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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高速发展,各行各业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以扩大经营规模,谋求更丰厚的利润纷纷上市。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为了能够吸收更多资金选择粉饰报表,使得财务造假行为频繁暴雷。这些财务舞弊行为既对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造成了极大破坏,又使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此,本文通过对抚顺特钢连续8年的财务造假手段进行分析,主要以虚增存货、虚增在建工程、虚增固定资产及其折旧、主营业务成本异常导致虚增利润总额这些角度深挖其造假行为表现,结合舞弊三角论理论对其财务舞弊动因进行了深入探析,最后根据此案例从机会、压力、借口这三点对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提出了科学高效的防范建议。
关键词:抚顺特钢;财务造假;舞弊三角论
中图分类号:F27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1)02(b)--04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近年来,上市公司之间的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使得不少企业为了能够吸收更多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进行财务舞弊粉饰报表迷惑投资者。这些严重财务舞弊行为屡屡发生,既对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又对资本市场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因此如何治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1.1.2 研究意义
本文基于舞弊三角论对抚顺特钢财务造假行为的动因进行分析,借此了解上市公司出现财务造假行为的原因,并针对这种不良现象提出几点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建议。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文献综述
舞弊三角论的创始人W.Steve Albrecht(1986)认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是由压力、机会、借口三个因素同时存在形成的结果,三个因素缺一不可,否则不能形成真正的财务舞弊。
Bologna and Lindquist(1999)提出了舞弊冰山理论, 该理论把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比喻成海上的一座冰山,海平面以下掩藏的个性化的行为因素通常比露出海面的部分,例如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等,这些因素更加危险。
Bologua(1993)提出了Gone理论,GONE是由Greed(贪婪)、Opportunity(机会)、Need(需要)、Exposure(暴露)四个因子组成,明确指出在这四种影响因子所构成的特定环境中,舞弊者受到极大的不利影响,很有可能进行财务舞弊。
1.2.2 国内文献综述
王泽霞(2007)基于舞弊三角论角度,从融资压力、舞弊机会、高尚借口角度,指出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有以下几点动因:满足上市条件、为了募集更多的资金、为了获得再融资资格、为避免公司上市后遭到ST或PT。
赵丽芳(2014)等通过线性回归分析对舞弊三角论的压力、机会、借口三个方面进行因素探究。研究结果发现,具备以下条件的上市公司越容易出现财务舞弊行为:资产负债率越高;流通股比例较低、国有股比例较低, 董事会会议次数频繁;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吴若唯(2019)等基于舞弊三角论,以上市公司金亚科技为例,分析了该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因素:在面临市场竞争压力、避免退市压力、现金分红压力等压力下,借助组织结构变化频繁、内部控制不健全这些合适的时机,以股东的虚荣心为借口。
刘萌(2013)等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进行舞弊三角论分析,从减轻财务舞弊压力、消除财务舞弊机会和去除财务舞弊借口三个不同的治理层次,提出一套适用于我国市場经济体制的舞弊三维防范体系。
综上所述,专家学者们采用多种研究方法,针对舞弊三角论的三个具体构成维度,对财务舞弊的外在表现特征、舞弊的动因、手段进行了深入了解和分析,并提出一系列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措施。
1.3 理论基础
舞弊三角论明确指出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包含机会、压力、借口三个构成要素。压力要素是指企业舞弊者进行财务舞弊的行为动机,它可能来自于企业经营决策的压力,或是迫切得到外界更多的融资等方面。
机会要素是指企业受到财务压力想要进行舞弊行为而选择的最隐蔽、最易逃避惩罚的时机。比如,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薄弱,缺乏对舞弊行为的惩罚制度和审计制度不健全。
借口要素是指面临压力的情况下,选择在恰当的时机进行舞弊,企业舞弊者必须找到合适的借口,以此支持自身进行财务舞弊这一行为,并得到自我安慰。
2 抚顺特钢造假案例
2.1 公司介绍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抚顺特钢”,地址位于辽宁省抚顺市,隶属于东北特钢集团,是我国特殊钢材的重要研发生产基地,其生产的特殊钢材材料广泛应用于我国多个高科技生产研发基地,例如航空航天、军工企业等。
