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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嘉道时期,灾荒严重。本文归纳了嘉道时期灾荒的特点,在此基础上,对特定时期自然灾害发生的原因從自然和社会两个角度进行全面阐述。指出人类社会对自然界的盲目、过度开发导致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嘉道时期频繁的灾害就是这种行为的严重后果。
关键词: 嘉道时期;灾荒;灾因
在清史研究中,嘉道时期是目前史学界研究较为薄弱的一段,而灾荒史研究相对来说更是一个薄弱的环节。此时期的研究成果不多,主要侧重于嘉道时期水灾及与鸦片战争关系密切的相关人物如林则徐等人的救灾活动的研究。本文在这方面做了些努力,在较为全面的介绍嘉道时期灾情的基础上细致分析这一灾荒发生的诸多因素。
一、嘉道时期灾情特点
嘉道时期灾荒严重,据统计嘉庆元年至二十五年 ,至少4395州县受灾,平均每年175.8个。道光元年至十九年,至少4854州县受灾,平均每年255.5个。[1]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水灾是带给人民苦难较重、对社会经济破坏较大的一种。黄河是决口、泛溢最多的一条大河,嘉道时期河患更加严重。嘉庆初年黄河决口频繁,嘉庆元年六月(1796年7月)丰汛六堡决口;嘉庆二年七月(1797年9月)河决砀山县,随后曹县二十五堡决口;嘉庆三年正月(1798年3月)曹县二十五复决,八月(10月)雎州上汛五堡决口;嘉庆四年七月(8月)河决砀山县,同年堵而复决。经过治理,河决情况稍有好转,在随后的十几年中决口有所减少,但也时有发生。如:嘉庆八年九月(1803年10月)封丘县横家楼决口;嘉庆十一年七月(1806年9月)宿迁县周家楼决口;嘉庆十六年七月(1811年8月)邳州决口;嘉庆十六年七月(1811年8月)砀山县上汛李家楼决口;嘉庆十八年九月(1813年9月)雎州下汛二堡薛家楼决口,同年桃北汛决口。嘉庆末年黄河决口情况再度增长。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兰阳县八堡、仪封上汛三堡、考城汛旧南堤、祥符上汛六堡、下汛六七堡、中牟县上汛八堡、陈留汛七八堡、武陟县马营坝决口。嘉庆二十五年三月(1820年4月)仪封上汛四堡决口。嘉庆末年河决的骤增在某种程度上与嘉庆帝后期对治河工作的疏懒有关。而道光鸦片战争爆发后连续三年黄河大决口对当地人民造成长期的灾难性后果。
嘉道时期,长江流域水患加剧。长江中下游地区历来为我国重要的产粮区,嘉道时期,灾害频发。这一方面与中国的自然条件有关,另一方面是人类长期不当的生产活动所积累的后果的总爆发。随着人口的过度增长,人地矛盾的尖锐,大量无地贫民纷纷流向山区进行垦种,盲目的垦殖活动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加剧了水土流失,也给中下游地区带来严重的灾难,如嘉道时期长江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明显增多。灾害对当地人民造成沉重打击,如湖南省在灾害的打击下,“灾民糊口无资,栖身无所,情形极其困苦,且多纷纷外出觅食”。[2][3]
就地区而言,嘉道时期东南各省灾害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以湖北省为例,湖北境内土壤肥沃,水源充足,是主要的产粮区之一。由于这里河道曲折,泥沙沉积量大,嘉道时期水患愈来愈频繁,许多州县接连受灾,如道光二十年(1840年)至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湖北连续受灾。本是粮食输出地区的湖北省却不能保证本地需求,反而依靠湖南及四川的粮食来维持。
嘉道时期特大灾荒发生频繁,灾害对人民的打击异常严重。如嘉庆六年(1801年)永定河决口。这年六月初一(7月11日)起,京畿一带连降暴雨,这场大雨持续将近一个月,以致永定河决口数处,河水泛滥,京畿地区遭受数百年来特大水灾,“实非寻常偏灾可比”。[4]京城地区受灾严重,由于连日雨势过大,“宫门水深数尺,屋宇倾圮者不可以数计”。[5]而且,由于雨势过大,京城内外,坍塌墙垣房屋甚多。贡院墙垣、号舍也多有坍塌、渗漏,顺天乡试被迫展期。[6]其他如嘉庆十八年(1813年)冀鲁豫三省旱灾,道光三年(1823年)北方直隶、南方江苏等数省水灾,鸦片战争爆发后连续三年黄河决口,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二十七年(1847年)秦豫大旱和道光末年的东南各省大水灾等都是对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破坏较为严重的特大灾害。
二、嘉道时期灾因探析
自然灾害的形成,从根本上说是由于自然条件和人类社会活动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探讨灾害的成因主要从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两方面去分析。
