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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以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针对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素养总体现状及主要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新形势下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途径。
【关键词】高职 大学生 法律素养提升 途径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8C-0121-02
法律素养是人们对法律的知识内化、实践运用并自觉提高的能力或素质。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则是专指大学生这一群体对法律知识的内化、实践运用并自觉提高的能力或素质,包括法律意识、法律判断、法律精神和价值取向。提升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从国家层面看,它能使学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也是完善和优化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文化素质,培养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四有”人生的需要;从个人层面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本文试以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针对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素养总体状况及主要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新形势下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途径。
一、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素养总体现状及主要问题
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接受优秀文化熏陶,能更好地领悟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真谛,自觉建立起公平、正义、自由、效率等法律价值体系和时代责任感。但是,受只注重法律知识单一的教与授而忽视法律精神的培养和实践指导的教育模式的影响,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及掌握的法律知识与社会实践存在不同程度的距离。
以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本文对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500名在校生进行了一份问卷调查(含2012级、2013级、2014级三个年级的在校学生,其中男生274人,女生226人)。其中一项“你对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持怎样的观点”的调查,结果显示:有190名学生(占38%)认为在大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很有必要的;8%的同学认为开展法制教育可有可无;25%的同学认为法制教育现有教育形式太单一;12%的同学认为现有的法制教育模式与其自身联系不够密切;17%的同学未听说过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由此可见,在高职学生中存在着诸如法律知识水平不高、关心法制建设但对法制现状缺乏信心、知行不统一,法律思维方式单一、法制观念主体意识不强等等问题。
因而,当代大学生群体法律素养的进一步提升,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新形势下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提升拓展途径
高职院校(非法律专业的)注重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的人才,注重对学生技能的传授和实践,但是,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一般局限为:只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律选修、形势与政策教育等“规定动作”,对在学生的日常管理、社团活动、校园文化建设中法制教育的理念与实践的“自选动作”则很少,这种情况越来越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需要。因而,主导性培养和快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高职院校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学校应该在“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在传统的法制教育模式的基础上,还可以拓展新的途径。
在上述问卷调查中,当被调查者被问及通过何种形式接受法制教育、喜欢哪些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时,在500名学生中,大家普遍认为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为:听法制讲座、看宣传片、参加学习班、参加知识竞赛、网上了解、书籍阅读、其他方式等,利用新媒体、网络等方式开展宣传,学生较容易接受。此项调查说明,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形式存在局限性,被动学习所占比例较多。
笔者结合问卷调查的结果及该校的工作实践认为,除采用以上常规的法制教育方式外,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开展高职学生的法制教育:
(一)思想引导,提高意识
在高职院校,可以将法制教育融入到学生日常的思想引导、班级管理,家校联系的工作中,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辅导员主体作用及学生干部、学生社团的作用,结合大学生德育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正确的价值引导、思想引导和心理辅导。
(二)行动主导,家、校、社会共促共学
通过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法制教育体系。具体可通过以下途径开展:
1.家校共促。学校加强与家庭的联系,通过家长会、家校联系本、电话、家访、每学年邮寄家庭报告书等形式,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向家长反映学生的情况,并有意识地渗透法制教育知识,使家长意识到很有必要教育孩子知法、懂法、守法,配合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在实践中,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利用每学年邮寄学生家庭报告书的机会,除告之家长子女的学习情况外,还编写一些法律常识或经典案例评述等,主动提醒家长注重自身和子女法律意识、法律素养的培养,以达到家校共促共学的目的。
2.校社共促。主动争取当地司法、公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聘请校外、校内法制辅导员,定期给学生开展法制教育、观摩活动;鼓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一线教师、辅导员到当地司法部门参与法制社会实践活动。自2013年至今,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鼓励和支持3名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到当地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学院公共教学部、学生工作系统与学院所在地的社区建立了“思想政治教学实践基地”,既增强了教师的综合素质,也为法制教育教学奠定实践基础。
