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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3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取得局部执政地位后,曾经毫不留情地向干部队伍挥刀“刮骨去毒”,以严刑峻法遏制腐败变质分子的贪婪私欲,在历时两年零八个月的反腐肃贪斗争中,查处大案要案25起,处决大小贪官13人,从而确保了自身肌体的健康、纯洁,打造了一个堪称世界上有史以来最清廉的政府,开创了一代党政新风。
法制不全量刑无据,“包公”何叔衡吃了哑巴亏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江西瑞金宣告成立,毛泽东被推举为临时中央政府主席,中国共产党自建党10年以来,终于有了一块可以安身立命、发政施仁的地盘。然而,正如毛泽东所预言:“有了政权,就会产生官僚、特权和腐败。”由于苏区地处偏僻,各种旧思想、旧风俗和旧习惯势力根深蒂固,再加上新生的红色政权羽毛未丰,行政管理机制存在很多漏洞,给一些品行不端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投机钻营、把持机关要津,渐渐地酿成了一股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的歪风邪气。
1932年2月10日,毛泽东语重心长地告诫工农检察部的工作人员:“我们党历来主张打倒一切贪官污吏,而现在贪官污吏就出在党内,出在苏维埃政府里面,我们要毫不留情地打击他们!”随后,中央政府发布通令,成立了临时最高法庭,任命中央工农检察部部长何叔衡兼任主审。何叔衡在各级党组织建立了监察委员会,在各级政府设立了工农检察部、控告局和裁判部,广泛吸收工农群众加入轻骑队、突击队、群众法庭和工农通讯员,一张巨大的反腐肃贪监察网络迅速形成,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腐肃贪斗争由此拉开了战幕。
最先落网的是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他因涉嫌生活腐化、谋财害命等罪行被检举、逮捕。这个谢步升虽然官小职微,但作为临时中央政府驻地的村官,近水楼台先得月,结识了不少党政军高级干部。其中苏区中央局副秘书长谢春山与他更是过从甚密,素以本家相称。谢春山不仅介绍他入了党,还在他东窗事发后,亲自出面干预办案,惹得何叔衡拍案而起:“像谢步升这样的败类不清除,我这个执法官还怎么向苏区群众交待?”毛泽东也明确表态:“腐败毒瘤不铲除,共产党就会失信于民,苏维埃旗帜就打不长久。与贪污浪费、官僚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1932年5月9日,临时最高法庭一锤定音,依法判处谢步升死刑,3小时内执行。
苏区反腐肃贪第一枪余音未落,瑞金县委组织部部长陈景魁又因欺男霸女、巧取豪夺,县苏维埃政府财政部会计科长唐仁达因欺上瞒下、贪污腐化,先后被群众揭发,浮出水面。何叔衡经过一番明察暗访,查明陈景魁原来是混进革命队伍的反动民团头目、地方黑势力的“保护伞”,唐仁达贪污公款2000多元,罪大恶极,立即下令逮捕。陈景魁的爪牙狗急跳墙,在信封里夹寄子弹恐吓、威胁何叔衡,唐仁达的同伙煽动当地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攻击何叔衡造假证陷害革命干部,中央局里面也有人向他传话,施加压力,但何叔衡软硬不吃:“我为苏维埃国家执法,替苏区人民群众主持公道,站得正、行得稳,何所惧哉?!”他力排干扰,坚持把陈景魁、唐仁达送上了断头台。
何叔衡不断逆流犯上,捅了王明“左”倾势力的“马蜂窝”,1933年9月3日,《红色中华》点名指责他“拿法律观念来代替了残酷的阶级斗争”,随后接二连三对他发动错误批判、实施无情打击。但他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令奸宄宵小闻风丧胆、普罗大众欢欣鼓舞,赢得了苏区“包公”的美名。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创建之初,因缺乏司法、审判经验,法制不健全,量刑无据,开展反腐肃贪斗争难免罚罪不当,不仅给一些投机分子留下了漏洞、缺口,何叔衡还为此授人以柄,落人口实,最终丢了“乌纱帽”。毛泽东爱莫能助,吃了一个哑巴亏。