自然环境是造成我国灾害频繁的重要因素。就地形而言,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多样,山地、高原、盆地、丘陵占绝大部分,平原仅占很小一部分,山地、高原和丘陵地区极易发生各种自然灾害,往往成为灾害的频发之地。地理位置也是引发灾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地区而言,年降水量从东、南两个方向向西北内陆逐渐减少,内陆地区相对比较容易发生旱灾。我国地势起伏很大,西高东低,呈明显的三级阶梯,对我国自然环境带来很大的影响。首先,这种地势有利于季风从沿海深入内陆,给内陆地区也带来丰富的降水。其次,长江和黄河发源于西部高原,自西向东流经多个省份,径流落差较大,中下游地势低洼平缓,造成下游的淤积,冲击平原带来当地经济的发展,文化的繁荣,但同时这种地势加之人类对山区的过度垦种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从而引发洪涝灾害。
特定历史的气候变迁对自然灾害的形成也有很大的影响。嘉道时期处于所谓的“明清小冰期”。[7]竺可桢先生经过长期对古代气候资料的搜集整理,研究了中国近五千年来自然气候的变迁,其成果对气候变化研究具有重要贡献。竺可桢经研究提出大约十五世纪到十九世纪中叶,中国进入所谓的“明清小冰期”。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对“明清小冰期”做出进一步的肯定。如王业键等经过综合研究提出,华北地区十九世纪初进入冷期,华东和南部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进入冷期。[8] 这与嘉道时期大致吻合。小冰期时,温度相应降低,影响农作物生长,导致减产或歉收。温度对农作物生产影响很大,竺可桢先生在《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一文中提出“虽摄氏一度之差,亦可精密量出,在冬、春季即能影响农作物的生长”。[9]农作物的产量与生长期内的积温多少,有直接的关系。小冰期内,气温相对降低,农作物的积温也随之变化,导致粮食减产或歉收。所以,“明清小冰期”特定的温度变化是影响嘉道时期灾荒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小冰期期间,农作物容易遭受冷害的袭击。异常低温天气的出现是小冰期的一个特征,从而导致冻灾、雪灾发生的频率较高。嘉道时期小冰期影响下冻灾、雪灾的发生次数明显增多,如此普遍而严重的冷害对农业生产造成不良影响,是引起饥荒的重要因素。除此以外,旱涝灾害与小冰期有极大的相关性。小冰期内除直接导致雪灾、冻灾的发生外,还影响其他灾害尤其是水灾的频繁发生。小冰期影响下,旱涝灾害频频出现,这对植物生长产生严重影响。任何一种作物从种到收,都需要一定的生长期,气温高则生长期缩短,气温低则生长期就延长。生长期的延长,在生产技术还不发达的情况下,导致农作物遭受自然灾害的几率相对增加。
总之,中国的自然环境、地形地势和嘉道时期特定的气候变迁是造成这一自然灾害频发的重要原因。
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对于环境施加的影响越来越显著。因此仅仅从自然原因方面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研究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嘉道时期,灾害频发,除自然因素外,主要是长期以来人为因素作用于生态环境造成的。尤其是在人口过度增长的压力下,人类忽视自然规律,盲目开发、掠夺式开发导致的苦果。
过度增长的人口给社会造成了压力。人口增加导致消费增加,限于生产力水平,清代及其以前的朝代应对人口壓力的唯一途径是扩大耕地面积。雍正帝就认为“惟开垦一事最有裨益”。[10]但是,可耕地是有限的。到乾隆,人类开垦活动已经从平原向山区扩展。清政府在乾隆五年(1740年)谕令将各省新辟零星土地免科。这一年,贵州布政使陈德荣奏:“山土宜广行垦辟,增种杂粮,或招佃共垦。……其无业主之官山,一概招人认垦,官为立界”。第二年,贵州总督张广泗奏“开山垦土,乃黔民资生长策,凡陂头岭侧,可播种杂粮者,无不刀耕火种,……应劝谕农民尽力播种”。[11]从此以后,山区也成为农民垦种的对象。嘉庆初年为了防止难民加入起义军,清廷采取了允许难民开垦老林山区的政策。嘉庆五年四月七日(1800年4月30日),嘉庆帝正式下旨将陕西南山老林量加砍伐,土地拨给流民自行垦种,“而失业流民,日久即可作为土著。”[12]这项政策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安抚难民,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贫困农民也纷纷前来。新一轮的流民纷至沓来,“自白莲教乱,富者去而之他,贫者流而为匪,川楚无业之徒纷纷前来,开垦荒地”。[13]所以,对山区老林的开垦热潮在嘉道时期稍有中断之后,继续高涨。
