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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注重社会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本文针对目前国内流行的两种有悖于社会公平的分配观,从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的价值维度进行剖析,从而强调只有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重视劳动者在生产和分配中的人格地位,让收入分配起到支持、鼓励财富生产的积极作用,才能使收入分配符合社会公平,并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社会公平;劳动价值论;收入分配
作者简介:张红宇(1973-),女,渤海大学政法学院教师,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博士,研究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政府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9)11-0026-02
一、与社会公平相悖的两种分配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要促进社会和谐,就必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但目前仍有两种与之相悖的分配观比较流行。
一种是与生产要素价值论相联系的分配论。这种观点认为,劳动、资本、土地(指一切自然力)构成生产要素,资本、土地和劳动共同创造价值,多元生产要素都是价值创造的源泉。按照这种理论,市场经济中只能存在市场交换一种协调机制。只要工人的边际生产力比机器或土地的边际生产力低,他就只能分到较少的产品。而非劳动生产要素所有者不必劳动,却可以按照物质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白得收入。只要他的物质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比工人的边际生产力高,他就可以占有比工人多得多的收入。
另一种是与生产费用论或生产成本论相联系的分配论。这种分配观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一切投入要素或生产成本决定的。工人的工资和其他生产要素一样,是生产成本的一个组成部分。劳动者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等同于“物”,企业家则不同。企业家是可以组织和运用各种生产要素的具有创新精神的人,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营情况是由生产技术或企业家个人决定的,利润的产生和经济的发展都是企业家个人经营创新活动的结果。工人在社会生产总过程中的作用不大,因此,像尽量节省成本那样尽量压低工人的工资,不仅不会对经济效率产生不良影响,相反,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我国要实现工业化,就必须实行原始资本主义制度,通过压低工人工资,降低产品价格,进而用廉价商品占领世界市场。
可以看出,这两种分配理论不承认劳动在生产分配中的主体作用,不注重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把所有资源都说成是无需劳动生产即可以存在的收入。只要把这些现成的收入按生产要素分配,让拥有非劳动生产要素的人仅凭生产要素所有权,就白白获得更多的收入,这样,经济就可以最有效率了。但是,没有人们劳动生产出来的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就根本无法实行任何财富的分配。为了更好地解释当代现实经济中的收入分配问题,针对这两种悖论,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进行剖析,为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提供收入分配的理论依据。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收入分配的理论解释
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是与价值理论紧密相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不创造价值。价值不过是以物表现出来的,人的生产活动即人的各种活动的相互关系。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透过物的关系,揭示了人和人的关系。它认为,物不会自动地按照人类的愿望为人类提供财富,只有劳动者才具有适应人类需求改造自然的能力。因此,财富是劳动者创造的,不劳动者对财富的创造没有贡献。
马克思指出:“劳动是非原料,非劳动工具,非原产品……劳动不是作为对象,而是作为活动存在;不是作为价值本身,而是作为价值的活的源泉存在……劳动作为主体,作为活动是财富的一般可能性”。[1]对于分配和生产的关系,马克思认为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取决于生产:“分配的结构完全取决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结果”;“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2]马克思强调,“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就在于: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则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而然地就要产生消费资料的现在这样的分配。”[3]这些集中论述,为我们分析上述两种错误的分配观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第一,劳动价值论揭示了分配对象的来源,反映了劳动者在生产和分配中的人格地位,规定了分配的公平性取向。收入分配是对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进行分配,劳动者天然具有参与分配的资格和权利。劳动价值论承认劳动者具有物所不具备的主动适应人类需要改造自然,创造人类财富,扩大利润和经济增长来源的主体力量。人类财富的增加更重要的是依靠人们不断增加改造自然的能力,用人类特有的劳动改造自然。这一观点是符合当代经济增长来源的现实和发展趋势的。在当今世界,各国财富的差异,与其自然资源的丰富程度并没有显著的相关性,更主要的是由劳动者素质和劳动的解放、保护状况的差异决定的。而生产成本论和要素价值论的最主要缺陷是,把价值来源、价值创造、价值形成及价值分配、财富分配等同起来。把人完全等同于物,将劳动与资本、土地看作是并列的生产要素。它们共同创造了效用——价值,同样也各自获得相应的报酬。这就将本来是人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说成是物与物之间的分配关系。只是从生产过程的结果来考察分配关系,而没有考察所分配的果实的来源问题,在理论上割断了价值与分配的关系,从而失去对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进行公平判断的依据。