先修法后审判,董必武查处干部集体贪污案
1932年9月初,曾在日本和苏联攻读过法律专业的董必武辗转进入中央苏区,毛泽东特意安排他协助何叔衡补苴罅漏,一起执掌苏维埃国家的司法、审判大权,对他寄予了厚望。1933年3月,董必武兼任中央工农检察部部委会委员,8月8日又被委以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等要职。他果然不辱使命,很快就参与制定、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程序》和《同志审判会临时规则》等一系列司法、审判工作纲领,建立了一套群众性的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赋予了工农劳苦大众对官员的罢免和改选权。
1933年6月12日,中央造币厂会计科长肖伦海因贪污、挪用公款3100多元,被中央工农检察部和临时最高法庭判处死刑,立即執行,不料肖母得知儿子死讯,受到刺激,当场气绝身亡。同年11月,全苏大会工程处主任左祥云勾结总务厅管理处长徐毅,贿赂总务厅长赵宝成,贪污巨额工程款,虽经群众检举、揭发,却因量刑定罪缺乏法律依据而一直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二件案例令董必武始料不及,由此更加认识到有法可依,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性。
1933年12月15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份反腐肃贪法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第26号训令出台,明文规定了贪污金额和相应的量刑定罪标准,从此苏区反腐肃贪工作有效地避免了随意性。1934年2月,在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央工农检察部更名为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临时最高法庭升格为最高法院,董必武被任命为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席,兼临时最高法院主席,正式从何叔衡手上接过了苏区反腐肃贪斗争的指挥棒。
董必武上任后,立即组织了苏区第一个反腐败群众法庭,对犯有轻微贪污错误的国家银行出纳员袁雨山和刘道彬进行公审、教育,给予开除公职处理。随后他又连续主持召开了两场审判会,依法判处全苏大会工程处主任左祥云、于都县苏维埃政府军事部长刘仕祥等人死刑,其余涉案人员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创下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较高级别干部因贪污罪被处决的先例,查处了苏区规模最大、判刑最重、牵涉面最广的干部集体贪污案。这件事情对贪污腐败分子震慑极大,纷纷投案自首。
董必武在中央苏区期间,参与制定、颁布了各种法律法规120余部,逐步完善了苏维埃司法、审判体系,为新中国司法、检察事业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成为新中国审判工作的奠基人、民主法治的先驱。
反“封锁”不容贪污浪费,阮啸仙呕血惩奸
1932年年底,蒋介石集中50万兵力分进合击中央苏区,悍然发动了第四次军事“围剿”。与此同时,加强了经济封锁手段,推行所谓的军事围剿“杀死政策”和经济封锁“饿死政策”,双管齐下,企图把苏维埃共和国一举剿灭。
为了打破国民党严密的经济封锁,1933年8月,临时中央政府召开南、北部各县经济建设大会,掀起了一场经济建设运动高潮。然而,由于当时革命队伍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大多数工农干部不会写字作文、不懂算数管帐,致使文痞算棍趁虚而入,财务管理混乱不堪,贪污浪费愈演愈烈,结果生产发展了,经济收入却有减无增。建立、健全财务审核监督机制,为苏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刻不容缓!
