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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谋私,强占土地,欺压百姓,横行乡里……2016年8月,河北定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泉邱二村原村主任孟玲芬进行公开宣判。孟玲芬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职务侵占等七项罪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孟玲芬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11月10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