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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语言与所与的分析,阐述金岳霖对于知识论问题的研究。人类运用怎样运用语言把握世界以及所与是客观的呈现,这都是我们需要思考的话题。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讨论语言是什么,包括对语言的定义、与传统语言的比较以及语言的功能方面介绍。第二个部分是讨论什么是所与,包括对所与观的性质、内容,从所与观已经解决了的问题和尚未解决的问题进行分析。第三个部分是谈论语言与所与之间的联系,分别从四个角度出发进行说明。第一,用语言去表示主观的呈现底看法;第二,语言文字也是官觉所与;第三,字之为字要靠我们承认有客观的所与;第四,字和别的所与底同点。
【关键词】:金岳霖;知识论;语言;所与
一、什么是语言
普通意义上来说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们进行沟通交流的各种表达方式。语言又是符号系统,是人类的创造,只有人类才有真正的语言。但是,金岳霖《知识论》中的语言是从哲学角度上探讨的。他认为语言是广泛的语言,他把语言视为收容和应付所与底工具。
语言是社会的收容与应付工具。[1]约定俗成即表示社会性。从一观觉者说,他可以利用语言去记事或者表情,这大致为收容。从生理需求产生的语言都比较粗疏,它只能应付最基本的要求,最迫切的危险。在人类的语言中约定俗成的成分占重要部分。
在哲学上论语言,免不了要注重符号成分。符号是语言的必要成分,但必要的成分不只是符号。在纸上画出来的图案不必是符号,根本也不必是字;说出来的声音不必是符号,也根本不必是字。因此,语言的必要成分还有其他因素,不只是符号。语言结构也许是语言的必要条件,同样的,语言的必要条件也不只是结构。结构的确重要,如果没有结构,则写出来或者说出来的字都不能成为句子。结构虽然重要,但是重要的不止于结构。
语言具有交通性,交通性指的就是交流性。它是牵扯到官觉社会底工具。官觉社会和官觉种不一样,一种官觉者可以有不同的社会,人这一官觉种就有不同的社会。语言社会这一工具一定要牵扯到官觉社会不行,这当然不是说语言没有官觉者底生理或者心理上的根据。这里所说的语言是宽义上的语言,鸡狗的叫声都是语言,并且鸡狗能够那样地叫总是会有生理上的根据。语言是一种交通工具。语言可以通过语言交通,也可以通过表情来交通。当然,语言的交通还是有困难的。思想或反应简单的官觉者底交通也许容易,思想复杂的官觉者寻找到恰当的语言看似也是常见的事情。寻找到了之后,过段时间不见得能够得到,这是从表示方面着想。如果从传达方面着想,有声语言是语言,书面语言也是语言,两者是不同的东西。口头上说语言只是有声语言的人,但是他们研究语言还是需要通过书面语。人类有了书面语,才有文法,才有书,才有图书馆,才有超越时空的传输。
二、什么是所与
所与就一般而言,即指人们在感官经验中被给予的经验内容。所与是金岳霖知识论中的重要概念,在金岳霖的知识论中,它被认为是所有的知识的材料,经过意念或者概念以归纳原则收容和整理,得到普遍性的命题或命题集,即经验科学的知识。所与的性质与内容也决定最终以此形成的知识的性质。
金岳霖说:“我们称正觉的呈现为“所与”以别于其他官能活动底呈现。所与就是外物或外物底一部分。所与有两方面的位置,它是内容,同时也是对象;就内容说,它是呈现,就对象说,它是具有对象性的外物或者外物的一部分。内容和对象在正觉所与上合一;在别的活动上这二者不必能够合一,例如我想象在伦敦底朋友是,内容是一事,对象是另一件事。就所与是内容说,它是随官能活动而来,随官能活动而去的,就所与是外物说,它是独立于官能活动而存在的。大致来说,所与不是一整个的外物而只是外物底一部分。这一点前此已经提及,然而它仍是独立存在的外物。”[2]
在金岳霖看来,知识的获得在于官觉。所谓官觉,就是正常生活中的官能活动,它有正确与错误的分别,由此分出正觉、错觉和野觉。正觉是正常的官能活动。错觉和野觉的对象是被扭曲了的外物在观觉中的映象,它们是非正常的官能活动。
“所与”理论虽然解决了“我们如何认识外物”这一问题,但是它还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第一,正觉的呈现就是所与,因此,正觉是我们认识外物的前提。但是,我们如何知道我们是否处于正觉状态下,又如何区分自己正处于正觉还是错觉、野觉中?关于这个问题,金岳霖先生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或证明。第二,正常的官能者一定能够正常地官能到外物吗?在这里,金岳霖先生给没有给对什么是正觉做太多假设条件,从正常的官能者到正常的官能,我们没有确切的标准去断定什么样的感觉者才是正常的官能者。