1934年2月3日,中央审计委员会正式成立,长期从事党内财务监督工作的阮啸仙担任主任。他精挑细选,招聘了一批出身贫苦、德才兼备的青年知识分子,组建了一支精明强干的审计队伍,并亲自起草了《审计条例(草案)》,制定了审计工作“六不准”,明确了审计职责和要求,随即投入高效运作。他带领部下,首先从中央机关入手,只用了十多天时间,就把中央11个部委的财务收支情况摸了个一清二楚,发现普遍存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预算与决算偏差大、经费开支浪费严重等问题。经向中央执行委员会反映,很快就有二成多冗员重费被核减。
紧接着,他又率部马不停蹄地巡查各国家企业和群众团体,发现中央互济总会的巨额会费和救济款、中央印刷厂的大笔营业收入去向不明,中央造币厂的原材料出入库重量也明显不一致,中央互济总会财务部长谢开松、中央印刷厂会计科长杨其兹、军委印刷厂会计科长路克勤和中央造币厂会计科长凌全香等人,具有重大贪污犯罪嫌疑,立即组织力量对他们进行突击审查。
谁知这些家伙都是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多年的老手,他们预先探得风声,早已把假账编造得严丝合缝,无懈可击。而且在审查的过程中,杨其兹的亲兄弟、中央印刷厂厂长杨其想,凌全香的小舅子、中央造币厂厂长陈祥云等人,利用职权对审计人员百般刁难、横加阻扰。阮啸仙本患有哮喘和肺结核病,再加上连日来加班加点超负荷运转,面对这种情况,又急又气,一时胸闷气结,咳出了血。同事们见此情景,纷纷建议他鸣金休兵,阮啸仙怒斥道:“凡是贪污腐败分子,没有一个会主动认罪的,只有拿出真凭实据,才能逼迫他们缴械投降。我们这时候半途而废,正好中了他们的下怀,这是我们审计监督人员的失职,也是对革命的犯罪。继续查,一定要查它个水落石出!”他知难而进,带病跟狡猾、刁蛮的审计对象斗智斗勇,最终查清了他们的犯罪事实。
阮啸仙领导中央审计委员会与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密切配合,一个个贪官原形毕露,一笔笔赃款断还归宗,为纠正、遏制贪污腐化、铺张浪费和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发挥了重要作用。苏区群众为此编了不少顺口溜赞道:“阮啸仙,真正好,群众见了哈哈笑,贪贼见了哇哇叫。”
阮啸仙在中央苏区时期建立的审计监督体系、树立的职业道德风范,与新中国人民审计事业一脉相承,其中他制定的“六不准”审计工作纪律一直沿用至今,被誉为审计战线上的红色“铁算盘”、苏区“经济卫士”。
法制不全量刑无据,“包公”何叔衡吃了哑巴亏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江西瑞金宣告成立,毛泽东被推举为临时中央政府主席,中国共产党自建党10年以来,终于有了一块可以安身立命、发政施仁的地盘。然而,正如毛泽东所预言:“有了政权,就会产生官僚、特权和腐败。”由于苏区地处偏僻,各种旧思想、旧风俗和旧习惯势力根深蒂固,再加上新生的红色政权羽毛未丰,行政管理机制存在很多漏洞,给一些品行不端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投机钻营、把持机关要津,渐渐地酿成了一股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的歪风邪气。
1932年2月10日,毛泽东语重心长地告诫工农检察部的工作人员:“我们党历来主张打倒一切贪官污吏,而现在贪官污吏就出在党内,出在苏维埃政府里面,我们要毫不留情地打击他们!”随后,中央政府发布通令,成立了临时最高法庭,任命中央工农检察部部长何叔衡兼任主审。何叔衡在各级党组织建立了监察委员会,在各级政府设立了工农检察部、控告局和裁判部,广泛吸收工农群众加入轻骑队、突击队、群众法庭和工农通讯员,一张巨大的反腐肃贪监察网络迅速形成,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腐肃贪斗争由此拉开了战幕。
最先落网的是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他因涉嫌生活腐化、谋财害命等罪行被检举、逮捕。这个谢步升虽然官小职微,但作为临时中央政府驻地的村官,近水楼台先得月,结识了不少党政军高级干部。其中苏区中央局副秘书长谢春山与他更是过从甚密,素以本家相称。谢春山不仅介绍他入了党,还在他东窗事发后,亲自出面干预办案,惹得何叔衡拍案而起:“像谢步升这样的败类不清除,我这个执法官还怎么向苏区群众交待?”毛泽东也明确表态:“腐败毒瘤不铲除,共产党就会失信于民,苏维埃旗帜就打不长久。与贪污浪费、官僚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1932年5月9日,临时最高法庭一锤定音,依法判处谢步升死刑,3小时内执行。
