我们就反映,服务百姓,反映百姓的生活,取悦他们。同样一个题材,如果专家感兴趣,百姓不感兴趣我们不做;同样一个内容,如果专家能听懂,百姓听不懂我们也不这么说。所以只要找不到百姓的视角我们宁肯放弃。”3现在的法制类电视节目遍地开花,但大多数都存在着对刑事案件报道比重远高于民事案件的报道。《法治进行时》另辟蹊径,对刑事大案要案给予关注的同时,更加注重有教育和普法宣传意义的民事案件,哪怕只是一起“”。因此,在初创时,有人说《法治进行时》有点“俗”,而这正是这档栏目的追求所在,若为“阳春白雪”,则必“曲高和寡”,服务和贴近又从何谈起?
栏目的第三个特点是有述有评,在每条新闻案件之后,主持人都会对案件加以点评,或是提示,或是法理阐释,这也与一般的法制新闻资讯节目相区别。
以2011年11月4号的节目为例,在第一条消息中,栏目以民警提示的形式向公众告知了假冒伪劣洗浴产品的危害,在这条消息之后,主持人点评中指出,“进货不能只看价格,不问质量,否则,这些洗浴中心就会成为假货的集散地;更为重要的是,如果连消费者的身心健康都得不到保证,这样的买卖又怎么能做大、做强呢?”同时,由于洗浴用品关系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为避免引起公众恐慌,主持人在对这个问题简要点评之后,告诉公众目前这些假冒伪劣商品并未进入超市,在那里可放心购买,以此打消公众的疑虑。这样,节目不仅对不法事件进行了曝光,而且更重要的是做到了“帮忙不添乱”,这也是节目能够长期得到公安部门支持的原因之一。这种内容报道加主持人点评的形式已经成为《法治进行时》节目的一大特色。 四、纵横对比 独具匠心
首先对《法治进行时》与其他频道同类节目进行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法治进行时》与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有异曲同工之处,两档栏目都在进行着电视法制节目的新闻化探索,尽量向受众报道“第一现场”,——即用镜头说话,尽可能少地进行人为的干预和引导。这类节目的魅力不在于对案件曲折离奇的解读,而在报道的过程本身。“叙述者用一种与观看者同步的叙事方法, 提供一种限制性信息流动, 增加了节目现场的紧张感、开放性, 同时也强化了观众的参与感、现场感。许多节目都创造了一种‘直播’的感觉,让观众在进行状态中获得对案件的动态认知。这种叙事形态, 在一定程度上说,强化了节目的‘可视性’,也刺激了观众的参与性。”4
与《法治在线》不同的是,《法治进行时》在坚持“内容为王”、保持栏目纪实性与接近性、增强新闻性的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会在其衍生栏目《大家说法》中进行深度剖析和提出警示,作为对《法治进行时》报道内容的补充。另外,由于资源调度能力的差异,《法治进行时》不可能像《法治在线》一样报道全国各地的法制信息,而是立足于本土新闻优势,打造地方电视法制节目品牌,并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其次,将同一频道的不同节目进行对比。BTV科教频道在成功打造《法治进行时》这一法制资讯节目之外,在该栏目播出前后的时间段内分别开通《现场说法》、《大家说法》两档栏目。
《现场说法》是一档演员表演的栏目剧。节目取材于真实事件,运用法律的视角,通过演员的表演,采用短剧加律师点评的方式,讲述真实发生的法治事件,解析事件中的法律要点。5
《大家说法》是从《法治进行时》节目衍生出来的一档法治新闻专题栏目,旨在对法治事件进行深度刨析和提出警示,是对《法治进行时》报道内容的补充。在《大家说法》栏目中,我们将用纪实的手法跟踪当事人亲历法治事件的过程,把观众带进当事人最生活化的状态当中,从而达到栏目普法、守法、用法和参与法律构建的目的。6
从上述三档栏目的对比可以发现,BTV科教频道在打造电视法制节目整体化运作中的独具匠心。三档节目在内容上相互依托,形式上却各取所长,分别从法治资讯类、法制专题类和法制栏目剧方面入手并获得成功——三档栏目在BTV的收视率一直稳居前列。
五、栏目成功的要素分析
除了定位的明确和科教频道提供的良好平台,《法治进行时》的最大优势是拥有独家资源。在2006年的中国电视栏目创新论坛上,副制片人王勇发表主题演讲,指出:“《法制进行时》是不可复制的,不可复制的是资源,而不是形式。”7长期保持与政法部门特别是警方的深度合作,这就是独家优势。
