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信力是人们对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行为的信任程度,是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公共影响力,它关系着侦查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关系着和谐社会构建的成效。公信力是检验侦查监督工作是否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支持,能否树立法律监督权威,真正赢得社会尊重的重要基础。提到检察知名度,目前最广为人知的是反贪污贿赂局,甚至于一度有人认为反贪局是独立于检察机关外部的一个专门惩治贪官污吏的部门。至于侦查监督部门,社会公众大多还停留在“批捕”时代,以至于说侦查监督工作不懂,说审查批捕工作刚明白一点。本文拟结合基层检察侦查监督工作实际,仅就途径方面提几点提高侦查监督公信力的建设性意见,希望能引起各位同仁关注和思考。
一、加强侦查监督职能建设
侦查监督部门只有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大工作力度,紧紧围绕侦查监督工作的“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责,通过履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刑事立案监督;适当介入侦查参与重大案件的讨论;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及延长羁押期限;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补充侦查,要求侦查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需的证据材料;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对强制措施执行情况开展监督”等基本职责,才能更好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才能用实际工作业绩在社会公众中提升公信力。
1、强化审查批捕职能,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现在有了宪法,检察院健全了,就必须依法办事。今后,捕人不经检察院批准,判刑不经法院判决,这就是违法。”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后,时任国务院政法办公室主任和公安部部长的罗瑞卿曾经这样说过。新中国成立60年来,审查逮捕成为检察机关最广为人知的法律监督职能之一。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逮捕,是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也是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基础。同样,也是侦查监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在审查案件时,一定要以保证质量、促进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作为核心中的核心、重点中的重点,充分发挥侦查监督部门的审查逮捕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权、维护稳定,促进公正,维护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提高每一起案件的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注重对证据来源以及证据之间关联性的审查,尤其要对证据来源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于以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以及威胁利诱等欺诈手段取得的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非法证据,要坚决否认与排除,要定期对审查逮捕案件质量进行复查、分析,在工作中要反对和防止“构罪即捕、以捕代侦”、“以起诉条件代替逮捕条件”两种错误倾向,切实防止滥用或过度谨慎使用逮捕强制措施,防止错案发生。
2、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在侦查活动监督中,一是要通过审查逮捕,依法追捕遗漏罪犯,促进严格执法;二是要对侦查活动中违反程序、侵犯人权的问题进行监督,防止和纠正刑迅逼供、威胁利诱取证、超期羁押等问题;三是要对运用强制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滥用和随意变更逮捕强制措施的现象,特别是对改变逮捕强制措施、撤案案件、移送起诉时另案处理等现象进行监督,防止放纵犯罪;四是对负案在逃、批捕在逃的犯罪分子,要建立档案台帐,督促侦查机关加大抓捕力度,消除社会隐患,对不批捕的,要监督及时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五是对发出的“补充侦查提纲”、“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要及时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调查情况,防止案件流失或打击不力。
3、突出重点,增强立案监督工作效果
刑事立案监督是侦查监督的重要职能之一,它是检察机关依法对刑事案件侦查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的法律监督。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中起着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权和保护社会的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权,更能凸现检察机关的职能属性和监督权威。重点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意见大,引起上访的社会治安问题,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立案监督的权威性,实现立案监督的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重要途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经常性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务求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实效。根据检察工作大局、一个时期刑事发案特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等,适时调整监督重点,进行专项监督。目前要针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民生案件、涉农案件,以及以罚代刑、打击不立的经济犯罪案件,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的监督范围,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侦查监督干警素质建设
1、是加强道德建设,提升整体感召力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正是表明个人品格魅力所产生的公信力效应。自身不具备公正、廉洁、值得信赖的品格,是很难担起法律监督职责的。因此,要通过教育、培训和文化建设,加强侦查监督检察官职业素质和个人道德素养,推进队伍执法能力和执法作风的建设,不断提升侦查监督整体形象和检察公信力。职业素质和道德素养的提升能够进一步强化检察官个人的品格和感召力,进而提高侦查监督队伍的整体感召力,用清正廉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2、强化作风廉政及文化建设。
