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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职场走,哪会不辞职?白领们朝九晚五拼命干活,背负巨大精神压力,为的就是能在上司面前好好露脸,可当一系列“优待”与自己失之交臂后,也许换份工作不失为明智之举。但辞职也是一门学问,如果辞职者不了解辞职程序,不能把握好一些辞职技巧,很有可能给自己造成麻烦或损失,要知道“善始善终”绝不仅仅关系道德问题,如果连离职也能漂亮“耍花枪”,再驰骋职场江湖一定具备经验,就甭担心无法充分维护你的合法利益了。
离职警告一:
保留意见,别余话柄
败笔实录——
毕业于名牌大学的硕士生萧展,是典型的新新人类,对未来幻想无限,踌躇满志。但他原先任职的某单位有很多制度问题,发展的空间也有限,对萧晨来说确实有大鱼困浅滩的感觉。选择跳槽情况无可厚非。
他再应聘的公司规模很大,在本城地价最贵的繁华地段有一栋独立写字楼,待遇绝对丰厚。但他离职时候太“坦率”。把内心积郁一吐为快,当面列数原单位若干缺陷。考虑到一个月后要离开,萧晨在提交了辞呈以后迟到了10次,并在走的时候忘了把一份重要资料交还公司。
新公司对萧晨学历和专业水平都表示满意。人事部门对他测试认可后,打电话咨询原公司领导对他的评价,结果原东家怒气未消,对萧晨的评价差劲。此外,萧晨最后一个月工作懈怠是事实。新单位觉得工作态度和专业水平同样重要,从而拒绝了萧晨。
前车之鉴:许多离职者认为辞职跳槽就是从此与前单位再无瓜葛。所以,要走得干脆,走得潇洒。平时出不了的恶气要在此时一泻千里。但是,所有的过去都不是没有意义的。一次的不慎,可能在你一生的职业生涯中变成污点。别忘了我们有种东西叫档案,还有一种工具叫电话。
修善技巧:即使你心里不想再见你的上司,但这个步骤也是不可以省略的。在即将辞职的时候,尽量多说原公司的优点。至于谈到离职的原因,最好只是泛泛地说,比如新工作能给你多些机会。对公司的不满千万不要说,因为说了也白说。你完全可以回家抱怨,反正别在走人的最后几分钟表现出来。在职场上口无遮拦的个性有时会泄露一些不该泄露的信息,得罪将来可能会继续接触的原公司。
离职警告二:
谨慎对比,世事难料
败笔实录——
慧云是非常努力的员工,曾经的老板为了鼓舞大家士气,设置“年度最努力员工”奖和“年度最有前途”员工奖。慧云连续两年被评最努力奖,作为从学校刚出来不久的年轻人,能得到业界同仁的承认最激动了。
她们那家礼品类贸易公司,薪酬是底薪3000元加1%的业绩提成,慧云平均每月可以完成150万的业绩,个人每个月的收入在18000元以上。后来一家新成立的、规模较小的同类公司以5000元的底薪及2%提成邀请她加盟,慧云觉得自己收入可以大幅提高,于是毫不犹豫地从原公司辞职,加盟了新公司。
但是到新公司才发现,因为新公司的影响力及实力因素明显削弱,导致慧云业绩下降,竭尽全力每月也只能完成20万的业绩,每月的收入只能达到9000元左右,反而比从前降了许多,对于此前的辞职,她后悔不已。
前车之鉴:对于辞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因,无论哪种原因,我们都应该在做辞职的决定之前慎重考虑,比如,新的工作是不是真的值得自己辞去从前的工作,抛开眼前小利益,看清楚自己的职业生涯将如何发展,你的眼光需要瞄准你的“生涯目标”。现有职位可能有着诸多不满意,但如果这份工作能积累经验为你将来的职业发展增加砝码,那跳槽时就要三思。必要时可以征求一下家人或朋友的看法。
修善技巧:在跳槽之前,给自己一点怀念的时间。怀念现在公司让你留恋的地方,比如福利很周到,比如人际关系比较单纯等等。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独有的企业文化,融入其中都必须经历一定的磨合期。在没有拿到新单位书面的录用通知之前,不要辞职。因为世事难料,口头的承诺不保险,白纸黑字的东西比较可靠。所以一定要等你的书面合同签好再辞职。
离职警告三:
熟悉法规,减免赔偿
败笔实录——
Bruce一直觉得自己郁郁不得志。毕业后本想去一家大型广告公司做创意设计工作,可别说大型公司难挤兑进去,连一个创意设计职位的面试电话也没有。到最后,Bruce只能委屈地在中型广告公司做起编排杂务,并签订劳动合同。
虽说公司氛围、薪水等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可是Bruce总感觉心里有个结,疙疙瘩瘩地不舒服,对手头的工作也不免心不在焉。试用期三个月过去一半,有外资广告公司对Bruce伸出了橄榄枝。力邀他加盟。他心头窃喜。
于是他提出辞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想到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限未满。企业要求他支付2000元的招录费用及3000元的培训费用之后,才肯为他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Bruce很不理解,“不是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走人吗?为什么企业还要和我要钱?”