三、语言与所与
金岳霖先生提出,我们要以语言去表示主观的呈现底看法。有人把官觉底呈现视为主观的,把语言视为客观的,他对于这种做法表示不赞同。语言要成为收容与应付所与的工具,保障这一工具靠得住的条件就是语言是主观性的。主观性指的是“说话人将自己看成‘主体’的一种能力。它并不是以每个人感受到自身的存在来定义,而是被定义为超越整个实际经验的形成持久意识的心灵统一體。因此,假如我们接受“把官觉底呈现视为主观,把语言视为客观的”的看法,语言就不能成为收容与应付底工具。
语言文字也是官觉的所与。文字它是符号,它是抽象的;它是图案,是客观的;它是视觉上的呈现或所与即它在视觉器官上形成的映象也是客观的。如果我们只重视文字是符号,就会主张官觉底呈现或所与是主观的,而语言是客观的,这就忽略了语言是视觉上的呈现或所与。从语言学角度,我们会特别注重符号成分或者图案成分,但是在从官觉角度我们注重语言底交通性。语言本来是由交通性的,不然不成其为语言。交通的方式就是甲以A语言传达X给乙,乙因A语言而得到X,乙也许有语言上的表示,也许没有。语言除了极少数的表情外本来就是为交通的,即表情也是为交通情报的。假如观觉底“所与”为主观,则我们对于文字的所与没有客观的共同的所与,也就是说把语言的视觉形象视为客观的共同。我们现在只就文字在我们底视官底呈现说,我们要求它是客观的共同。
字之所以为字要靠我们承认有客观的所与。如果我们假定官觉都是主观的,那么ABC官觉者对于“中”字就没有客观的所与。这就是说A所见的不但是而且只能是A中,B所见的不但是而且只能是B中,C所见的不但是而且只能是C中。这就是说,ABC没有客观的共同的“中”所与。按照这个规律,我们可以得出,ABC所见的不会有共同的图案,即没有共同的“中”图案,“中”也不能是ABC所承认的共同的符号。官觉也属于正觉,正觉的呈现又是所与,它总是客观的。
金岳霖在知识论中所注意字和别的所与底同点。我们大部分人因为注意字的符号成分,也因此特别地注重语言与其它事物底不同点。这种态度是对的,它们的确有不同的地方,而且非常重要;但是那些有分别的或者有不同点的不必完全是没有相同点的地方。从字句来看,它们与其它事物同为官觉所与这一点我们不得不注重。人有语言,而禽兽仅有呼叫,但是两者都具有客观性,都是收容和应付的工具。在官觉方面,语言的共性即语言的相同之处是尤其重要的。官觉所与有客观性,语言才能有客观性,才能成为交通工具。语言有交通性,它在收容与应付所与底工具中,它才是一种特别的责任的工具。
参考文献:
[1][3]金岳霖著.知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金岳霖著.金岳霖文集(第三卷)[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
【关键词】:金岳霖;知识论;语言;所与
一、什么是语言
普通意义上来说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们进行沟通交流的各种表达方式。语言又是符号系统,是人类的创造,只有人类才有真正的语言。但是,金岳霖《知识论》中的语言是从哲学角度上探讨的。他认为语言是广泛的语言,他把语言视为收容和应付所与底工具。
语言是社会的收容与应付工具。[1]约定俗成即表示社会性。从一观觉者说,他可以利用语言去记事或者表情,这大致为收容。从生理需求产生的语言都比较粗疏,它只能应付最基本的要求,最迫切的危险。在人类的语言中约定俗成的成分占重要部分。
在哲学上论语言,免不了要注重符号成分。符号是语言的必要成分,但必要的成分不只是符号。在纸上画出来的图案不必是符号,根本也不必是字;说出来的声音不必是符号,也根本不必是字。因此,语言的必要成分还有其他因素,不只是符号。语言结构也许是语言的必要条件,同样的,语言的必要条件也不只是结构。结构的确重要,如果没有结构,则写出来或者说出来的字都不能成为句子。结构虽然重要,但是重要的不止于结构。
语言具有交通性,交通性指的就是交流性。它是牵扯到官觉社会底工具。官觉社会和官觉种不一样,一种官觉者可以有不同的社会,人这一官觉种就有不同的社会。语言社会这一工具一定要牵扯到官觉社会不行,这当然不是说语言没有官觉者底生理或者心理上的根据。这里所说的语言是宽义上的语言,鸡狗的叫声都是语言,并且鸡狗能够那样地叫总是会有生理上的根据。语言是一种交通工具。语言可以通过语言交通,也可以通过表情来交通。当然,语言的交通还是有困难的。思想或反应简单的官觉者底交通也许容易,思想复杂的官觉者寻找到恰当的语言看似也是常见的事情。寻找到了之后,过段时间不见得能够得到,这是从表示方面着想。如果从传达方面着想,有声语言是语言,书面语言也是语言,两者是不同的东西。口头上说语言只是有声语言的人,但是他们研究语言还是需要通过书面语。人类有了书面语,才有文法,才有书,才有图书馆,才有超越时空的传输。