抚顺特钢于1937年建立,在我国冶金史上,抚顺特钢曾创造生产出了诸多第一:第一炉不锈钢,第一炉高速工具钢,第一炉高温合金,第一炉高强钢和超高强钢。
2000年12月13日,抚顺特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定价发行了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50元。
2003年1月,与大连钢铁集团重建为辽宁特钢集团;2004年9月,与北满特钢集团重建为东北特钢集团。
2017年9月,世界500强企业沙钢集团正式入主东北特钢集团,开启了抚顺特钢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序幕。
2019年,抚顺特钢被证监会查出长达8年的财务造假,其中有6年经营结果由亏损改为盈利,造假行为恶劣,公司各层高管受到证监会处罚。
2.2 财务造假事件东窗事发
2019年7月8日,抚顺特钢发布了一则公告称,公司已经受到了证监会的处罚告知书,而在这不久之前,抚顺特钢也曾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披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通过证监会调查发现,抚顺特钢从2010年起连续7年在企业财务信息披露活动中造假舞弊,损害投资者利益,危害资本市场秩序。因其进行虚假记载等舞弊行为的时间跨度很大,采用的手段又极其恶劣隐蔽,涉及的舞弊金额极其巨大,因此导致投资者合法资本权益受损严重。 2.3 财务造假手段分析
2.3.1 虚增存货
抚顺特钢从2010年起,在连续7年的时间内,采用伪造数据、变造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以及修改物供系统、成本核算系统及财务系统数据等手段,实施虚假存货管理,变造“返回钢”存货数量和具体交易金额,以达到虚增期末存货的目的,通过这种舞弊手段获得了1,989,340,046.30元的虚增金额。
2.3.2 虚增在建工程
2013—2014年,抚顺特钢采用对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进行变造伪造等手段获得原材料,将之前的虚增存货采用隐蔽方式转进在建工程,2013年至2014年累计虚增在建工程1,138,547,773.99元。
2.3.3 虚增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1)虚增固定资产
抚顺特钢在2013年和2015年采用对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进行变造伪造等手段虚增在建工程内容,然后将其纳入固定资产范畴,该公司在这两年累计虚增固定资产841,589,283.99元。
(2)虚增固定资产折旧
2014年至2016年以及2017年的前三个季度,抚顺特钢对虚增固定资产采用计提折旧的方式,累计虚增固定资产折旧87,394,705.44元。
2.3.4 主营业务成本异常
2010—2016年以及2017年的前三个季度,抚顺特钢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变造伪造,对物资供应系统、财务数据系统、成本核算系统进行修改变动,对企业的“返回钢”存货数量进行造假,虚报当期原材料成本金额,将这部分内容纳入存货范畴,少结转成本金额高达1,989,340,046.30元。
2.3.5 虚增利润总额
2010—2016年以及2017年的前三个季度,抚顺特钢采用虚增存货等手段来降低成本支出,增加经济收益,通过不法手段将一些虚增存货内容纳入在建工程、转化成固定资产,以此牟取利益,通过种种舞弊操作手段获得的虚增利润高达1,901,945,340.86元。
3 基于舞弊三角论的财务造假动因分析
本文基于舞弊三角论中机会、压力、接口这三个构成要素,深入探析了抚顺特钢财务舞弊行为的产生原因,对揭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根本动因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3.1 压力因素
上市公司可以借助企业上市的机会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和发展机会,提升知名度,扩大经营规模。对于在2000年就早已上市的抚顺特钢来说,在钢铁行业维持现有资本市场地位尤为重要。但由于受国家货币宏观政策的影响,同时国际市场需求量下降,钢铁价格下跌使得出口形势严峻,与钢铁企业生产经营息息相关的成本费用等一直呈现上涨趋势,对企业成本管理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对企业经营效益提升工作带来巨大挑战。抚顺特钢经营成果实际上是长达6年的亏损。但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之规定,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连续3年出现亏损就必须退市。为了避免这种严重局面的发生,抚顺特钢就铤而走险,试图通过财务舞弊手段来保住自身在资本市场的现有位置,摆脱退市危险,将连续6年亏损的财务管理现状掩盖起来。
3.2 机会因素
抚顺特钢能够进行持续8年的财务造假,最主要的机会因素是先后四位董事长都指导了财务造假事件,且多达45位高管都参与其中。由此可见,抚顺特钢的内部控制环境极度薄弱,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经营决策无法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除此之外,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没有遵守职业道德,缺乏审计独立性,对公司内部控制环境薄弱、虚构财务报表行为未能做出正确判断,出具了不符合事实的审计报告。
3.3 借口因素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抚顺特钢的专业外部审计机构,但其并未针对企业管理现状制定周密的审计规划,也未执行规范化审计操作流程,在制定审计报告时并未对抚顺特钢的严重财务现状进行真实披露。这與会计审计部门所应该坚守的严格谨慎、真实独立等审计原则完全背离,导致抚顺特钢的审计监督体系形同虚设,继而产生财务造假规避退市风险的侥幸心理。
4 结语
