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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在向社会输送大量高端技能人才的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在当前的新形势之下,高职教师不仅要完成必要的教学工作,其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性也逐步凸显,提升高职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也已成为高职院校新的发展方向。其中,农村社会作为社会组成的重要部分,服务农村建设同样需要广大高职教师的努力,因此只有不断提升高职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才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服务社会是现代社会赋予高职院校的重要使命,培养更多高端技能型人才是高职院校的重要目标【1】。在当前全社会都是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浪潮当中,承担着社会服务职能的高职院校同样不可缺席,因此高职院校因充分利用自身的师资优势,为农村建设发展贡献出应有的力量。
一、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内涵与发展现状
所谓的社会服务,也即是指助推社会进步,尤其是直接作用于社会、企业的服务。在高等教育当中,高职教育与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向社会提供不同形式的服务是其不可推卸的职责之一,因此,国家教育部与财政部将“社会服务领先”列为评定示范性高职院校的主要条件之一,也进一步证明了服务于社会这项职责对于高职院校而言,是责无旁贷的。
现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特别是国家级的示范院校已开始着手去开展提高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相关事宜,然而由于发展时间不长,受制于条件限制,仍未形成标准化的研究成果,在实际的推行当中暴露出了诸多弊端,比如激励机制的缺失、服务实践平台不健全以及政策制度不完善等等。此外,许多高职教师在院校内还有众多教学科研任务,难以保证社会服务实践的时间,抑或是部分高职活动的教学科研活动与社会的经济生产不相符,无法直接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种种问题都对知识转换为技能服务产生了一定的障碍,也导致高职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无法得到有效提高。因此,高职教师应积极更新观念,摆正自己的角色定位,努力通过提高自身社会服务能力去服务好地方经济,服务好社会。
二、提高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具体途径
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其社会服务功能体现在多个方面,而在当前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浪潮中,笔者主要针对其中的服务农村发展建设进行探析,从中提出教师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的相关途径。
1.做好队伍建设工作,提升服务新农村建设能力
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其人事制度应作出相应调整,对于教师的专业与学习要求固然重要,而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同样也应看重,因此在聘任教师时应优先考虑具备一定社会服务经验的高技能技术人才。此外,对于新入职的年轻教师也应引导其深入社会进行服务实践,使其能够掌握农村社会的生产、管理知识,进而提升服务新农村建设能力以及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能够快速适应当前高职院校的发展要求。
此外,提高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便是培训进修,结合学习培训、学术交流等方式去促进其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同时可选派教师前往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参观交流或者深入生产一线去进行技能培训,提升教师的实践技能水平。只有做好队伍的建设工作,促进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提高,才能提升教师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2.定期调研,提升高职教师服务农村建设能力
高职院校应积极鼓励并支持教师在当前的社会实践平台上与农村社会建立沟通,比如志愿者服务、“三下乡”社会实践等等。这样一来,能够对现阶段的农村社会发展状况与实际需求有必要的了解,进而找准社会服务的着手点,在结合不同地方政府的发展规划与目标的基础上去寻求服务支持。此外,教师还能够对自身的学术知识、应用能力与社会生产之间的差距有清楚的认知,进而发现自身进步的方向。同时,教师对于调研信息要进行及时地处理,并且将结果向农村、农民等相关人员反馈,以此为基础让高职教师能够对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计划有更为完善的调整,能够明确“从哪一领域着手,从哪一块农村地区开展建设服务”等关键问题,避免了教师服务农村社会的盲目性与滞后性,进而提升高职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
3.建立对社会服务成果的科学评价体系
通常来讲,评价体系有评价标准与评价指标组成,而在高职教师的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该评价标准为高职院校教师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规划目标,而评价指标则为具体评价的依据,为具体的服务规划途径与方向【2】。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为高职教师点明了发展方向,也为其提供了职位晋升与教育能力提升的平台,而相关地方政府与农村业可结合评价制度对资源投入与策略决策予以意见修改,配合高职教师完成社会服务。
服务新农村建设作为高职院校教师的自主选择,该行为不仅要求教师对自身发展负责,同时还需要对农村社会、政府与农民负责。不管如何,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始终是高职院校的最终追求,也是其最基本的评价标准,虽然在社会服务中,人才培养方式发生一定改变,但“师生能力提升”“服务与地方政府规划相契合”“服务对农村社会有实际提升”仍旧是对人才培养影响至深的方面,也是评价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指标【3】。
4.政府部门应发挥主导作用
完善新农村建设各项体制机制,为高职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和智力支持,加大办学投入,注重措施引导。首先,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各項体制机制,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创新和转化,搭建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的平台,支持激励高职院校科研人员转向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把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科研项目落实到实践中;其次,政府应当为高职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对于高职院校尤其是涉农高职院校而言,投入不足时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其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障碍。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增加财政投入,并确保各项投入经费足额到位,实现投入机制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良性循环;再次,政府部门应制定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高职院校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积极主动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农业发展所需的新型职业农民,这也是涉农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的新的着力点
实质上来看,社会服务成果与科研成果的作用有共通点,都可助推社会的进步发展,目前对于科研成果早已有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而对于社会服务成果的评价体系却相对缺乏,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高职教师开展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因此,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高职院校应结合上述笔者所述,尽快研究社会服务成果的评价指标与方法标准,完善社会认同的评价体系,进而更好的促进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核心组成,为社会输送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是其教学根本目标,而提升高职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则是保证人才培养水平的关键保障。所以,高职院校一定要结合自身的优势与特点,采取有效途径去不断提升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进而有效推动其教学水平的提高,为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提供必要的服务,完美履行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职责。(作者单位为福建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服务社会是现代社会赋予高职院校的重要使命,培养更多高端技能型人才是高职院校的重要目标【1】。在当前全社会都是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浪潮当中,承担着社会服务职能的高职院校同样不可缺席,因此高职院校因充分利用自身的师资优势,为农村建设发展贡献出应有的力量。
