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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开始执行《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该实施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也大。本文结合实际会计实务工作就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谈谈自己对新制度的理解及对一些问题的探讨,以供大家参考。
一 、概况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政府会计制度,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政府会计目标的演变历程,即从过去的以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为主要目标,发展成为今日的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目标并重。相应的,我国的会计核算模式也从最开始的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净资产的“五要素”单分录核算,业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发展到今天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八要素”平行双分录核算,预算收支采用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其余要素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而且政府会计主体期末还要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这样,随着政府会计制度的实行和推广,便开启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新篇章,在新旧制度衔接之际,由于各单位还不具备强大的会计核算技术和信息系统,对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也有一个理解接受的过程,所以在会计实务核算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问题。
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年限问题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则是指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提的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而按照规定,固定资产最低的折旧年限少则要五年多则十几年,若一项固定資产由于使用频繁或强度大导致实际使用期限达不到规定的折旧年限,那就只能提前报废了,那能说明单位对资产管理不善或质量有问题吗?肯定不是的。所以,建议对固定资产的定义要更为精准严谨,“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改为“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及使用功能”,而且在确认固定资产时,要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作为依据,不能单凭“使用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就确定是不是固定资产。
三、对固定资产补提折旧使用科目的理解
原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采用虚提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冲减基金,而实行政府会计制度后,要求各项固定资产应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而且是按月计提。对于2019年以前单位已购置的固定资产,这就涉及一个补提折旧的问题。财政会计制度要求通过借记“累计盈余”,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来完成折旧的补提,那原本的固定资产在购置时已全部列支出,这样补提是否会造成重复列支?当然是不会的,因为在原本购置固定资产时,除了全部列支外还同时增加了非流动资产基金,实行政府会计制度后,非流动资产基金余额被要求全部并入累计盈余科目,因此在补提折旧时借累计盈余科目相当于原本虚提折旧的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因此并不会导致重复列支问题。
四、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列支需注意区分的问题
2019年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与2019年新增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列支的科目要注意区分开来,前者是借记“累计盈余”,操作相对简单,后者则要按类别或不同项目经费来源列支,由于全部是月末计提业务,单凭手工进行汇总统计处理,工作量可想而知。所以,完善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已成为实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当务之急,只有从资产管理系统新增资产之初就设置好经费来源标识,月末再由系统自动汇总,汇总后的数据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这样,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工作方具有操作性。
五、使用课题经费购置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
在负有科研课题任务的单位,经常会有使用课题经费购置固定资产的情况,按月实提折旧就会存在一个影响实务操作性的问题——课题经费的使用期限往往小于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待课题结束时,预算会计通过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科目已完整反映课题资金的执行情况并可以正常结转结余,但财务会计却远远没有计提完折旧,该由课题项目经费列支的折旧费用还没列支完。针对这个问题,建议:1、单位制定相关规定,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都要在年初做好预算计划,然后从统一的设备购置项目经费开支,禁止从课题经费开支购买固定资产。2、根据预算会计的实际情况,把已结题的项目在财务会计没列支完的折旧费用转入累计盈余科目,往后的折旧费用就继续在累计盈余科目列支,这样,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才能互相印证,也符合课题经费管理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地解决以上财务会计计提折旧存在的问题。
六、结语
政府会计制度的实行,促使行政事业单位对自身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迎接新制度带来的挑战,从而使新制度在促进单位改革工作中发挥最大的作用。(作者单位: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 、概况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政府会计制度,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政府会计目标的演变历程,即从过去的以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为主要目标,发展成为今日的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目标并重。相应的,我国的会计核算模式也从最开始的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净资产的“五要素”单分录核算,业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发展到今天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八要素”平行双分录核算,预算收支采用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其余要素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而且政府会计主体期末还要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这样,随着政府会计制度的实行和推广,便开启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新篇章,在新旧制度衔接之际,由于各单位还不具备强大的会计核算技术和信息系统,对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也有一个理解接受的过程,所以在会计实务核算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问题。
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年限问题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则是指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提的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而按照规定,固定资产最低的折旧年限少则要五年多则十几年,若一项固定資产由于使用频繁或强度大导致实际使用期限达不到规定的折旧年限,那就只能提前报废了,那能说明单位对资产管理不善或质量有问题吗?肯定不是的。所以,建议对固定资产的定义要更为精准严谨,“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改为“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及使用功能”,而且在确认固定资产时,要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作为依据,不能单凭“使用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就确定是不是固定资产。
三、对固定资产补提折旧使用科目的理解
原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采用虚提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冲减基金,而实行政府会计制度后,要求各项固定资产应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而且是按月计提。对于2019年以前单位已购置的固定资产,这就涉及一个补提折旧的问题。财政会计制度要求通过借记“累计盈余”,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来完成折旧的补提,那原本的固定资产在购置时已全部列支出,这样补提是否会造成重复列支?当然是不会的,因为在原本购置固定资产时,除了全部列支外还同时增加了非流动资产基金,实行政府会计制度后,非流动资产基金余额被要求全部并入累计盈余科目,因此在补提折旧时借累计盈余科目相当于原本虚提折旧的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因此并不会导致重复列支问题。
四、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列支需注意区分的问题
2019年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与2019年新增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列支的科目要注意区分开来,前者是借记“累计盈余”,操作相对简单,后者则要按类别或不同项目经费来源列支,由于全部是月末计提业务,单凭手工进行汇总统计处理,工作量可想而知。所以,完善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已成为实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当务之急,只有从资产管理系统新增资产之初就设置好经费来源标识,月末再由系统自动汇总,汇总后的数据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这样,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工作方具有操作性。
五、使用课题经费购置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
在负有科研课题任务的单位,经常会有使用课题经费购置固定资产的情况,按月实提折旧就会存在一个影响实务操作性的问题——课题经费的使用期限往往小于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待课题结束时,预算会计通过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科目已完整反映课题资金的执行情况并可以正常结转结余,但财务会计却远远没有计提完折旧,该由课题项目经费列支的折旧费用还没列支完。针对这个问题,建议:1、单位制定相关规定,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都要在年初做好预算计划,然后从统一的设备购置项目经费开支,禁止从课题经费开支购买固定资产。2、根据预算会计的实际情况,把已结题的项目在财务会计没列支完的折旧费用转入累计盈余科目,往后的折旧费用就继续在累计盈余科目列支,这样,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才能互相印证,也符合课题经费管理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地解决以上财务会计计提折旧存在的问题。
六、结语
政府会计制度的实行,促使行政事业单位对自身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迎接新制度带来的挑战,从而使新制度在促进单位改革工作中发挥最大的作用。(作者单位: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