开垦山区给社会经济生活和自然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变化。一方面,大片贫瘠的山地被垦殖耕种,人类的活动范围迅速扩大,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瘠土变沃土的喜悦,短期而言,确实维持了一些人的生计,在某种程度上暂时缓解了人口压力带来的生存问题。另一方面,盲目的垦荒造成了山区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刀耕火种的落后耕作方式,导致森林植被和动植物种类的减少,激化了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造成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恶性循环。
山区开垦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大片森林遭到毁灭性的破坏,水土流失加剧。自然植被在减轻水土流失方面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是抑制侵蚀的主要自然因子。植物枝叶对降雨侵蚀力的削弱和调节径流、缓和洪水程度,降低径流冲刷力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植物根系还可以固结土壤,提高土壤抗蚀力。因此,对植被的破坏,不可避免的会带来严重的水土流失。如川楚陕交界山区,“老林开垦,山地挖松”,“每当夏秋之时,山水暴涨,挟沙拥石而行”。[14]山区的地形加重了盲目开垦造成的水土流失的严重程度。地形条件也是影响土壤侵蚀程度的一个因素,坡度和坡长是影响水土流失的最重要的地形因子。山区地面崎岖有坡度,下雨后水流沿坡面下行,水土流失现象发生。如遇暴雨,发生山洪,裸露的山地侵蚀危害更加严重。逐渐变薄的土层,还减少了土壤的蓄水容量,甚至完全丧失了蓄水能力,致使暴雨时行之时,渗水量减少,径流量增大,尤其是山区,使得水土流失更为严重。森林植被的破坏和水土流失的加剧恶化了山区农作物生长环境,使山区土层变薄,肥力下降,土地更加瘠薄,粮食减产歉收。盲目开垦山区的后果最终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成为当地人民生活日益贫困的根源。
山区盲目垦种的结果不仅导致山区农作物生长环境的恶化,还会影响下游地区的经济发展,正如俗语所言“山上开荒,山下遭殃”。如浙江省各府属“山势深竣处所,多有外来游民,租场斫柴,翻掘根株,种植苞芦,以致土石松浮,一遇山水陡发,冲入河流,水道淤塞,濒河堤岸多被冲决,淹浸田禾,大为农人之害”。[15]上述材料揭示出山区开垦导致水土流失加剧,引起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造成对下游地区农田生态系统的破坏。
人类不当的生产活动导致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引起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嘉道时期有识之士已经开始觉察、揭示生态环境与自然灾害之间的极为密切的关系。陶澍在分析道光十一年(1831年)江苏大水的原因时,认识到了上游山区开垦造成的水土流失与下游水患增加的之间的联系。他说:“上游川陕滇黔等省开垦太多,无业游民到处伐山刊木,种植杂粮,一遇暴雨,土石随流而下”。身为封疆大吏,他同时也认识到此等谋食穷民“难禁其生计”[16]。开垦山区是穷民谋生之计,而且考虑到挑挖下游淤积沙洲所需经费难筹,最终陶澍并没有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生态环境与水患关系揭示的更为细致的是魏源,他在解释嘉道时期长江水患日增的原因时,已经注意到了人地矛盾引起的开垦所造成的长江上游森林的破坏及由此而导致的中下游水道的淤塞是长江水患增加的原因。魏源能够意识到生态环境与自然灾害之间的关系,提出对占种河道的圩田进行治理,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嘉道时期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在生产力水平没有相应的提高的基础上,尽量开垦可耕地似乎是当时唯一的方法,禁止占种很难真正有效执行。
嘉道时期有识之士能够注意到生态环境与灾害的关系,这在当时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的。但是,他们对如何改善生态环境似乎没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而且,由于阶级所限,他们没有也不可能认识到人民盲目开垦山区、占种、围垦的根源在于封建统治阶级对百姓的过度剥削造成人民的极端贫困。其实,解决山区水土流失的关键是解决好日常民食问题。嘉道时期,生产力水平低下、政治腐朽黑暗,不可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在嘉道时期形成了人民贫困——盲目开垦——生态环境恶化——人民更加贫困——扩大开垦——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恶性循环。另外,政治腐败、战争等也是导致嘉道时期灾害频发的重要因素,由于篇幅所限,在此不作详细论述。
