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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豫南某村落社会为例,探讨隐喻型、奖惩型、监控型等类型的民俗控制在“人场”中的表现与作用。同时,村落社会的变迁也对以上各种民俗控制产生一定影响。
关键词:“人场”;民俗控制;村落社会
一、“人场”意义的界定及其活动主体、活动内容
“人场”是豫南农村村民对村落社交场合的称呼。民众在这个场合之中,聊天、谈论村落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可以说,“人场”是民众娱乐、交流信息的场合,也是村落舆论的产生地和集散地。“人场”一般存在于村落中央的巷口或者村口。除此之外,“人场”还可以在村子中央的某个村民家中。除了地理位置之外,村民的家庭情况、个人性格也是决定其院落是否是“人场”的重要的因素。一般来说,处于村落中心位置、家里较为宽敞、孩子较多、家长又忠厚老实的家庭容易成为村落中的“人场”。
我所调查的村落王湾,位于豫南,属于华北平原,距汝河二三里。王湾的人口约两千人,分为五个生产队。其中我调查的为一队,又称“前寨”,人口约二三百人,除嫁入的他姓妇女外,所有人都姓王,同属于一个宗族。现在,村落中的很多青壮年人都外出打工了。除了过年,他们很少会在“人场”中出现。因此,村落“人场”中活动的人以老年人、中年妇女群体为主。
二、村落中“人场”与其偏重的民俗控制类型
通过刚才对“人场”的描述,我们看到“人场”是乡村社交的重要场合。因此,也可以说,民俗控制类型中的隐喻型、奖惩型、监测型的这三种,在“人场”中也有着种种生动的体现。
1、隐喻型民俗控制。在豫南“人场”中,隐喻型民俗控制是最常见的一种民俗控制之一。最常见的表现是,大人对孩子的教育。教育的例子一般都是来自身边的人物、故事,很少有村民讲述“孟母三千”,“岳母刺字”等传统的故事,这或许与村民的文化水平有关系。故事主人公一般是本村或者邻村某些大学生。村民们往往在自己亲身见闻的基础上,对这些好学生生活中的某些片段进行渲染夸张,用来教育在“人场”中的儿童。除此之外,没有多少针对成年人的隐喻型民俗,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一点。
2、奖惩型民俗控制。这种民俗控制需要具有习俗社会的权威性和机制性。“人场”往往缺乏这种权威和机制,因此“人场”中的民俗控制是不全面的。其最鲜明的特征是不乏奖励,但往往缺乏惩罚。村里有如果有谁做了错事,一般来说,有家长对其进行惩罚,这时候“人场”中的民众往往会坐视不理,甚至闭口不谈。但对于某人的好的行为,“人场”中的民众则往往赞不绝口。对于构成“人场”中的单个村民来说,只要不关乎自己的切身利益,谁也不会去得罪人。他们认为,大家属于一个宗族,而且低头不见抬头见,犯不着为了得罪人。即使是受害者及其家庭,也往往自认倒霉,打掉牙齿和血吞。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村中的一个青年,在南方打工时进了传销组织,之后,他又骗了五六位亲戚邻居,其中每个人七八万。这种本该受到严厉谴责的行为,竟然在“人场”中从来没人提及。笔者亲眼看到,过年的时候,这位青年在“人场”中竟十分活跃,而且和被骗者的家人聊天、玩笑,竟让人觉得他们关系十分亲密。针对这一让人惊奇的现象,我对村民做了访谈。该村民认为,被骗者被骗,要“自认倒霉”。我问:“为什么不(到法院)告他?他这是犯法。”对方回答道,骗人者和被骗者是都是王氏宗族的成员,“把他告到公安局,坐几年牢”会得罪了骗人者及其家庭,而且这样做也不会追回被骗的钱财。于是这个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由此我们看到,“人场”中民众对于小的、距自己远的越轨行为,可以进行一定的谴责,但是对于大的、在自己身边的越轨行为,则往往讳莫如深。这体现了“人场”中控制民俗应用的局限性。
3、监测性民俗控制。“人场”中的监测性民俗控制体现出了种种特点:1.“人场”往往处于村落的中心,监测性民俗控制覆盖了民众的大多数生活时刻。这样,民众的生活就体现出了极大的透明性。哪家有个风吹草动,都会在“人场”中议论开来。2.监测对象的在场与不在场极大影响着“人场”的监控效果。一般来说,监测对象在场的话,“人场”中的其他人就会回避对监测对象的行为的话题而转向其他话题。监测对象离开后,民众才会把话题聚焦到监测对象身上。3.“人场”中人的监测不仅仅是为了防范个别村民的越轨行为,更多的时候,民众对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感兴趣。也可以说,“人场“中的人对别人的监测其目的是为了消磨无聊的时间。即使如此,“人场”中人的监控也对人们的行为起到一定约束作用。例如,一位调查对象说:“做什么事情,都要想想会不会让老少爷们笑话。”
三、近年来村落中“人场”的社会变迁及其对民俗控制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前相对来说比较闭塞的村落变得开放。青壮年外出打工也对村落的社会结构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此外,电视等现代传播媒介使得外面的文化冲击着村落民众的思想观念。这一切,使得村落中的“人场”有了些新的变化。这也影响着以上几种民俗控制类型作用的发挥:
1、由于大部分青壮年都出去打工,“人场”中的主要村民为儿童、妇女、老人。人员年龄、性别结构的变化,直接导致了聊天題材的变化。现在,“人场”中人们聊天的话题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围绕着外出打工的村民。人们乐此不疲地讨论着外出打工人员所赚的钱数。
现在,在“人场”中,不但学习成绩好的人被树立为孩子们学习的榜样,那些在外面混的好的人也成为家长教育孩子的重要材料。例如,王某,中学毕业。大学毕业的弟弟帮他办了张高中毕业证,又为他在南方介绍了一份工作。不用两三年,王某因擅长处理人际关系,成为了两家工厂的厂长。现在,他成了村子里最富有的人。同时,有些大学毕业的年轻人,在外面却混的一般。民众将王某和这些大学毕业生放在一起比较,教育孩子要注意和同学搞好人际关系,不要“死读书”,因为这样是“没什么出息的”。
由此可见,随着市场经济在农村的渗透,农村社会传统生产方式的改变,“人场”中人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些反映在隐喻型民俗控制中,就出现了隐喻的内容的改变。
2、每到春节,村中的外出务工人员大量回乡,村子里变得格外热闹。挣了一年钱的民众开始在村子里赌牌九、打麻将。这样,牌场也成了村落中聚集了男女老少的“人场”。成人们围在一起赌博的同时,很多已经放假的孩子们也围在一边看,甚至用家长给的压岁钱参与赌博。在赌博的同时,民众讲述着在城市里发生的种种光怪陆离的事情。小孩子受到这样环境的熏染,也乐于传播这样的传闻。家长对于孩子的行为,往往不会制止,因为他们也是牌场中的活跃分子。这样,我们发现,“人场”中对特定群体如儿童的隐喻型和监测型等各类型的民俗控制并没有发挥积极、正面的作用。这也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四、小结
通过上文,我们得知,“人场”是豫南农村的重要的社交场合。在“人场”中发挥控制作用民俗控制类型有着种种鲜明的特点。同时,随着,时代的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村民们的思想、生活水平的变化,“人场”的人员构成、话题内容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同时以前发挥明显作用的三种民俗控制类型也产生了某种变化。考察这些变化,对于我们思考民俗控制类型,对于我们认识当代豫南农村的社会习俗,都有重要意义。(作者单位: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参考文献:
[1] 乌丙安:《民俗学原理》[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
[2] 本文资料来源于笔者于2014年初在王湾做的田野调查。
关键词:“人场”;民俗控制;村落社会
一、“人场”意义的界定及其活动主体、活动内容
“人场”是豫南农村村民对村落社交场合的称呼。民众在这个场合之中,聊天、谈论村落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可以说,“人场”是民众娱乐、交流信息的场合,也是村落舆论的产生地和集散地。“人场”一般存在于村落中央的巷口或者村口。除此之外,“人场”还可以在村子中央的某个村民家中。除了地理位置之外,村民的家庭情况、个人性格也是决定其院落是否是“人场”的重要的因素。一般来说,处于村落中心位置、家里较为宽敞、孩子较多、家长又忠厚老实的家庭容易成为村落中的“人场”。
我所调查的村落王湾,位于豫南,属于华北平原,距汝河二三里。王湾的人口约两千人,分为五个生产队。其中我调查的为一队,又称“前寨”,人口约二三百人,除嫁入的他姓妇女外,所有人都姓王,同属于一个宗族。现在,村落中的很多青壮年人都外出打工了。除了过年,他们很少会在“人场”中出现。因此,村落“人场”中活动的人以老年人、中年妇女群体为主。
二、村落中“人场”与其偏重的民俗控制类型
通过刚才对“人场”的描述,我们看到“人场”是乡村社交的重要场合。因此,也可以说,民俗控制类型中的隐喻型、奖惩型、监测型的这三种,在“人场”中也有着种种生动的体现。
1、隐喻型民俗控制。在豫南“人场”中,隐喻型民俗控制是最常见的一种民俗控制之一。最常见的表现是,大人对孩子的教育。教育的例子一般都是来自身边的人物、故事,很少有村民讲述“孟母三千”,“岳母刺字”等传统的故事,这或许与村民的文化水平有关系。故事主人公一般是本村或者邻村某些大学生。村民们往往在自己亲身见闻的基础上,对这些好学生生活中的某些片段进行渲染夸张,用来教育在“人场”中的儿童。除此之外,没有多少针对成年人的隐喻型民俗,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一点。
