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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监管框架中,中国证监会、地方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构成的三级证券监管体系处于核心地位.本文以1993年至2003年4月30日被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272次会计信息披露违规事件为研究样本,对我国三级证券监管体系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中的有效性及其效率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发现,各证券监管机构在监管效率和监管权威上存在较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