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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越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青年群体的法治观念也有着深刻的变化,他们越发关注“公平正义”在规则设计和价值取向上的体现;越发期盼对于现实困惑的法律回应;越发在意非物质层面上的“无形利益”;越发显示出参与、表达、监督的主动性;也越发坚定用法律解决矛盾和问题的信心。同时,青年群体对于“不充分,不平衡”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关注度相对不足。上述现象,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特征;是法制宣传坚持不懈的成效累积;也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的现实反馈;以及青年群体心理特征的客观呈现。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视阈下的法制教育作为青年群体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尊重青年群体的差异性,努力提升实效性。
关键词:社会主要矛盾转化 青年群体 法治观念 嬗变
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已经跨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过去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限于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不能获得满足,而现在,这个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了主要的诉求,现实生活中,社会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形成了新的矛盾。大家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不仅限于物质生活层面,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层面,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群体,越来越关心诸如情感、隐私、荣誉、名誉等精神层面的问题,总体来说,青年群体对于物质生活的刚性的需求,在获得一定程度的满足之后,开始关注精神生活的柔性需求。青年群体作为社会成员当中情感更为丰富,接受新事物更为容易,以及思想更为敏感的群体,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个体的自由尊严的追求和关切,已经成为越来越受关注的话题。
一、社会的变迁:青年群体法治观念的深刻变化
(1)、越发关注“公平正义”在规则设计和价值取向上的体现。
随着我国各个行业分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向深入,多年以来沿袭的平均主义已经不再有市场,在利益分配所体现的合理差异,已经成为一种不争的事实,也获得了广泛的认同。青年一代对于公正和富裕的价值观念,较之他们的长辈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本课题组为此设计了有关的调查问卷,对于问题“在富裕和公正之间,你更看重哪一个?”,53%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公正,31%的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富裕。尽管一些有关利益分配的争议性公共事件和青年群体当前所处的生活环境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有关行业差距,城乡差距以及社会阶层差距所引发的矛盾和冲突,也引起了青年群体的普遍关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理倾向,已经较为普遍的存在于青年群体当中。这样的价值观念在问卷调查的过程中也获得了印证。诸如冒名顶替上学等公共舆情事件提醒法治教育工作者,要时刻关注并及时回应青年一代对于“公平正义”在规则设计和价值取向上的体现。
(2)、越发期盼对于现实困惑的法治话语回应。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工作几十年来的不断推进,我们已经逐渐跨过了解决“有法可依””这个问题的初始阶段,目前的社会关注已经不再主要聚焦于立法的空白有待填补,而是开始关注既有的法律法规是不是能够切实有效的覆盖和解决社会当前的现实问题,“有没有法”已经逐渐被“管不管用”所取代。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群体,对于当前网络舆情所广泛关注的诸如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情防控、高空坠落物伤人等特殊民事侵权,以及刷单炒信等网络交易诚信问题,有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参与表达意识。法制教育对于现实生活的回应使命越来越凸显。本课题组为此设计了有关的调查问卷,对于问题“你认为法制宣传教育的最大作用是什么?”,44%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了解社会现实问题的法律解决途径”,31%被調查对象选择了“学习法律规定的基本内容”。25%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了解法律的精神和法治内在思想”。可见,青年一代已经对于法制教育有了更多的功能性期待,而未来的法制教育也将更迫切地承担起回应人们普遍关切的现实问题的使命。
(3)、越发在意非物质层面上的“无形利益”。
本课题组为此设计了有关的调查问卷,对于问题“你认为法律最应该保护你的什么?”,37%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财产,55%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权利和尊严。这样的调查结果分布,不免令课题组成员感到有些意外。因为在四年前的社会调查中,同样问题的答案分布是与之有着很大差异的。我们可以看到,在较短的时期内,青年群体对于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重视程度已经发生了深刻而鲜明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是基于过去几十年来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经济成就和社会进步。国民逐步摆脱了贫困,走进了温饱、小康和富裕的生活。过去物质利益满足感一度占据人们的主要关注位置,如今,这个焦点已经逐渐被精神和心里满足的感受所取代。公众对于知情权、荣誉权、名誉权,和个人隐私、肖像权益等无形的精神权利,有了空前的关注。精神利益虽然是无形的,但是其表现形式和载体却往往是有形的,对个体和群体造成的影响也是客观存在的。这个和司法实践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被越来越多的提及,形成了呼应。无形的精神利益已成为了人们有形的现实关切。
