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和投融资领域涉众矛盾化解路径探讨

来源 :今日财富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qlservermaintenanc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在进入新时代的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社会主义经济已呈现高质量的发展态势。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随着民营资本的逐步进入,商业运作模式的创新却带来了一系列非法的操作。因此,本文梳理了投融资领域产生的非法集资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与涉众群体之间的矛盾问题及特点主要有迅猛扩张、高息非法吸储、集中连锁爆发并且受害群众成分多样等,并对产生的矛盾成因进行深入探讨,并从法律法规的制定、外部金融监管的强化,建立过程风险防控机制等方面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期对非法集资问题以及带来的投融资领域涉众的矛盾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当前我国经济以平稳、健康、高质量的发展,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关键期,改革进入深水区,利益格局也产生了变化,尤其是以金融领域,民间非法集资和投融资引发的涉众矛盾十分突出,受损人员多,涉案资金大,追赃挽损难,互相抱团取暖维权,波及范围广,稍有处置不当易引发社会稳定事件。本文拟对预防化解非法集资和投融资领域涉众矛盾谈一些看法。
  一、当前非法集资和投融资领域涉众矛盾问题及特点
  非法集资和投融资领域涉众矛盾主要是指一些社会投资理财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以高利息、高回报为名义,通过非法的吸收公众资金,低入高出向社会放贷或自吸自用,但因资金链最终会断裂,到期无法还本付息,或者这些公司是纯粹以诈骗为目的卷钱最后资金链断裂以致“跑路”,引发受害人聚集上访,要求政府出面追赃挽损。该类矛盾普遍存在以下特点。
  (一)借贷类的公司扩张迅猛的势头。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界定比较模糊,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法律空档,游走于灰色地带,打着“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旗号,开公司、办网站,线上线下发展会员,以“慈善”、“环保”“新科技”、“新业态”为名号,明目张胆吸收公众存款,短期内迅速扩张,表面红红火火,很难发现问题,一旦崩盘,涉案人员往往数以千计,引发社会稳定问题。而且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通过开办网站、博客、论坛,开发APP等改头换面,将线下平台搬到网上运作已成新趋势,波及全国的“E租宝”、“善心汇”、“钱宝系”、“善林案”就是典型案例,需引起高度警惕。
  (二)高息非法吸储。国家对金融业有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严禁从事非法借贷业务,而一些投资理财公司为了实现不法目的,往往采取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方式规避监管,名义上是居间方,从事牵线搭桥业务,实际有自己的“资金池”,既借又贷,赚取高额利息。大多数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业务范围是投资理财信息咨询,成本不高而在短短时间内迅速做大做强,吸收几千万甚至几亿元的资金,为一些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往往即签订居间合同,同时又签订借贷合同,是典型的以信息服务为名,行非法借贷之实。
  (三)集中连锁爆发。据统计,从1993年开始,因非法集资和投融资引发的涉众矛盾每隔3到5年规模性爆发一次,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因为属于民间行为,除非矛盾激化,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潜在的风险隐患不容易察觉,一旦一家公司资金链断裂,迅速引发连锁反应。往往一家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引发受损群众聚集上访,短期内迅速波及其他公司,引发大规模承兑危机,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压力。
  (四)受害群众成分多样,诉求强烈。调查显示,参与集资群体12%左右是受过良好教育,收入较高人员,这部分人比较理性,有一定风险防范意识,但受高利息、高回报诱惑和亲戚朋友劝说,参与其中,利益受损后大多能正确面对,但也有个别人员利用自己的身份向政府施压,通过网络引导舆论扩大矛盾,引发 炒作,甚至采取组织群体上访的方式扩大影响。有将近80%的受害者是中老年人,这部分人群有一定的资金積累,而其中又以退休职工为主,所占比例最大,7%左右为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这两类人员往往政策法规意识不强,对于风险防范意识较弱,通常为了追逐高利,对合法与非法的是非界限区分非常模糊,拿出多年积蓄参与其中,一旦资金无法收回,最终将会影响自己及其家人的生活质量。一般来说,这部分人群面对的精神压力颇大,诉求表达最为强烈,甚至有过激言行。
  二、非法集资和投融资领域涉众矛盾成因分析
