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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警务化管理的前身是所谓“半军事化管理”,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其实质就是要使培养的学生“忠诚、文明、守纪、敬业”,但是教育的本质属性是教书育人,管理是搞好教育的基本保证。公安院校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以实现人才培养战略目标,如何提升警务化管理水平,培养实战型实用性人才,是值得研究的一大课题。
关键词:警务化管理 对策研究 导师制 全员育人
一、警务化管理概述
所谓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标,根据警察的性质任务和特点,依照有关警察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遵循“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实施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在校内外的学习和活动进行策划、指挥、控制和协调活动的总称。警务化管理更多地体现出一种纪律作风的培养和集体主义精神的熏陶。它规定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一定情况下,必须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准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同时,它规定了各级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公安院校的内部关系、称呼举止、礼节礼貌、警容风纪、队列生活、日常制度和奖惩等。通过这些制度的有效贯彻和实施,促使学生思想革命化、作风战斗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保证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以达到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安应用型专门人才的目的。
二、警务化管理现存问题
1.多元化的就业影响警务化管理实施。自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规定“凡进必考”的原则以后,公安院校面临如何解决“招生即招警”的难题,学生就业开始多元化。加之各高校的扩招,大学的普及化,学生数量的逐年递减。学校在生源上放低要求,很多学生选择警校并非为了当警察,更多的学生只是为了体验大学生活,只是为了一纸文凭。这导致在警务化管理落实过程中,出现抵触情绪较多,管理难度加大。
2.学风建设力度不够,学习风气不浓。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区别于普通高校的重要特色,但是院校在理解其内涵时有偏差,将所有工作的重点放在学生的生活统一、内务整洁,队列整齐等警务化生活习惯的养成上,过于强调培养学生的警务素质和技能,忽视了文化课程的学习,存在着教学与管理相分离的现象。管理是为了更好的育人,而学生在繁重的警体训练后会降低学习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致使整个校园学习气氛不浓。
3.学生管理与专业教学分离。我院在警务化管理中对学生采取的是“量化考核制度”,当学生违反量化考核细则中的条款时,则会被扣除相应的分值,当学生符合相关条款时则会被奖励相应的分值,以最终分值,作为推优选干标准。专业教学的过程中,学生似乎脱离了警务化管理者的监督一下子就松懈下来,甚至因为训练的太累直接在課堂上睡觉,有时学生在上课时间被管理者委派其他工作,使得学管工作成为主调而非教学。这样使学生误以为学习并不重要,科研更不重要,重要的是学管的纪律、量化考核。学生管理工作和专业教学之间有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4.院校与公安机关警务化管理差异。公安院校是培养实务性人才的高校,而学校的警务化管理与公安机关的警务化管理间却没有对接。我院每年都有学生到基层派出所实习,很多有过实践经验的学生认为,学校的警务化管理严格,而公安机关的警务化管理较松散,所以警务化管理并没有那么重要。所以实习返校后,这样的认知尤其凸显在内务整理上,很多学生不愿意去花费很长的时间“叠豆腐块”并精细化的整理内务。这就直接导致院校的警务化管理流于形式,学生的警务化自管也趋于功利化。
三、警务化管理提升对策
1.“统一规范”与“学生自管”相结合。警务化管理的核心是自我管理,主要通过一日生活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规范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并通过经常性的检查来贯彻落实。我院各个系都在落实警务化管理,但是在执行中却标准不一,这样使得整体显得凌乱不堪。笔者认为,自2016年9月1日我院划归公安厅管理后,学院转型期间警务化管理应该统一标准,学生处将警务化标准细化后形成制度,各个系部统一作业,而不应出现不同系部间的差异。比如:每日着装的要求。再者,让学生自治组织(学生会)发挥作用,促使学生间互相管理、互相合作、顺利开展工作。这样,学生更好地理解警务化管理的目的和意义,更容易接受警务化管理。
2.完善“导师制”,创建“选课制”,促进学风养成。学习风气不浓的首要原因是学校太强调集合、出操、训练、内务检查等基本技能培训,学生也把大部分精力放在这些项目上,以至于空闲时间都比较累,再没精力去关心学习;其次,课程设置固定,学生无法选择自己所喜好的课程或老师。再者,刚刚从高中步入大学,辅导员不可能针对性的为每个学生做思想工作。针对这些情况,笔者认为,学院应在指定训练计划的时候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与休息时间,增加多元的“选课制度”,让不同专业的学生可以选择其他系部自己感兴趣的课程,或让不同专业的学生选择自己喜欢的教师所教授的课程。这样因材施教,可以促进学风养成。同时,充分将建立的由专业教师组成的“导师制”落实到实处。学生结合专业教师的简介,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导师,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将“导师”评价体系纳入对学生的评价机制内。评优时,导师的意见可以为参考项。这样,学管人员与专业教师联手共促的学风建设必将事半功倍。
