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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2006年起,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这项“惠民工程”从无到有、由点及面,对于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影响深远。但是,随着城镇化项目的层层推进,耗资巨大的新型农村社区建成之后,出现了农民入住情况并不理想的现象。文章通过实地调查,以杨凌示范区的数据为代表,辅之以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找出已建成的新型农村社区的不足之处,以期为杨凌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调整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入住意愿,因子分析
一、背景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出发点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增加农民福利,从根本上推动农民享受更多公共资源,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在这场涉及亿万农民生产生活命运的城镇化建设运动中,了解农民真实意愿就显得极为重要,浅层次而言,了解农民意愿可以找寻现有问题,為已建成的农村社区的后续完善提供参考,深层次来讲,尊重农民意愿才能高效推动城镇化进程,为后续城镇化建设提供宝贵的借鉴意义。
以往的研究中,王立等认为新农村社区的功能包括:一是与居住功能相匹配的各种社区服务设施;二是为产业发展和服务功能;三是作为城市与乡村的纽带。因此,新型农村社区的空间结构从孤立的从事农业劳动的团块散状形态演变为与城市具有高度社会生活联系的“核心-外围”动态演进相得益彰的空间复合体结构。毛会敏基于2014年在河南省的实地调查后认为,居民评价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效果包括五个维度,即:生态环境、公用设施、就业社保、土地权益、社区住宅。张鸣鸣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生活条件改善方面增进了农民的福利,但在权益保护、支出能力培养方面存在不足。高凡修认为尊重农民愿意、创新移居方式、合理经济补偿、加大公共供给、解决就业、控制生活成本、增加社会保障等是提高农民入住满意度的基础。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陕西杨凌示范区位处关中—天水经济开发带。自2000年以来,为了加快城市工业化建设,杨凌示范区的征地工作全面推进。2009年为了推动城镇化建设,杨凌示范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正式启动。
本文数据来源于2017年9月~11月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邰南、邰北、温馨等10个社区共260户农户的实地问卷调查,为了体现数据的代表性,我们充分考虑被拆迁村庄的地理位置、发展水平以及新型农村社区的所处位置、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影响,调研组在每个社区中以原搬迁村庄为单位,每个村庄随机抽选15户农民,共发放26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244份,有效问卷率93.85%。
通过对样本的特征进行分析,接受问卷调查的农民中30~60岁占比66.39%,家庭成员数在2~5人的占比达82.20%,样本比较符合中国农村家庭和个人特征。通过调查,58.87%的农户愿意搬入新型农村社区,41.13%的农户不愿意搬入新型农村社区。
(二)理论假设
1. 受教育程度
一般来讲,受教育程度对农民搬迁意愿呈现正相关关系,学历越高的农民,对城市生活的期望越强,对新型农村社区的接纳程度越高,搬迁意愿越强烈。
2. 搬迁后的生活在社区内属什么水平
理论上,农民搬入新型社区的意愿与其搬迁后在新型农村社区的生活水平呈正相关。生活水平越高的农户,相应的其收入越高,当人类的生存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将会追求更高层级的需求,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将会希望脱离农村生活,更希望进入城市享受城市的生活方式,所以搬迁意愿较为强烈。
3. 对社区的满意程度
理论上,农民对社区的总体满意度越高,其越愿意搬迁。
4. 是否了解政策
理论上,对政策的了解程度越高,农民搬迁意愿先增强后降低。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农民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策和规划了解越多,越容易预测政策的发展趋势,越能与政府达成共识,搬迁的意愿越强烈。二是但是农民在更多了解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后,若当地政府制定的农户搬迁政策侵犯到他们的个人的权益之后,他们将倾向于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因此拒绝搬迁。
5. 是否上网浏览信息
一般而言,经常上网浏览信息的农民越愿意搬迁。经常上网浏览信息的农民,其对搬迁政策的解读更充分,对国家发展的脉络更认同,更愿意搬迁进新型农村社区。
6. 搬迁前家庭年人均净收入
理论上,搬迁前的家庭年收入越高,农民越愿意搬迁。
7. 家中是否有党员
一般来讲,党员同志应以身作则,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响应政府号召。所以家中拥有党员的农户,越愿意搬迁。
8. 原住房类型