前车之鉴:虽然是按照相应程序合理提出辞职。但是因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应赔偿规定,Bruce就不得不付出五千元的学费。他所付出的这五千元钱并不是违约金,而是因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向企业支付的损失费用。因此,正式辞职之前,必须要先熟悉企业关于辞职规定及辞职时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辞职并一定要提前三十天,也可以按照企业规定的提前时间向企业提出辞职,例如有的企业规定提前一周或提前两周提出辞职。
修善技巧:许多辞职者认为辞职必须要企业同意才行,因为担心企业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而失去许多更好的机会,其实《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如果你想要辞职,不需要举出任何法定理由,不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为前提,均可以辞职的形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提出辞职),无论单位同不同意,在三十日之后必须给你办理相关手续。当然,《劳动法》也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留意解除劳动合同中关于赔偿方面的条款,这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
相关链接:
离职必备的黄金法则
1.寻觅合适理由
找一个让企业比较接受的理由,会减少办理辞职手续时的压力。根据许多企业人力资源主管们的共识,以下理由是企业愿意接受的:考研、进修、出国接受教育,与家人团聚、照顾家人,身体不适,个人原因,想要面对更大挑战等。一些对企业不利的辞职理由则应该避免,比如不适应企业管理、薪酬太低、人际关系太复杂。
其实,不管真正的原因如何,陈述时尽量以情动人,以礼相待,给双方一个台阶下。绝对不要当面和老板拍桌子,告诉他:这里已经没有我的个人发展空间了;这个公司的前途值得怀疑;或告诉老板是因为他常常拖欠薪水。
2.选择合适时机
是指不会给企业造成损失,同时也指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的时段,比如,你是一个项目经理,企业交给你的项目刚刚开始运行,在这个时候辞职显然难度会很大,即使企业无法阻止你辞职,也会在辞职后的赔偿方面让你受到损失。再比如,你是在11月份提出的辞职,你就要丧失年底双薪及个人全年的奖金,这方面的事情也要认真权衡。
3.消除傲慢偏见
和原单位保持良好关系是相当重要的。辞职到复职是完全有可能的。不要因为“好马不吃回头草”这样的傲慢和偏见影响了自己的发展。走的时候最好给同事和上司留下自己新的联系地址和方式。即便不会“故地重游”,也可以与原单位开展新的合作。
离职警告一:
保留意见,别余话柄
败笔实录——
毕业于名牌大学的硕士生萧展,是典型的新新人类,对未来幻想无限,踌躇满志。但他原先任职的某单位有很多制度问题,发展的空间也有限,对萧晨来说确实有大鱼困浅滩的感觉。选择跳槽情况无可厚非。
他再应聘的公司规模很大,在本城地价最贵的繁华地段有一栋独立写字楼,待遇绝对丰厚。但他离职时候太“坦率”。把内心积郁一吐为快,当面列数原单位若干缺陷。考虑到一个月后要离开,萧晨在提交了辞呈以后迟到了10次,并在走的时候忘了把一份重要资料交还公司。
新公司对萧晨学历和专业水平都表示满意。人事部门对他测试认可后,打电话咨询原公司领导对他的评价,结果原东家怒气未消,对萧晨的评价差劲。此外,萧晨最后一个月工作懈怠是事实。新单位觉得工作态度和专业水平同样重要,从而拒绝了萧晨。
前车之鉴:许多离职者认为辞职跳槽就是从此与前单位再无瓜葛。所以,要走得干脆,走得潇洒。平时出不了的恶气要在此时一泻千里。但是,所有的过去都不是没有意义的。一次的不慎,可能在你一生的职业生涯中变成污点。别忘了我们有种东西叫档案,还有一种工具叫电话。
修善技巧:即使你心里不想再见你的上司,但这个步骤也是不可以省略的。在即将辞职的时候,尽量多说原公司的优点。至于谈到离职的原因,最好只是泛泛地说,比如新工作能给你多些机会。对公司的不满千万不要说,因为说了也白说。你完全可以回家抱怨,反正别在走人的最后几分钟表现出来。在职场上口无遮拦的个性有时会泄露一些不该泄露的信息,得罪将来可能会继续接触的原公司。
离职警告二:
谨慎对比,世事难料
败笔实录——
慧云是非常努力的员工,曾经的老板为了鼓舞大家士气,设置“年度最努力员工”奖和“年度最有前途”员工奖。慧云连续两年被评最努力奖,作为从学校刚出来不久的年轻人,能得到业界同仁的承认最激动了。
她们那家礼品类贸易公司,薪酬是底薪3000元加1%的业绩提成,慧云平均每月可以完成150万的业绩,个人每个月的收入在18000元以上。后来一家新成立的、规模较小的同类公司以5000元的底薪及2%提成邀请她加盟,慧云觉得自己收入可以大幅提高,于是毫不犹豫地从原公司辞职,加盟了新公司。
但是到新公司才发现,因为新公司的影响力及实力因素明显削弱,导致慧云业绩下降,竭尽全力每月也只能完成20万的业绩,每月的收入只能达到9000元左右,反而比从前降了许多,对于此前的辞职,她后悔不已。