3.管理与教学平衡下推进全员育人。因警务工作的特殊性,公安院校的警务人才培养模式与普通高校有所不同,学生管理与专业教学往往被视为同等地位,或许在实践中学生管理还会超越专业教学。例如:警务化管理中的一日生活制度,几乎规定了学生的每天行为内容,而且一日生活制度中的诸多事务往往具有苛刻的高标准,比如被子要叠成“豆腐块”。除此之外,专职学管人员常利用学生的“空余”时间进行整体性的训练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学生的专业学习时间。笔者认为,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有其必要性,但也不能脱离专业教学这一中心,需要两者的平衡。一方面,警务化管理在注重形式管理的同时,更应注重内在本质精神。要充分考虑警务化管理中行使管理的目的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可以积极推进全员育人,拓展专业教师参与警务化管理的途径,建立专业教师兼职学生管理人员,在专业教学中贯彻警务化管理的相关规范与要求,实现专业教学与警务化管理的融合。这样全员参与的警务化管理,既有统一标准可循,又形成管理氛围,对学院是双赢。
4.警务化管理的核心是一种精神而非形式。警务化管理的核心是自我管理,主要通过一日生活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规范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并通过经常性的检查来贯彻落实。这种做法让学生形成整齐划一的外在形式,并没有形成学生的一种自觉。学生在有人监督管理的情况下,学生能够主动遵守相关规定,一但没人监管,就不再遵守。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本质是让学生形成自我约束的、自我管理的一种行为习惯,从而具有能适应公安工作的内在素质。公安院校在实施警务化管理中,不仅要执行警务化管理的形式,而且要释放警务化管理的内在理念,让学生真正懂得一名人民警察所应具备的素质,深入领会警务化管理的意义和内在核心。使每一位学生都能从内心里认同警务化管理,即使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自觉遵守警务化管理的相关规范要求。这就要求学管人员端正自身的工作态度,积极地投身于学生管理工作中,使得“主题班会”常态化,思想辅导工作常态化。以高标准严要求培养学生,必将为公安队伍储备合格预备警力。
参考文献:
[1]钟新宏,张成.警务化管理模式与学生奎体性问题探讨[J].政法学刊,2002,(2):87-89.
[2]贾海军。当前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09):117-119.
作者简介:安契,女,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讲师。
关键词:警务化管理 对策研究 导师制 全员育人
一、警务化管理概述
所谓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标,根据警察的性质任务和特点,依照有关警察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遵循“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实施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在校内外的学习和活动进行策划、指挥、控制和协调活动的总称。警务化管理更多地体现出一种纪律作风的培养和集体主义精神的熏陶。它规定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一定情况下,必须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准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同时,它规定了各级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公安院校的内部关系、称呼举止、礼节礼貌、警容风纪、队列生活、日常制度和奖惩等。通过这些制度的有效贯彻和实施,促使学生思想革命化、作风战斗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保证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以达到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安应用型专门人才的目的。
二、警务化管理现存问题
1.多元化的就业影响警务化管理实施。自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规定“凡进必考”的原则以后,公安院校面临如何解决“招生即招警”的难题,学生就业开始多元化。加之各高校的扩招,大学的普及化,学生数量的逐年递减。学校在生源上放低要求,很多学生选择警校并非为了当警察,更多的学生只是为了体验大学生活,只是为了一纸文凭。这导致在警务化管理落实过程中,出现抵触情绪较多,管理难度加大。
2.学风建设力度不够,学习风气不浓。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区别于普通高校的重要特色,但是院校在理解其内涵时有偏差,将所有工作的重点放在学生的生活统一、内务整洁,队列整齐等警务化生活习惯的养成上,过于强调培养学生的警务素质和技能,忽视了文化课程的学习,存在着教学与管理相分离的现象。管理是为了更好的育人,而学生在繁重的警体训练后会降低学习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致使整个校园学习气氛不浓。
