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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经营企业改制后,我们在实施审计时,遇到了各种不同的新问题。有些人想不通,牢骚满腹,“我们是独立法人,自负盈亏,董事会是我们的最高权力机构,你们又没有投资入股,有什么权力来查我们的帐呢?”、“我们盈利了给职工多分点钱,就都来管,亏损了发不出工资时,就没人管了。”、“要都照你们说的正规处理,那企业肯定活不了。”……。难道改制后的多种经营企业就不需要主业内审的帮助和监督了吗?内审就没有资格介入股份制多种经营企业了吗?笔者回答“非也!”。
从历史发展的进程看,这些多种经营企业的发展与主业的扶持是分不开的。职工从主业转岗到三产直到改制后,其正式职工的身份一直未变。主业二级单位的领导持着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一直对这些三产单位进行着管理、监督、检查、考核、指导、服务,这些工作涉及了劳动工资关系、保险工作接续、干部、工人档案管理、安全生产、治安综合治理、党团工会组织的组建及要求、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信息反馈、计划生育工作、财务资金管理等方方面面,帮助他们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从这一角度来说,主业对多种经营企业进行审计是名正言顺的。
再看实际工作,这些多种经营企业职工认为他们的经营者有损害企业、职工利益的事都是直接向主业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意见,请求主持公道的。在审计过程中,也确实发现了个别为达到个人目的,故意营私舞弊,造成管理混乱、企业亏损而侵害了集体和股东们利益的事实。实践证明,这些企业和经营者也不能脱离主业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那为什么会有部分职工产生偏激的想法呢?由于笔者平日接触的多种经营企业多是规模小、人员少、以生产社会产品为主,与主业及其它完全靠主业吃饭的多种经营企业相比,这些企业在当前市场经济大环境中遇到的经营上的复杂情况和困难要多的多。我们一般都是用管理主业千军万马的正规方法来管理要求他们这些少则几人多才上百人的多种经营厂点。笔者认为随着改制后产权的明晰,职工维权意识的增强,现有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已不适应当前的这些多种经营小企业了。这些小企业不能用自主灵活的机制来适应市场,从而激化了矛盾,才使部分职工产生了平时受约束管制过多,而真正解决实质关键问题过少的想法。说到底,正是由于现在多种经营企业股份制改造还不彻底,才产生了从法律意义上的独立和实际工作中的不独立这种不正常现象。
再看近几年审出问题的变化。多种经营企业成立之初产生的问题多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较低、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基础薄弱等原因造成的真正的混乱,很多人都可以钻空子。随着主业对三产管理的加强、内审的参与、财务人员素质的提高、内控制度的逐步严密,以前的混乱状况得到了很好的改善。现阶段的问题主要是核算上的故意粗旷,有些业务故意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处理,很多合法不合规、合规不合法、合规合法、不合规也不合法费用的变通处理等。笔者认为这些问题已经不是由二级单位主业内审本身能解决了的。机械执行法规的结果就是这些小企业无法生存,对造成这样的严重后果内审部门承担不了应负的责任。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1、避税。对这些小企业来说,员工经营企业付出的辛苦、企业及个人所得、为社会贡献需交纳的各种税,尤其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三者之间严重不对等,使经营者和员工心理失衡。客观的说,目前的税负确实过重,已严重制约了小企业的发展。为达到避税的目的,在财务核算上必然不能按主业力求细致、清楚、明了的要求做,就当前内审所处的地位,提出完全按照正规核算的审计意见就显得乏力,得不到小企业的支持。
2、融通政府等各权力部门支出。当前的实际情况是,政府等各权力部门对小企业干预过多,不乏有滥用职权的行为,使经营者疲于应付,如果处理不好不及时,企业就有关门的风险。对此,内审部门基本无法外调,弄不好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虽然这助长了社会的不正之风,但就当前内审所处的地位,无能为力。
3、躲避外雇人工报批规定。出于安全生产及保护职工待业子女的目的,主业对多种经营企业实行外雇人工报批制度,但对这些小企业来说,需要外雇的工种这些子女一般都干不了,而且以前报批及被发现罚款的费用很高,这对小企业影响很大。虽然改制后管理有所放松,但仍需报批,一般还不允许外雇,以前的经历使小企业心有余悸,依旧以变通方式处理外雇人员工资。