执法办案中,侦查监督检察干警要努力改变传统执法冷、硬、横的外观,树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的民本理念,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严格遵守办案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尽量压缩办案时间,决不让涉及民生的案件在侦查监督环节梗滞。要在热情服务的同时注重服务质量,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侦查监督工作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标准。文化建设是培养干警具有良好职业操守的重要手段,也起着润物细无声的熏陶作用。将健康、和谐的管理文化融入日常工作中,将更多的文化成分融入侦查监督业务与干警管理中,通过歌咏比赛、演讲比赛、文艺节目汇演、体育比赛等文化活动的开展,展示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营造清新和谐、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三、加强侦查监督形象建设
1、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司法是人民群众寻求解决问题的最后一条途径,人民群众如果不遇到困难是轻易不会来到侦查监督部门的,而到检察院来办事往往又是找不到‘东南西北,为人民群众司法诉求提供帮助是检务公开的目的所在。首先要将需要公开的法律规定等内容和侦查监督部门的基本情况(包括部门职责、负责人姓名、电话、办公室分布)放大上墙并印成册子,向办事群众发放。也可用宣传牌、触摸屏、互联网单独网页等形式公布有关内容。其次要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检察侦查监督工作,有条件的还可设点宣传、散发资料,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侦查监督工作的知晓度。
2、不断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
检察宣传是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能起到对内鼓士气对外树形象的作用,能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还能起到较好的引导作用。侦查监督宣传要在提高宣传质量和影响力上下功夫。要围绕新思路、新方法、新成效突出重点,要不断挖掘真实生动的事例树亮点,要选择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找热点,使宣传稿件立意有高度、报道有深度、宣传有广度。要贴近群众实际,贴近群众生活。宣传的主体要集中、深刻,角度要有新颖,表现的手法要灵活。宣传工作是公开透明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侦查监督工作只有在公开透明中接受群众的监督,才能经得起挑剔和质疑,最终提高检察公信力。要通过建立完善与媒体的定期沟通协调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加大检察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壮大检察宣传队伍,形成内外联动的检察宣传格局,提高侦查监督工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四、强化内外部监督机制
要确保侦查监督权的正确行使,必须要针对执法关键环节、风险点不断完善对自身的执法活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如同步录音录像机制、阳光检务机制等。要自觉把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真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得公信,树立检察机关和侦查监督人员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通过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执法机关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平台,保障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达到对检察侦查监督权运行的价值共识,进一步提升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的司法威信,全面推动侦查监督工作良好开展。
(作者通讯地址: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检察院,辽宁朝阳122000)
一、加强侦查监督职能建设
侦查监督部门只有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大工作力度,紧紧围绕侦查监督工作的“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责,通过履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刑事立案监督;适当介入侦查参与重大案件的讨论;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及延长羁押期限;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补充侦查,要求侦查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需的证据材料;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对强制措施执行情况开展监督”等基本职责,才能更好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才能用实际工作业绩在社会公众中提升公信力。
1、强化审查批捕职能,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现在有了宪法,检察院健全了,就必须依法办事。今后,捕人不经检察院批准,判刑不经法院判决,这就是违法。”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后,时任国务院政法办公室主任和公安部部长的罗瑞卿曾经这样说过。新中国成立60年来,审查逮捕成为检察机关最广为人知的法律监督职能之一。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逮捕,是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也是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基础。同样,也是侦查监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在审查案件时,一定要以保证质量、促进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作为核心中的核心、重点中的重点,充分发挥侦查监督部门的审查逮捕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权、维护稳定,促进公正,维护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提高每一起案件的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注重对证据来源以及证据之间关联性的审查,尤其要对证据来源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于以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以及威胁利诱等欺诈手段取得的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非法证据,要坚决否认与排除,要定期对审查逮捕案件质量进行复查、分析,在工作中要反对和防止“构罪即捕、以捕代侦”、“以起诉条件代替逮捕条件”两种错误倾向,切实防止滥用或过度谨慎使用逮捕强制措施,防止错案发生。