苏区反腐肃贪第一枪余音未落,瑞金县委组织部部长陈景魁又因欺男霸女、巧取豪夺,县苏维埃政府财政部会计科长唐仁达因欺上瞒下、贪污腐化,先后被群众揭发,浮出水面。何叔衡经过一番明察暗访,查明陈景魁原来是混进革命队伍的反动民团头目、地方黑势力的“保护伞”,唐仁达贪污公款2000多元,罪大恶极,立即下令逮捕。陈景魁的爪牙狗急跳墙,在信封里夹寄子弹恐吓、威胁何叔衡,唐仁达的同伙煽动当地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攻击何叔衡造假证陷害革命干部,中央局里面也有人向他传话,施加压力,但何叔衡软硬不吃:“我为苏维埃国家执法,替苏区人民群众主持公道,站得正、行得稳,何所惧哉?!”他力排干扰,坚持把陈景魁、唐仁达送上了断头台。
何叔衡不断逆流犯上,捅了王明“左”倾势力的“马蜂窝”,1933年9月3日,《红色中华》点名指责他“拿法律观念来代替了残酷的阶级斗争”,随后接二连三对他发动错误批判、实施无情打击。但他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令奸宄宵小闻风丧胆、普罗大众欢欣鼓舞,赢得了苏区“包公”的美名。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创建之初,因缺乏司法、审判经验,法制不健全,量刑无据,开展反腐肃贪斗争难免罚罪不当,不仅给一些投机分子留下了漏洞、缺口,何叔衡还为此授人以柄,落人口实,最终丢了“乌纱帽”。毛泽东爱莫能助,吃了一个哑巴亏。
先修法后审判,董必武查处干部集体贪污案
1932年9月初,曾在日本和苏联攻读过法律专业的董必武辗转进入中央苏区,毛泽东特意安排他协助何叔衡补苴罅漏,一起执掌苏维埃国家的司法、审判大权,对他寄予了厚望。1933年3月,董必武兼任中央工农检察部部委会委员,8月8日又被委以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等要职。他果然不辱使命,很快就参与制定、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程序》和《同志审判会临时规则》等一系列司法、审判工作纲领,建立了一套群众性的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赋予了工农劳苦大众对官员的罢免和改选权。
1933年6月12日,中央造币厂会计科长肖伦海因贪污、挪用公款3100多元,被中央工农检察部和临时最高法庭判处死刑,立即執行,不料肖母得知儿子死讯,受到刺激,当场气绝身亡。同年11月,全苏大会工程处主任左祥云勾结总务厅管理处长徐毅,贿赂总务厅长赵宝成,贪污巨额工程款,虽经群众检举、揭发,却因量刑定罪缺乏法律依据而一直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二件案例令董必武始料不及,由此更加认识到有法可依,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性。
1933年12月15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份反腐肃贪法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第26号训令出台,明文规定了贪污金额和相应的量刑定罪标准,从此苏区反腐肃贪工作有效地避免了随意性。1934年2月,在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央工农检察部更名为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临时最高法庭升格为最高法院,董必武被任命为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席,兼临时最高法院主席,正式从何叔衡手上接过了苏区反腐肃贪斗争的指挥棒。