(三)整合资源,在学生管理实践中开展法制教育
在学生日常的管理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辅导员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大学生法制教育内容,拓展新的途径。
1.加强法制氛围的营造。利用校园网、微信、微博平台、校园广播站、法制宣传橱窗等媒介,通过组织学生外出参观、法制讲座、观看录像、主题班会、法制知识测试或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扎扎实实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条文,营造学法的良好氛围。 2.构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心理咨询辅导室、心理发泄室等,配备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同时,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网站。这样可以使学生的心理问题及时得到发现和矫治,避免因心理问题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请进来,走出去”。每学期(至少一次)要求校内、外法制辅导员进行法制讲座,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通过一些真实案例来教育学生,并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让学生从理论上、行为上参与社会责任与社会义务的学习,达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新境界。新学期时,保卫部门把近期社会的法制热点新闻,在大学生中出现的违法犯罪案例,防盗窃、人身伤害等预防措施归纳整理,发放到思想政治辅导员、学生手中。
4.充分利用集中教育时间。如周一早上的升国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
5.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宪法讲座、法治知识竞赛、校园剧展播、动漫微电影等各种校园法治活动。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当日,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等三大组织学生代表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国家宪法宣传日观摩活动。学生观摩了法官宣誓、现场参观了人民法院法庭、网络信息办公室、诉讼服务大厅、妇女儿童维权岗等,法院还给学生赠送有关维权方面的法律书籍。这为学生了解宪法日设立的重要意义、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整合各项资源,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与团委、学生工作处、保卫等部门共同开展学生假期法制调查、社会实践活动,以实现法制教育中“教师为主体,学生为受体”向“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的根本性转变,最终达到思想上引导,行动上主导的目的。
综上所述,结合笔者所在的学院开展学生法制教育的具体工作实践,新形势下,拓展新的法制教育途径对高职学生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克坚,张建学.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及法制教育[J].公民与法治,2008(4)
【基金项目】2015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职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与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桂教职成[2015]22号)
【作者简介】李丽娜(1983— ),女,仫佬族,广西柳州人,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助理研究员,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学理论,思想政治教育。
(责编 何田田)
【关键词】高职 大学生 法律素养提升 途径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8C-0121-02
法律素养是人们对法律的知识内化、实践运用并自觉提高的能力或素质。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则是专指大学生这一群体对法律知识的内化、实践运用并自觉提高的能力或素质,包括法律意识、法律判断、法律精神和价值取向。提升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从国家层面看,它能使学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也是完善和优化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文化素质,培养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四有”人生的需要;从个人层面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本文试以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针对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素养总体状况及主要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新形势下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途径。
一、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素养总体现状及主要问题
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接受优秀文化熏陶,能更好地领悟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真谛,自觉建立起公平、正义、自由、效率等法律价值体系和时代责任感。但是,受只注重法律知识单一的教与授而忽视法律精神的培养和实践指导的教育模式的影响,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及掌握的法律知识与社会实践存在不同程度的距离。
以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本文对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500名在校生进行了一份问卷调查(含2012级、2013级、2014级三个年级的在校学生,其中男生274人,女生226人)。其中一项“你对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持怎样的观点”的调查,结果显示:有190名学生(占38%)认为在大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很有必要的;8%的同学认为开展法制教育可有可无;25%的同学认为法制教育现有教育形式太单一;12%的同学认为现有的法制教育模式与其自身联系不够密切;17%的同学未听说过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由此可见,在高职学生中存在着诸如法律知识水平不高、关心法制建设但对法制现状缺乏信心、知行不统一,法律思维方式单一、法制观念主体意识不强等等问题。
因而,当代大学生群体法律素养的进一步提升,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新形势下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提升拓展途径