总之,嘉道时期灾荒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自然条件是导致灾害发生的重要原因。当然,单纯的强调自然条件的影响也是不全面的。从嘉道时期灾害的种类、地域特点,我们可以看出人类社会活动对灾害发生的影响越来越大。嘉道时期上承康乾盛世,人口已经增至三四亿人。随着人口的过度增长,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范围逐渐扩展。人类在利用自然向自然索取的同时,本应注意采取措施增强自然的再生产能力,至少也要努力维持其原有的生态环境,而嘉道时期,在这方面做的远远不够。这样,人类不当的生产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导致人与自然的不和谐,自然环境不仅不能提供人类所需要的物质,而且频降灾害。当然,我们也应该肯定嘉道时期一些有为之士已经对这个问题有所意识,但是限于腐败的政府、落后的生产力,他们并未能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
参考文献:
[1]李向军:《清代灾荒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版。
[2]《录副档》,道光二十九年六月十八日湖南巡抚赵炳言折。
[4] 《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八十六。
[5] 《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八十四。
[6]庆桂等:《钦定辛酉工赈纪事》,卷六。
[7]明清小冰期通常指1550~1850年的寒冷期。对小冰期开始与结束的时间说法不同:开始期最早的有1300~1310年,最迟的有1560等说法;结束期有1700、1850、1900等说法。
[8]王业键、黄莹珏:《清代中国气候变迁、自然灾害与粮价的初步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1期,第3页。
[9]竺可桢:《竺可桢文集》,第476页,科学出版社
1979年版。
[10] 《清世宗实录》,卷六。
[11]《清高宗实录》,卷一百三十。
[12]蒋维明:《川湖陕白莲教起义资料辑录》,第227
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13] 卢坤:《秦疆治略》。
[14]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九。
[15] 《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四。
[16] 《陶文毅公全集》,卷十,奏疏。
关键词: 嘉道时期;灾荒;灾因
在清史研究中,嘉道时期是目前史学界研究较为薄弱的一段,而灾荒史研究相对来说更是一个薄弱的环节。此时期的研究成果不多,主要侧重于嘉道时期水灾及与鸦片战争关系密切的相关人物如林则徐等人的救灾活动的研究。本文在这方面做了些努力,在较为全面的介绍嘉道时期灾情的基础上细致分析这一灾荒发生的诸多因素。
一、嘉道时期灾情特点
嘉道时期灾荒严重,据统计嘉庆元年至二十五年 ,至少4395州县受灾,平均每年175.8个。道光元年至十九年,至少4854州县受灾,平均每年255.5个。[1]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水灾是带给人民苦难较重、对社会经济破坏较大的一种。黄河是决口、泛溢最多的一条大河,嘉道时期河患更加严重。嘉庆初年黄河决口频繁,嘉庆元年六月(1796年7月)丰汛六堡决口;嘉庆二年七月(1797年9月)河决砀山县,随后曹县二十五堡决口;嘉庆三年正月(1798年3月)曹县二十五复决,八月(10月)雎州上汛五堡决口;嘉庆四年七月(8月)河决砀山县,同年堵而复决。经过治理,河决情况稍有好转,在随后的十几年中决口有所减少,但也时有发生。如:嘉庆八年九月(1803年10月)封丘县横家楼决口;嘉庆十一年七月(1806年9月)宿迁县周家楼决口;嘉庆十六年七月(1811年8月)邳州决口;嘉庆十六年七月(1811年8月)砀山县上汛李家楼决口;嘉庆十八年九月(1813年9月)雎州下汛二堡薛家楼决口,同年桃北汛决口。嘉庆末年黄河决口情况再度增长。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兰阳县八堡、仪封上汛三堡、考城汛旧南堤、祥符上汛六堡、下汛六七堡、中牟县上汛八堡、陈留汛七八堡、武陟县马营坝决口。嘉庆二十五年三月(1820年4月)仪封上汛四堡决口。嘉庆末年河决的骤增在某种程度上与嘉庆帝后期对治河工作的疏懒有关。而道光鸦片战争爆发后连续三年黄河大决口对当地人民造成长期的灾难性后果。
嘉道时期,长江流域水患加剧。长江中下游地区历来为我国重要的产粮区,嘉道时期,灾害频发。这一方面与中国的自然条件有关,另一方面是人类长期不当的生产活动所积累的后果的总爆发。随着人口的过度增长,人地矛盾的尖锐,大量无地贫民纷纷流向山区进行垦种,盲目的垦殖活动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加剧了水土流失,也给中下游地区带来严重的灾难,如嘉道时期长江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明显增多。灾害对当地人民造成沉重打击,如湖南省在灾害的打击下,“灾民糊口无资,栖身无所,情形极其困苦,且多纷纷外出觅食”。[2][3]