2、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在侦查活动监督中,一是要通过审查逮捕,依法追捕遗漏罪犯,促进严格执法;二是要对侦查活动中违反程序、侵犯人权的问题进行监督,防止和纠正刑迅逼供、威胁利诱取证、超期羁押等问题;三是要对运用强制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滥用和随意变更逮捕强制措施的现象,特别是对改变逮捕强制措施、撤案案件、移送起诉时另案处理等现象进行监督,防止放纵犯罪;四是对负案在逃、批捕在逃的犯罪分子,要建立档案台帐,督促侦查机关加大抓捕力度,消除社会隐患,对不批捕的,要监督及时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五是对发出的“补充侦查提纲”、“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要及时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调查情况,防止案件流失或打击不力。
3、突出重点,增强立案监督工作效果
刑事立案监督是侦查监督的重要职能之一,它是检察机关依法对刑事案件侦查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的法律监督。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中起着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权和保护社会的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权,更能凸现检察机关的职能属性和监督权威。重点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意见大,引起上访的社会治安问题,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立案监督的权威性,实现立案监督的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重要途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经常性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务求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实效。根据检察工作大局、一个时期刑事发案特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等,适时调整监督重点,进行专项监督。目前要针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民生案件、涉农案件,以及以罚代刑、打击不立的经济犯罪案件,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的监督范围,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侦查监督干警素质建设
1、是加强道德建设,提升整体感召力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正是表明个人品格魅力所产生的公信力效应。自身不具备公正、廉洁、值得信赖的品格,是很难担起法律监督职责的。因此,要通过教育、培训和文化建设,加强侦查监督检察官职业素质和个人道德素养,推进队伍执法能力和执法作风的建设,不断提升侦查监督整体形象和检察公信力。职业素质和道德素养的提升能够进一步强化检察官个人的品格和感召力,进而提高侦查监督队伍的整体感召力,用清正廉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2、强化作风廉政及文化建设。
执法办案中,侦查监督检察干警要努力改变传统执法冷、硬、横的外观,树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的民本理念,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严格遵守办案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尽量压缩办案时间,决不让涉及民生的案件在侦查监督环节梗滞。要在热情服务的同时注重服务质量,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侦查监督工作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标准。文化建设是培养干警具有良好职业操守的重要手段,也起着润物细无声的熏陶作用。将健康、和谐的管理文化融入日常工作中,将更多的文化成分融入侦查监督业务与干警管理中,通过歌咏比赛、演讲比赛、文艺节目汇演、体育比赛等文化活动的开展,展示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营造清新和谐、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三、加强侦查监督形象建设
1、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司法是人民群众寻求解决问题的最后一条途径,人民群众如果不遇到困难是轻易不会来到侦查监督部门的,而到检察院来办事往往又是找不到‘东南西北,为人民群众司法诉求提供帮助是检务公开的目的所在。首先要将需要公开的法律规定等内容和侦查监督部门的基本情况(包括部门职责、负责人姓名、电话、办公室分布)放大上墙并印成册子,向办事群众发放。也可用宣传牌、触摸屏、互联网单独网页等形式公布有关内容。其次要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检察侦查监督工作,有条件的还可设点宣传、散发资料,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侦查监督工作的知晓度。
2、不断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
检察宣传是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能起到对内鼓士气对外树形象的作用,能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还能起到较好的引导作用。侦查监督宣传要在提高宣传质量和影响力上下功夫。要围绕新思路、新方法、新成效突出重点,要不断挖掘真实生动的事例树亮点,要选择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找热点,使宣传稿件立意有高度、报道有深度、宣传有广度。要贴近群众实际,贴近群众生活。宣传的主体要集中、深刻,角度要有新颖,表现的手法要灵活。宣传工作是公开透明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侦查监督工作只有在公开透明中接受群众的监督,才能经得起挑剔和质疑,最终提高检察公信力。要通过建立完善与媒体的定期沟通协调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加大检察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壮大检察宣传队伍,形成内外联动的检察宣传格局,提高侦查监督工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四、强化内外部监督机制
要确保侦查监督权的正确行使,必须要针对执法关键环节、风险点不断完善对自身的执法活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如同步录音录像机制、阳光检务机制等。要自觉把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真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得公信,树立检察机关和侦查监督人员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通过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执法机关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平台,保障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达到对检察侦查监督权运行的价值共识,进一步提升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的司法威信,全面推动侦查监督工作良好开展。
(作者通讯地址: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检察院,辽宁朝阳1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