3.学生管理与专业教学分离。我院在警务化管理中对学生采取的是“量化考核制度”,当学生违反量化考核细则中的条款时,则会被扣除相应的分值,当学生符合相关条款时则会被奖励相应的分值,以最终分值,作为推优选干标准。专业教学的过程中,学生似乎脱离了警务化管理者的监督一下子就松懈下来,甚至因为训练的太累直接在課堂上睡觉,有时学生在上课时间被管理者委派其他工作,使得学管工作成为主调而非教学。这样使学生误以为学习并不重要,科研更不重要,重要的是学管的纪律、量化考核。学生管理工作和专业教学之间有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4.院校与公安机关警务化管理差异。公安院校是培养实务性人才的高校,而学校的警务化管理与公安机关的警务化管理间却没有对接。我院每年都有学生到基层派出所实习,很多有过实践经验的学生认为,学校的警务化管理严格,而公安机关的警务化管理较松散,所以警务化管理并没有那么重要。所以实习返校后,这样的认知尤其凸显在内务整理上,很多学生不愿意去花费很长的时间“叠豆腐块”并精细化的整理内务。这就直接导致院校的警务化管理流于形式,学生的警务化自管也趋于功利化。
三、警务化管理提升对策
1.“统一规范”与“学生自管”相结合。警务化管理的核心是自我管理,主要通过一日生活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规范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并通过经常性的检查来贯彻落实。我院各个系都在落实警务化管理,但是在执行中却标准不一,这样使得整体显得凌乱不堪。笔者认为,自2016年9月1日我院划归公安厅管理后,学院转型期间警务化管理应该统一标准,学生处将警务化标准细化后形成制度,各个系部统一作业,而不应出现不同系部间的差异。比如:每日着装的要求。再者,让学生自治组织(学生会)发挥作用,促使学生间互相管理、互相合作、顺利开展工作。这样,学生更好地理解警务化管理的目的和意义,更容易接受警务化管理。
2.完善“导师制”,创建“选课制”,促进学风养成。学习风气不浓的首要原因是学校太强调集合、出操、训练、内务检查等基本技能培训,学生也把大部分精力放在这些项目上,以至于空闲时间都比较累,再没精力去关心学习;其次,课程设置固定,学生无法选择自己所喜好的课程或老师。再者,刚刚从高中步入大学,辅导员不可能针对性的为每个学生做思想工作。针对这些情况,笔者认为,学院应在指定训练计划的时候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与休息时间,增加多元的“选课制度”,让不同专业的学生可以选择其他系部自己感兴趣的课程,或让不同专业的学生选择自己喜欢的教师所教授的课程。这样因材施教,可以促进学风养成。同时,充分将建立的由专业教师组成的“导师制”落实到实处。学生结合专业教师的简介,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导师,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将“导师”评价体系纳入对学生的评价机制内。评优时,导师的意见可以为参考项。这样,学管人员与专业教师联手共促的学风建设必将事半功倍。
3.管理与教学平衡下推进全员育人。因警务工作的特殊性,公安院校的警务人才培养模式与普通高校有所不同,学生管理与专业教学往往被视为同等地位,或许在实践中学生管理还会超越专业教学。例如:警务化管理中的一日生活制度,几乎规定了学生的每天行为内容,而且一日生活制度中的诸多事务往往具有苛刻的高标准,比如被子要叠成“豆腐块”。除此之外,专职学管人员常利用学生的“空余”时间进行整体性的训练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学生的专业学习时间。笔者认为,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有其必要性,但也不能脱离专业教学这一中心,需要两者的平衡。一方面,警务化管理在注重形式管理的同时,更应注重内在本质精神。要充分考虑警务化管理中行使管理的目的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可以积极推进全员育人,拓展专业教师参与警务化管理的途径,建立专业教师兼职学生管理人员,在专业教学中贯彻警务化管理的相关规范与要求,实现专业教学与警务化管理的融合。这样全员参与的警务化管理,既有统一标准可循,又形成管理氛围,对学院是双赢。
4.警务化管理的核心是一种精神而非形式。警务化管理的核心是自我管理,主要通过一日生活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规范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并通过经常性的检查来贯彻落实。这种做法让学生形成整齐划一的外在形式,并没有形成学生的一种自觉。学生在有人监督管理的情况下,学生能够主动遵守相关规定,一但没人监管,就不再遵守。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本质是让学生形成自我约束的、自我管理的一种行为习惯,从而具有能适应公安工作的内在素质。公安院校在实施警务化管理中,不仅要执行警务化管理的形式,而且要释放警务化管理的内在理念,让学生真正懂得一名人民警察所应具备的素质,深入领会警务化管理的意义和内在核心。使每一位学生都能从内心里认同警务化管理,即使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自觉遵守警务化管理的相关规范要求。这就要求学管人员端正自身的工作态度,积极地投身于学生管理工作中,使得“主题班会”常态化,思想辅导工作常态化。以高标准严要求培养学生,必将为公安队伍储备合格预备警力。
参考文献:
[1]钟新宏,张成.警务化管理模式与学生奎体性问题探讨[J].政法学刊,2002,(2):87-89.
[2]贾海军。当前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09):117-119.
作者简介:安契,女,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