第二,不同的生产结构决定了不同的分配状况,人类社会采取何种分配方式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结构决定的。现实的分配关系并没有完全超越马克思主义的分析。目前,我国实行的按劳分配为主、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是由现阶段多种所有制并存状况所决定的。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保证要素所有者的所有权,以实现其经济利益。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以使投资者根据预期利益判断要素的供给情况。
第三,绝不能忽视公平分配对于发展的重要性。现代经济的发展,不仅要求劳动者能够生产更多数量的财富来增加供给,而且要求劳动者们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去实现巨大的财富价值。没有较高的效率,财富的数量得不到快速增加;而没有公平的分配以促进消费,财富的价值将无从实现。发展本质上是人的全面发展。它要求包括善于生产劳动的人在内的社会所有个体在经济、文化和政治上的状况都有全面的改善。如果按照上述两种错误分配观的说法,放任企业家凭借自己的资本及生产要素的优势,以低工资、恶劣的工作环境以及增加失业率等来压榨工人,势必引起收入领域的两极分化,将会陷入生产过剩、经济停滞、社会动荡等一系列的恶性循环。发展生产力,就要实现人的解放,实现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共享,不能总让一部分人剥削另一部分人。为促进生产力的更快发展,解决好分配中的两极分化问题,需要有不同利益集团的平等协商,更需要政府出台一系列的干预机制做补充。发展生产力,最重要的是不断解放劳动、保护劳动和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劳动价值论规定了分配的公平性取向,为公平的分配提供依据;而分配公正又是劳动的灵魂, 它直接左右着人们劳动的积极性,进而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和社会的稳定,更关系到每一个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改善。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重视价值创造中劳动者的主导、主动作用和符合实际的贡献,把有关收入分配的研究建立在财富生产研究的基础上,让收入分配起到支持、鼓励财富生产的积极作用,才能使收入分配符合社会公平,并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方涵)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52-253.
[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98,102.
[4]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N].人民日报,2007-10-15.
[5] 裴小革.运用《资本论》研究当代经济现实的几个理论问题[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7,(11).
关键词:社会公平;劳动价值论;收入分配
作者简介:张红宇(1973-),女,渤海大学政法学院教师,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博士,研究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政府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9)11-0026-02
一、与社会公平相悖的两种分配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要促进社会和谐,就必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但目前仍有两种与之相悖的分配观比较流行。
一种是与生产要素价值论相联系的分配论。这种观点认为,劳动、资本、土地(指一切自然力)构成生产要素,资本、土地和劳动共同创造价值,多元生产要素都是价值创造的源泉。按照这种理论,市场经济中只能存在市场交换一种协调机制。只要工人的边际生产力比机器或土地的边际生产力低,他就只能分到较少的产品。而非劳动生产要素所有者不必劳动,却可以按照物质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白得收入。只要他的物质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比工人的边际生产力高,他就可以占有比工人多得多的收入。
另一种是与生产费用论或生产成本论相联系的分配论。这种分配观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一切投入要素或生产成本决定的。工人的工资和其他生产要素一样,是生产成本的一个组成部分。劳动者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等同于“物”,企业家则不同。企业家是可以组织和运用各种生产要素的具有创新精神的人,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营情况是由生产技术或企业家个人决定的,利润的产生和经济的发展都是企业家个人经营创新活动的结果。工人在社会生产总过程中的作用不大,因此,像尽量节省成本那样尽量压低工人的工资,不仅不会对经济效率产生不良影响,相反,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我国要实现工业化,就必须实行原始资本主义制度,通过压低工人工资,降低产品价格,进而用廉价商品占领世界市场。
可以看出,这两种分配理论不承认劳动在生产分配中的主体作用,不注重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把所有资源都说成是无需劳动生产即可以存在的收入。只要把这些现成的收入按生产要素分配,让拥有非劳动生产要素的人仅凭生产要素所有权,就白白获得更多的收入,这样,经济就可以最有效率了。但是,没有人们劳动生产出来的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就根本无法实行任何财富的分配。为了更好地解释当代现实经济中的收入分配问题,针对这两种悖论,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进行剖析,为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提供收入分配的理论依据。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收入分配的理论解释
