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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好培训对象,实现多因素的整合示范带动作用。2006年以来,我们分别选择了具有创业潜力和基础的457个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和179名农业小型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创业培训。借助国家、省级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分期组织到中国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进行了创业培训。接受培训学员的合作组织规范登记率达到95%以上,发展协会会员年增加20%以上,示范带动效果显著。如苍山县会宝山生态产业合作社社长徐廷合,2004年成立协会,以荒山、土地、资金、劳动力、技术入股,经过几年的发展,协会初具规模。在新形势下协会如何规范动作,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成了制约协会发展的重要因素。2007年参加了我们组织的赴青岛农业大学农民创业班培训,他将自己的创业计划与授课教授李中华(留日归国博士、全国知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专家)一起探讨后,李教授决定把国家重点研究支持项目——农民协会发展研究基地,落户苍山县会宝山生态产业合作社。通过集中培训、顶岗实习、市场考察的学员,全部在专家的指导下设计了新的发展计划书,开阔了发展的思路。
2.增加对农民创业培训的资金支持,针对区域、产业特点开展农民创业培训。2008年农业部将在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开展农民创业培训工程。从2006年起,江苏省财政每年拿出3000万用于农民创业培训,对于促进农村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激发农民创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淮安等市的实施经验证明,这是目前带动农民增收的一项有效措施。农民创业培训相对于其他形式的农民培训,培训成本高,每位农民集中培训的时间一般在100课时以上,再加上创业设计、顶岗实习、市场考察、跟踪服务,每位受训人员的培训成本在5000元左右。但其示范带动的显效性是对农民开展普通培训的数倍以上。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特点,有选择的开展农民创业培训,增加对农民创业培训的资金支持,对促进全市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3.有区别的开展返乡务工人员创业培训,加强对创业典型的宣传引导。鼓励支持外出务工农民融入城市,是加速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从近两年我们开展务工返乡人员创业培训分析,30岁以下返乡创业人员约占返乡创业人员的10%左右,30~35岁占约20%左右,60%以上的是35岁以上的外出打工人员。这个年龄段的创业农民具有了资本积蓄、视野、阅历、经验及市场知识。家庭中的父母将进入老年,孩子面临升学,家庭需求也是他们返乡务工的一个重要因素。35岁以上人员创业成功率比例较高,且发展快、带动性强。如参加过农民创业培训的沂南县千荟杞柳种植协会会长孙乃祥,打工返乡后,于2005年创建了沂南千荟杞柳种植协会。目前发展会员867户,组织1680余人从事柳编加工和杞柳种植,种植面积发展950亩,产品出口美国、欧洲、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年产值达到860万元,协会会员户均增收3600元。根据年龄的不同特点,有区别的开展返乡务工人员创业培训,在资金、信贷、工商、税务、营销等各个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加大对创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引导,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氛围。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是根本。通过开展农村创业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意识和创业本领,培养一大批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家,带动广大农民走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实现农民的稳定持续增收,已成为当前农民培训工作的重要任务。
山东省临沂市农业局 曹首娟 2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