董必武上任后,立即组织了苏区第一个反腐败群众法庭,对犯有轻微贪污错误的国家银行出纳员袁雨山和刘道彬进行公审、教育,给予开除公职处理。随后他又连续主持召开了两场审判会,依法判处全苏大会工程处主任左祥云、于都县苏维埃政府军事部长刘仕祥等人死刑,其余涉案人员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创下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较高级别干部因贪污罪被处决的先例,查处了苏区规模最大、判刑最重、牵涉面最广的干部集体贪污案。这件事情对贪污腐败分子震慑极大,纷纷投案自首。
董必武在中央苏区期间,参与制定、颁布了各种法律法规120余部,逐步完善了苏维埃司法、审判体系,为新中国司法、检察事业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成为新中国审判工作的奠基人、民主法治的先驱。
反“封锁”不容贪污浪费,阮啸仙呕血惩奸
1932年年底,蒋介石集中50万兵力分进合击中央苏区,悍然发动了第四次军事“围剿”。与此同时,加强了经济封锁手段,推行所谓的军事围剿“杀死政策”和经济封锁“饿死政策”,双管齐下,企图把苏维埃共和国一举剿灭。
为了打破国民党严密的经济封锁,1933年8月,临时中央政府召开南、北部各县经济建设大会,掀起了一场经济建设运动高潮。然而,由于当时革命队伍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大多数工农干部不会写字作文、不懂算数管帐,致使文痞算棍趁虚而入,财务管理混乱不堪,贪污浪费愈演愈烈,结果生产发展了,经济收入却有减无增。建立、健全财务审核监督机制,为苏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刻不容缓!
1934年2月3日,中央审计委员会正式成立,长期从事党内财务监督工作的阮啸仙担任主任。他精挑细选,招聘了一批出身贫苦、德才兼备的青年知识分子,组建了一支精明强干的审计队伍,并亲自起草了《审计条例(草案)》,制定了审计工作“六不准”,明确了审计职责和要求,随即投入高效运作。他带领部下,首先从中央机关入手,只用了十多天时间,就把中央11个部委的财务收支情况摸了个一清二楚,发现普遍存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预算与决算偏差大、经费开支浪费严重等问题。经向中央执行委员会反映,很快就有二成多冗员重费被核减。
紧接着,他又率部马不停蹄地巡查各国家企业和群众团体,发现中央互济总会的巨额会费和救济款、中央印刷厂的大笔营业收入去向不明,中央造币厂的原材料出入库重量也明显不一致,中央互济总会财务部长谢开松、中央印刷厂会计科长杨其兹、军委印刷厂会计科长路克勤和中央造币厂会计科长凌全香等人,具有重大贪污犯罪嫌疑,立即组织力量对他们进行突击审查。
谁知这些家伙都是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多年的老手,他们预先探得风声,早已把假账编造得严丝合缝,无懈可击。而且在审查的过程中,杨其兹的亲兄弟、中央印刷厂厂长杨其想,凌全香的小舅子、中央造币厂厂长陈祥云等人,利用职权对审计人员百般刁难、横加阻扰。阮啸仙本患有哮喘和肺结核病,再加上连日来加班加点超负荷运转,面对这种情况,又急又气,一时胸闷气结,咳出了血。同事们见此情景,纷纷建议他鸣金休兵,阮啸仙怒斥道:“凡是贪污腐败分子,没有一个会主动认罪的,只有拿出真凭实据,才能逼迫他们缴械投降。我们这时候半途而废,正好中了他们的下怀,这是我们审计监督人员的失职,也是对革命的犯罪。继续查,一定要查它个水落石出!”他知难而进,带病跟狡猾、刁蛮的审计对象斗智斗勇,最终查清了他们的犯罪事实。
阮啸仙领导中央审计委员会与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密切配合,一个个贪官原形毕露,一笔笔赃款断还归宗,为纠正、遏制贪污腐化、铺张浪费和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发挥了重要作用。苏区群众为此编了不少顺口溜赞道:“阮啸仙,真正好,群众见了哈哈笑,贪贼见了哇哇叫。”
阮啸仙在中央苏区时期建立的审计监督体系、树立的职业道德风范,与新中国人民审计事业一脉相承,其中他制定的“六不准”审计工作纪律一直沿用至今,被誉为审计战线上的红色“铁算盘”、苏区“经济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