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是与价值理论紧密相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不创造价值。价值不过是以物表现出来的,人的生产活动即人的各种活动的相互关系。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透过物的关系,揭示了人和人的关系。它认为,物不会自动地按照人类的愿望为人类提供财富,只有劳动者才具有适应人类需求改造自然的能力。因此,财富是劳动者创造的,不劳动者对财富的创造没有贡献。
马克思指出:“劳动是非原料,非劳动工具,非原产品……劳动不是作为对象,而是作为活动存在;不是作为价值本身,而是作为价值的活的源泉存在……劳动作为主体,作为活动是财富的一般可能性”。[1]对于分配和生产的关系,马克思认为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取决于生产:“分配的结构完全取决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结果”;“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2]马克思强调,“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就在于: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则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而然地就要产生消费资料的现在这样的分配。”[3]这些集中论述,为我们分析上述两种错误的分配观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第一,劳动价值论揭示了分配对象的来源,反映了劳动者在生产和分配中的人格地位,规定了分配的公平性取向。收入分配是对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进行分配,劳动者天然具有参与分配的资格和权利。劳动价值论承认劳动者具有物所不具备的主动适应人类需要改造自然,创造人类财富,扩大利润和经济增长来源的主体力量。人类财富的增加更重要的是依靠人们不断增加改造自然的能力,用人类特有的劳动改造自然。这一观点是符合当代经济增长来源的现实和发展趋势的。在当今世界,各国财富的差异,与其自然资源的丰富程度并没有显著的相关性,更主要的是由劳动者素质和劳动的解放、保护状况的差异决定的。而生产成本论和要素价值论的最主要缺陷是,把价值来源、价值创造、价值形成及价值分配、财富分配等同起来。把人完全等同于物,将劳动与资本、土地看作是并列的生产要素。它们共同创造了效用——价值,同样也各自获得相应的报酬。这就将本来是人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说成是物与物之间的分配关系。只是从生产过程的结果来考察分配关系,而没有考察所分配的果实的来源问题,在理论上割断了价值与分配的关系,从而失去对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进行公平判断的依据。
第二,不同的生产结构决定了不同的分配状况,人类社会采取何种分配方式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结构决定的。现实的分配关系并没有完全超越马克思主义的分析。目前,我国实行的按劳分配为主、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是由现阶段多种所有制并存状况所决定的。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保证要素所有者的所有权,以实现其经济利益。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以使投资者根据预期利益判断要素的供给情况。
第三,绝不能忽视公平分配对于发展的重要性。现代经济的发展,不仅要求劳动者能够生产更多数量的财富来增加供给,而且要求劳动者们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去实现巨大的财富价值。没有较高的效率,财富的数量得不到快速增加;而没有公平的分配以促进消费,财富的价值将无从实现。发展本质上是人的全面发展。它要求包括善于生产劳动的人在内的社会所有个体在经济、文化和政治上的状况都有全面的改善。如果按照上述两种错误分配观的说法,放任企业家凭借自己的资本及生产要素的优势,以低工资、恶劣的工作环境以及增加失业率等来压榨工人,势必引起收入领域的两极分化,将会陷入生产过剩、经济停滞、社会动荡等一系列的恶性循环。发展生产力,就要实现人的解放,实现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共享,不能总让一部分人剥削另一部分人。为促进生产力的更快发展,解决好分配中的两极分化问题,需要有不同利益集团的平等协商,更需要政府出台一系列的干预机制做补充。发展生产力,最重要的是不断解放劳动、保护劳动和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劳动价值论规定了分配的公平性取向,为公平的分配提供依据;而分配公正又是劳动的灵魂, 它直接左右着人们劳动的积极性,进而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和社会的稳定,更关系到每一个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改善。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重视价值创造中劳动者的主导、主动作用和符合实际的贡献,把有关收入分配的研究建立在财富生产研究的基础上,让收入分配起到支持、鼓励财富生产的积极作用,才能使收入分配符合社会公平,并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方涵)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52-253.
[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98,102.
[4]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N].人民日报,2007-10-15.
[5] 裴小革.运用《资本论》研究当代经济现实的几个理论问题[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