一、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内涵与发展现状
所谓的社会服务,也即是指助推社会进步,尤其是直接作用于社会、企业的服务。在高等教育当中,高职教育与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向社会提供不同形式的服务是其不可推卸的职责之一,因此,国家教育部与财政部将“社会服务领先”列为评定示范性高职院校的主要条件之一,也进一步证明了服务于社会这项职责对于高职院校而言,是责无旁贷的。
现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特别是国家级的示范院校已开始着手去开展提高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相关事宜,然而由于发展时间不长,受制于条件限制,仍未形成标准化的研究成果,在实际的推行当中暴露出了诸多弊端,比如激励机制的缺失、服务实践平台不健全以及政策制度不完善等等。此外,许多高职教师在院校内还有众多教学科研任务,难以保证社会服务实践的时间,抑或是部分高职活动的教学科研活动与社会的经济生产不相符,无法直接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种种问题都对知识转换为技能服务产生了一定的障碍,也导致高职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无法得到有效提高。因此,高职教师应积极更新观念,摆正自己的角色定位,努力通过提高自身社会服务能力去服务好地方经济,服务好社会。
二、提高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具体途径
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其社会服务功能体现在多个方面,而在当前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浪潮中,笔者主要针对其中的服务农村发展建设进行探析,从中提出教师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的相关途径。
1.做好队伍建设工作,提升服务新农村建设能力
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其人事制度应作出相应调整,对于教师的专业与学习要求固然重要,而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同样也应看重,因此在聘任教师时应优先考虑具备一定社会服务经验的高技能技术人才。此外,对于新入职的年轻教师也应引导其深入社会进行服务实践,使其能够掌握农村社会的生产、管理知识,进而提升服务新农村建设能力以及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能够快速适应当前高职院校的发展要求。
此外,提高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便是培训进修,结合学习培训、学术交流等方式去促进其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同时可选派教师前往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参观交流或者深入生产一线去进行技能培训,提升教师的实践技能水平。只有做好队伍的建设工作,促进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提高,才能提升教师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2.定期调研,提升高职教师服务农村建设能力
高职院校应积极鼓励并支持教师在当前的社会实践平台上与农村社会建立沟通,比如志愿者服务、“三下乡”社会实践等等。这样一来,能够对现阶段的农村社会发展状况与实际需求有必要的了解,进而找准社会服务的着手点,在结合不同地方政府的发展规划与目标的基础上去寻求服务支持。此外,教师还能够对自身的学术知识、应用能力与社会生产之间的差距有清楚的认知,进而发现自身进步的方向。同时,教师对于调研信息要进行及时地处理,并且将结果向农村、农民等相关人员反馈,以此为基础让高职教师能够对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计划有更为完善的调整,能够明确“从哪一领域着手,从哪一块农村地区开展建设服务”等关键问题,避免了教师服务农村社会的盲目性与滞后性,进而提升高职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
3.建立对社会服务成果的科学评价体系
通常来讲,评价体系有评价标准与评价指标组成,而在高职教师的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该评价标准为高职院校教师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规划目标,而评价指标则为具体评价的依据,为具体的服务规划途径与方向【2】。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为高职教师点明了发展方向,也为其提供了职位晋升与教育能力提升的平台,而相关地方政府与农村业可结合评价制度对资源投入与策略决策予以意见修改,配合高职教师完成社会服务。
服务新农村建设作为高职院校教师的自主选择,该行为不仅要求教师对自身发展负责,同时还需要对农村社会、政府与农民负责。不管如何,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始终是高职院校的最终追求,也是其最基本的评价标准,虽然在社会服务中,人才培养方式发生一定改变,但“师生能力提升”“服务与地方政府规划相契合”“服务对农村社会有实际提升”仍旧是对人才培养影响至深的方面,也是评价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指标【3】。
4.政府部门应发挥主导作用
完善新农村建设各项体制机制,为高职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和智力支持,加大办学投入,注重措施引导。首先,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各項体制机制,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创新和转化,搭建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的平台,支持激励高职院校科研人员转向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把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科研项目落实到实践中;其次,政府应当为高职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对于高职院校尤其是涉农高职院校而言,投入不足时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其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障碍。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增加财政投入,并确保各项投入经费足额到位,实现投入机制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良性循环;再次,政府部门应制定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高职院校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积极主动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农业发展所需的新型职业农民,这也是涉农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的新的着力点
实质上来看,社会服务成果与科研成果的作用有共通点,都可助推社会的进步发展,目前对于科研成果早已有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而对于社会服务成果的评价体系却相对缺乏,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高职教师开展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因此,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高职院校应结合上述笔者所述,尽快研究社会服务成果的评价指标与方法标准,完善社会认同的评价体系,进而更好的促进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核心组成,为社会输送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是其教学根本目标,而提升高职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则是保证人才培养水平的关键保障。所以,高职院校一定要结合自身的优势与特点,采取有效途径去不断提升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进而有效推动其教学水平的提高,为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提供必要的服务,完美履行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职责。(作者单位为福建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