高职院校(非法律专业的)注重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的人才,注重对学生技能的传授和实践,但是,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一般局限为:只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律选修、形势与政策教育等“规定动作”,对在学生的日常管理、社团活动、校园文化建设中法制教育的理念与实践的“自选动作”则很少,这种情况越来越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需要。因而,主导性培养和快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高职院校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学校应该在“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在传统的法制教育模式的基础上,还可以拓展新的途径。
在上述问卷调查中,当被调查者被问及通过何种形式接受法制教育、喜欢哪些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时,在500名学生中,大家普遍认为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为:听法制讲座、看宣传片、参加学习班、参加知识竞赛、网上了解、书籍阅读、其他方式等,利用新媒体、网络等方式开展宣传,学生较容易接受。此项调查说明,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形式存在局限性,被动学习所占比例较多。
笔者结合问卷调查的结果及该校的工作实践认为,除采用以上常规的法制教育方式外,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开展高职学生的法制教育:
(一)思想引导,提高意识
在高职院校,可以将法制教育融入到学生日常的思想引导、班级管理,家校联系的工作中,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辅导员主体作用及学生干部、学生社团的作用,结合大学生德育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正确的价值引导、思想引导和心理辅导。
(二)行动主导,家、校、社会共促共学
通过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法制教育体系。具体可通过以下途径开展:
1.家校共促。学校加强与家庭的联系,通过家长会、家校联系本、电话、家访、每学年邮寄家庭报告书等形式,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向家长反映学生的情况,并有意识地渗透法制教育知识,使家长意识到很有必要教育孩子知法、懂法、守法,配合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在实践中,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利用每学年邮寄学生家庭报告书的机会,除告之家长子女的学习情况外,还编写一些法律常识或经典案例评述等,主动提醒家长注重自身和子女法律意识、法律素养的培养,以达到家校共促共学的目的。
2.校社共促。主动争取当地司法、公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聘请校外、校内法制辅导员,定期给学生开展法制教育、观摩活动;鼓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一线教师、辅导员到当地司法部门参与法制社会实践活动。自2013年至今,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鼓励和支持3名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到当地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学院公共教学部、学生工作系统与学院所在地的社区建立了“思想政治教学实践基地”,既增强了教师的综合素质,也为法制教育教学奠定实践基础。
(三)整合资源,在学生管理实践中开展法制教育
在学生日常的管理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辅导员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大学生法制教育内容,拓展新的途径。
1.加强法制氛围的营造。利用校园网、微信、微博平台、校园广播站、法制宣传橱窗等媒介,通过组织学生外出参观、法制讲座、观看录像、主题班会、法制知识测试或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扎扎实实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条文,营造学法的良好氛围。 2.构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心理咨询辅导室、心理发泄室等,配备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同时,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网站。这样可以使学生的心理问题及时得到发现和矫治,避免因心理问题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请进来,走出去”。每学期(至少一次)要求校内、外法制辅导员进行法制讲座,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通过一些真实案例来教育学生,并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让学生从理论上、行为上参与社会责任与社会义务的学习,达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新境界。新学期时,保卫部门把近期社会的法制热点新闻,在大学生中出现的违法犯罪案例,防盗窃、人身伤害等预防措施归纳整理,发放到思想政治辅导员、学生手中。
4.充分利用集中教育时间。如周一早上的升国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
5.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宪法讲座、法治知识竞赛、校园剧展播、动漫微电影等各种校园法治活动。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当日,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等三大组织学生代表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国家宪法宣传日观摩活动。学生观摩了法官宣誓、现场参观了人民法院法庭、网络信息办公室、诉讼服务大厅、妇女儿童维权岗等,法院还给学生赠送有关维权方面的法律书籍。这为学生了解宪法日设立的重要意义、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整合各项资源,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与团委、学生工作处、保卫等部门共同开展学生假期法制调查、社会实践活动,以实现法制教育中“教师为主体,学生为受体”向“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的根本性转变,最终达到思想上引导,行动上主导的目的。
综上所述,结合笔者所在的学院开展学生法制教育的具体工作实践,新形势下,拓展新的法制教育途径对高职学生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克坚,张建学.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及法制教育[J].公民与法治,2008(4)
【基金项目】2015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职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与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桂教职成[2015]22号)
【作者简介】李丽娜(1983— ),女,仫佬族,广西柳州人,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助理研究员,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学理论,思想政治教育。
(责编 何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