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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对“城中村”个案研究,可以分析失地农民生活方式的承续与变异逻辑,在理论上深化理解“城中村”现象,让“城中村”失地农民充分了解自己的聚居环境,并帮助他们明确自己的生活价值观,创造多元可持续的聚居方式;同时,可以在实践和政策层面提供一条不同的思维路径。
【关键词】城中村 失地农民 聚居现状 生活方式
“城中村”是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现象。这里,本文提出了“创造城中村失地农民生活价值”的可持续开发模式这一核心概念。本文的重点则在于,以城中村个案为研究对象,从生活方式的变化规律视角分析城中村失地农民的聚居现状。
失地农民家庭的生活方式
城中村失地家庭生活方式的具体定位。作为一个框架性概念,生活方式是人的生成方式和人自身需要满足与实现的方式,是把握社会和人自身的基本方式;是分析社会变迁和社会转型、描述空间形态特征、以及揭示阶级阶层、城乡差别和个人生活特点的概念工具。
在失地农民的社会场域里,农民最直观的生活方式——生活结构要素是比较直观和易于归纳的。故而,我们以家庭为居住单位,采用参与性观察、半结构化问卷调查、时间预算研究、参与性评估、个案开放性访谈等方法,系统考察失地农民生活阶段、生活循环模式这两个要素,分析失地家庭生活方式的变化规律。
个案选择。青岛是山东半岛城市群的经济龙头,其城市化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城阳是青岛城市化最为迅速的地带之一。目前,城阳区内共有249个社区,其中农村社区232个,本文选取东田村作为研究范本。
1995年,东田村的农地被全部征作非农用途。到2001年,全村住户422户、共1288人完全脱离了农业。自此,东田村成为一个以本土村民为主的特殊城市社区。据调查,整个城阳区的城中村失地家庭基本都维持着这样一种生活状态,即在经济方面,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第三产业;在空间形态上,通过旧村改造,相邻村庄都集中实现了城镇化;在生活保障上,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以第二、三产业为就业渠道;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则可以享受到社区经济共同体(部分地区由村委承担)与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包括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等,可以说,失地农民已基本平稳地完成了市民身份的转化。这是一种在内力(非农经济)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上,外力(政府政策)予以推动的城中村进化模式,是“非农化且非完全城市化”城中村的典型。因而,以东田村作为研究范本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突出的代表意义。
东田社区失地农民生活方式的调查与分析
东田村不同种类家庭生活阶段的变化趋势。对失地家庭而言,其生活阶段的具体定位应该包括两个方面:每户失地家庭的成员组成和家庭内成员各自年龄的综合;即用失地家庭的种类和户主的年龄来描述失地家庭生活阶段的变化。从图1、图2中,我们可以看到: 1990年,东田村三代家庭和多代家庭所占的比例很大,分别为 44%和2%,户主年龄的峰值在50~59岁;到2006年,多种家庭结构出现,子女已经独立,只有夫妇两人的家庭、年轻单身家庭、老年单身的家庭户数都明显增加,三代和多代家庭所占的比例则大幅下降,分别为17%和1‰,户主年龄的峰值在40~49岁。
这种家庭结构的变化反映了失地农民对聚居模式的不同需求。就整体而言,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东田村户主的年轻化趋势要求新的聚居空间能够为他们提供完善的配套设施和更多的家庭交往机会。目前,年轻户主家庭、核心家庭数量迅速增长,这种增长也带来了一些问题,致使大家庭内成员之间相互帮助、支持的可能性出现了缺失。另一方面,在城市化的过程中,高效、高福利、社会化的社会服务机构不断涌现。因此,在居住空间相应缩小的同时,城中村应增设与新的过渡时期生活模式相配套的公共服务空间和服务机构。改造前后,东田村住宅平面布局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先前的原始住宅为居民楼所取代。失地农民住进楼房后,便逐渐失去了以往大家庭式的亲密接触。因此,我们需要在城中村新的聚居空间中,为失地农民提供一些特定的设施和场所,以便他们交往、联系。
