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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当代日语,说“告知”一般只会有一种内容:癌症。如果有人说“我父亲被医生告知了”,老先生得的肯定是癌症,而且很可能是末期的。
100年以前,日本人死因的第一名是肺炎,乃西班牙流感所引起的。1930年代,得结核去世的人最多。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由于抗生素的发明,结核成了可医治的病。1960年代起,脑溢血、心脏病、癌症则成了日本人的“三大死因”。1981年,癌症死亡率第一次超过了脑溢血。过去30年,因癌症而丧命的日本人最多。
越来越多人死于癌症,一个原因是平均寿命的增长。人活得越长,患上癌症的概率也就越高。据统计,活到74岁,将近一半的人得癌症,再说超过两成的同代人因癌症已不在世了。看我周围的状况,也确实是这样子。近几年过去的老龄亲戚几乎都有癌症,过了80岁则并发别的病,例如老年痴呆症。于是有些医生说,因癌症去世其实就是老死,从前所谓的“大往生”(寿终正寝)个案里,估计有相当多是癌症最后致死的。
尽管癌症去世如此普遍,多数日本人仍然觉得:告知癌症等于宣判死刑,而且是冤枉判死刑似的。“告知”的语感跟“宣判”极其相似。所以,被医生“告知”了,就很难不埋怨大夫的残酷,虽然他只是例行公事,说出事实罢了。不过,究竟从什么时候起,医生可以告诉病人事实了?保密向来是医生职务之一。以前,这保密也包括出于怜悯,对病人不说真正的病名。
1989年,裕仁天皇去世之前,日本媒体都不敢报道他得的是胰腺癌。当时,不仅是天皇,连平民老人得了癌症,家人也不会告诉病人事实的。在那年代的日本,直呼癌症算是一种社会忌讳。医生对病人家属说明的时候,都用了“恶性肿瘤”等婉转的说法,免得不必要地伤害对方的感情。当时的社会有共识:既然癌症致死率颇高,直说病名会使病人绝望,搞不好导致寻短见,因此非得尽量回避不可。同一时期,我在加拿大生活,发现北美洲人对癌症“告知”的态度跟日本人呈着鲜明的对比。他们认为病情属于隐私,最有权利知道的应该是患者本人,倘若医生先告诉别人,即使那是家属,就等于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
20多年后的今天,日本许多医院有明文规定:检查出来的结果,应该直接“告知”病人,而不可以先告诉家属,为的是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可见,日本社会对人权的敏感度如今赶上了北美。同时,毫无疑问,医院设定这类规则也为免被病人或家属追究法律责任。毕竟,“告知”本来是个法律用语,从前只有律师、法官、保险公司等才用的。现在,医疗工作者都用起法律用语来,自然是为法律利害起见的。
1993年9月6日,当年日本很著名的电视主播逸见政孝在记者招待会上告白:自己得的是胃癌。他当时48岁,在新闻节目、综艺节目都非常活跃,可以说是人人皆知的公众人物。电视上的告白给广大社会带来了特别大的冲击,因为直到那一天,直呼癌症还是忌讳。在日本,名人公开承认患有癌症以他为嚆矢。
那恰巧也是苏联解体,冷战结束,美国式全球化迅速进展的年代。历来“以和为贵”的大和民族都不能不受影响。各媒体纷纷预告着:美国式“官司社会”即将来临日本了。
1997年,日本国会通过了改正医疗法,明文规定“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即公开资讯和取得患者同意,是医疗工作者的法律义务。也就是说.医生保密,即使出于怜悯,从此都成了违法行为。
全球化的风潮竟然影响到日本皇室。2002年底,宫内厅发表:明仁天皇得了前列腺癌。他父亲裕仁天皇曾被当作神,晚年得了癌症,不仅媒体不敢报道,而且医生都迟迟不敢在“玉体”上开刀的。儿子明仁的遭遇很不一样。他从小被美国教师叫做吉米长大,只当过人。医生根据当代法律与常识“告知”了他病名,也毫无犹豫地进行了摘除手术。后来关于他的健康状况,日本媒体似乎没有任何忌讳。最近明仁天皇也动了心脏冠状动脉的绕道手术,电视新闻都用图画解释得清清楚楚。倘若自己亲人的病情在媒体上那么露骨地被公布出来,相信多数人会觉得心痛的。可见,广大日本社会对天皇的敬畏已经不存在了。
2007年夏天,我父亲得了癌症,是他自己去医院接受定期体检时发现的。跟得了感冒一样,医生很机械性地“告知”了他本人。之前,我不知道“告知”其实分两种的。第一种是“告知”病名,第二种则是“告知”病情。医生告诉父亲:他得的是胰腺癌,但是处于早期,还能动手术。积极乐观的病情,患者听了以后还会高兴,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可是,动完了手术,开始化疗之际,医生说明的病情前景就相当消极悲观了。
直到2000年左右,日本社会上还偶然能听到“你若得了癌症,要不要被告知?”一类的讨论。没几年工夫,已经没得选择了。我父亲并没有选择要被“告知”,可他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告知”了。化疗的副作用很大,但是效果有限。癌细胞到处转移,导致胆管堵塞的模样,医生都用铅笔画着细密画详细地给他本人讲了。医生画的癌细胞看起来像花椰菜正盛开的样子,残酷地宣告着:没办法切除干净。表面上,父亲的情绪很稳定,常有笑容,从不放弃希望。他去世的3个月以前,医生相当清楚地说了:“再做化疗也没有用了。何不赶快出院回家享口福去?你不是很喜欢吃寿司的吗?”事后回想,父亲要想吃寿司,那真是最后一次机会了。所以,我相信,医生除了遵守法律以外,还是替病人着想的。但是,对父亲来说,当时最大的希望不是吃寿司,而是根治癌症。出院回家,在一般的情况下是好消息,然而对末期癌病人来说,却不是。
父亲回家过了两个月,最后什么也不能吃,连起身都很困难了。2009年1月2日,我们扶着他送去住院。但是,医生说:已经不可救药了,而且医院不能让无法治的患者留下来住,何况在元旦假期。父亲就是不愿意放弃希望,要医生给他做点什么,不管有没有用。我在旁边看情况,似乎唯一的答案是让父亲转到加收费的个人病房去,并请医生给他弄经管营养。那样子,父亲再过了一个月。直到去世前天,他意识特别清晰。那天看我儿子给他表演扑克牌魔术,父亲做出了吃惊、赞扬的表情,还拍了手。直到瞑目的刹那,他都没有承认自己即将离开人间了,也就是说,一贯不肯真正接受被医生“告知”的病情。
每个社会,每个时代都有一套规矩。关于怎样结束生命,怎样度过人间最后的一段日子,个人能选择的始终不是很多。连天皇都如此,何况平民。我父亲1934年2月16日出生,2009年2月1日去世。享年75岁差半月,比日本男性的平均寿命短了5年。虽说是大家都要走的一条路,但我还是觉得,他走得太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