就地区而言,嘉道时期东南各省灾害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以湖北省为例,湖北境内土壤肥沃,水源充足,是主要的产粮区之一。由于这里河道曲折,泥沙沉积量大,嘉道时期水患愈来愈频繁,许多州县接连受灾,如道光二十年(1840年)至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湖北连续受灾。本是粮食输出地区的湖北省却不能保证本地需求,反而依靠湖南及四川的粮食来维持。
嘉道时期特大灾荒发生频繁,灾害对人民的打击异常严重。如嘉庆六年(1801年)永定河决口。这年六月初一(7月11日)起,京畿一带连降暴雨,这场大雨持续将近一个月,以致永定河决口数处,河水泛滥,京畿地区遭受数百年来特大水灾,“实非寻常偏灾可比”。[4]京城地区受灾严重,由于连日雨势过大,“宫门水深数尺,屋宇倾圮者不可以数计”。[5]而且,由于雨势过大,京城内外,坍塌墙垣房屋甚多。贡院墙垣、号舍也多有坍塌、渗漏,顺天乡试被迫展期。[6]其他如嘉庆十八年(1813年)冀鲁豫三省旱灾,道光三年(1823年)北方直隶、南方江苏等数省水灾,鸦片战争爆发后连续三年黄河决口,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二十七年(1847年)秦豫大旱和道光末年的东南各省大水灾等都是对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破坏较为严重的特大灾害。
二、嘉道时期灾因探析
自然灾害的形成,从根本上说是由于自然条件和人类社会活动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探讨灾害的成因主要从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两方面去分析。
自然环境是造成我国灾害频繁的重要因素。就地形而言,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多样,山地、高原、盆地、丘陵占绝大部分,平原仅占很小一部分,山地、高原和丘陵地区极易发生各种自然灾害,往往成为灾害的频发之地。地理位置也是引发灾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地区而言,年降水量从东、南两个方向向西北内陆逐渐减少,内陆地区相对比较容易发生旱灾。我国地势起伏很大,西高东低,呈明显的三级阶梯,对我国自然环境带来很大的影响。首先,这种地势有利于季风从沿海深入内陆,给内陆地区也带来丰富的降水。其次,长江和黄河发源于西部高原,自西向东流经多个省份,径流落差较大,中下游地势低洼平缓,造成下游的淤积,冲击平原带来当地经济的发展,文化的繁荣,但同时这种地势加之人类对山区的过度垦种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从而引发洪涝灾害。
特定历史的气候变迁对自然灾害的形成也有很大的影响。嘉道时期处于所谓的“明清小冰期”。[7]竺可桢先生经过长期对古代气候资料的搜集整理,研究了中国近五千年来自然气候的变迁,其成果对气候变化研究具有重要贡献。竺可桢经研究提出大约十五世纪到十九世纪中叶,中国进入所谓的“明清小冰期”。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对“明清小冰期”做出进一步的肯定。如王业键等经过综合研究提出,华北地区十九世纪初进入冷期,华东和南部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进入冷期。[8] 这与嘉道时期大致吻合。小冰期时,温度相应降低,影响农作物生长,导致减产或歉收。温度对农作物生产影响很大,竺可桢先生在《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一文中提出“虽摄氏一度之差,亦可精密量出,在冬、春季即能影响农作物的生长”。[9]农作物的产量与生长期内的积温多少,有直接的关系。小冰期内,气温相对降低,农作物的积温也随之变化,导致粮食减产或歉收。所以,“明清小冰期”特定的温度变化是影响嘉道时期灾荒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小冰期期间,农作物容易遭受冷害的袭击。异常低温天气的出现是小冰期的一个特征,从而导致冻灾、雪灾发生的频率较高。嘉道时期小冰期影响下冻灾、雪灾的发生次数明显增多,如此普遍而严重的冷害对农业生产造成不良影响,是引起饥荒的重要因素。除此以外,旱涝灾害与小冰期有极大的相关性。小冰期内除直接导致雪灾、冻灾的发生外,还影响其他灾害尤其是水灾的频繁发生。小冰期影响下,旱涝灾害频频出现,这对植物生长产生严重影响。任何一种作物从种到收,都需要一定的生长期,气温高则生长期缩短,气温低则生长期就延长。生长期的延长,在生产技术还不发达的情况下,导致农作物遭受自然灾害的几率相对增加。
