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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影响晚发性分裂症患者回归社会的因素。方法收集2006-2013年首次住院的晚发性(起病年龄>45岁)分裂症患者(研究组)62例和同期首次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对照组)60例,采用自制一般情况调查表、社会功能缺陷量表(SDSS)、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及大体评定量表(GAS),以随访与量表现场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获得资料,数据采用多因素回归分析。结果①研究组服药依从性好于对照组(χ2=5.208,P<0.05);复发率低于对照组(χ2=4.504,P<0.05);②研究组预后良好者显著高于对照组(χ2=9.360,P<0.05);③研究组的社会功能和日常生活能力优于对照组(P<0.01);④经多因素回归分析,影响晚发性分裂症回归社会的主要因素有6个,即发病年龄、首次住院疗效、起病形式、维持服药时间、病程和家庭社会支持程度( P<0.01)。结论晚发性分裂症患者回归社会的情况较精神分裂症好;发病年龄晚,急性起病,病程短,首次住院疗效好,坚持长期治疗,有充分的家庭社会支持有利于患者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