通过对抚顺特钢财务造假案例的动因分析,提出三点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防范建议。
4.1 加大企业造假的惩罚力度
上市公司冒险进行财务造假的原因之一就是比起经营亏损带来的严重资金断裂后果,造假行为的成本代价低了很多,这也是导致财务舞弊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证监会必须加大舞弊惩处力度,对财务造价行为绝不姑息手软,采用严格严厉的措施手段提高舞弊成本代价,促使上市公司难以通过舞弊操作获取更大的经济收益,才能最终杜绝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
另外,还应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缺陷,容易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做出错误决定导致其蒙受巨大损失,所以信息披露十分重要。证监会应当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以确保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利益不受侵害,保证资本市场可以稳定有序运作。
4.2 加强企业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企业为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在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种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环境薄弱就会让企业舞弊者有机可乘,所以应当不断完善公司各层治理结构,制定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确保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保障公司各级能够独立行使职权,在最大程度上避免管理层为了粉饰报表而做出的财务舞弊行为。
4.3 审计机构保持工作独立性
民间审计机构应该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的全过程中应当始终保持工作独立性,持有职业怀疑精神,更为有力地揭示舞弊行为,对不合理要求拒绝或终止业务。
参考文献
王泽霞.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舞弊行为分析——基于舞弊三角理论[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7(09):4-8.
赵丽芳,武婷.基于舞弊三角理论识别的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研究[J].财会通讯,2014(27):67-70.
冯春阳,魏颖,金晓娇.IPO财务造假的危害及治理研究[J].商业会计,2016(02):98-100.
刘元,林爱梅,单雅迪.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特征和手段——基于2008—2013年证监会处罚公告[J].财会月刊,2015(28):16-19.
刘萌,袁建华.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公司财务报告舞弊防范对策研究[J].新会计,2013(05):8-9+51.
叶帼杨,魏梦蝶.基于舞弊三角理论探讨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以金亚科技为例[J].价值工程,2020,39(04):63-65.
关键词:抚顺特钢;财务造假;舞弊三角论
中图分类号:F27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1)02(b)--04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近年来,上市公司之间的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使得不少企业为了能够吸收更多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进行财务舞弊粉饰报表迷惑投资者。这些严重财务舞弊行为屡屡发生,既对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又对资本市场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因此如何治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1.1.2 研究意义
本文基于舞弊三角论对抚顺特钢财务造假行为的动因进行分析,借此了解上市公司出现财务造假行为的原因,并针对这种不良现象提出几点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建议。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文献综述
舞弊三角论的创始人W.Steve Albrecht(1986)认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是由压力、机会、借口三个因素同时存在形成的结果,三个因素缺一不可,否则不能形成真正的财务舞弊。
Bologna and Lindquist(1999)提出了舞弊冰山理论, 该理论把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比喻成海上的一座冰山,海平面以下掩藏的个性化的行为因素通常比露出海面的部分,例如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等,这些因素更加危险。
Bologua(1993)提出了Gone理论,GONE是由Greed(贪婪)、Opportunity(机会)、Need(需要)、Exposure(暴露)四个因子组成,明确指出在这四种影响因子所构成的特定环境中,舞弊者受到极大的不利影响,很有可能进行财务舞弊。
1.2.2 国内文献综述