总之,中国的自然环境、地形地势和嘉道时期特定的气候变迁是造成这一自然灾害频发的重要原因。
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对于环境施加的影响越来越显著。因此仅仅从自然原因方面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研究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嘉道时期,灾害频发,除自然因素外,主要是长期以来人为因素作用于生态环境造成的。尤其是在人口过度增长的压力下,人类忽视自然规律,盲目开发、掠夺式开发导致的苦果。
过度增长的人口给社会造成了压力。人口增加导致消费增加,限于生产力水平,清代及其以前的朝代应对人口壓力的唯一途径是扩大耕地面积。雍正帝就认为“惟开垦一事最有裨益”。[10]但是,可耕地是有限的。到乾隆,人类开垦活动已经从平原向山区扩展。清政府在乾隆五年(1740年)谕令将各省新辟零星土地免科。这一年,贵州布政使陈德荣奏:“山土宜广行垦辟,增种杂粮,或招佃共垦。……其无业主之官山,一概招人认垦,官为立界”。第二年,贵州总督张广泗奏“开山垦土,乃黔民资生长策,凡陂头岭侧,可播种杂粮者,无不刀耕火种,……应劝谕农民尽力播种”。[11]从此以后,山区也成为农民垦种的对象。嘉庆初年为了防止难民加入起义军,清廷采取了允许难民开垦老林山区的政策。嘉庆五年四月七日(1800年4月30日),嘉庆帝正式下旨将陕西南山老林量加砍伐,土地拨给流民自行垦种,“而失业流民,日久即可作为土著。”[12]这项政策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安抚难民,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贫困农民也纷纷前来。新一轮的流民纷至沓来,“自白莲教乱,富者去而之他,贫者流而为匪,川楚无业之徒纷纷前来,开垦荒地”。[13]所以,对山区老林的开垦热潮在嘉道时期稍有中断之后,继续高涨。
开垦山区给社会经济生活和自然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变化。一方面,大片贫瘠的山地被垦殖耕种,人类的活动范围迅速扩大,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瘠土变沃土的喜悦,短期而言,确实维持了一些人的生计,在某种程度上暂时缓解了人口压力带来的生存问题。另一方面,盲目的垦荒造成了山区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刀耕火种的落后耕作方式,导致森林植被和动植物种类的减少,激化了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造成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恶性循环。
山区开垦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大片森林遭到毁灭性的破坏,水土流失加剧。自然植被在减轻水土流失方面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是抑制侵蚀的主要自然因子。植物枝叶对降雨侵蚀力的削弱和调节径流、缓和洪水程度,降低径流冲刷力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植物根系还可以固结土壤,提高土壤抗蚀力。因此,对植被的破坏,不可避免的会带来严重的水土流失。如川楚陕交界山区,“老林开垦,山地挖松”,“每当夏秋之时,山水暴涨,挟沙拥石而行”。[14]山区的地形加重了盲目开垦造成的水土流失的严重程度。地形条件也是影响土壤侵蚀程度的一个因素,坡度和坡长是影响水土流失的最重要的地形因子。山区地面崎岖有坡度,下雨后水流沿坡面下行,水土流失现象发生。如遇暴雨,发生山洪,裸露的山地侵蚀危害更加严重。逐渐变薄的土层,还减少了土壤的蓄水容量,甚至完全丧失了蓄水能力,致使暴雨时行之时,渗水量减少,径流量增大,尤其是山区,使得水土流失更为严重。森林植被的破坏和水土流失的加剧恶化了山区农作物生长环境,使山区土层变薄,肥力下降,土地更加瘠薄,粮食减产歉收。盲目开垦山区的后果最终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成为当地人民生活日益贫困的根源。
山区盲目垦种的结果不仅导致山区农作物生长环境的恶化,还会影响下游地区的经济发展,正如俗语所言“山上开荒,山下遭殃”。如浙江省各府属“山势深竣处所,多有外来游民,租场斫柴,翻掘根株,种植苞芦,以致土石松浮,一遇山水陡发,冲入河流,水道淤塞,濒河堤岸多被冲决,淹浸田禾,大为农人之害”。[15]上述材料揭示出山区开垦导致水土流失加剧,引起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造成对下游地区农田生态系统的破坏。