4、激励机制得不到法律法规上的鼓励。目前多种经营企业实行的人事管理与工资制度都是延续主业的做法,奖金的发放也多参照主业标准,盈利自筹。由于当前个人所得税法制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工薪阶层来说有些偏低,企业所得税法对工资奖金税前允许扣除额也有些偏低,使得这些小企业在激励机制的制定上不能有大的突破。机制的不灵活使小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难以健康成长,严重制约了小企业的发展。如果在审计中无视企业实际盈利多少而机械的以主业标准衡量职工所得,对变通发放奖金或分红的厂点完全按会计法规的要求提出审计意见,对自负盈亏的小企业职工来说是口不服心更不服,就当前内审所处的地位,如严格执行规定则会引起公愤。说到底,这还是税负过重和机制的不完善造成的。5、不正当竞争费用的支付。在当前市场经济秩序还不完善,竞争异常激烈的条件下,如果不给对方回扣、好处,那你的产品再好,也难以打开销路。这种关系到企业生存的支出,虽然是不正当的,但以当前内审所处的地位,对这种现实的问题提不出更好的解决办法。
在现行中国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这些小厂点、小企业完全按照规则办事,循规蹈矩,合法经营,那么他们的生存就成了问题,更不用说发展了。笔者认为上述的实际情况不能不说是会计造假普遍成风的一个重要原因,它的解决有赖于国家的疏导、社会的进步和体制的完善。
任何事物都是发展的,内审也不能脱离发展的大环境而过于机械。现阶段对股份制多种经营企业的审计思路就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本着适度放活的原则,笔者提出内审新主张:“抓住审计重点,减少过多干预,把握内审定位,服务企业发展”。这里的审计重点应集中在查处混水摸鱼,假公济私的行为和查处粉饰业绩、虚盈实亏的潜亏行为。
那么在审计过程中,应该怎样实施呢?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强组织上对经营者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法律意识,端正经营态度。一个能摆正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经营者,一个想合法做大、做强企业的经营者,是有办法有能力避免大部分的企业混乱与舞弊的。同时,也减轻了会计造假的负担,把精力用在提高业务水平,搞好企业上来。在这一点上还需要国家大力宣传鼓励纳税企业,树立纳税光荣的社会风气,切实减轻小企业的税负。同时,加大偷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双管齐下,极大的增加他们造假的风险与成本,极大的减少他们造假的利益所得,从而有效地遏制会计造假风的泛滥。其次,在进行内审前要让被审计的多种经营企业写保证书,由经营者签字并盖章。再则,实施审计时,尤其要注意查找经营者要刻意隐瞒的线索。这样查出的问题一般性质都比较严重,处理时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原则,掌握好不同问题的处理尺度,有贪污证据的则需按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
(作者单位:辽河石油勘探局)
从历史发展的进程看,这些多种经营企业的发展与主业的扶持是分不开的。职工从主业转岗到三产直到改制后,其正式职工的身份一直未变。主业二级单位的领导持着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一直对这些三产单位进行着管理、监督、检查、考核、指导、服务,这些工作涉及了劳动工资关系、保险工作接续、干部、工人档案管理、安全生产、治安综合治理、党团工会组织的组建及要求、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信息反馈、计划生育工作、财务资金管理等方方面面,帮助他们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从这一角度来说,主业对多种经营企业进行审计是名正言顺的。
再看实际工作,这些多种经营企业职工认为他们的经营者有损害企业、职工利益的事都是直接向主业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意见,请求主持公道的。在审计过程中,也确实发现了个别为达到个人目的,故意营私舞弊,造成管理混乱、企业亏损而侵害了集体和股东们利益的事实。实践证明,这些企业和经营者也不能脱离主业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那为什么会有部分职工产生偏激的想法呢?由于笔者平日接触的多种经营企业多是规模小、人员少、以生产社会产品为主,与主业及其它完全靠主业吃饭的多种经营企业相比,这些企业在当前市场经济大环境中遇到的经营上的复杂情况和困难要多的多。我们一般都是用管理主业千军万马的正规方法来管理要求他们这些少则几人多才上百人的多种经营厂点。笔者认为随着改制后产权的明晰,职工维权意识的增强,现有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已不适应当前的这些多种经营小企业了。这些小企业不能用自主灵活的机制来适应市场,从而激化了矛盾,才使部分职工产生了平时受约束管制过多,而真正解决实质关键问题过少的想法。说到底,正是由于现在多种经营企业股份制改造还不彻底,才产生了从法律意义上的独立和实际工作中的不独立这种不正常现象。