2、奖惩型民俗控制。这种民俗控制需要具有习俗社会的权威性和机制性。“人场”往往缺乏这种权威和机制,因此“人场”中的民俗控制是不全面的。其最鲜明的特征是不乏奖励,但往往缺乏惩罚。村里有如果有谁做了错事,一般来说,有家长对其进行惩罚,这时候“人场”中的民众往往会坐视不理,甚至闭口不谈。但对于某人的好的行为,“人场”中的民众则往往赞不绝口。对于构成“人场”中的单个村民来说,只要不关乎自己的切身利益,谁也不会去得罪人。他们认为,大家属于一个宗族,而且低头不见抬头见,犯不着为了得罪人。即使是受害者及其家庭,也往往自认倒霉,打掉牙齿和血吞。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村中的一个青年,在南方打工时进了传销组织,之后,他又骗了五六位亲戚邻居,其中每个人七八万。这种本该受到严厉谴责的行为,竟然在“人场”中从来没人提及。笔者亲眼看到,过年的时候,这位青年在“人场”中竟十分活跃,而且和被骗者的家人聊天、玩笑,竟让人觉得他们关系十分亲密。针对这一让人惊奇的现象,我对村民做了访谈。该村民认为,被骗者被骗,要“自认倒霉”。我问:“为什么不(到法院)告他?他这是犯法。”对方回答道,骗人者和被骗者是都是王氏宗族的成员,“把他告到公安局,坐几年牢”会得罪了骗人者及其家庭,而且这样做也不会追回被骗的钱财。于是这个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由此我们看到,“人场”中民众对于小的、距自己远的越轨行为,可以进行一定的谴责,但是对于大的、在自己身边的越轨行为,则往往讳莫如深。这体现了“人场”中控制民俗应用的局限性。
3、监测性民俗控制。“人场”中的监测性民俗控制体现出了种种特点:1.“人场”往往处于村落的中心,监测性民俗控制覆盖了民众的大多数生活时刻。这样,民众的生活就体现出了极大的透明性。哪家有个风吹草动,都会在“人场”中议论开来。2.监测对象的在场与不在场极大影响着“人场”的监控效果。一般来说,监测对象在场的话,“人场”中的其他人就会回避对监测对象的行为的话题而转向其他话题。监测对象离开后,民众才会把话题聚焦到监测对象身上。3.“人场”中人的监测不仅仅是为了防范个别村民的越轨行为,更多的时候,民众对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感兴趣。也可以说,“人场“中的人对别人的监测其目的是为了消磨无聊的时间。即使如此,“人场”中人的监控也对人们的行为起到一定约束作用。例如,一位调查对象说:“做什么事情,都要想想会不会让老少爷们笑话。”
三、近年来村落中“人场”的社会变迁及其对民俗控制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前相对来说比较闭塞的村落变得开放。青壮年外出打工也对村落的社会结构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此外,电视等现代传播媒介使得外面的文化冲击着村落民众的思想观念。这一切,使得村落中的“人场”有了些新的变化。这也影响着以上几种民俗控制类型作用的发挥:
1、由于大部分青壮年都出去打工,“人场”中的主要村民为儿童、妇女、老人。人员年龄、性别结构的变化,直接导致了聊天題材的变化。现在,“人场”中人们聊天的话题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围绕着外出打工的村民。人们乐此不疲地讨论着外出打工人员所赚的钱数。
现在,在“人场”中,不但学习成绩好的人被树立为孩子们学习的榜样,那些在外面混的好的人也成为家长教育孩子的重要材料。例如,王某,中学毕业。大学毕业的弟弟帮他办了张高中毕业证,又为他在南方介绍了一份工作。不用两三年,王某因擅长处理人际关系,成为了两家工厂的厂长。现在,他成了村子里最富有的人。同时,有些大学毕业的年轻人,在外面却混的一般。民众将王某和这些大学毕业生放在一起比较,教育孩子要注意和同学搞好人际关系,不要“死读书”,因为这样是“没什么出息的”。
由此可见,随着市场经济在农村的渗透,农村社会传统生产方式的改变,“人场”中人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些反映在隐喻型民俗控制中,就出现了隐喻的内容的改变。
2、每到春节,村中的外出务工人员大量回乡,村子里变得格外热闹。挣了一年钱的民众开始在村子里赌牌九、打麻将。这样,牌场也成了村落中聚集了男女老少的“人场”。成人们围在一起赌博的同时,很多已经放假的孩子们也围在一边看,甚至用家长给的压岁钱参与赌博。在赌博的同时,民众讲述着在城市里发生的种种光怪陆离的事情。小孩子受到这样环境的熏染,也乐于传播这样的传闻。家长对于孩子的行为,往往不会制止,因为他们也是牌场中的活跃分子。这样,我们发现,“人场”中对特定群体如儿童的隐喻型和监测型等各类型的民俗控制并没有发挥积极、正面的作用。这也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四、小结
通过上文,我们得知,“人场”是豫南农村的重要的社交场合。在“人场”中发挥控制作用民俗控制类型有着种种鲜明的特点。同时,随着,时代的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村民们的思想、生活水平的变化,“人场”的人员构成、话题内容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同时以前发挥明显作用的三种民俗控制类型也产生了某种变化。考察这些变化,对于我们思考民俗控制类型,对于我们认识当代豫南农村的社会习俗,都有重要意义。(作者单位: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参考文献:
[1] 乌丙安:《民俗学原理》[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
[2] 本文资料来源于笔者于2014年初在王湾做的田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