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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是社会治理的一种有效实践途径,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开展,关键在于制度化。以长兴县志愿服务为研究对象,对其志愿服务中的体系构建、队伍与阵地建设、工作机制、激励制度、培训与保障、供需匹配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发现长兴县在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滞后、管理体制粗放及行政主导色彩浓厚、激励保障机制缺乏、专业化水平低、供需匹配失衡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以社会治理为视角,从体系完善、需求匹配、效益最大三原则出发来提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