再看近几年审出问题的变化。多种经营企业成立之初产生的问题多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较低、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基础薄弱等原因造成的真正的混乱,很多人都可以钻空子。随着主业对三产管理的加强、内审的参与、财务人员素质的提高、内控制度的逐步严密,以前的混乱状况得到了很好的改善。现阶段的问题主要是核算上的故意粗旷,有些业务故意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处理,很多合法不合规、合规不合法、合规合法、不合规也不合法费用的变通处理等。笔者认为这些问题已经不是由二级单位主业内审本身能解决了的。机械执行法规的结果就是这些小企业无法生存,对造成这样的严重后果内审部门承担不了应负的责任。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1、避税。对这些小企业来说,员工经营企业付出的辛苦、企业及个人所得、为社会贡献需交纳的各种税,尤其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三者之间严重不对等,使经营者和员工心理失衡。客观的说,目前的税负确实过重,已严重制约了小企业的发展。为达到避税的目的,在财务核算上必然不能按主业力求细致、清楚、明了的要求做,就当前内审所处的地位,提出完全按照正规核算的审计意见就显得乏力,得不到小企业的支持。
2、融通政府等各权力部门支出。当前的实际情况是,政府等各权力部门对小企业干预过多,不乏有滥用职权的行为,使经营者疲于应付,如果处理不好不及时,企业就有关门的风险。对此,内审部门基本无法外调,弄不好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虽然这助长了社会的不正之风,但就当前内审所处的地位,无能为力。
3、躲避外雇人工报批规定。出于安全生产及保护职工待业子女的目的,主业对多种经营企业实行外雇人工报批制度,但对这些小企业来说,需要外雇的工种这些子女一般都干不了,而且以前报批及被发现罚款的费用很高,这对小企业影响很大。虽然改制后管理有所放松,但仍需报批,一般还不允许外雇,以前的经历使小企业心有余悸,依旧以变通方式处理外雇人员工资。
4、激励机制得不到法律法规上的鼓励。目前多种经营企业实行的人事管理与工资制度都是延续主业的做法,奖金的发放也多参照主业标准,盈利自筹。由于当前个人所得税法制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工薪阶层来说有些偏低,企业所得税法对工资奖金税前允许扣除额也有些偏低,使得这些小企业在激励机制的制定上不能有大的突破。机制的不灵活使小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难以健康成长,严重制约了小企业的发展。如果在审计中无视企业实际盈利多少而机械的以主业标准衡量职工所得,对变通发放奖金或分红的厂点完全按会计法规的要求提出审计意见,对自负盈亏的小企业职工来说是口不服心更不服,就当前内审所处的地位,如严格执行规定则会引起公愤。说到底,这还是税负过重和机制的不完善造成的。5、不正当竞争费用的支付。在当前市场经济秩序还不完善,竞争异常激烈的条件下,如果不给对方回扣、好处,那你的产品再好,也难以打开销路。这种关系到企业生存的支出,虽然是不正当的,但以当前内审所处的地位,对这种现实的问题提不出更好的解决办法。
在现行中国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这些小厂点、小企业完全按照规则办事,循规蹈矩,合法经营,那么他们的生存就成了问题,更不用说发展了。笔者认为上述的实际情况不能不说是会计造假普遍成风的一个重要原因,它的解决有赖于国家的疏导、社会的进步和体制的完善。
任何事物都是发展的,内审也不能脱离发展的大环境而过于机械。现阶段对股份制多种经营企业的审计思路就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本着适度放活的原则,笔者提出内审新主张:“抓住审计重点,减少过多干预,把握内审定位,服务企业发展”。这里的审计重点应集中在查处混水摸鱼,假公济私的行为和查处粉饰业绩、虚盈实亏的潜亏行为。
那么在审计过程中,应该怎样实施呢?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强组织上对经营者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法律意识,端正经营态度。一个能摆正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经营者,一个想合法做大、做强企业的经营者,是有办法有能力避免大部分的企业混乱与舞弊的。同时,也减轻了会计造假的负担,把精力用在提高业务水平,搞好企业上来。在这一点上还需要国家大力宣传鼓励纳税企业,树立纳税光荣的社会风气,切实减轻小企业的税负。同时,加大偷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双管齐下,极大的增加他们造假的风险与成本,极大的减少他们造假的利益所得,从而有效地遏制会计造假风的泛滥。其次,在进行内审前要让被审计的多种经营企业写保证书,由经营者签字并盖章。再则,实施审计时,尤其要注意查找经营者要刻意隐瞒的线索。这样查出的问题一般性质都比较严重,处理时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原则,掌握好不同问题的处理尺度,有贪污证据的则需按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
(作者单位:辽河石油勘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