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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祭祀活动包括祭天、祭神、祭祖,因其祭祀对象和执掌机构的不同可分为国祀和内廷两类,《清史稿·志五十七·礼一》中记载:“凡国家诸祀,皆属于太常、光禄、鸿胪三寺,而综于礼部。惟堂子元日谒拜,立杆致祭,与内廷诸祀,并内务府司之。”
要举行祭祀活动,祭器的使用必不可少,《大清会典事例·礼部·祭器》中记载:“乾隆十二年谕:国家敬天尊祖,礼备乐和,品物其陈,告丰告洁,所以将诚敬、昭典则也。考之前古,笾、豆、簠、簋诸祭器,或用金玉以示贵重,或用陶匏以崇质素,各有精义存乎其间。历代相承,去古浸远。至明洪武时更定旧章,祭器祭品悉遵古,而祭器以瓷代之,惟存其名。我朝坛庙陈设祭品,器亦用瓷,盖沿前明之旧。”
在乾隆十三年(1748年),由庄亲王允禄、户部尚书蒋溥等奉敕编撰的《皇朝礼器图式》一书,更是详细记载了清代祭器的使用情况,所用祭器分别为:璧、琮、圭、爵、登、簠、簋、笾、豆、篚、俎、尊、盏、铏等14类。其中璧、琮、圭为玉器;登、簠、簋、豆、铏既有瓷器,也有木漆器;爵、盏既有玉器,也有瓷器;尊既有铜器,也有瓷器;笾为竹器;篚、俎为木器。由此书的记载可知,清代官窑烧制的瓷器祭器共有登、簠、簋、豆、铏、爵、尊、盏这8种。
《大清会典》中记载:“祭器用陶必辨其色……圜丘用青,方泽用黄,日坛用赤,月坛用白”,也就是天坛、地坛、日坛、月坛的祭祀活动中使用的祭器分别是青色、黄色、红色、白色。由此可知,清代烧造的官窑单色釉祭器,不仅对釉色有专门的规定,而且还有专门的用途。
始建于清代光绪年间的上海文物商店收藏有4件光绪官窑单色釉祭器,均为传世器物。
光绪黄釉豆,高29厘米,直径16.5厘米,通体施黄釉。器盖呈半球形,上置螺旋交错状钮。器身呈圆柱状,下为柄,底足外撇。器底刻有“大清光绪年制”六字一行楷书窄边款。
光绪黄釉簋,高22.8厘米,长28.5厘米,通体施黄釉。器盖上有四钮,器身呈长圆形,两侧有方形兽耳,器底刻有“大清光绪年制”六字二行楷书款。
光绪蓝釉簠,高29.5厘米,长27.8厘米,宽21.3厘米,通体施蓝釉。器身和器盖均有双耳,器口、器盖、器身、器足均呈斗形,器底刻有“大清光绪年制”六字二行楷书款。
光绪黄釉簠,高10.5厘米,长21.5厘米,宽11.8厘米,通体施黄釉,但黄釉的色泽较淡。器盖上有方钮,刻有“宝薰”二字。器身两侧有双耳,器底刻有“大清光绪年制”六字二行楷书款。这件光绪黄釉簠的器盖与器身明显不符,所以推测此器盖可能为后配,原有器盖已经遗失或损毁。
豆、簋、簠作为祭器,所盛放的祭品在《清史稿·志五十七·礼一》中有明确的记载:豆盛放的祭品有十种,分别是韭菹(醯酱腌渍的韭菜)、醓醢(带汁的肉酱)、菁菹(醯酱腌渍的蔬菜)、鹿醢(鹿肉制成的酱)、芹菹(醯酱腌渍的芹菜)、兔醢(兔肉酱)、笋菹(醯酱腌渍的竹笋)、鱼醢(鱼酱)、脾析(牛百叶)、豚拍(猪肋肉)、酏食(薄粥)、糁食(肉粥);簋盛放的祭品有两种,分别是黍、稷;簠盛放的祭品有两种,分别是稻、粱。