前车之鉴:对于辞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因,无论哪种原因,我们都应该在做辞职的决定之前慎重考虑,比如,新的工作是不是真的值得自己辞去从前的工作,抛开眼前小利益,看清楚自己的职业生涯将如何发展,你的眼光需要瞄准你的“生涯目标”。现有职位可能有着诸多不满意,但如果这份工作能积累经验为你将来的职业发展增加砝码,那跳槽时就要三思。必要时可以征求一下家人或朋友的看法。
修善技巧:在跳槽之前,给自己一点怀念的时间。怀念现在公司让你留恋的地方,比如福利很周到,比如人际关系比较单纯等等。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独有的企业文化,融入其中都必须经历一定的磨合期。在没有拿到新单位书面的录用通知之前,不要辞职。因为世事难料,口头的承诺不保险,白纸黑字的东西比较可靠。所以一定要等你的书面合同签好再辞职。
离职警告三:
熟悉法规,减免赔偿
败笔实录——
Bruce一直觉得自己郁郁不得志。毕业后本想去一家大型广告公司做创意设计工作,可别说大型公司难挤兑进去,连一个创意设计职位的面试电话也没有。到最后,Bruce只能委屈地在中型广告公司做起编排杂务,并签订劳动合同。
虽说公司氛围、薪水等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可是Bruce总感觉心里有个结,疙疙瘩瘩地不舒服,对手头的工作也不免心不在焉。试用期三个月过去一半,有外资广告公司对Bruce伸出了橄榄枝。力邀他加盟。他心头窃喜。
于是他提出辞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想到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限未满。企业要求他支付2000元的招录费用及3000元的培训费用之后,才肯为他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Bruce很不理解,“不是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走人吗?为什么企业还要和我要钱?”
前车之鉴:虽然是按照相应程序合理提出辞职。但是因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应赔偿规定,Bruce就不得不付出五千元的学费。他所付出的这五千元钱并不是违约金,而是因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向企业支付的损失费用。因此,正式辞职之前,必须要先熟悉企业关于辞职规定及辞职时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辞职并一定要提前三十天,也可以按照企业规定的提前时间向企业提出辞职,例如有的企业规定提前一周或提前两周提出辞职。
修善技巧:许多辞职者认为辞职必须要企业同意才行,因为担心企业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而失去许多更好的机会,其实《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如果你想要辞职,不需要举出任何法定理由,不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为前提,均可以辞职的形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提出辞职),无论单位同不同意,在三十日之后必须给你办理相关手续。当然,《劳动法》也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留意解除劳动合同中关于赔偿方面的条款,这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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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必备的黄金法则
1.寻觅合适理由
找一个让企业比较接受的理由,会减少办理辞职手续时的压力。根据许多企业人力资源主管们的共识,以下理由是企业愿意接受的:考研、进修、出国接受教育,与家人团聚、照顾家人,身体不适,个人原因,想要面对更大挑战等。一些对企业不利的辞职理由则应该避免,比如不适应企业管理、薪酬太低、人际关系太复杂。
其实,不管真正的原因如何,陈述时尽量以情动人,以礼相待,给双方一个台阶下。绝对不要当面和老板拍桌子,告诉他:这里已经没有我的个人发展空间了;这个公司的前途值得怀疑;或告诉老板是因为他常常拖欠薪水。
2.选择合适时机
是指不会给企业造成损失,同时也指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的时段,比如,你是一个项目经理,企业交给你的项目刚刚开始运行,在这个时候辞职显然难度会很大,即使企业无法阻止你辞职,也会在辞职后的赔偿方面让你受到损失。再比如,你是在11月份提出的辞职,你就要丧失年底双薪及个人全年的奖金,这方面的事情也要认真权衡。
3.消除傲慢偏见
和原单位保持良好关系是相当重要的。辞职到复职是完全有可能的。不要因为“好马不吃回头草”这样的傲慢和偏见影响了自己的发展。走的时候最好给同事和上司留下自己新的联系地址和方式。即便不会“故地重游”,也可以与原单位开展新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