王泽霞(2007)基于舞弊三角论角度,从融资压力、舞弊机会、高尚借口角度,指出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有以下几点动因:满足上市条件、为了募集更多的资金、为了获得再融资资格、为避免公司上市后遭到ST或PT。
赵丽芳(2014)等通过线性回归分析对舞弊三角论的压力、机会、借口三个方面进行因素探究。研究结果发现,具备以下条件的上市公司越容易出现财务舞弊行为:资产负债率越高;流通股比例较低、国有股比例较低, 董事会会议次数频繁;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吴若唯(2019)等基于舞弊三角论,以上市公司金亚科技为例,分析了该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因素:在面临市场竞争压力、避免退市压力、现金分红压力等压力下,借助组织结构变化频繁、内部控制不健全这些合适的时机,以股东的虚荣心为借口。
刘萌(2013)等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进行舞弊三角论分析,从减轻财务舞弊压力、消除财务舞弊机会和去除财务舞弊借口三个不同的治理层次,提出一套适用于我国市場经济体制的舞弊三维防范体系。
综上所述,专家学者们采用多种研究方法,针对舞弊三角论的三个具体构成维度,对财务舞弊的外在表现特征、舞弊的动因、手段进行了深入了解和分析,并提出一系列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措施。
1.3 理论基础
舞弊三角论明确指出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包含机会、压力、借口三个构成要素。压力要素是指企业舞弊者进行财务舞弊的行为动机,它可能来自于企业经营决策的压力,或是迫切得到外界更多的融资等方面。
机会要素是指企业受到财务压力想要进行舞弊行为而选择的最隐蔽、最易逃避惩罚的时机。比如,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薄弱,缺乏对舞弊行为的惩罚制度和审计制度不健全。
借口要素是指面临压力的情况下,选择在恰当的时机进行舞弊,企业舞弊者必须找到合适的借口,以此支持自身进行财务舞弊这一行为,并得到自我安慰。
2 抚顺特钢造假案例
2.1 公司介绍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抚顺特钢”,地址位于辽宁省抚顺市,隶属于东北特钢集团,是我国特殊钢材的重要研发生产基地,其生产的特殊钢材材料广泛应用于我国多个高科技生产研发基地,例如航空航天、军工企业等。
抚顺特钢于1937年建立,在我国冶金史上,抚顺特钢曾创造生产出了诸多第一:第一炉不锈钢,第一炉高速工具钢,第一炉高温合金,第一炉高强钢和超高强钢。
2000年12月13日,抚顺特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定价发行了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50元。
2003年1月,与大连钢铁集团重建为辽宁特钢集团;2004年9月,与北满特钢集团重建为东北特钢集团。
2017年9月,世界500强企业沙钢集团正式入主东北特钢集团,开启了抚顺特钢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序幕。
2019年,抚顺特钢被证监会查出长达8年的财务造假,其中有6年经营结果由亏损改为盈利,造假行为恶劣,公司各层高管受到证监会处罚。
2.2 财务造假事件东窗事发
2019年7月8日,抚顺特钢发布了一则公告称,公司已经受到了证监会的处罚告知书,而在这不久之前,抚顺特钢也曾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披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通过证监会调查发现,抚顺特钢从2010年起连续7年在企业财务信息披露活动中造假舞弊,损害投资者利益,危害资本市场秩序。因其进行虚假记载等舞弊行为的时间跨度很大,采用的手段又极其恶劣隐蔽,涉及的舞弊金额极其巨大,因此导致投资者合法资本权益受损严重。 2.3 财务造假手段分析
2.3.1 虚增存货
抚顺特钢从2010年起,在连续7年的时间内,采用伪造数据、变造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以及修改物供系统、成本核算系统及财务系统数据等手段,实施虚假存货管理,变造“返回钢”存货数量和具体交易金额,以达到虚增期末存货的目的,通过这种舞弊手段获得了1,989,340,046.30元的虚增金额。
2.3.2 虚增在建工程
2013—2014年,抚顺特钢采用对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进行变造伪造等手段获得原材料,将之前的虚增存货采用隐蔽方式转进在建工程,2013年至2014年累计虚增在建工程1,138,547,773.99元。
2.3.3 虚增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1)虚增固定资产
抚顺特钢在2013年和2015年采用对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进行变造伪造等手段虚增在建工程内容,然后将其纳入固定资产范畴,该公司在这两年累计虚增固定资产841,589,283.99元。
(2)虚增固定资产折旧
2014年至2016年以及2017年的前三个季度,抚顺特钢对虚增固定资产采用计提折旧的方式,累计虚增固定资产折旧87,394,705.44元。
2.3.4 主营业务成本异常
2010—2016年以及2017年的前三个季度,抚顺特钢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变造伪造,对物资供应系统、财务数据系统、成本核算系统进行修改变动,对企业的“返回钢”存货数量进行造假,虚报当期原材料成本金额,将这部分内容纳入存货范畴,少结转成本金额高达1,989,340,046.30元。
2.3.5 虚增利润总额
2010—2016年以及2017年的前三个季度,抚顺特钢采用虚增存货等手段来降低成本支出,增加经济收益,通过不法手段将一些虚增存货内容纳入在建工程、转化成固定资产,以此牟取利益,通过种种舞弊操作手段获得的虚增利润高达1,901,945,340.86元。
3 基于舞弊三角论的财务造假动因分析
