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吉林省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以来,省人社厅立即行动,立足部门职能,迅速部署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提出“四个加强”的工作措施,即加强应急值守、加强系统内查灾核灾、加强灾区困难群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社厅成立了由主要厅领导任总指挥的抗洪救灾指挥部,下设应急协调办、查灾核灾办、救灾动员办。
——受省政府领导指派,厅主要领导担任受灾最重的永吉县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指导组组长,亲赴抗洪抢险救灾一线奋战十二昼夜,协助地方党委、政府积极开展清淤消杀、安置灾民、险工险段除险加固和抗灾自救等工作,对永吉县的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予以有力指导。
——为灾区踊跃捐款,8月4日下午,仅1个小时时间,捐助数额就达16万余元,充分表达了全厅干部职工对全省灾区人民的关爱之情和众志成城抗击洪灾的决心。
——针对当前省内部分地区受到严重洪涝灾害的实际情况,出台了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9项优惠政策。就业方面包括:优先提供就业援助,确保因灾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在20日内实现至少一人就业;加强灾区劳务输出,对灾区大批量集中输出的,安排专车专人免费护送,对单独外出务工的报销路费,工资达不到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加强灾区劳动力技能培训,根据灾后重建和转移输出实际设置培训专业岗位,对灾区有培训愿望的劳动力全部实行免费培训,不受计划指标名额限制;鼓励企业吸纳受灾农民就业,对吸纳受灾农民就业的企业,比照吸纳当地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加大灾区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等,对灾区申请自主创业的借款人予以优先受理,贷款额度可按上限执行。社会保障方面包括:加大失业保险扶持力度,对灾区受灾单位下半年失业保险费实行减免,对灾区失业人员一次性发放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加大养老保险扶持力度,对灾区受灾单位和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实行缓缴,对灾区离退休人员提前发放三个月养老金;加大社保基金调剂力度,设立全省抗洪抢险救灾社保应急基金,保障灾区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大新农保扶持力度,将受灾县(市)优先纳入新农保试点范围。
——全力做好抗洪救灾期间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8月5日和6日,省人社厅下发了做好抗洪抢险救灾期间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开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服务绿色通道,对医保卡因灾丢失的参保患者提供简便快捷的确认服务;简化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程序,对就治必需的药品,可突破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限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受到伤害的参保人员不受工伤定点医疗机构限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核销。
目前,我厅已紧急协调有关部门,向灾区拨付就业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援灾区开展自救工作,其余就业专项资金也将于近期陆续下拨。
近期,全省将开展一系列就业援助活动,为受灾农民提供岗位,增加受灾农民收入,弥补因灾造成的种植业损失,帮助受灾地区农民劳动力实现劳务输出和生产自救,采取专场招聘、送岗到乡、岗位对接、开设专项窗口多措并举的方法,组织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同时,启动抗灾自救送岗直通车,组织用工单位直接到受灾县(市、区)招收因灾需要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把就业岗位和就业服务直接送到灾区,设立抗洪救灾农民工就业援助职业介绍窗口,免费开展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工作,开通农民工求职热线,方便受灾农民工求职登记。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社系统将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灾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提出“四个加强”的工作措施,即加强应急值守、加强系统内查灾核灾、加强灾区困难群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社厅成立了由主要厅领导任总指挥的抗洪救灾指挥部,下设应急协调办、查灾核灾办、救灾动员办。
——受省政府领导指派,厅主要领导担任受灾最重的永吉县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指导组组长,亲赴抗洪抢险救灾一线奋战十二昼夜,协助地方党委、政府积极开展清淤消杀、安置灾民、险工险段除险加固和抗灾自救等工作,对永吉县的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予以有力指导。
——为灾区踊跃捐款,8月4日下午,仅1个小时时间,捐助数额就达16万余元,充分表达了全厅干部职工对全省灾区人民的关爱之情和众志成城抗击洪灾的决心。
——针对当前省内部分地区受到严重洪涝灾害的实际情况,出台了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9项优惠政策。就业方面包括:优先提供就业援助,确保因灾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在20日内实现至少一人就业;加强灾区劳务输出,对灾区大批量集中输出的,安排专车专人免费护送,对单独外出务工的报销路费,工资达不到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加强灾区劳动力技能培训,根据灾后重建和转移输出实际设置培训专业岗位,对灾区有培训愿望的劳动力全部实行免费培训,不受计划指标名额限制;鼓励企业吸纳受灾农民就业,对吸纳受灾农民就业的企业,比照吸纳当地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加大灾区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等,对灾区申请自主创业的借款人予以优先受理,贷款额度可按上限执行。社会保障方面包括:加大失业保险扶持力度,对灾区受灾单位下半年失业保险费实行减免,对灾区失业人员一次性发放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加大养老保险扶持力度,对灾区受灾单位和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实行缓缴,对灾区离退休人员提前发放三个月养老金;加大社保基金调剂力度,设立全省抗洪抢险救灾社保应急基金,保障灾区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大新农保扶持力度,将受灾县(市)优先纳入新农保试点范围。
——全力做好抗洪救灾期间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8月5日和6日,省人社厅下发了做好抗洪抢险救灾期间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开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服务绿色通道,对医保卡因灾丢失的参保患者提供简便快捷的确认服务;简化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程序,对就治必需的药品,可突破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限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受到伤害的参保人员不受工伤定点医疗机构限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核销。
目前,我厅已紧急协调有关部门,向灾区拨付就业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援灾区开展自救工作,其余就业专项资金也将于近期陆续下拨。
近期,全省将开展一系列就业援助活动,为受灾农民提供岗位,增加受灾农民收入,弥补因灾造成的种植业损失,帮助受灾地区农民劳动力实现劳务输出和生产自救,采取专场招聘、送岗到乡、岗位对接、开设专项窗口多措并举的方法,组织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同时,启动抗灾自救送岗直通车,组织用工单位直接到受灾县(市、区)招收因灾需要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把就业岗位和就业服务直接送到灾区,设立抗洪救灾农民工就业援助职业介绍窗口,免费开展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工作,开通农民工求职热线,方便受灾农民工求职登记。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社系统将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灾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