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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身天圆祥泰大厦顶层,鸟巢、水立方尽收眼底。这座投资数十亿的大厦已经建成,但因办不了产权证,开发者左安一被逼到了资金链断裂的边缘。
2002年,因一起被升格为刑事案件的民事纠纷,商人左安一被哈尔滨警方错捕,此后痛失了开发中的一宗“黄金宝地”。
错案平反后,经协调,2011年,北京市国土部门将鸟巢边上的新地块置换给左安一,直到2017年大厦落成,他被告知:侵权的是哈尔滨,北京无须担负“国家赔偿”。
基于此,协议出让方式被否,需按“招拍挂”再补缴土地出让金14.8亿元。左安一傻眼了。
“宝地”得手, 祸从天降
左安一原本从事边贸和金融生意,后来进军房地产市场。
命运的变化在1998年埋下伏笔。这一年,左安一拿到了北京东城的一块“黄金宝地”:位于北京北二环中轴线,距故宫不过3公里。
左安一将项目命名为“天圆广场”。北京世纪天圆广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天圆广场公司”)此后设立,左安一任董事长。
然而,正当项目迅速推进之时,2002年9月30日,左安一被来自哈尔滨的刑警抓走,理由是涉嫌诈骗。
左安一被捕后,由于土地出让金迟迟未到位。最终,“宝地”被政府收回,公司营业执照也被吊销。
为“依法善后”,北京给新地
2007年7月,黑龙江高院以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直接改判其无罪。重获自由的左安一未放弃“天圆广场”。2008年8月,左安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一年多之后,哈尔滨法检机关共同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仅支付左安一人身自由赔偿金20.1万元,以“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为由不支持出具司法建议函等请求。
转机发生在2010年。
2010年8月,北京市委政法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此事,最终的解决方案是,另选奥体中心南侧、安定路西侧OS-02地块,拟协议出让给左的公司。
按“协议出让”给地,完工后按“招拍挂”补钱
2012年12月,天圆祥泰公司与原北京市国土局正式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1.54亿元,加上土地补偿款、税费等支出,天圆祥泰公司实际支付了11.93亿元。
然而,左安一未料到,“8·31大限”政策出台后,项目手续办不下来,又不得已被搁置了。
根据“8·31大限”政策,经营性土地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而原北京市国土局违规审批了。根据当时北京招拍挂均价计算,天圆祥泰公司还得补交14.8亿元,否则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左安一对此无法接受,“如果当时说要走招拍挂,我就不会来拿这个项目了。”
“恢复原状” 有无法律障碍?
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要求,左安一重新拿地需走招拍挂程序。
规划国土委的官员还认为,办错案的是哈尔滨而非北京,北京有关部门不是赔偿义务机关,无需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解释,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赔偿义务都要由‘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这中间可能需要很多机关协助。既然黑龙江高院已致函,北京市有关部门便有义务配合恢复原状。“恢复原状”当然是“恢复当时的原狀”,当时是协议出让拿地,现在也应该是协议出让。
“产权证若不能及时办理,就办不了其他贷款。”左安一表示,若无法偿还借贷,大厦可能被拍卖或被金融机构收走,公司又会面临破产危险。
摘自《南方周末》
2002年,因一起被升格为刑事案件的民事纠纷,商人左安一被哈尔滨警方错捕,此后痛失了开发中的一宗“黄金宝地”。
错案平反后,经协调,2011年,北京市国土部门将鸟巢边上的新地块置换给左安一,直到2017年大厦落成,他被告知:侵权的是哈尔滨,北京无须担负“国家赔偿”。
基于此,协议出让方式被否,需按“招拍挂”再补缴土地出让金14.8亿元。左安一傻眼了。
“宝地”得手, 祸从天降
左安一原本从事边贸和金融生意,后来进军房地产市场。
命运的变化在1998年埋下伏笔。这一年,左安一拿到了北京东城的一块“黄金宝地”:位于北京北二环中轴线,距故宫不过3公里。
左安一将项目命名为“天圆广场”。北京世纪天圆广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天圆广场公司”)此后设立,左安一任董事长。
然而,正当项目迅速推进之时,2002年9月30日,左安一被来自哈尔滨的刑警抓走,理由是涉嫌诈骗。
左安一被捕后,由于土地出让金迟迟未到位。最终,“宝地”被政府收回,公司营业执照也被吊销。
为“依法善后”,北京给新地
2007年7月,黑龙江高院以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直接改判其无罪。重获自由的左安一未放弃“天圆广场”。2008年8月,左安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一年多之后,哈尔滨法检机关共同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仅支付左安一人身自由赔偿金20.1万元,以“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为由不支持出具司法建议函等请求。
转机发生在2010年。
2010年8月,北京市委政法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此事,最终的解决方案是,另选奥体中心南侧、安定路西侧OS-02地块,拟协议出让给左的公司。
按“协议出让”给地,完工后按“招拍挂”补钱
2012年12月,天圆祥泰公司与原北京市国土局正式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1.54亿元,加上土地补偿款、税费等支出,天圆祥泰公司实际支付了11.93亿元。
然而,左安一未料到,“8·31大限”政策出台后,项目手续办不下来,又不得已被搁置了。
根据“8·31大限”政策,经营性土地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而原北京市国土局违规审批了。根据当时北京招拍挂均价计算,天圆祥泰公司还得补交14.8亿元,否则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左安一对此无法接受,“如果当时说要走招拍挂,我就不会来拿这个项目了。”
“恢复原状” 有无法律障碍?
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要求,左安一重新拿地需走招拍挂程序。
规划国土委的官员还认为,办错案的是哈尔滨而非北京,北京有关部门不是赔偿义务机关,无需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解释,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赔偿义务都要由‘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这中间可能需要很多机关协助。既然黑龙江高院已致函,北京市有关部门便有义务配合恢复原状。“恢复原状”当然是“恢复当时的原狀”,当时是协议出让拿地,现在也应该是协议出让。
“产权证若不能及时办理,就办不了其他贷款。”左安一表示,若无法偿还借贷,大厦可能被拍卖或被金融机构收走,公司又会面临破产危险。
摘自《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