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經济和金融发展程度不同,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的模式也各有差异,与美国以证券化主导的影子银行信用创造模式相比,我国的影子银行信用创造模式主要依托传统商业银行。本文在分析中国式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影子银行的发展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影响。
关键词:影子银行;信用创造;金融体系稳定
一、影子银行的内涵
影子银行(ShadowBank)又称平行银行系统(TheParallelBankingSystem),最早是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PIMCO)的执行董事麦卡利在2007年的美联储年度会议上提出,意指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与传统接受中央银行监管的商业银行系统相对应的金融机构,美国影子银行体系主要包括回购协议、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等以资产证券化为主导的信用中介体系,其创新主要体现在交易模式的创新。由于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相对缓慢,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围绕商业银行体系而不断发展,其创新主要是基于现有的金融机构和工具、外部监管基础上的融资模式创新,本文讨论的影子银行主要包括银信理财业务、互联网金融和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中国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模式
尽管目前对影子银行尚无统一的定义,但它本质上仍然是一种信贷中介或者信用活动。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并持有的信用创造模式可以将流动性转换、期限转换、信用转换集中与一体,而影子银行体系更为复杂、信用链条的更长、参与主体更加多元的信用创造模式致使这三种转换的错配,提高了金融系统的潜在风险。中国式影子银行不仅可以借助传统商业银行,比如银信理财产品,也可以独立于传统金融体系之外,比如互联网金融平台、民间借贷等方式进行信用创造。
第一、银行内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模式是指银行为了规避存贷比、准备金规模等外部约束,通过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机构合作,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并构建资产池,避开监管向企业或者项目发放贷款。以典型的银信类理财产品为例,银行和信托公司通常以高于基准存款利率的预期收益发行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并将各种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汇集构建资金池,然后信托公司就可以将资金池中的资金发放给借款人,比如房地产企业或者地方融资平台。
第二、P2P网贷、众筹、阿里小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在互联网金融的大环境下,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运用使得交易双方的信息更加全面透明,借贷双方可以直接建立债权债务关系,金融中介的作用被虚弱。以在我国发展最为迅猛的互联网金融模式——P2P为例,P2P平台不吸收存款也不发放贷款,只负责披露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资金需求情况等具体信息,由投资者自由选择放贷对象。这种高效、灵活的信用创造方式克服了银行信贷审批环节繁琐、资金到账时间缓慢等问题,提高了资金的配置效率。
第三、民间借贷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非典型金融机构。民间借贷是我国“二元”金融结构下,金融抑制的产物。民间借贷主要通过地下钱庄、互助基金会的形式为那些无法从传统金融体系获取资金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帮助,并收取高昂的利息。民间借贷不受监管,并且通常杠杆操作不断放大信用供给。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吸收存款,主要通过自有资金或者发行金融债券的方式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服务,进行信用创造。
三、影子银行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影子银行的发展对传统金融体系形成有效补充,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得问题,对支持实体经济起到了一定的正面作用,但是影子银行体系存在的缺乏有效监管、信息披露不充分、信用创造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容易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不断积累风险,威胁金融稳定。
首先,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机制,提高货币乘数,提高了实际的货币供应量,导致央行不能有效判断货币市场的供求关系,使得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效果降低,甚至可能导致逆向调节。影子银行体系的利率形成机制不健全,这容易影响官方利率对实体经济的信号传导,干扰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渠道。就货币政策传导的信贷渠道而言,在不存在影子银行体系的情况下,央行可以通过调控信贷总规模,影响总需求和产出,但是影子银行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扩大了信用供给总量,加大了货币当局对信贷规模的调控难度,不利于数量控制性货币政策的实施。
其次,影子银行机构自身风险控制不足,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问题普遍存在,大量资产投资于高风险的股票、期货或者其他金融衍生品,过度投机炒作,催生金融资产泡沫,脱离实体经济的运行,一旦发生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就可能诱发经济犯罪,被迫破产,产生金融恐慌和挤兑现象,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温州民间借贷风波,泛亚有色金融交易所兑付危机,P2P跑路事件都是典型案列。这些影子银行类的金融机构管理不规范,缺乏专业的风险控制技术,极容易引发社会经济问题和市场风险从而威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参考文献:
[1]巴曙松.加强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J].中国金融,2009,(7):24-25.
[2]易宪容,王刚.美国次贷危机的流动性传导机制的金融分析[J].金融研究,2010,(5):41-57.
[3]周莉萍.影子银行体系的信用创造:机制效应和应对思路[J].金融评论,2011,(8):37-53.
[4]毛泽盛,万亚兰.中国影子银行与银行体系稳定性阈值效应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研究,2012,(11):65-73.
[5]李建军.中国影子银行部门系统性风险的形成、影响与应对[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4,(8):117-130.
[6]李波,伍戈.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功能及其对货币政策的挑战[J].金融研究,2011(12):77-84.