本文基于舞弊三角论中机会、压力、接口这三个构成要素,深入探析了抚顺特钢财务舞弊行为的产生原因,对揭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根本动因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3.1 压力因素
上市公司可以借助企业上市的机会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和发展机会,提升知名度,扩大经营规模。对于在2000年就早已上市的抚顺特钢来说,在钢铁行业维持现有资本市场地位尤为重要。但由于受国家货币宏观政策的影响,同时国际市场需求量下降,钢铁价格下跌使得出口形势严峻,与钢铁企业生产经营息息相关的成本费用等一直呈现上涨趋势,对企业成本管理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对企业经营效益提升工作带来巨大挑战。抚顺特钢经营成果实际上是长达6年的亏损。但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之规定,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连续3年出现亏损就必须退市。为了避免这种严重局面的发生,抚顺特钢就铤而走险,试图通过财务舞弊手段来保住自身在资本市场的现有位置,摆脱退市危险,将连续6年亏损的财务管理现状掩盖起来。
3.2 机会因素
抚顺特钢能够进行持续8年的财务造假,最主要的机会因素是先后四位董事长都指导了财务造假事件,且多达45位高管都参与其中。由此可见,抚顺特钢的内部控制环境极度薄弱,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经营决策无法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除此之外,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没有遵守职业道德,缺乏审计独立性,对公司内部控制环境薄弱、虚构财务报表行为未能做出正确判断,出具了不符合事实的审计报告。
3.3 借口因素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抚顺特钢的专业外部审计机构,但其并未针对企业管理现状制定周密的审计规划,也未执行规范化审计操作流程,在制定审计报告时并未对抚顺特钢的严重财务现状进行真实披露。这與会计审计部门所应该坚守的严格谨慎、真实独立等审计原则完全背离,导致抚顺特钢的审计监督体系形同虚设,继而产生财务造假规避退市风险的侥幸心理。
4 结语
通过对抚顺特钢财务造假案例的动因分析,提出三点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防范建议。
4.1 加大企业造假的惩罚力度
上市公司冒险进行财务造假的原因之一就是比起经营亏损带来的严重资金断裂后果,造假行为的成本代价低了很多,这也是导致财务舞弊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证监会必须加大舞弊惩处力度,对财务造价行为绝不姑息手软,采用严格严厉的措施手段提高舞弊成本代价,促使上市公司难以通过舞弊操作获取更大的经济收益,才能最终杜绝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
另外,还应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缺陷,容易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做出错误决定导致其蒙受巨大损失,所以信息披露十分重要。证监会应当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以确保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利益不受侵害,保证资本市场可以稳定有序运作。
4.2 加强企业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企业为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在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种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环境薄弱就会让企业舞弊者有机可乘,所以应当不断完善公司各层治理结构,制定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确保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保障公司各级能够独立行使职权,在最大程度上避免管理层为了粉饰报表而做出的财务舞弊行为。
4.3 审计机构保持工作独立性
民间审计机构应该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的全过程中应当始终保持工作独立性,持有职业怀疑精神,更为有力地揭示舞弊行为,对不合理要求拒绝或终止业务。
参考文献
王泽霞.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舞弊行为分析——基于舞弊三角理论[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7(09):4-8.
赵丽芳,武婷.基于舞弊三角理论识别的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研究[J].财会通讯,2014(27):67-70.
冯春阳,魏颖,金晓娇.IPO财务造假的危害及治理研究[J].商业会计,2016(02):98-100.
刘元,林爱梅,单雅迪.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特征和手段——基于2008—2013年证监会处罚公告[J].财会月刊,2015(28):16-19.
刘萌,袁建华.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公司财务报告舞弊防范对策研究[J].新会计,2013(05):8-9+51.
叶帼杨,魏梦蝶.基于舞弊三角理论探讨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以金亚科技为例[J].价值工程,2020,39(04):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