  非法集资和投融资领域产生的一系列矛盾问题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必将最终解决。目前来看,引发涉众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民间融资行为的大量存在。民间融资一般是以民间借贷、民间票据筹资、民间有价证券筹资以及社会集资等社会性集资形式为主,通过暂时性将资金使用权更换的行为,一定程度上用来弥补资金缺口,对活跃市场经济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但这种行为由于法律界限模糊,缺乏一定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手段,是非常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并带来风险隐患。一方面对民间融资的法律定性相对模糊。法律上对 民间借贷的规定是,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借贷利率不超过同期同类 银行的贷款利率的四倍,都会受到法律保护。而非法集资属于非官方法律的用语,现行的 法律对于这个内容并没有明确清晰的定义。在国务院下发的文件《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虽然对非法集资有比较清晰的定义,但由于也只是部门的规章,效力等级不及法律法规,法律适用上受到很大限制。民间融资初期往往以民间借贷示人,随后异化为非法集资,案发后很快伪造民间借贷事实,逃避法律惩处。调研中就发现类似案例,一家民间借贷公司法人连夜与投资人员签订个人借贷合同,订立攻守同盟,变公司行为为个人行为,给公安机关侦查办案带来很大阻力。另一方面对民间融资的法律监管缺乏依据。特别是事前事中的监管,谁来主抓,有什么职责,如何监管,目前还没有正式法律规定。当前网络融资发展迅速,大量P2P网站充斥其间,如何对其定性没有法律依据,法律监管方面更是一片空白。比如,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设备设立一些不法的P2P网站,并通过一些违法的宣传来吸收社会公众的存款。但这些行为一旦被查到,就会以下线不按规定操作的理由,关闭该违法网站并删除相关记录内容,最终携款潜逃,如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亟待从法律法规层面规范。   (二)投资理财公司行业监管的缺位。一是行政监管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民间投资及相关理财公司在以各项目名义进行筹资前,都需要履行一些行政审批手续。在运作过程中,一般会涉及有市场监管、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税务局、银保监会、公安局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都有相应的监管职能,也有一定的监管手段,但往往自成体系,如果相关监管部门沟通不及时,不能形成监管合力,以致对一些问题尤其是苗头问题未能采取相关有效措施进行防控。二是行业自律没有达到及时规范。尽管建有行业自律组织,但普遍不够成熟,职能相对单一,没有建立严格的行业规章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缺乏权威性。就我市来讲,投资理财公司成立之初就建立了私营企业协会投融资理财咨询行业协会,但目前只开办了风险准备金的收缴保值业务,信息咨询、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培训,业务监管等职能还不具备。三是违法惩处没有实现从速从严。案件侦办进展缓慢,一方面相当部分受害人不愿意配合,甚至联名要求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认为一旦案件坐实,公司可执行财产有限,损失几乎不能追回,如犯罪嫌疑人不坐牢,追回损失尚有一线希望;另一方面涉案公司财务往往管理混乱,记账方式简单随意,大量存在私下签订协议,账面上不留痕迹,给取证追赃带来相当大困难。我国在《刑法》中规定,对于非法集资相关犯罪的处罚相对较轻,在规定中,只对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死刑,而非全国性重大案例的判刑都比较轻,从而带来的犯罪成本低,使非法集资类的案件屡犯不绝。
  (三)社会民众防范风险意识的缺乏。主观上,非法集资所承诺的利率一般都会高于银行同类利率的几倍或十几倍。他们通过短线操作的方式,让人们感觉投资回报快、回报高,在逐利思想作怪的情况下,容易使人丧失理智。但造成民众防范意识低的主要原因还来自于客观。一方面是对非法宣传管控不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网络、电视媒体等进行投资理财宣传,有的审批监管部门把关不严,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主动调查核实不到位;有的投资理财公司雇佣业务员到社区、乡镇、街道散发张贴传单,传播集资信息,基层网格管理员、工商所、派出所见事迟、反应慢,主动查处不到位。另一方面是缺乏正确的教育引导。非法集资一般会以合法的形式出现并以此作为掩护,以“高大上”的名义实施,有的还戴着各种“光环”,普通群众容易被蒙蔽,有的职能部门披露揭发不够主动,采取放任态度;宣教活动往往停留在打打横幅、发发传单等一些传统手段,利用新媒体开展抵制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不够熟练、经常,反而一些不法投资理财公司在这方面占据了主动。三是“熟人介绍”容易放松警惕。调查中了解到,近90%的受害人都是由熟人、亲戚、朋友介绍参与集资,这种相互介绍、层层扩展的发展模式,形成了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庞大网络,容易使人们判断错误,盲目从众。
  (四)相关政府部门过程管控的缺失。加强对民间金融活动的过程管控是从源头防范化解非法集资和投融资领域涉众矛盾的有效手段,当前看,这方面还有不小差距。一是主管机构不明确。虽然各级政府都成立了相关的领导机构,但这些政府机构往往将工作重心侧重于事后监管处置,事前事中监管职能不突出,现有的行业主管和职能部门,受职能所限,都无法单独实施有效监管。二是情报预警条块分割。从现实情况看,相应的行政职能部门在办理注册登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年中审计、税务监督、资金监管等过程中都能发现一些非法集资和投融资苗头线索,大多在行业范围内进行了处置,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分析研判比较少,致使情报预警迟滞,错失了早期处置良机。
  三、化解非法集资和投融资领域涉众矛盾的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说,“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那么,化解非法集资和投融资领域涉众矛盾是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题中之意,在当前,各级政府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下,更要灵活运用相关法治思维和方式来解决此类问题。
