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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30年中,中国高校建设高歌猛进,其中以1999年为里程碑式标志,高校扩招政策开始大力推行,而于此相伴的,是校区基建项目的迅速跟进。不断扩建和新增的校区,使越来越多的同学选择了以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随着自行车使用量的增加,不可忽视的管理问题也浮出水面。因此,将校园内的自行车管理进行规范化、制度化,也成为校方的重要议题。
车道、速度、停放位置均被限定
纵观各大学对于校园交通的管理规定,不难发现其中有关自行车的规定有诸多共性。最为常见的条款基本上都是以现行交通法规中对非机动车的规定为蓝本制定的。比如四川大学在其《校园交通秩序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此外,类似于机动车道的限速规定,校园内骑车的速度也被“刹车”。四川大学规定,校园的自行车“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江苏大学更是细分了不同地段的不同限速:“进出校门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校园内骑行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为了方便管理,杜绝自行车占道停放、废旧车堆积等乱象,许多大学也对自行车的停放进行了严格规定。比如江苏大学规定自行车“应当停放在车棚内或其他指定地点”。此外,在林林总总的条例和规定中,最能体现校园特色的,莫过于那些针对行车礼仪和习惯,强调安全意识的条款。四川大学规定骑自行车“转弯必须减速行驶,向后了望,伸手示意”;南京邮电大学则有“严禁在校园内道路上骑行嬉闹或双手脱把”之言;江苏大学更是对自行车质量做出要求,规定“不准骑无铃、无刹或车刹无效的车”。
“苛刻”规定引发争议
2010年,宁波大学在官网上公布了《宁波大学校门管理规定》,其中写道:“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下车推行。”随即,有关“进出校门要不要下车”这一问题,在网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实际上,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辽宁大学、北京大学等校都有类似规定。某学学生“fantasyCh”在BBS上发帖诉说了自己在校门口“被下车”的亲身经历:“今天从东门骑车进学校,被保安拦住了,说让下车推进来。我承认很多地方门口都有骑车请下车推行”的要求,但那是因为进门之后就不许骑了。可是我们校园不一样,进门之后还是得骑上车,那么这门口非让下来就一点意义也没有。”虽然和“fantasyCh”同学持相同意见的人不少,但也有许多人对学校的“苛刻”表示理解。 “进出校门口下车推行,既有向校门门卫表达尊敬的意图,也是避免人流拥堵校门而发生意外。学校对校门口的交通格外严格,也是有充分理由的。”
另一条引起大学生激烈议论的规定是“禁止骑自行车带人”。江苏大学在此方面的规定相较而言还算宽松:“骑自行车只准搭载1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而像南京邮电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四川大学等校则明文禁止任何形式的骑车载人。2009年,四川大学保卫部制定的《校园交通秩序管理暂行办法》刚刚出台,还在征求全校师生意见的阶段,就因其中一条“校园道路上严禁骑自行车搭人”,在校园论坛上引发轩然大波。然而,校方对此规定的解释却是有理有据的。四川大学保卫部的工作人员称,此前曾发生过自行车载人引发的交通事故,这条规定既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也有利于在出现问题时理清责任,调解纠纷。保卫部部长彭明洪也说,此举并非校方独断专行,而是根据《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制定的。另外,考虑到四川大学位于一环路附近,车辆出入和经过频繁,这一规定其实确有其必要。
而对视学分为命根的学生来说,最苛刻的规定莫过于“交通违规行为扣学分”这一条了。2013年6月,唐山市交警二大队及其辖区内的河北联合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试点实施大学生交通安全整治新规定,诸如骑自行车带人、踏滑板和轮滑上路等行为,将按危险程度扣除1~5个综合素质学分。由执勤民警通过拍照、复印学生证等方式,每周向学院提供证据,学院则依据证据扣除相应学生的学分,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扣学分”的惩罚措施是否过于严厉?河北联合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裴东升表示,扣学分只是为了告诉大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应该对类似于闯红灯一类的小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予以重视、加强自律,提升个人素质。
“有温度”的规定
武汉理工大学自行车协会在《自行车协会租借自行车规定》中这样写道:告知租车同学刹车的使用方法;告知租车同学骑车时以后刹为主,尽量少用前刹急刹车以免发生危险;同时告知租车同学注意变速应在骑行过程中进行,而不应该在车辆静止时进行。如果租车同学对车辆非常不熟悉则应安排时间带领租车同学在路况良好且干扰较少的路段骑行至少5公里作为适应。