根据《清史稿·志五十七·礼一》中“凡陶必辨色,圜丘、祈穀常雩青,方泽、社稷、先农黄,日坛赤,月坛白”的记载,可知上述4件光绪单色釉祭器中,蓝釉簠是天坛、祈谷坛的祭祀用具,黄釉豆、黄釉簋、黄釉簠是地坛、社稷坛、先农坛的祭祀用具。
清代的祭祀活动虽然重要,但却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全靠繁文缛节的仪式来支撑。不同的祭祀活动需要供奉不同的神位,使用不同的祭器。无论是哪一方面的祭祀,凡是重要的祭祀活动皇帝均须参加。在祭祀活动举行以前,皇帝要斋戒。在斋戒期内朝廷各衙署要悬挂斋戒木牌,皇宫中的乾清门要悬挂斋戒牌并且安放斋戒铜人。
比如,每年的祭天活动定在冬至日,意为“迎长日之至”。在祭天前三日,皇帝要先在宫中斋戒。到祭祀那天,皇帝亲诣圜丘(即天坛),在献乐舞中举行“迎神”、“献玉帛”、“进俎”、“读祝文”、“三次献爵”、“受福胙”、“送神”等许多繁缛的祭祀礼仪。最后,皇帝要率领群臣行三跪九叩礼,整个祭天仪式才能结束。
清代的祭祀活动不仅仪式复杂,而且还十分频繁。根据《清史稿·志五十七·礼一》的记载: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举行的祭祀活动就有十一坛九庙二殿,分别是天坛、祈谷坛、地坛、社稷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先蚕坛、天神坛、地祗坛、太岁坛、太庙、文庙、帝王庙、先医庙、都城隍庙、内城隍庙、永佑庙、天下第一龙王庙、昭灵沛泽龙王庙、奉先殿、传心殿,由此可见当时祭祀活动的频繁程度。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光绪皇帝亲诣方泽(即地坛)行礼,这也是清代历史上最后一次皇帝参加的祭祀活动。
要举行祭祀活动,祭器的使用必不可少,《大清会典事例·礼部·祭器》中记载:“乾隆十二年谕:国家敬天尊祖,礼备乐和,品物其陈,告丰告洁,所以将诚敬、昭典则也。考之前古,笾、豆、簠、簋诸祭器,或用金玉以示贵重,或用陶匏以崇质素,各有精义存乎其间。历代相承,去古浸远。至明洪武时更定旧章,祭器祭品悉遵古,而祭器以瓷代之,惟存其名。我朝坛庙陈设祭品,器亦用瓷,盖沿前明之旧。”
在乾隆十三年(1748年),由庄亲王允禄、户部尚书蒋溥等奉敕编撰的《皇朝礼器图式》一书,更是详细记载了清代祭器的使用情况,所用祭器分别为:璧、琮、圭、爵、登、簠、簋、笾、豆、篚、俎、尊、盏、铏等14类。其中璧、琮、圭为玉器;登、簠、簋、豆、铏既有瓷器,也有木漆器;爵、盏既有玉器,也有瓷器;尊既有铜器,也有瓷器;笾为竹器;篚、俎为木器。由此书的记载可知,清代官窑烧制的瓷器祭器共有登、簠、簋、豆、铏、爵、尊、盏这8种。
《大清会典》中记载:“祭器用陶必辨其色……圜丘用青,方泽用黄,日坛用赤,月坛用白”,也就是天坛、地坛、日坛、月坛的祭祀活动中使用的祭器分别是青色、黄色、红色、白色。由此可知,清代烧造的官窑单色釉祭器,不仅对釉色有专门的规定,而且还有专门的用途。
始建于清代光绪年间的上海文物商店收藏有4件光绪官窑单色釉祭器,均为传世器物。
光绪黄釉豆,高29厘米,直径16.5厘米,通体施黄釉。器盖呈半球形,上置螺旋交错状钮。器身呈圆柱状,下为柄,底足外撇。器底刻有“大清光绪年制”六字一行楷书窄边款。