第二,东田村原有的扩大家庭分裂现象普遍,失地家庭希望得到相对独立的居住空间。旧村改造是导致扩大家庭分裂的直接原因。相关的调查表明,年轻人组成的核心家庭和老年人组成的核心家庭都非常认可各自独立的住居模式。也就是说,原有的扩大家庭分裂成若干核心家庭之后,老年人与年轻人分开居住的方式得到了失地农民的广泛认同(这也是当地旧村改造能够顺利完成的原因之一)。在近16年的城市化过程中,东田村民年轻人的独立意识增强,老年人也不希望过分地依赖晚辈,我们可以把这些变化归结为个体独立聚居模式的社会趋势。因此,多元的单位家庭空间的生成、多元的单位家庭组合方式的形成是城中村聚落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们可以从村民生活阶段的变化趋势中看出,户主的年轻化趋势和扩大家庭的分裂必将导致城中村家庭、个体的独立化。
东田村民不同年龄群体的生活循环模式。
第一,年轻人与老年人的差异。年轻人追求有生活价值的居住生活模式,老年人则追求人际关系主宰的居住生活模式(如表1所示)。因此,只有满足不同家庭的多元聚居目标,帮助失地农民创造生活的价值,才能最终保持聚落的稳定和良性发展。
第二,东田村民新的赡养观。伴随着家庭户主年龄的年轻化和失地人口的老龄化,失地农民的赡养观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1990年代以前,东田村民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老人一旦丧偶或丧失劳动力就会面临贫困和生活无着的风险。2000年以后,随着旧村改造工程的推进和城中村家庭结构的变动,村社共同体的经济优势显现了出来,单纯依赖家庭养老的方式开始减少,村社共同体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与许多城中村一样,东田村集中了大部分土地补偿金及其它资源,大力发展社区经济;并以社区经济为基础,积极推动包括村民福利(如社区养老、居民生活补贴、社区合作医疗、社区助学等)在内的社区公益事业的发展。可以看出,东田村正在努力构建一个“拟单位制”的社区生活体系;这一体系以行政村组织为框架,并具有高度的利益关联与群体凝聚力,它可以基本解决东田社区居民的养老需求。由此可见,在乡村都市化的发展过程中,随着失地农民个性独立意识的不断提高,家庭内部的人际关系也发生空前的改变,社区内部具有养老性质的“拟单位”型聚居模式正在形成。
结 语
通过对东田村失地农民聚居现状的调查,我们发现,受血缘关系、观念的影响,老年人依然留恋具有共同生活特征的大家庭式聚居模式,然而对于中青年人而言,他们会更多地考虑关系网络的因素,从而追求具有城市生活价值的集合聚居模式,对于这两种不同的选择,我们在空间重构过程中都应予以充分的考虑。总之,我们应该努力帮助失地农民不断调整生活方式以适应新的变化。(作者分别为青岛理工大学建筑学院讲师、教授)
【关键词】城中村 失地农民 聚居现状 生活方式
“城中村”是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现象。这里,本文提出了“创造城中村失地农民生活价值”的可持续开发模式这一核心概念。本文的重点则在于,以城中村个案为研究对象,从生活方式的变化规律视角分析城中村失地农民的聚居现状。
失地农民家庭的生活方式
城中村失地家庭生活方式的具体定位。作为一个框架性概念,生活方式是人的生成方式和人自身需要满足与实现的方式,是把握社会和人自身的基本方式;是分析社会变迁和社会转型、描述空间形态特征、以及揭示阶级阶层、城乡差别和个人生活特点的概念工具。
在失地农民的社会场域里,农民最直观的生活方式——生活结构要素是比较直观和易于归纳的。故而,我们以家庭为居住单位,采用参与性观察、半结构化问卷调查、时间预算研究、参与性评估、个案开放性访谈等方法,系统考察失地农民生活阶段、生活循环模式这两个要素,分析失地家庭生活方式的变化规律。
个案选择。青岛是山东半岛城市群的经济龙头,其城市化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城阳是青岛城市化最为迅速的地带之一。目前,城阳区内共有249个社区,其中农村社区232个,本文选取东田村作为研究范本。
1995年,东田村的农地被全部征作非农用途。到2001年,全村住户422户、共1288人完全脱离了农业。自此,东田村成为一个以本土村民为主的特殊城市社区。据调查,整个城阳区的城中村失地家庭基本都维持着这样一种生活状态,即在经济方面,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第三产业;在空间形态上,通过旧村改造,相邻村庄都集中实现了城镇化;在生活保障上,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以第二、三产业为就业渠道;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则可以享受到社区经济共同体(部分地区由村委承担)与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包括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等,可以说,失地农民已基本平稳地完成了市民身份的转化。这是一种在内力(非农经济)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上,外力(政府政策)予以推动的城中村进化模式,是“非农化且非完全城市化”城中村的典型。因而,以东田村作为研究范本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突出的代表意义。