一般情况下,原住房条件越差的家庭其搬迁意愿就越强烈。由于拆迁是根据房屋占地面积进行补偿,所以拥有较差住房条件的农户相对而言从中获益最大,从心理的角度,对于拥有较差住房条件的农户,搬入新型农村社区将会是一个追赶其他农户生活水准的机会,所以他们对搬迁持支持的态度。
三、模型建立
为了定量分析影响因素对农民入住意愿的影响程度,本研究以农民搬迁意愿为因变量Y,以提取的8个影响因子作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通过逐步回归法建立Logistics多元回归模型。
经过多重共线性分析,建立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为:
Y=1-@CLOGISTIC(-(-6.2960+ 1.6413*X1+1.9788*X2+1.3838*X3-0.9623*X4-0.6703*X5-0.4756*X6+0.1926*X7+0.2565*X8)
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的是“家中是否有党员”、“受教育程度”、“是否了解政策”。党员普遍受教育程度较高,相比普通农民更了解新型农村社区政策。理论上,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民,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方针了解越多,使得他们对事物发展的趋势有一定的把握,容易与政府达成共识。受过教育的农民越能理解政策制定的出发点,搬迁到新型农村社区对个人的发展、对家庭的未来生活有着众多益处,所以,他们更愿意摒弃眼前的小利,去追求更大的个人和社会利益。但是出现这样的情况,说明了当搬迁政策不合理并侵犯到农民个人权益时,党员的个人意识将会成为阻碍农民搬迁的因素。 四、总结和建议
(一)从农民角度出发,尊重农民意愿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出发点是为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城乡服务均等化。基层政府是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关键因素,切不可越俎代庖,将意愿强加于农民之上,而应该从农民切身利益出发,以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的,保护农民参与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建设符合农民意愿的新型农村社區。
(二)增加公共供给,提高社区满意度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民对公共设施的满意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民对新型社区的认可程度,决定了搬迁意愿。为了提高入住率,就要增加公共设施供给的数量和质量。为了保证公共设施的高效率供给,扶持民间非营利组织、增加志愿者组织的数量,是一条可行的道路。政府可以放宽对农村非营利组织成立条件的限制,要求农村社区非营利成员需为本社区居民并且该组织需在乡镇政府有备案,其他方面不做严格要求。非营利组织应坚持以保护搬迁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搬迁农民的生活舒适度,增加搬迁农民的城市居民认同感,成为政府与搬迁农民密切沟通的桥梁。
(三)增加就业培训,提高农民收入
袁方成认为,在建设农村社区文化的过程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培育农民的创新创业精神等现代观念,也可以成为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农民在搬入新型农村社区后,生活成本增加,为了更好地在社区中生存下去,农民往往面临就业压力,但搬入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民通常学历不高,缺乏工作技能,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结果不尽人意。而政府组织的就业培训,时间较短、不够系统,不能给农民提供足够的竞争优势,所以农民经常不愿意参加。此外,部分农民受到“随遇而安”思想的影响,不愿意外出劳动,仅仅通过出租补偿的房屋,靠收取房屋租金生活。经过调研,农民更倾向于政府提供一些工业技能培训,用工信息等。
(四)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
为了满足社区居民对信息和资源的需求,政府可通过农村社区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政策支持和立法实现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为社区居民提供各层次的全面服务。社区的信息化建设将促进农民对政策的深度解读,提高农民对社区发展的认同感,通过对比其他地区的搬迁政策,促进了农民对社区的认识,对社区管理的参与度,推动社区向更完善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立,刘明华,王义民.城乡空间互动——整合演进中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体系设计[J].人文地理,2011(04).
[2]毛会敏,何泽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效果的居民满意度分析[J].河南农业大学学报,2016(01).
[3]张鸣鸣.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现状、问题与对策[J].农村经济,2016(09).
[4]高凡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民意愿的分析与对策——基于河南省的调研[J].农业经济,2015(01).
[5]温来成.多方合作与共赢:提高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能力之路[J].中国行政管理,2008(11).
[6]袁方成.“两型”社区:农村社区建设的创新模式[J].探索,2010(01).