光绪黄釉簋,高22.8厘米,长28.5厘米,通体施黄釉。器盖上有四钮,器身呈长圆形,两侧有方形兽耳,器底刻有“大清光绪年制”六字二行楷书款。
光绪蓝釉簠,高29.5厘米,长27.8厘米,宽21.3厘米,通体施蓝釉。器身和器盖均有双耳,器口、器盖、器身、器足均呈斗形,器底刻有“大清光绪年制”六字二行楷书款。
光绪黄釉簠,高10.5厘米,长21.5厘米,宽11.8厘米,通体施黄釉,但黄釉的色泽较淡。器盖上有方钮,刻有“宝薰”二字。器身两侧有双耳,器底刻有“大清光绪年制”六字二行楷书款。这件光绪黄釉簠的器盖与器身明显不符,所以推测此器盖可能为后配,原有器盖已经遗失或损毁。
豆、簋、簠作为祭器,所盛放的祭品在《清史稿·志五十七·礼一》中有明确的记载:豆盛放的祭品有十种,分别是韭菹(醯酱腌渍的韭菜)、醓醢(带汁的肉酱)、菁菹(醯酱腌渍的蔬菜)、鹿醢(鹿肉制成的酱)、芹菹(醯酱腌渍的芹菜)、兔醢(兔肉酱)、笋菹(醯酱腌渍的竹笋)、鱼醢(鱼酱)、脾析(牛百叶)、豚拍(猪肋肉)、酏食(薄粥)、糁食(肉粥);簋盛放的祭品有两种,分别是黍、稷;簠盛放的祭品有两种,分别是稻、粱。
根据《清史稿·志五十七·礼一》中“凡陶必辨色,圜丘、祈穀常雩青,方泽、社稷、先农黄,日坛赤,月坛白”的记载,可知上述4件光绪单色釉祭器中,蓝釉簠是天坛、祈谷坛的祭祀用具,黄釉豆、黄釉簋、黄釉簠是地坛、社稷坛、先农坛的祭祀用具。
清代的祭祀活动虽然重要,但却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全靠繁文缛节的仪式来支撑。不同的祭祀活动需要供奉不同的神位,使用不同的祭器。无论是哪一方面的祭祀,凡是重要的祭祀活动皇帝均须参加。在祭祀活动举行以前,皇帝要斋戒。在斋戒期内朝廷各衙署要悬挂斋戒木牌,皇宫中的乾清门要悬挂斋戒牌并且安放斋戒铜人。
比如,每年的祭天活动定在冬至日,意为“迎长日之至”。在祭天前三日,皇帝要先在宫中斋戒。到祭祀那天,皇帝亲诣圜丘(即天坛),在献乐舞中举行“迎神”、“献玉帛”、“进俎”、“读祝文”、“三次献爵”、“受福胙”、“送神”等许多繁缛的祭祀礼仪。最后,皇帝要率领群臣行三跪九叩礼,整个祭天仪式才能结束。
清代的祭祀活动不仅仪式复杂,而且还十分频繁。根据《清史稿·志五十七·礼一》的记载: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举行的祭祀活动就有十一坛九庙二殿,分别是天坛、祈谷坛、地坛、社稷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先蚕坛、天神坛、地祗坛、太岁坛、太庙、文庙、帝王庙、先医庙、都城隍庙、内城隍庙、永佑庙、天下第一龙王庙、昭灵沛泽龙王庙、奉先殿、传心殿,由此可见当时祭祀活动的频繁程度。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光绪皇帝亲诣方泽(即地坛)行礼,这也是清代历史上最后一次皇帝参加的祭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