东田社区失地农民生活方式的调查与分析
东田村不同种类家庭生活阶段的变化趋势。对失地家庭而言,其生活阶段的具体定位应该包括两个方面:每户失地家庭的成员组成和家庭内成员各自年龄的综合;即用失地家庭的种类和户主的年龄来描述失地家庭生活阶段的变化。从图1、图2中,我们可以看到: 1990年,东田村三代家庭和多代家庭所占的比例很大,分别为 44%和2%,户主年龄的峰值在50~59岁;到2006年,多种家庭结构出现,子女已经独立,只有夫妇两人的家庭、年轻单身家庭、老年单身的家庭户数都明显增加,三代和多代家庭所占的比例则大幅下降,分别为17%和1‰,户主年龄的峰值在40~49岁。
这种家庭结构的变化反映了失地农民对聚居模式的不同需求。就整体而言,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东田村户主的年轻化趋势要求新的聚居空间能够为他们提供完善的配套设施和更多的家庭交往机会。目前,年轻户主家庭、核心家庭数量迅速增长,这种增长也带来了一些问题,致使大家庭内成员之间相互帮助、支持的可能性出现了缺失。另一方面,在城市化的过程中,高效、高福利、社会化的社会服务机构不断涌现。因此,在居住空间相应缩小的同时,城中村应增设与新的过渡时期生活模式相配套的公共服务空间和服务机构。改造前后,东田村住宅平面布局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先前的原始住宅为居民楼所取代。失地农民住进楼房后,便逐渐失去了以往大家庭式的亲密接触。因此,我们需要在城中村新的聚居空间中,为失地农民提供一些特定的设施和场所,以便他们交往、联系。
第二,东田村原有的扩大家庭分裂现象普遍,失地家庭希望得到相对独立的居住空间。旧村改造是导致扩大家庭分裂的直接原因。相关的调查表明,年轻人组成的核心家庭和老年人组成的核心家庭都非常认可各自独立的住居模式。也就是说,原有的扩大家庭分裂成若干核心家庭之后,老年人与年轻人分开居住的方式得到了失地农民的广泛认同(这也是当地旧村改造能够顺利完成的原因之一)。在近16年的城市化过程中,东田村民年轻人的独立意识增强,老年人也不希望过分地依赖晚辈,我们可以把这些变化归结为个体独立聚居模式的社会趋势。因此,多元的单位家庭空间的生成、多元的单位家庭组合方式的形成是城中村聚落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们可以从村民生活阶段的变化趋势中看出,户主的年轻化趋势和扩大家庭的分裂必将导致城中村家庭、个体的独立化。
东田村民不同年龄群体的生活循环模式。
第一,年轻人与老年人的差异。年轻人追求有生活价值的居住生活模式,老年人则追求人际关系主宰的居住生活模式(如表1所示)。因此,只有满足不同家庭的多元聚居目标,帮助失地农民创造生活的价值,才能最终保持聚落的稳定和良性发展。
第二,东田村民新的赡养观。伴随着家庭户主年龄的年轻化和失地人口的老龄化,失地农民的赡养观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1990年代以前,东田村民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老人一旦丧偶或丧失劳动力就会面临贫困和生活无着的风险。2000年以后,随着旧村改造工程的推进和城中村家庭结构的变动,村社共同体的经济优势显现了出来,单纯依赖家庭养老的方式开始减少,村社共同体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与许多城中村一样,东田村集中了大部分土地补偿金及其它资源,大力发展社区经济;并以社区经济为基础,积极推动包括村民福利(如社区养老、居民生活补贴、社区合作医疗、社区助学等)在内的社区公益事业的发展。可以看出,东田村正在努力构建一个“拟单位制”的社区生活体系;这一体系以行政村组织为框架,并具有高度的利益关联与群体凝聚力,它可以基本解决东田社区居民的养老需求。由此可见,在乡村都市化的发展过程中,随着失地农民个性独立意识的不断提高,家庭内部的人际关系也发生空前的改变,社区内部具有养老性质的“拟单位”型聚居模式正在形成。
结 语
通过对东田村失地农民聚居现状的调查,我们发现,受血缘关系、观念的影响,老年人依然留恋具有共同生活特征的大家庭式聚居模式,然而对于中青年人而言,他们会更多地考虑关系网络的因素,从而追求具有城市生活价值的集合聚居模式,对于这两种不同的选择,我们在空间重构过程中都应予以充分的考虑。总之,我们应该努力帮助失地农民不断调整生活方式以适应新的变化。(作者分别为青岛理工大学建筑学院讲师、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