《法治进行时》之所以成功,还与节目自始至终的“品牌烙印”密不可分。这种品牌烙印,既包括节目版块设置和播出时间的相对固定,也包括受众对节目主持人的认可程度。《法治进行时》的主持人一直努力突出现场主持,特别是大案、要案的侦破,主持人一定努力在现场完成,这一点对栏目的风格形成起到了良好的作用。8徐滔,作为元老级的主持人,已经成了《法治进行时》的品牌形象代言人,只要提起徐滔,大家就会想到这个节目。这就是品牌效应。
在電视法制节目同质化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一些法制节目过度依赖对“三俗”(低俗、庸俗、媚俗)和“三色”(黄色色情、红色血腥、灰色变态)的报道,不断以喧嚣刺激受众眼球,甚至采用黄色小报的风格来报道严肃的法制事件。这与《法治进行时》所追求的品质格格不入。徐滔在回答网友反映的“法制节目越来越悬疑,但却说不出到底是怎么回事”这类问题时,说“法制节目的发展应该是越来越健康、越来越良性。最开始大家追求感官的刺激等等,但是久而久之,你会发现你不愿意天天看到这样的镜头和场景,谁都渴望阳光和温暖,于是现在全国的法制栏目越来越多样化。我觉得现在在全国的法制节目里,法制的含量越来越高。”9
这表明了《法治进行时》的立场:对刑事案件的报道,坚持负面案件正面做,以避恶扬善为目的,不猎奇、不血腥。对于民事纠纷,则立足于客观报道、促进矛盾和纠纷的解决。记者在整个报道过程中只是以第三人的角度客观介绍案件的来龙去脉,而在内容之后,主持人的点评也只是为避免日后出现类似的纠纷而做出的善意提示,与案情本身无关,这也体现了《法治进行时》栏目在新闻化探索中对客观性的坚持。
《法治进行时》在娱乐大潮中探索出了一条法制节目新闻化的路子,既真实纪录了案情的动情细节,又很好的处理了与格调健康的关系;既有新闻消息的时效性,又兼具新闻评论的指导性;在纪录、剪辑的过程中,同期声、解说词以及背景音响等电视手段的应用上也作出了有益的尝试,但仍有不足。比如在打造通栏节目的过程中存在着内容重复的问题。尤其在《大家说法》中以专题形式出现的一些节目,往往与前一时段的播出内容多处重合。以2011年11月5号“老人买古董,遭遇连环计”这则新闻,在《大家说法》中近三分之一的内容都是前一时段《法治进行时》的原段转述,背景信息挖掘不足,也没有新的角度切入,导致节目的观赏性大打折扣。
但是正如徐滔所说,中国的电视法制节目摆脱泛娱乐化倾向,提高法制含量是必然趋势,真正成为推动正处在艰难转型时期的中国进入法治社会的一种媒介力量。
参考文献:
[1]游洁,郑蔚.电视法制节目新论[J].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5月第1版
[2]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电视法制节目委员会编.见证中国法治进程2[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
[3]徐滔.徐滔进行时[M].文化艺术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
[4]李良荣等.当代西方新闻媒体[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
注释:
1 尹鸿 《“第一现场”:法制电视节目的新闻化探索——以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为例》,载《现代传播》2008年第3期
2 撒贝宁对《徐滔进行时》(《法治进行时》十周年献礼作品)的评论
3 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主编国培源——《电视法制节目的选题策划》
4 尹鸿 《“第一现场”:法制电视节目的新闻化探索——以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为例》,载《现代传播》2008年第3期
5 BTV空间——现场说法http://space.btv.com.cn/page/podcast/xcsf
6 BTV空间——大家说法http://space.btv.com.cn/page/podcast/djsf
7 王勇 《栏目的制作和创新》,2006年的中国电视栏目创新论坛主题演讲
8 徐滔 《<法治进行时>——树立品牌栏目的五大法宝》,载《新闻与写作》2005年第三期
9 《北京电视台主持人徐滔讲述一个法制记者的18年》,http://live.people.com.cn/note.php?id=488090924192405_ctdzb_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