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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2年,考古工作者先后对西门江(南流江分支)东岸的大浪古城和草鞋村遗址进行了发掘,确认为汉代城址.从合浦当地发展的滞后性、元鼎六年始设县治的时间以及14C的测试结果等综合来考虑,大浪汉城址的年代定在西汉中期,大浪汉城址应是西汉中期始设合浦县的治所.草鞋村遗址是东汉合浦郡的郡城,而且作为郡治所,其年代可能早至西汉晚期.合浦得名于"河海交汇之处",吻合两城址所处的位置.两城址在选址和设计上,护城河与天然河流相通,为城市的交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