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4年国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从法律高度明确了对农民购置农机实施专项资金补贴的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成为政府“两减免、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中央购机补贴资金由最初的7000万元增加到的130亿元,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济源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八年来,农机部门与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监管,确保了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但是农机购置补贴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逐步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