  (一)补齐法律法规短板,将民间融资引入法制轨道。要厘清法律冲突。对现行法律法规、地方性规章制度中有关非法集资和投融资的规定、办法、实施意见等进行全面梳理,重视并汲取好的经验教训,并及时将其上升为相关的规章制度,对于其中重叠、冲突内容要及时废止和规范。要细化民间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界限。从立法层面对非法集资下一个准确清晰的定义,面对当下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集资的乱象问题,加快颁布相关对于如何规范借贷平台及其所涉及的线上线下理财活动的法律规范,从而引导相关行业的绿色、健康发展。要健全过程监管法律规范。按照利益均等,协调平衡的立法原則,对民间投资理财公司的权利义务、准入必备条件、业务执法范围、利率水平和担保措施、相关手续操作流程等每个环节都要制定操作性强的法律规范,推动民间金融行为走出灰色地带。
  (二)加强并巩固外部金融监管,构建全过程性的风险防控机制。一方面是要科学的构建相关监管体系。深入性对非法集投资领域问题的相关监管单位的工作分工、监管流程、实施办法进行明确规定。将市场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金融等行业部门专业力量的工作整合,建立完善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快速灵敏的联动监管机制,实现全过程透明监管。针对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态势,要加大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成立网络金融监管技术部门,实现全时监控。另一方面要提升行业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相关金融管理机构打头阵,市场监管、税务部门配合,对民间投资理财公司的注册资金、资金来源渠道、项目真实性、盈利能力等进行形势上和实质上的严格审查。建立借贷材料向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制度,投资理财类公司项目所涉及的借贷合同、相关借据、合同材料、银行的相关付款类凭证,收据复印件等应向市场监管局备案。政府牵头建立部门信息共享网络,整合多部门力量,协调配合,提高预、防监督能力,加大对可疑公司的监管力度 ,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减少相关部门信息获取不对称,正确引导群众规范和理性投资。最后要强化行业自律建设。完善行业规章制度,要遵守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定期对相关 金融投资理财公司的资金流向进行监督,要将行业自律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三)拓宽社会投融资渠道,构建多元化民间金融体系。努力满足社会民众、中小企业合理的金融需要,让民间资本以合法身份更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压减非法集资生存空间。加大力度发展政策性金融机构和民营金融机构,构建连锁化民间财富平台,形成品牌性的民营金融体系。鼓励区域性投资类公司的成立,建设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允许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大行业监管和指导力度,尽力满足中、小企业、公众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利用对中小投资理财及相关金融企业的考核激励机制,从而提高其积极性。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金融理财企业的跟踪辅导,帮助其解决筹资难、投资方向等问题。并且要对担保公司的业务进行督查,搭建可信的银企对接平台,扩大企业取得银行资金的渠道和可能性。
  (四)落实金融知识教育工作,从根本上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加大力度利用各种媒体、网络的优势和特点,宣传国家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营造出震慑犯罪的气势和教育群众的浓厚社会氛围。把宣传教育和日常业务相结合,在中老年人活动聚集点重点宣传,从而保证宣教工作的落实和贯彻。利用开展法律宣讲知识讲座、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时机,通过宣讲非法集资案例,警示群众和市场主体,揭露常见的犯罪手段,提醒百姓关注相关预警信息。
  (作者单位:忻州师范学院)
其他文献
本文先分析了我国绿色投资的现状,引出现阶段我国绿色投资存在的问题,再对我国经济增长与绿色投资之间的关系作出实证分析,得出结论:绿色投资对于我国经济增长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效果却不明显,最后给出了发展我国绿色投资的建议与对策。  当今,环境污染问题的加剧,极端天气事件的频繁发生,都在告诉我们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必须将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坚持社会、经
期刊
养老问题是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大多数老人“落叶归根”的思想,使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应运而生。作为旨在进行助人自助服务活动的社会工作,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也在发挥愈加重要的作用。笔者将以2010-2020年的文献为例,对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可行性、困境和问题以及对策进行系统性研究,并对未来研究进行展望。  《大健康产业蓝皮书:中国大健康产业发展报告》指出,2050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