[7]Gorton,Metick.Haircuts,forthcominginFederalReserveBankofSt.LouisReview[J].2010,(7):131-138
[8]Meeks,R,B.Nelson,andP,Alessandri,2012,“ShadowBanksandMcroeconomicInstability”,EuropeanEconomicAssociation2012ParallelMeetings
关键词:影子银行;信用创造;金融体系稳定
一、影子银行的内涵
影子银行(ShadowBank)又称平行银行系统(TheParallelBankingSystem),最早是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PIMCO)的执行董事麦卡利在2007年的美联储年度会议上提出,意指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与传统接受中央银行监管的商业银行系统相对应的金融机构,美国影子银行体系主要包括回购协议、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等以资产证券化为主导的信用中介体系,其创新主要体现在交易模式的创新。由于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相对缓慢,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围绕商业银行体系而不断发展,其创新主要是基于现有的金融机构和工具、外部监管基础上的融资模式创新,本文讨论的影子银行主要包括银信理财业务、互联网金融和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中国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模式
尽管目前对影子银行尚无统一的定义,但它本质上仍然是一种信贷中介或者信用活动。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并持有的信用创造模式可以将流动性转换、期限转换、信用转换集中与一体,而影子银行体系更为复杂、信用链条的更长、参与主体更加多元的信用创造模式致使这三种转换的错配,提高了金融系统的潜在风险。中国式影子银行不仅可以借助传统商业银行,比如银信理财产品,也可以独立于传统金融体系之外,比如互联网金融平台、民间借贷等方式进行信用创造。
第一、银行内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模式是指银行为了规避存贷比、准备金规模等外部约束,通过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机构合作,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并构建资产池,避开监管向企业或者项目发放贷款。以典型的银信类理财产品为例,银行和信托公司通常以高于基准存款利率的预期收益发行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并将各种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汇集构建资金池,然后信托公司就可以将资金池中的资金发放给借款人,比如房地产企业或者地方融资平台。
第二、P2P网贷、众筹、阿里小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在互联网金融的大环境下,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运用使得交易双方的信息更加全面透明,借贷双方可以直接建立债权债务关系,金融中介的作用被虚弱。以在我国发展最为迅猛的互联网金融模式——P2P为例,P2P平台不吸收存款也不发放贷款,只负责披露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资金需求情况等具体信息,由投资者自由选择放贷对象。这种高效、灵活的信用创造方式克服了银行信贷审批环节繁琐、资金到账时间缓慢等问题,提高了资金的配置效率。
第三、民间借贷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非典型金融机构。民间借贷是我国“二元”金融结构下,金融抑制的产物。民间借贷主要通过地下钱庄、互助基金会的形式为那些无法从传统金融体系获取资金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帮助,并收取高昂的利息。民间借贷不受监管,并且通常杠杆操作不断放大信用供给。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吸收存款,主要通过自有资金或者发行金融债券的方式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服务,进行信用创造。
三、影子银行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影子银行的发展对传统金融体系形成有效补充,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得问题,对支持实体经济起到了一定的正面作用,但是影子银行体系存在的缺乏有效监管、信息披露不充分、信用创造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容易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不断积累风险,威胁金融稳定。
首先,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机制,提高货币乘数,提高了实际的货币供应量,导致央行不能有效判断货币市场的供求关系,使得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效果降低,甚至可能导致逆向调节。影子银行体系的利率形成机制不健全,这容易影响官方利率对实体经济的信号传导,干扰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渠道。就货币政策传导的信贷渠道而言,在不存在影子银行体系的情况下,央行可以通过调控信贷总规模,影响总需求和产出,但是影子银行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扩大了信用供给总量,加大了货币当局对信贷规模的调控难度,不利于数量控制性货币政策的实施。
其次,影子银行机构自身风险控制不足,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问题普遍存在,大量资产投资于高风险的股票、期货或者其他金融衍生品,过度投机炒作,催生金融资产泡沫,脱离实体经济的运行,一旦发生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就可能诱发经济犯罪,被迫破产,产生金融恐慌和挤兑现象,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温州民间借贷风波,泛亚有色金融交易所兑付危机,P2P跑路事件都是典型案列。这些影子银行类的金融机构管理不规范,缺乏专业的风险控制技术,极容易引发社会经济问题和市场风险从而威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参考文献:
[1]巴曙松.加强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J].中国金融,2009,(7):24-25.
[2]易宪容,王刚.美国次贷危机的流动性传导机制的金融分析[J].金融研究,2010,(5):41-57.
[3]周莉萍.影子银行体系的信用创造:机制效应和应对思路[J].金融评论,2011,(8):37-53.
[4]毛泽盛,万亚兰.中国影子银行与银行体系稳定性阈值效应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研究,2012,(11):65-73.
[5]李建军.中国影子银行部门系统性风险的形成、影响与应对[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4,(8):117-130.
[6]李波,伍戈.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功能及其对货币政策的挑战[J].金融研究,2011(12):77-84.
[7]Gorton,Metick.Haircuts,forthcominginFederalReserveBankofSt.LouisReview[J].2010,(7):131-138
[8]Meeks,R,B.Nelson,andP,Alessandri,2012,“ShadowBanksandMcroeconomicInstability”,EuropeanEconomicAssociation2012ParallelMeeti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