人类不当的生产活动导致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引起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嘉道时期有识之士已经开始觉察、揭示生态环境与自然灾害之间的极为密切的关系。陶澍在分析道光十一年(1831年)江苏大水的原因时,认识到了上游山区开垦造成的水土流失与下游水患增加的之间的联系。他说:“上游川陕滇黔等省开垦太多,无业游民到处伐山刊木,种植杂粮,一遇暴雨,土石随流而下”。身为封疆大吏,他同时也认识到此等谋食穷民“难禁其生计”[16]。开垦山区是穷民谋生之计,而且考虑到挑挖下游淤积沙洲所需经费难筹,最终陶澍并没有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生态环境与水患关系揭示的更为细致的是魏源,他在解释嘉道时期长江水患日增的原因时,已经注意到了人地矛盾引起的开垦所造成的长江上游森林的破坏及由此而导致的中下游水道的淤塞是长江水患增加的原因。魏源能够意识到生态环境与自然灾害之间的关系,提出对占种河道的圩田进行治理,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嘉道时期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在生产力水平没有相应的提高的基础上,尽量开垦可耕地似乎是当时唯一的方法,禁止占种很难真正有效执行。
嘉道时期有识之士能够注意到生态环境与灾害的关系,这在当时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的。但是,他们对如何改善生态环境似乎没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而且,由于阶级所限,他们没有也不可能认识到人民盲目开垦山区、占种、围垦的根源在于封建统治阶级对百姓的过度剥削造成人民的极端贫困。其实,解决山区水土流失的关键是解决好日常民食问题。嘉道时期,生产力水平低下、政治腐朽黑暗,不可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在嘉道时期形成了人民贫困——盲目开垦——生态环境恶化——人民更加贫困——扩大开垦——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恶性循环。另外,政治腐败、战争等也是导致嘉道时期灾害频发的重要因素,由于篇幅所限,在此不作详细论述。
总之,嘉道时期灾荒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自然条件是导致灾害发生的重要原因。当然,单纯的强调自然条件的影响也是不全面的。从嘉道时期灾害的种类、地域特点,我们可以看出人类社会活动对灾害发生的影响越来越大。嘉道时期上承康乾盛世,人口已经增至三四亿人。随着人口的过度增长,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范围逐渐扩展。人类在利用自然向自然索取的同时,本应注意采取措施增强自然的再生产能力,至少也要努力维持其原有的生态环境,而嘉道时期,在这方面做的远远不够。这样,人类不当的生产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导致人与自然的不和谐,自然环境不仅不能提供人类所需要的物质,而且频降灾害。当然,我们也应该肯定嘉道时期一些有为之士已经对这个问题有所意识,但是限于腐败的政府、落后的生产力,他们并未能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
参考文献:
[1]李向军:《清代灾荒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版。
[2]《录副档》,道光二十九年六月十八日湖南巡抚赵炳言折。
[4] 《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八十六。
[5] 《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八十四。
[6]庆桂等:《钦定辛酉工赈纪事》,卷六。
[7]明清小冰期通常指1550~1850年的寒冷期。对小冰期开始与结束的时间说法不同:开始期最早的有1300~1310年,最迟的有1560等说法;结束期有1700、1850、1900等说法。
[8]王业键、黄莹珏:《清代中国气候变迁、自然灾害与粮价的初步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1期,第3页。
[9]竺可桢:《竺可桢文集》,第476页,科学出版社
1979年版。
[10] 《清世宗实录》,卷六。
[11]《清高宗实录》,卷一百三十。
[12]蒋维明:《川湖陕白莲教起义资料辑录》,第227
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13] 卢坤:《秦疆治略》。
[14]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九。
[15] 《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四。
[16] 《陶文毅公全集》,卷十,奏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