期刊
文化产业已逐渐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产业之一,本文立足于基础竞争力、显性竞争力、潜在竞争力三个层面构建评价体系,并将此评价体系运用因子分析法评价粤港澳大湾区11个地区文化产业竞争力,系统分析这11个地区文化产业竞争力的差异,找到各地区文化产业竞争力发展的优势与劣势,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升粤港澳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竞争力。  文化作为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在经济进入新常态条件下,文化产业发展迅速,毫无疑问地成为
期刊
厉行节约,是国家一直在提倡的全社会全行业所需要坚持的方针,高职院校作为人才培养和科研的重要阵地,更应该把节能降耗贯穿于学生教育中去。根据目前学院能源耗材使用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探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为建成绿色校园、节约型校园而努力。  1996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中首次提出“绿色校园”的概念,“绿色校园”是指学校在实现其基本教育功能的基础上,将以可持续发展理论
期刊
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贫困县陆续脱贫“摘帽”,但“摘帽”后应避免脱贫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因病因灾因学导致再返贫或新贫。以黑龙江省甘南县为例探讨,脱贫“摘帽”后应继续长期并持续的开展扶贫工作,推动科技务农及农业现代化发展,试行“庭院经济”,进一步提升贫困户收入,开发旅游资源,拓展第三产业经济,利用自身优势继续发展当地经济,带动全县人民进一步富裕,并制定强有力地“1234”防贫保险工作机制为边缘贫
期刊
化工行业作为我国重点支柱性产业,近年来发展受到各方面影响,尤其是国家政策对化工行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在环保方面要求化工行业提高行业标准,在安全方面要求化工行业提升行情要求,更是在技术革新方面要求化工行业加大投入赶超国际先进水平。未来,在国家高度重视下,化工行业在所有化工人的努力下一定会发展的更好。  根据牛津经济研究所(Oxford Economics)发布的最新报告《全球化学工业:促进增长和应
期刊
内部审计工作一直是监督与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状况的重要手段,随着近些年的发展,内部审计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监督与评价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已逐渐扩大到对绩效责任,甚至对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的监督与评价,这体现出内部审计这项工作对组织增值性服务的能力在不断提升。同时近年来企业积极进行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与之同时展开社会责任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这对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开展社会责任内部审计奠定了可参考的基础。基层
期刊
本文基于生命周期资产选择理论、资产定价理论、生命周期储蓄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以此来分析人口老龄化对股票价格产生的影响。文章基于生命周期储蓄理论和生命周期资产选择理论,并应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论证了:人口老龄化会对劳动力、储蓄和利率产生影响,而相关指标又会进一步对股票价格产生影响。  一、研究背景  2001年,我国老龄人口(65岁以上)占总人口的7.1%,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了老龄化阶段。截至2018年,
期刊
本文通过对国民经济中第三产业经济发展的背景及意义的阐述,对第三产业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总结;使用空间异质性的研究方法对我国四个经济区第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进行研究;得出结论,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在我国不同地区存在有明显的差异,最后提出了国家在不同地区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建议。  一、基本概念  (一)空间异质性  空间异质性是上世纪90年代各国生态学家最感兴趣的理论之一。但在经济学的研究中
期刊
生态环境与社会的发展之间存有极为紧密的关系,对此,我国极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在对应的国家会议中,也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做出了重要的讲话,这都表示这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及关注。对此,我国需要立足于长远发展这一意识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在提升对人类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认识之后,确立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这一标准,由此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发展经济,通过开展绿色循环经济发展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