[7]霍明,赵伟,张复宏.社区信息化与农村社区协同治理研究——基于社会网络视角[J].情报杂志,2016(05).
(作者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入住意愿,因子分析
一、背景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出发点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增加农民福利,从根本上推动农民享受更多公共资源,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在这场涉及亿万农民生产生活命运的城镇化建设运动中,了解农民真实意愿就显得极为重要,浅层次而言,了解农民意愿可以找寻现有问题,為已建成的农村社区的后续完善提供参考,深层次来讲,尊重农民意愿才能高效推动城镇化进程,为后续城镇化建设提供宝贵的借鉴意义。
以往的研究中,王立等认为新农村社区的功能包括:一是与居住功能相匹配的各种社区服务设施;二是为产业发展和服务功能;三是作为城市与乡村的纽带。因此,新型农村社区的空间结构从孤立的从事农业劳动的团块散状形态演变为与城市具有高度社会生活联系的“核心-外围”动态演进相得益彰的空间复合体结构。毛会敏基于2014年在河南省的实地调查后认为,居民评价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效果包括五个维度,即:生态环境、公用设施、就业社保、土地权益、社区住宅。张鸣鸣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生活条件改善方面增进了农民的福利,但在权益保护、支出能力培养方面存在不足。高凡修认为尊重农民愿意、创新移居方式、合理经济补偿、加大公共供给、解决就业、控制生活成本、增加社会保障等是提高农民入住满意度的基础。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陕西杨凌示范区位处关中—天水经济开发带。自2000年以来,为了加快城市工业化建设,杨凌示范区的征地工作全面推进。2009年为了推动城镇化建设,杨凌示范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正式启动。
本文数据来源于2017年9月~11月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邰南、邰北、温馨等10个社区共260户农户的实地问卷调查,为了体现数据的代表性,我们充分考虑被拆迁村庄的地理位置、发展水平以及新型农村社区的所处位置、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影响,调研组在每个社区中以原搬迁村庄为单位,每个村庄随机抽选15户农民,共发放26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244份,有效问卷率93.85%。
通过对样本的特征进行分析,接受问卷调查的农民中30~60岁占比66.39%,家庭成员数在2~5人的占比达82.20%,样本比较符合中国农村家庭和个人特征。通过调查,58.87%的农户愿意搬入新型农村社区,41.13%的农户不愿意搬入新型农村社区。
(二)理论假设
1. 受教育程度
一般来讲,受教育程度对农民搬迁意愿呈现正相关关系,学历越高的农民,对城市生活的期望越强,对新型农村社区的接纳程度越高,搬迁意愿越强烈。
2. 搬迁后的生活在社区内属什么水平
理论上,农民搬入新型社区的意愿与其搬迁后在新型农村社区的生活水平呈正相关。生活水平越高的农户,相应的其收入越高,当人类的生存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将会追求更高层级的需求,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将会希望脱离农村生活,更希望进入城市享受城市的生活方式,所以搬迁意愿较为强烈。
3. 对社区的满意程度
理论上,农民对社区的总体满意度越高,其越愿意搬迁。
4. 是否了解政策
理论上,对政策的了解程度越高,农民搬迁意愿先增强后降低。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农民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策和规划了解越多,越容易预测政策的发展趋势,越能与政府达成共识,搬迁的意愿越强烈。二是但是农民在更多了解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后,若当地政府制定的农户搬迁政策侵犯到他们的个人的权益之后,他们将倾向于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因此拒绝搬迁。
5. 是否上网浏览信息
一般而言,经常上网浏览信息的农民越愿意搬迁。经常上网浏览信息的农民,其对搬迁政策的解读更充分,对国家发展的脉络更认同,更愿意搬迁进新型农村社区。
6. 搬迁前家庭年人均净收入
理论上,搬迁前的家庭年收入越高,农民越愿意搬迁。
7. 家中是否有党员
一般来讲,党员同志应以身作则,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响应政府号召。所以家中拥有党员的农户,越愿意搬迁。
8. 原住房类型
一般情况下,原住房条件越差的家庭其搬迁意愿就越强烈。由于拆迁是根据房屋占地面积进行补偿,所以拥有较差住房条件的农户相对而言从中获益最大,从心理的角度,对于拥有较差住房条件的农户,搬入新型农村社区将会是一个追赶其他农户生活水准的机会,所以他们对搬迁持支持的态度。
三、模型建立
为了定量分析影响因素对农民入住意愿的影响程度,本研究以农民搬迁意愿为因变量Y,以提取的8个影响因子作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通过逐步回归法建立Logistics多元回归模型。
经过多重共线性分析,建立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为:
Y=1-@CLOGISTIC(-(-6.2960+ 1.6413*X1+1.9788*X2+1.3838*X3-0.9623*X4-0.6703*X5-0.4756*X6+0.1926*X7+0.2565*X8)
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的是“家中是否有党员”、“受教育程度”、“是否了解政策”。党员普遍受教育程度较高,相比普通农民更了解新型农村社区政策。理论上,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民,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方针了解越多,使得他们对事物发展的趋势有一定的把握,容易与政府达成共识。受过教育的农民越能理解政策制定的出发点,搬迁到新型农村社区对个人的发展、对家庭的未来生活有着众多益处,所以,他们更愿意摒弃眼前的小利,去追求更大的个人和社会利益。但是出现这样的情况,说明了当搬迁政策不合理并侵犯到农民个人权益时,党员的个人意识将会成为阻碍农民搬迁的因素。 四、总结和建议
(一)从农民角度出发,尊重农民意愿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出发点是为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城乡服务均等化。基层政府是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关键因素,切不可越俎代庖,将意愿强加于农民之上,而应该从农民切身利益出发,以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的,保护农民参与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建设符合农民意愿的新型农村社區。
(二)增加公共供给,提高社区满意度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民对公共设施的满意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民对新型社区的认可程度,决定了搬迁意愿。为了提高入住率,就要增加公共设施供给的数量和质量。为了保证公共设施的高效率供给,扶持民间非营利组织、增加志愿者组织的数量,是一条可行的道路。政府可以放宽对农村非营利组织成立条件的限制,要求农村社区非营利成员需为本社区居民并且该组织需在乡镇政府有备案,其他方面不做严格要求。非营利组织应坚持以保护搬迁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搬迁农民的生活舒适度,增加搬迁农民的城市居民认同感,成为政府与搬迁农民密切沟通的桥梁。
(三)增加就业培训,提高农民收入
袁方成认为,在建设农村社区文化的过程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培育农民的创新创业精神等现代观念,也可以成为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农民在搬入新型农村社区后,生活成本增加,为了更好地在社区中生存下去,农民往往面临就业压力,但搬入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民通常学历不高,缺乏工作技能,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结果不尽人意。而政府组织的就业培训,时间较短、不够系统,不能给农民提供足够的竞争优势,所以农民经常不愿意参加。此外,部分农民受到“随遇而安”思想的影响,不愿意外出劳动,仅仅通过出租补偿的房屋,靠收取房屋租金生活。经过调研,农民更倾向于政府提供一些工业技能培训,用工信息等。
(四)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
为了满足社区居民对信息和资源的需求,政府可通过农村社区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政策支持和立法实现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为社区居民提供各层次的全面服务。社区的信息化建设将促进农民对政策的深度解读,提高农民对社区发展的认同感,通过对比其他地区的搬迁政策,促进了农民对社区的认识,对社区管理的参与度,推动社区向更完善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立,刘明华,王义民.城乡空间互动——整合演进中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体系设计[J].人文地理,2011(04).
[2]毛会敏,何泽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效果的居民满意度分析[J].河南农业大学学报,2016(01).
[3]张鸣鸣.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现状、问题与对策[J].农村经济,2016(09).
[4]高凡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民意愿的分析与对策——基于河南省的调研[J].农业经济,2015(01).
[5]温来成.多方合作与共赢:提高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能力之路[J].中国行政管理,2008(11).
[6]袁方成.“两型”社区:农村社区建设的创新模式[J].探索,2010(01).
[7]霍明,赵伟,张复宏.社区信息化与农村社区协同治理研究——基于社会网络视角[J].情报杂志,2016(05).
(作者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