(4)、越发显示参与、表达、监督的主动性
青年群体好奇心强,情感丰富,对于和自己利益有关的社会公共决策,有天然的关注,而近年来不断见诸媒体的有关知情权,参与权、公众监督权的新闻事件,以及网络社交媒体的日益普及,也助推了这种对于公共事务的民意表达。青年群体对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有着越来越多的关心,也有越来越多的话想说。本课题组为此设计了有关的调查问卷,对于问题“你是否关心当地公共事务信息?”,42%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既要参与过程,也关心结果,37%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未必参与过程,但关心结果。这个调查结果告诉我们,青年群体的主人翁意识正在不断的增强,他们对于在公共事务中表达意见和发挥自己的能量,有着前辈们所没有的热情。我们应该正视,并且尊重这样的一种进步,将保障和引导青年群体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行使表达监督权,作为我们未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关注点。 (5)、越发认同用法治思维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模式
本课题组为此设计了有关的调查问卷,对于问题“你认为什么途径能最有效的解决纠纷和困难?”,31%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法律途径,24%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找关系私下解决,45%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找媒体曝光或上网爆料。尽管选择找媒体曝光或者上网爆料这种舆论监督的人数最多,但是我们还是欣慰的看到,选择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比例已经超过了选择找熟人私下解决的比例。长期以来,历史所形成的某种积弊,正在逐步的被公共生活游戏规则所逐步取代。青年一代正越发坚定通过法律这种公开途径来解决矛盾和问题的信心。事实上,将近一半的受调查者择了通过媒体曝光或者上网爆料,其实也是一种公开方式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个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路灯是最好的警察”这种法的基本精神也是相一致的。当然,我们要承认,通过网络爆料和所谓舆论监督的方式解决问题,未免会落入非理性和所谓多数人的暴力的窠臼,因此,帮助青年群体继续增强法治的信心,我们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6)、对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关注不足,亟待提升
这可能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一方面青年群体对于法律规则,法律精神的了解欲望客观存在,对于法律途径解决社会问题有着越来越强烈的诉求,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对于当前既有法治宣传教育的关注度却和主观意愿不相匹配。本课题组为此设计了有关的调查问卷,对于问题“你关注并了解身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動吗”,34%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不关注不了解,51%被调查对象选择了偶尔关注略有了解,只有15%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比较关注并有所了解。
二、“大气候和小气候”:青年群体法治观念演变的社会成因
(1)、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趋势。
青年群体的思想观念发生迅速而深刻的变化,虽然令人感到有些意外,又在情理之中。我们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时代演进和社会变迁。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改善,人们的关注焦点必然会与过去有所不同,随着恩格尔系数不断降低,人们开始摆脱对于生存的焦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也必然会成为迫切的现实诉求。青年群体作为亲密接触时代脉搏的群体,在思想上必然有着较为明显的反馈。
(2)、法制宣传坚持不懈的成效累积。
我们坚持多年的普法教育工作,虽然也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客观上向人民群众普及了信息量可观的法律法规,也播撒了法治的种子。多年的成效累积,使得权利意识,证据意识,规则意识已经深入人心。理性成熟的思维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青年群体所认同并践行。法治思想得到了广泛而深入的传播和普及,为今后进一步推广深入法治宣传工作奠定了较为深厚的群众思想基础。
(3)、法制教育“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反馈。
必须要承认,既有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内容上缺乏及时更新,对于社会现实的飞速变化,回应和覆盖都不充分,难以触及青年人的痛点。同时,目前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也相对老旧,新旧形式的分布“不平衡”,不少有关普法的自媒体平台只是流于形式,更多的活动还是基于线下。在日新月异的社交媒体面前显得黯然失色。在形式和内容都存在问题的可观情况之下,青年群体对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相对冷淡,也是一种现实的反馈,值得我们引起高度重视。