二、什么是所与
所与就一般而言,即指人们在感官经验中被给予的经验内容。所与是金岳霖知识论中的重要概念,在金岳霖的知识论中,它被认为是所有的知识的材料,经过意念或者概念以归纳原则收容和整理,得到普遍性的命题或命题集,即经验科学的知识。所与的性质与内容也决定最终以此形成的知识的性质。
金岳霖说:“我们称正觉的呈现为“所与”以别于其他官能活动底呈现。所与就是外物或外物底一部分。所与有两方面的位置,它是内容,同时也是对象;就内容说,它是呈现,就对象说,它是具有对象性的外物或者外物的一部分。内容和对象在正觉所与上合一;在别的活动上这二者不必能够合一,例如我想象在伦敦底朋友是,内容是一事,对象是另一件事。就所与是内容说,它是随官能活动而来,随官能活动而去的,就所与是外物说,它是独立于官能活动而存在的。大致来说,所与不是一整个的外物而只是外物底一部分。这一点前此已经提及,然而它仍是独立存在的外物。”[2]
在金岳霖看来,知识的获得在于官觉。所谓官觉,就是正常生活中的官能活动,它有正确与错误的分别,由此分出正觉、错觉和野觉。正觉是正常的官能活动。错觉和野觉的对象是被扭曲了的外物在观觉中的映象,它们是非正常的官能活动。
“所与”理论虽然解决了“我们如何认识外物”这一问题,但是它还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第一,正觉的呈现就是所与,因此,正觉是我们认识外物的前提。但是,我们如何知道我们是否处于正觉状态下,又如何区分自己正处于正觉还是错觉、野觉中?关于这个问题,金岳霖先生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或证明。第二,正常的官能者一定能够正常地官能到外物吗?在这里,金岳霖先生给没有给对什么是正觉做太多假设条件,从正常的官能者到正常的官能,我们没有确切的标准去断定什么样的感觉者才是正常的官能者。
三、语言与所与
金岳霖先生提出,我们要以语言去表示主观的呈现底看法。有人把官觉底呈现视为主观的,把语言视为客观的,他对于这种做法表示不赞同。语言要成为收容与应付所与的工具,保障这一工具靠得住的条件就是语言是主观性的。主观性指的是“说话人将自己看成‘主体’的一种能力。它并不是以每个人感受到自身的存在来定义,而是被定义为超越整个实际经验的形成持久意识的心灵统一體。因此,假如我们接受“把官觉底呈现视为主观,把语言视为客观的”的看法,语言就不能成为收容与应付底工具。
语言文字也是官觉的所与。文字它是符号,它是抽象的;它是图案,是客观的;它是视觉上的呈现或所与即它在视觉器官上形成的映象也是客观的。如果我们只重视文字是符号,就会主张官觉底呈现或所与是主观的,而语言是客观的,这就忽略了语言是视觉上的呈现或所与。从语言学角度,我们会特别注重符号成分或者图案成分,但是在从官觉角度我们注重语言底交通性。语言本来是由交通性的,不然不成其为语言。交通的方式就是甲以A语言传达X给乙,乙因A语言而得到X,乙也许有语言上的表示,也许没有。语言除了极少数的表情外本来就是为交通的,即表情也是为交通情报的。假如观觉底“所与”为主观,则我们对于文字的所与没有客观的共同的所与,也就是说把语言的视觉形象视为客观的共同。我们现在只就文字在我们底视官底呈现说,我们要求它是客观的共同。
字之所以为字要靠我们承认有客观的所与。如果我们假定官觉都是主观的,那么ABC官觉者对于“中”字就没有客观的所与。这就是说A所见的不但是而且只能是A中,B所见的不但是而且只能是B中,C所见的不但是而且只能是C中。这就是说,ABC没有客观的共同的“中”所与。按照这个规律,我们可以得出,ABC所见的不会有共同的图案,即没有共同的“中”图案,“中”也不能是ABC所承认的共同的符号。官觉也属于正觉,正觉的呈现又是所与,它总是客观的。
金岳霖在知识论中所注意字和别的所与底同点。我们大部分人因为注意字的符号成分,也因此特别地注重语言与其它事物底不同点。这种态度是对的,它们的确有不同的地方,而且非常重要;但是那些有分别的或者有不同点的不必完全是没有相同点的地方。从字句来看,它们与其它事物同为官觉所与这一点我们不得不注重。人有语言,而禽兽仅有呼叫,但是两者都具有客观性,都是收容和应付的工具。在官觉方面,语言的共性即语言的相同之处是尤其重要的。官觉所与有客观性,语言才能有客观性,才能成为交通工具。语言有交通性,它在收容与应付所与底工具中,它才是一种特别的责任的工具。
参考文献:
[1][3]金岳霖著.知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金岳霖著.金岳霖文集(第三卷)[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