其中,以学生安全为第一要求的内在准则一目了然。而相较于以极高频率出现在大学官方文件中的“不准”、“不得”、“必须”等字眼,学生自治团体对于自行车的规定就显得更为“温柔”,措辞也更多地采用“尽量”、“应该”、“请”等“软性”词语。同样是规定,却显得更有人情味,更有温度。
车道、速度、停放位置均被限定
纵观各大学对于校园交通的管理规定,不难发现其中有关自行车的规定有诸多共性。最为常见的条款基本上都是以现行交通法规中对非机动车的规定为蓝本制定的。比如四川大学在其《校园交通秩序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此外,类似于机动车道的限速规定,校园内骑车的速度也被“刹车”。四川大学规定,校园的自行车“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江苏大学更是细分了不同地段的不同限速:“进出校门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校园内骑行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为了方便管理,杜绝自行车占道停放、废旧车堆积等乱象,许多大学也对自行车的停放进行了严格规定。比如江苏大学规定自行车“应当停放在车棚内或其他指定地点”。此外,在林林总总的条例和规定中,最能体现校园特色的,莫过于那些针对行车礼仪和习惯,强调安全意识的条款。四川大学规定骑自行车“转弯必须减速行驶,向后了望,伸手示意”;南京邮电大学则有“严禁在校园内道路上骑行嬉闹或双手脱把”之言;江苏大学更是对自行车质量做出要求,规定“不准骑无铃、无刹或车刹无效的车”。
“苛刻”规定引发争议
2010年,宁波大学在官网上公布了《宁波大学校门管理规定》,其中写道:“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下车推行。”随即,有关“进出校门要不要下车”这一问题,在网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实际上,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辽宁大学、北京大学等校都有类似规定。某学学生“fantasyCh”在BBS上发帖诉说了自己在校门口“被下车”的亲身经历:“今天从东门骑车进学校,被保安拦住了,说让下车推进来。我承认很多地方门口都有骑车请下车推行”的要求,但那是因为进门之后就不许骑了。可是我们校园不一样,进门之后还是得骑上车,那么这门口非让下来就一点意义也没有。”虽然和“fantasyCh”同学持相同意见的人不少,但也有许多人对学校的“苛刻”表示理解。 “进出校门口下车推行,既有向校门门卫表达尊敬的意图,也是避免人流拥堵校门而发生意外。学校对校门口的交通格外严格,也是有充分理由的。”
另一条引起大学生激烈议论的规定是“禁止骑自行车带人”。江苏大学在此方面的规定相较而言还算宽松:“骑自行车只准搭载1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而像南京邮电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四川大学等校则明文禁止任何形式的骑车载人。2009年,四川大学保卫部制定的《校园交通秩序管理暂行办法》刚刚出台,还在征求全校师生意见的阶段,就因其中一条“校园道路上严禁骑自行车搭人”,在校园论坛上引发轩然大波。然而,校方对此规定的解释却是有理有据的。四川大学保卫部的工作人员称,此前曾发生过自行车载人引发的交通事故,这条规定既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也有利于在出现问题时理清责任,调解纠纷。保卫部部长彭明洪也说,此举并非校方独断专行,而是根据《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制定的。另外,考虑到四川大学位于一环路附近,车辆出入和经过频繁,这一规定其实确有其必要。
而对视学分为命根的学生来说,最苛刻的规定莫过于“交通违规行为扣学分”这一条了。2013年6月,唐山市交警二大队及其辖区内的河北联合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试点实施大学生交通安全整治新规定,诸如骑自行车带人、踏滑板和轮滑上路等行为,将按危险程度扣除1~5个综合素质学分。由执勤民警通过拍照、复印学生证等方式,每周向学院提供证据,学院则依据证据扣除相应学生的学分,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扣学分”的惩罚措施是否过于严厉?河北联合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裴东升表示,扣学分只是为了告诉大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应该对类似于闯红灯一类的小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予以重视、加强自律,提升个人素质。
“有温度”的规定
武汉理工大学自行车协会在《自行车协会租借自行车规定》中这样写道:告知租车同学刹车的使用方法;告知租车同学骑车时以后刹为主,尽量少用前刹急刹车以免发生危险;同时告知租车同学注意变速应在骑行过程中进行,而不应该在车辆静止时进行。如果租车同学对车辆非常不熟悉则应安排时间带领租车同学在路况良好且干扰较少的路段骑行至少5公里作为适应。
其中,以学生安全为第一要求的内在准则一目了然。而相较于以极高频率出现在大学官方文件中的“不准”、“不得”、“必须”等字眼,学生自治团体对于自行车的规定就显得更为“温柔”,措辞也更多地采用“尽量”、“应该”、“请”等“软性”词语。同样是规定,却显得更有人情味,更有温度。