(4)、青年群体心理特征的客观呈现。
青年群体对于时尚有着天然的的亲近感,他们对于新鲜事物,更乐于去尝试和冒险,也经常会不自觉的陷于某种新的矛盾和冲突之中,对于某些社会公共事务有着更加强烈的感受。同时,青年群体比其他年龄段的社会个体更在意自己在群体中获得的评价和反馈,因此,这种精神层面上的得与失往往更能左右他们的情绪和思想。另外,青年群体也非常在意群体的观念与自己的看法的异同,很多时候的所谓舆情,往往都是由一些意见领袖发起,而更多原本沉默的大多数可能只是在不自觉的时候被裹挟进去。作为自己和群体一致立场的表达。
结语: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矛盾也必将不断地演化,青年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是我们要不断把脉,不断调整的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法制教育,作为青年群体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基于当前的大气候,也要因应青年群体的小气候。有关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视阈下青年群体法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改革创新问题,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重要时代课题。
参考文献:
[1]何勤华.法治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
[2]马长山.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3]童之伟.社会主要矛盾与法治中国建设的关联[J].法学,2017(12).
[4]林凯;周晨.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融入法治教育的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9(9).
[5]吴传毅.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野下法治中国建设[J].湖南社会科学,2020(6).
[6]杨栋.以传统人文精神涵养新时代法治价值观[J].宁波大学学报,2020(4).
[7]鞠俊.新时代下的法治教育探析[J].法制博览,2020(6).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18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新时代高职学生法治观念养成“新对策”研究——基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视角”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KJZX19212)
本文系2018年度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立项课题“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视角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应对策略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KJXJ18412)
本文系2018年度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立项课题“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供给侧改革研究——基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对策性分析”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DJSZ18201)
关键词:社会主要矛盾转化 青年群体 法治观念 嬗变
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已经跨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过去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限于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不能获得满足,而现在,这个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了主要的诉求,现实生活中,社会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形成了新的矛盾。大家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不仅限于物质生活层面,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层面,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群体,越来越关心诸如情感、隐私、荣誉、名誉等精神层面的问题,总体来说,青年群体对于物质生活的刚性的需求,在获得一定程度的满足之后,开始关注精神生活的柔性需求。青年群体作为社会成员当中情感更为丰富,接受新事物更为容易,以及思想更为敏感的群体,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个体的自由尊严的追求和关切,已经成为越来越受关注的话题。
一、社会的变迁:青年群体法治观念的深刻变化
(1)、越发关注“公平正义”在规则设计和价值取向上的体现。
随着我国各个行业分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向深入,多年以来沿袭的平均主义已经不再有市场,在利益分配所体现的合理差异,已经成为一种不争的事实,也获得了广泛的认同。青年一代对于公正和富裕的价值观念,较之他们的长辈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本课题组为此设计了有关的调查问卷,对于问题“在富裕和公正之间,你更看重哪一个?”,53%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公正,31%的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富裕。尽管一些有关利益分配的争议性公共事件和青年群体当前所处的生活环境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有关行业差距,城乡差距以及社会阶层差距所引发的矛盾和冲突,也引起了青年群体的普遍关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理倾向,已经较为普遍的存在于青年群体当中。这样的价值观念在问卷调查的过程中也获得了印证。诸如冒名顶替上学等公共舆情事件提醒法治教育工作者,要时刻关注并及时回应青年一代对于“公平正义”在规则设计和价值取向上的体现。
(2)、越发期盼对于现实困惑的法治话语回应。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工作几十年来的不断推进,我们已经逐渐跨过了解决“有法可依””这个问题的初始阶段,目前的社会关注已经不再主要聚焦于立法的空白有待填补,而是开始关注既有的法律法规是不是能够切实有效的覆盖和解决社会当前的现实问题,“有没有法”已经逐渐被“管不管用”所取代。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群体,对于当前网络舆情所广泛关注的诸如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情防控、高空坠落物伤人等特殊民事侵权,以及刷单炒信等网络交易诚信问题,有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参与表达意识。法制教育对于现实生活的回应使命越来越凸显。本课题组为此设计了有关的调查问卷,对于问题“你认为法制宣传教育的最大作用是什么?”,44%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了解社会现实问题的法律解决途径”,31%被調查对象选择了“学习法律规定的基本内容”。25%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了解法律的精神和法治内在思想”。可见,青年一代已经对于法制教育有了更多的功能性期待,而未来的法制教育也将更迫切地承担起回应人们普遍关切的现实问题的使命。
(3)、越发在意非物质层面上的“无形利益”。
本课题组为此设计了有关的调查问卷,对于问题“你认为法律最应该保护你的什么?”,37%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财产,55%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权利和尊严。这样的调查结果分布,不免令课题组成员感到有些意外。因为在四年前的社会调查中,同样问题的答案分布是与之有着很大差异的。我们可以看到,在较短的时期内,青年群体对于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重视程度已经发生了深刻而鲜明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是基于过去几十年来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经济成就和社会进步。国民逐步摆脱了贫困,走进了温饱、小康和富裕的生活。过去物质利益满足感一度占据人们的主要关注位置,如今,这个焦点已经逐渐被精神和心里满足的感受所取代。公众对于知情权、荣誉权、名誉权,和个人隐私、肖像权益等无形的精神权利,有了空前的关注。精神利益虽然是无形的,但是其表现形式和载体却往往是有形的,对个体和群体造成的影响也是客观存在的。这个和司法实践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被越来越多的提及,形成了呼应。无形的精神利益已成为了人们有形的现实关切。
(4)、越发显示参与、表达、监督的主动性
青年群体好奇心强,情感丰富,对于和自己利益有关的社会公共决策,有天然的关注,而近年来不断见诸媒体的有关知情权,参与权、公众监督权的新闻事件,以及网络社交媒体的日益普及,也助推了这种对于公共事务的民意表达。青年群体对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有着越来越多的关心,也有越来越多的话想说。本课题组为此设计了有关的调查问卷,对于问题“你是否关心当地公共事务信息?”,42%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既要参与过程,也关心结果,37%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未必参与过程,但关心结果。这个调查结果告诉我们,青年群体的主人翁意识正在不断的增强,他们对于在公共事务中表达意见和发挥自己的能量,有着前辈们所没有的热情。我们应该正视,并且尊重这样的一种进步,将保障和引导青年群体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行使表达监督权,作为我们未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关注点。 (5)、越发认同用法治思维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模式
本课题组为此设计了有关的调查问卷,对于问题“你认为什么途径能最有效的解决纠纷和困难?”,31%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法律途径,24%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找关系私下解决,45%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找媒体曝光或上网爆料。尽管选择找媒体曝光或者上网爆料这种舆论监督的人数最多,但是我们还是欣慰的看到,选择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比例已经超过了选择找熟人私下解决的比例。长期以来,历史所形成的某种积弊,正在逐步的被公共生活游戏规则所逐步取代。青年一代正越发坚定通过法律这种公开途径来解决矛盾和问题的信心。事实上,将近一半的受调查者择了通过媒体曝光或者上网爆料,其实也是一种公开方式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个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路灯是最好的警察”这种法的基本精神也是相一致的。当然,我们要承认,通过网络爆料和所谓舆论监督的方式解决问题,未免会落入非理性和所谓多数人的暴力的窠臼,因此,帮助青年群体继续增强法治的信心,我们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6)、对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关注不足,亟待提升
这可能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一方面青年群体对于法律规则,法律精神的了解欲望客观存在,对于法律途径解决社会问题有着越来越强烈的诉求,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对于当前既有法治宣传教育的关注度却和主观意愿不相匹配。本课题组为此设计了有关的调查问卷,对于问题“你关注并了解身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動吗”,34%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不关注不了解,51%被调查对象选择了偶尔关注略有了解,只有15%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比较关注并有所了解。
二、“大气候和小气候”:青年群体法治观念演变的社会成因
(1)、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趋势。
青年群体的思想观念发生迅速而深刻的变化,虽然令人感到有些意外,又在情理之中。我们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时代演进和社会变迁。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改善,人们的关注焦点必然会与过去有所不同,随着恩格尔系数不断降低,人们开始摆脱对于生存的焦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也必然会成为迫切的现实诉求。青年群体作为亲密接触时代脉搏的群体,在思想上必然有着较为明显的反馈。
(2)、法制宣传坚持不懈的成效累积。
我们坚持多年的普法教育工作,虽然也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客观上向人民群众普及了信息量可观的法律法规,也播撒了法治的种子。多年的成效累积,使得权利意识,证据意识,规则意识已经深入人心。理性成熟的思维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青年群体所认同并践行。法治思想得到了广泛而深入的传播和普及,为今后进一步推广深入法治宣传工作奠定了较为深厚的群众思想基础。
(3)、法制教育“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反馈。
必须要承认,既有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内容上缺乏及时更新,对于社会现实的飞速变化,回应和覆盖都不充分,难以触及青年人的痛点。同时,目前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也相对老旧,新旧形式的分布“不平衡”,不少有关普法的自媒体平台只是流于形式,更多的活动还是基于线下。在日新月异的社交媒体面前显得黯然失色。在形式和内容都存在问题的可观情况之下,青年群体对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相对冷淡,也是一种现实的反馈,值得我们引起高度重视。
(4)、青年群体心理特征的客观呈现。
青年群体对于时尚有着天然的的亲近感,他们对于新鲜事物,更乐于去尝试和冒险,也经常会不自觉的陷于某种新的矛盾和冲突之中,对于某些社会公共事务有着更加强烈的感受。同时,青年群体比其他年龄段的社会个体更在意自己在群体中获得的评价和反馈,因此,这种精神层面上的得与失往往更能左右他们的情绪和思想。另外,青年群体也非常在意群体的观念与自己的看法的异同,很多时候的所谓舆情,往往都是由一些意见领袖发起,而更多原本沉默的大多数可能只是在不自觉的时候被裹挟进去。作为自己和群体一致立场的表达。
结语: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矛盾也必将不断地演化,青年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是我们要不断把脉,不断调整的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法制教育,作为青年群体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基于当前的大气候,也要因应青年群体的小气候。有关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视阈下青年群体法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改革创新问题,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重要时代课题。
参考文献:
[1]何勤华.法治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
[2]马长山.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3]童之伟.社会主要矛盾与法治中国建设的关联[J].法学,2017(12).
[4]林凯;周晨.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融入法治教育的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9(9).
[5]吴传毅.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野下法治中国建设[J].湖南社会科学,2020(6).
[6]杨栋.以传统人文精神涵养新时代法治价值观[J].宁波大学学报,2020(4).
[7]鞠俊.新时代下的法治教育探析[J].法制博览,2020(6).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18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新时代高职学生法治观念养成“新对策”研究——基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视角”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KJZX19212)
本文系2018年度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立项课题“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视角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应对策略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KJXJ18412)
本文系2018年度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立项课题“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供给侧改革研究——基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对策性分析”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DJSZ1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